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代西方译论的哲学内核浅析诠释学与翻译研究的联系
2013-03-27冯健伍澄
冯 健 伍 澄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武汉,430011)
1.引言
诠释学(hermeneutics)也称阐释学,是一种研究意义的理解和解释的哲学理论。翻译研究(translation studies)或翻译学(translatology)是一个以翻译活动为研究对象的学术领域,属人文学科的一个类型。从诠释学泰斗施菜尔马赫于1813年发表著名论文《论翻译的方法》以来,诠释学在翻译研究的进程当中成了一大无法忽视的思想资源,有部分中国学者甚至将施菜尔马赫、乔治·斯坦纳等诠释学与翻译研究大师归于翻译学的“阐释学派”(谢天振2008:103)。考虑到在施菜尔马赫生活的时代,作为现代化学科之一种的“翻译研究”还没有创立;而斯坦纳翻译理论虽带有明显的海德格尔诠释思想印迹,却又与诠释学有明显差异,且翻译史家莫娜·贝克(Mona Baker)在其《翻译研究百科全书》中对斯坦纳的翻译思想亦只以斯氏文中用语Hermeneutic Motion而未以Hermeneutic School称之(Baker 2004:97),在斯坦纳之后也没有同样显著的以诠释学为主要切入点的翻译理论家,笔者并不认为确可将持有相似观点的以上学者称为“阐释学派”,但不可否认他们的翻译思想都带有强烈的诠释学特征。
与诠释学相比,当代翻译研究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向处于一个相对更模糊也更多元的阶段。直至世纪之交,在各翻译研究学派已初具规模的同时,翻译研究仍同时体现出语言学、比较文学、符号学、甚至计算机科学的强烈影响,具有强烈的跨学科特点。同时,当代西方翻译研究在广度与深度上不断演进,理论性不断深化,似乎与翻译实践的联系越来越微弱,趋近于诠释学与哲学的领域。本文的视角不会聚焦于斯坦纳等具体翻译学者身上,而是从哲学观念史角度审视诠释学与翻译研究的联系。了解诠释学等其他人文学科在20世纪以来历史与发展路径,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当代翻译理论的本质特点。
2.诠释与翻译的词源辨析
hermeneutics一词源自希腊语hermeneuein(理解),而此词的词根Hermes即希腊神话中众神的信使赫尔墨斯。据希腊神话,赫尔墨斯作为众神之间,以及人与神之间的意见传播者,其“传播”本只是单方面的复述;而在深奥的神谕与世俗的人言之间却存在隔阂,存在加以阐释的必要。当代哲学诠释学创始人、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就此神话原型解读道:荷马笔下的赫尔墨斯是神的信使,从字面上转达诸神告诉他的消息;而人类诠释学的任务就在于把一种用陌生的或不可理解的语言表达的东西翻译成可理解的语言。他由此将视角转向了翻译:“翻译这个职业因而总有某种‘自由'。翻译总以完全陌生的语言、而且还以对被表达东西本来含义的理解为前提。谁想成为一个翻译者,谁就必须把他人意指的东西重新用语言表达出来”(伽达默尔1999:103)。因此,翻译和诠释的工作都涉及到“两个世界”间的转换,对赫尔墨斯来说,是从神的世界转换到人的世界,对译者和诠释者来说,则是从一个陌生的语言世界转换到另一个自己的语言世界。在诠释学的概念中,“理解”处于较核心的地位;伽达默尔和其他学者也常论及翻译与理解的关系:翻译是“对文本的再创造,而这种再创造受到对文本内容的理解指导”(492)。比较文学与翻译学家斯坦纳则更加一针见血:一切理解都是一种“翻译”(Steiner 2001:28-29)。
从翻译一词的德语表述Übersetzung的构成上看,über指“在其上”、“再次”,setzung指“放置”,隐含着翻译便是对原文本的再解读之意。以当代法国哲学视角来看,如果说“话语”、文本都可视为福柯与德勒兹所谓的“装置”,则翻译是对此一装置的再启动或者重置,而这一“重置”必然是建基于对原文精义的再发掘,甚至是在一种全新观念或美学背景支撑下的“改写”(rewriting,勒菲弗尔语)与“僭越”(法文abuser,德里达语)。巴斯内特和崔维迪在《后殖民翻译》一书中也曾转引东方语言学家Monier-Williams的描述,指出梵文里翻译一词“anuvad”在时间上的隐喻:“在其后说或再说,借助解释来重复,以实例或注解来做解释性的重复或复述,经由解释来指涉已说过的任何事(Bassnett&Trivedi 1999:9)。”这种解读看来正暗合德里达著名的“延异”概念,而德里达及其解构主义确实深深影响了二十世纪后期的诠释学与翻译研究。正是在此种视域里,翻译与诠释学的思想进路从古至今都紧紧勾连在一起。
