高校中心任务不能模糊或偏移
2013-03-28边社辉
作为国家培养人才的重要教育机构,高校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教育方针,以“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好学校的各项工作。但在具体实践中,一些高校有意无意地模糊或偏移了自身应该承担的基本职能。在高校设定的以学科建设为中心、以学术为中心、以教学为中心、以就业为中心、以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才为中心等诸多工作“中心”中,有的是科学的提法,有的则是片面或错误的理念。
不妨以“以教学为中心”为例来探究一部分提法的正误。按照教育学界定,“教育”是“教学”的上位概念,绝不能将其等同于“教学”,教学主要是承载智育任务,只是教育的一部分。因此,部分高校所倡导的“以教学为中心”的观点大大窄化或缩小了高校的任务和职能,无论是对学生、学校,都会产生负面影响,也会影响高校的社会声誉。因为在以教学——实质上是以分数为中心的模式下,所“培养”的学生只能是片面发展的人,并不是社会真正需要的人。其他类似提法也是如此。
作为高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应该全面认识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和重要责任,树立全面、正确的教育理念,简言之,就是要按照我国《高等教育法》的要求,始终坚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教育规划纲要》也指出,高等教育要“牢固确立培养人才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可见,培养人才是国家赋予高校的最基本的职能,各项工作都应该围绕培养人才这个中心开展。
坚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办学理念,有助于我们深入思考如何做好人才培养工作这样一个最基本而又最深刻的问题。只有把育人为本摆在学校全部工作的中心位置,才能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及环境育人的功能发挥到最大限度,真正做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才能实现高等教育的根本目标。学生就是学校的“产品”,所有教职员工都是这个特殊产品的制造者。如此,高校工作重心才会真正转移到人才培养上,各种教育资源才会聚集到人才培养上。
确立了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教学工作就不单纯是上课,而是要从培养人的高度,去探讨如何培养学生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好科研工作,也不仅仅是要出多少成果,申请多少经费,而是要在科研过程中锤炼培养人才,培养学生的科研习惯,教会学生学习,教会学生研究,教给学生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管理工作也不仅仅是简单地做好事务性工作,而是要通过细致入微、以人为本的工作,培育、传承和弘扬大学精神,建立、健全和构筑大学制度和管理文化,以制度、文化规范和熏陶学生;服务部门也会紧紧围绕培养人才这一中心任务,努力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以自身的热情服务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影响学生,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赋予了高校越来越多的职能,但既是大学,就必须坚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以片面或错误的“中心”理念指导高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势必会使高校的工作产生偏差。
(边社辉 河北联合大学迁安学院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