3.诠释学与翻译研究的相似性与转向
诠释学与翻译学相互影响,是由于解释与移译都是基于文本展开的一种理解活动,与语言具有密不可分的亲缘关系。语言是理解与解释的媒介,是诠释学和翻译研究共同的起源和归宿;因此,人类在对语言体系探究过程中的任何进展,都在这两门学科中得到了充分反映。在伽达默尔看来,解释旨在使一个陌生的语言世界转换为解释者自己熟悉的语言世界,这种过程的出发点既可以是解释者母语之内还未被理解的语言单位,也可以是非母语的语言单位。另一方面,在现代翻译理论家雅克布森著名的“语际翻译”、“语内翻译”“符际翻译”三分法之中,翻译不再是仅存在于两种异质语言之间的学问,而是扩充到了同种语言之中甚至不同的符号系统之间,体现出与阐释学在研究视域上更深刻的趋近。
翻译与诠释的起源都与宗教及其传播有关。东方最早的翻译研究与理论始自玄奘等人对佛经翻译的体会与总结,他们是佛学家更是翻译家,其对佛经的诠释过程完全是通过翻译这一载体而完成的,与翻译过程合二为一。而在西方,翻译研究这一概念虽然发明于二十世纪,但希腊“七十士”的《圣经·旧约》译本代表了西方最早的大规模翻译活动与探索。而诠释学起初相当于欧洲神学家们的“释经”(exegesis)活动,到古罗马时期开始包含对法律的解释,直到施菜尔马赫突破圣经注释学的习规,提出一切具有历史性及可能被误解的文本都可以成为诠释对象以后,诠释学才从单一的神学领域走向了广阔的世俗生活本身。有学者认为,诠释学最初的发展和翻译并无联系,从古希腊直到今天的诠释学都停留在对经典文献的研究注释上;既然诠释学是一门哲学,它绝不是一种翻译理论。只是因为在探讨历史、传统的存在及其与个人的关系中,它不可避兔地谈到了其语言观,才“为文学翻译的研究开辟了新视野”(刘芳、胡洁雯2005:85)。本文同意诠释学与翻译研究确实是两门不同的学科这一观点,但从两者萌芽期的特点看来,其相似程度非常高。
诠释学与翻译学受到相同影响的表现,在于它们相似的演进发展路线。审视诠释学的整体发展历程,它经历了神学/法学诠释学、浪漫主义诠释学和哲学诠释学三个阶段。在古希腊时期,诠释方法是用来解释“神谕”或理解史诗作品的,到中世纪则逐渐被用于解释圣经和宗教教义,具备了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要素;到宗教改革时期,诠释学逐渐成为一门诠释经文和法典的技术性学科。十九世纪,施菜尔马赫等著名思想家承继德国浪漫主义衣钵,将其发展为一种更加带有普遍意义与哲学色彩的人文学科方法论,成为其学科发展史上一重大转折。其后,海德格尔着眼“存在”这一概念,力图将方法论诠释学转变为本体论诠释学,使诠释学发展到更高层次。海德格尔的学生伽达默尔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了一套完整体系,强调解释者与文本的“视域融合”,从而形成新的视界和新的意义,重视多元视角的意义和价值,追求解释者与文本对话过程中的意义生成,是为现代的哲学诠释学。统而观之,这种变化历程可称为从特殊诠释学到普遍诠释学,从方法论诠释学到本体论诠释学的思维走向。
同时,翻译研究也在不断从方法论向本体论迈进。在传统翻译实践研究中,与主体诠释密切相关的理论始终未受充分的重视;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是对不同语言之中“对等”或“等价”关系的发掘,在笔者看来,这是一条从圣奥古斯丁时代延伸至二十世纪的、带有结构主义语言学特色的理论路线。正如施菜尔马赫相信可以从文本中发掘作者的原始意图,重建原初语境,翻译界也曾唯“忠实”于“原意”是图,不啻为认可任何文本都将具有最为准确的翻译范本。从哲学史角度看,此类传统诠释与翻译思想带有深刻的自柏拉图始的“逻各斯中心主义”印迹,以主客体二元对立认识论为主导,认为只有正确分析语言内部结构,成功发掘原作者的创作意图才是取得唯一正确理解的通途。虽然结构主义曾在思想史上结下累累硕果,也曾大放异彩,但由于结构主义的封闭性和抽象性,研究者往往过分夸大语言的深层规律,寻找能指与所指间的牵强联系,反而容易形成对文本的误读或过度诠释(over-interpretation)。此种语言观强调只要服从语言规律,制定出语言转换的规则,就可以做好翻译,以机器代替人。
在结构主义哲学影响下的语言观将翻译简化为一种机械式的语言转换过程,并带有强烈的科学主义色彩,有学者指出,自然科学的长足进步,特别是对科学方法论的探索与反思,奠定了诠释学建立具有科学性质的方法论的基础(潘德荣2011:64)。但因为它把翻译视为如同物理学一样的自然科学,可以被公式化和计算,忽视了人的主体性因素。直到20世纪前半叶,理论物理学中“测不准原理”的提出震惊了自然科学界,也使人文科学学者们在思想上解除了禁锢,学者们在对语言的不确定性和多义性研究上走得越来越远,为诠释学与翻译研究展开了新的进路。语言学家蒯因认为,翻译的不确定性首先基于意义的不确定性,人们不能在绝对意义上确定可接受的规范是否正确。“以不同方式编撰把一种语言翻译为另一种语言的翻译手册,这些手册与语言倾向的总体是相容的,但彼此之间却不相容”(Quine 1960:27,转引自陈嘉映2003:235)。他声称,翻译的不确定性不仅存在于单词的层次也存在于整句的层次,且是不可调和的。另一著名语言学家皮尔士也从符号学视角论述了翻译时不可避兔的增减原意地行为,将翻译的过程视为踏入赫拉克利特式的溪流之中,声称翻译即是诠释。
二十世纪的人文科学研究路径重点体现为“语言学转向”,这一转向正是肇因于对语言与文本原始意义的怀疑,它深刻影响到所有和语言研究有关的学科,特别是哲学和语言学,带来了从后结构主义到解构主义、接受美学、后现代主义的重要思想资源,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理查德·罗蒂(2003)总结道,它最终在哲学上消解了西方文明从亚里士多德以来一直尊为圭臬的对“终极真理”的追求,消解了位于西方认识论核心的“对根基与本原的欲望”,击碎了将心灵视为明镜的隐喻。福柯于法兰西学院所作的一段讲演,可视为对这一新思想的素描:“我们称之为‘哲学'的思维方式,拷问的不是何谓真,何谓假,而是什么使得存在和可能存在真和假,以及人们能够不能够区分真和假。我们称之为‘哲学'的思维方式,拷问的是什么允许主体达到真理,它试图规定主体达至真理的各种条件与局限。”(福柯2010:13)诠释学与翻译研究于二十世纪在研究范式上的转向,深深体现出西方哲学观的这一改变。
在诠释学方面,经由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贡献,哲学诠释学通过对诠释及诠释主体的深刻反思,以及对主体间性的认识消解了二元对立与传统意义观的理论基础,推动了诠释学研究从文本中心论走向主体间对话的研究模式。在翻译研究方面,韦努蒂提出,西方翻译学界逐渐放弃了长期所追求的所谓文本的目的性和客观性,以从尼采到福柯的“谱系学”(genealogy)为基础,突出译者/诠释者的主体性,将原文的再现看成是非连续性的,将意义看成是变动不居和多义的(Venuti 1994:39);如斯坦纳一样的翻译学者们也开始更多地强调,翻译是一门艺术而不是科学。意大利符号学家昂贝托·艾柯所描绘的赫尔墨斯形象比较生动地描绘了对哲学和语言的这种新认识。艾柯指出,希腊文明除了拥有“同一”的概念与“矛盾”的概念之外,还发展出“无限变形”的思想,而其代表就是诠释学的象征赫尔墨斯。赫尔墨斯的性格以变幻无常著称,他醉心于艺术也善于抢夺。“赫尔墨斯神话否定了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其因果链状如螺旋,不断回复到自身,会在同一时间、以不同的面目、在不同的地方出现。”(艾柯1997:34-35)形象地说来,在研究方法上,以多维“射线”取代单向的“向量”,以“对话”取代“独白”,也已成为现代译学与诠释学的思想共识。
作者、文本和读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是诠释学与翻译研究思考的共同主题。随着“文本”这一形象的转变,作者、读者、译者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彻底的改变。纵观二十世纪以来的哲学与翻译研究发展史,存在着一条从强调再现文本原义,到凸显读者与译者对原文的能动性“操纵”、创造文本的“来世”(afterlife,本雅明语),到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等“文化研究”的进路,并最终为翻译学带来继“语言学转向”之后的“文化转向”。而翻译的文化研究学派对弱势文化、文化弱势群体,及被压迫民族与个体的鲜明关怀(包括韦努蒂从反抗译者的从属身份出发,高扬“异化翻译”理念),体现出深厚的人道主义情怀。翻译理论中映照的这种情怀也正是因为翻译学者们跳出了仅仅从翻译手段和技巧上研究翻译的方法论窠臼,将翻译这一活动视为文化现象与哲学本体,从询问“翻译应该怎么做”深入到“翻译是什么”。通过这种从本体论高度开展的视域和范式的转换,翻译活动至少从理论上完成了两种有建设性的“身份认同”:一、翻译不再被看作是一个简单的两种语言之间的转换行为,而是被认同为译入语语境(context)中的一种独特的政治行为和文化行为。二、译者开始摆脱从属性的“译匠”的身份,更加被认同为译本的创作者之一,人类精神历史的传承者之一。至此,当代翻译研究界的“语言学派”和“文化学派”这两大重镇正式确立。
不难发现:正因为当代翻译学说反映着当代西方思想史的演进过程,具有高度理论性和历史性,使得它对翻译实践的指导意义越来越微小,更像一种“后瞻式”(retrospective)理论。相反,即使是有很高深理论的诠释学,也可以具备实际操作弹性,既可以适用于西方文本,也可以被中国诠释学家应用于庄、易等中国经典,却很难想象韦努蒂或巴斯奈特的翻译理论能为英汉互译带来多少操作指南。近年来,在不少中国学者(如张经浩2006;黄德先、杜小军2008;谭安丽2010;董双建2011)的论文中,都对这种情况表现出焦虑,哀叹“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大有向西方翻译理论兴师问罪的冲动。
本文同意这些学者对中国译界现状的部分描述,也认同他们指出的根植于西方传统的翻译理论与国人的翻译实践之间存在天然隔阂,却并未感到同样的焦虑。正如文艺学很难指点作家如何落笔,语言学无法教会人类如何说话,以描述性(descriptive)为主要特点的政治科学(political science)无法令以规范性(normative)为主要特点的政治哲学(political philosophy)俯首称臣,而是与其并存为同一学科的两面,人文学科理论优劣的标准应在于它是否提供了可以简明而准确地描述现实情况的模型,而不在于有多强的实践意义,有何种程度上的可操作性。
当霍尔姆斯提出翻译研究这个学科命名之初,就曾将其分为纯翻译研究(其下又包含描述翻译研究与理论翻译研究)与应用翻译研究(其下又包含翻译教学、翻译政策与翻译批评)(Holmes 2004:181-182);在可以用translation studies这一命名统括的各种“高深”学说之外,不论在东西方都有丰富而实用的对应用型翻译与具体翻译手段的研究,如“直译”、“意译”、“转换译法”等各种实际操作技巧;有各种类型研究,如对医学翻译与新闻翻译、旅游翻译的区分;也有像“信达雅”这样与翻译实践联系更为紧密的简明理论。编写翻译实践指南、培养翻译实践人才固然重要,可是人们也认识到,只要语言的可能性是无穷的,翻译的实践研究就永不可穷尽各种实际问题而随时作出恰切、及时的指引,正如经济学理论永远无法指导一家公司做成任何一笔生意。国内译界过于注重翻译技巧与实践的研究也会带来恶果,如蔡新乐先生就曾借鉴徐盛桓的观点,指出中国译界“对翻译实践过于拘泥,所以把注意力集中在技巧的探讨上”,而这种研究容易滑向两个极端:一是把翻译理论视为翻译技巧研究,把方法论当作目的论;二是将理论形态的翻译理论与实用性的翻译批评混同(蔡新乐、郁东占1998:6)。
从另一方面来看,学科的发展规律也可以解释这一现象。奈达曾于1982年把西方翻译理论归纳为四大流派,即语文学理论、语言学理论、交际理论和社会符号学理论(谢天振2003:110)。从译论演进的历史来看,研究如何翻译经典文献和文学作品的语文学理论主要风靡于20世纪50年代之前,但其传统从未断绝。随着前文所述各种学科之中新思维和新知识的开拓,翻译研究必然要向深处、向跨学科思维迈进,这是学术发展的必然逻辑,也是人类不懈追求智慧的必然天性。正是在这种前进过程中,当代翻译理论与以诠释学为代表的一些当代哲学理论有了某种程度上的相遇和相契。正如谢天振所说,“事实上,目前西方译学界还有相当多的学者仍然在借用语言学或外语教学的理论研究翻译,仍然在关心和探讨‘怎么译'、‘如何译得更好'等问题。正如当代世界的文化是多元的一样,当代西方学术界的翻译研究同样也是多元的”(116)。
4.结语
概言之,翻译研究是同时在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上蓬勃发展的,理论这一层面承负的是哲学与文化思考,实践这一层面承负着培养实际翻译人才的任务,我们既不能因后者可以带来实际的、有形的利益而指责前者故作高深,也不能借前者超越性的视角否定、打压后者的存在价值。从这个角度出发,笔者认为,对“理论与实践脱节”的指责是一个双重误解,它没有认清楚现代译学的多元主义特色,也对“理论”这一概念持有偏见。通过本文对诸种予当代译论以极大影响的思想历程的梳理,我们应该能够发现,任何状似高深的翻译理论绝非因几位皓首穷经的理论家的偏好便能像流星般划过学术的天空,相反,当代翻译理论意蕴深厚,且由来有自。作为译界后学,我们应对这些前辈宗师怀有敬畏,且对翻译研究未来的良性发展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