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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尔·贝娄学术史研究

2013-03-27乔国强

东吴学术 2013年2期
关键词:利文贝娄萨尔

乔国强

学术史研究

索尔·贝娄学术史研究

乔国强

主持人 陈众议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犹太小说家。他们的崛起,几近形成了有其深刻文化背景的文学运动。索尔·贝娄(Saul Bellow,一九一五-二〇〇四)无疑是这场运动中的中坚人物。长期生活在美国的贝娄,并不是地道的美国人。他的父母原是俄国犹太人,一九一三年,为了摆脱俄国政府对犹太人的迫害,从俄国圣彼得堡移居到了加拿大的蒙特利尔。贝娄就是在父母到达加拿大两年后的夏天出生的。九岁那年,他和他的家人又跟随胸怀大志、但屡屡受挫的父亲迁移到了美国的芝加哥。芝加哥繁华、熙攘,但父亲的“美国梦”还是很快就破灭了。一家人辛勤劳作,但由于美国的经济从“一战”中尚未完全复苏,加之社会上仍然对犹太移民存有偏见、歧视,全家人也只能在贫民区找到栖息之地,还不时要靠亲朋好友的接济才能勉强度日。这位在贫民区长大的移民的孩子,从童年时代起便对犹太人,特别是犹太移民所遭遇到的种种苦难和偏见有着深刻的体验。所以,当贝娄在艰难中顽强地读完中学、大学,并最终成长为一名作家后,面对游离于美国主流社会之外的犹太移民的生存境遇,他总是有话要说。

贝娄的创作始于一九三六年。这一年,他在美国左翼刊物《灯塔》上发表了他的第一部寓言故事《那真不行》。二〇〇〇年,他出版了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拉维尔斯坦》。他是一位勤奋、多产的作家,一生共创作了十九部作品,其中十三部为长篇小说。长篇小说《赫佐格》为他争得了不少荣誉,不仅在一九六四年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而且还在翌年荣获了国际文学奖,成为赢得此殊荣的第一位美国作家。一九七六年,贝娄终于迎来了他的幸运之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瑞典学院在颁奖词中对他的创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随着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晃来晃去的人》的问世,美国的叙事艺术便开始摆脱了僵硬、雄浑的气息,预示着某种与众不同的创作风格的到来。不过,耐人寻味的是,贝娄在答谢演说中对自己的创作风格几乎未置一词,相反对当下的社会、文学以及作家面对诸如此类问题所遭遇的尴尬等话题发表了大量的看法。

从贝娄顾左右而言他的发言中不难看出,他其实一直遭受着民族身份的困扰。贝娄从四岁开始,便在家庭的影响下学习希伯来语和犹太经典,对自己民族传统有着深刻的认同感。但是犹太移民如果想在美国社会生存下去,就必须要信奉与本民族传统相悖的所谓 “美国生活方式”。正如他在《晃来晃去的人》一书中所表达的主题:犹太人既不愿放弃自己的传统宗教,但又无法抵御“美国生活方式”的诱惑。在两者间“晃来晃去”的结果,最终使自己变成一个惶惶不可终日的丧失“身份”的人。这一矛盾即便在贝娄的生活和工作中也能凸显出来。他曾公开声明不愿意被称为美国犹太作家或犹太裔美国作家,也就是说贝娄反感在作家称呼中加上“犹太”这一限定词。有的批评家认为,包括贝娄在内的许多美国犹太作家都不喜欢这个称谓,其原因是这一称谓本身“含有一种贫穷、无知和地方主义等意思”。贝娄不愿被称为美国犹太作家的真实原因已无法猜测了,但从中我们不难体会到犹太作家比美国本土作家要承受更多来自于社会、心理方面的压力,或者更确切地说,犹太人的整部历史让他学会了如何避免麻烦、躲避灾难。

当然,贝娄不愿被人称为美国犹太作家并不意味着他在有意识地回避其犹太性,相反,在作品中,他总是念念不忘表现自己的犹太性。在贝娄所创作的十三部长篇小说中,除了《雨王汉德森》外,其余的十二部长篇小说都直接或间接地描写了美国犹太人,特别是犹太知识分子的生存状况和精神危机。从他的第一部小说《晃来晃去的人》到绝笔之作《拉维尔斯坦》,无论是在人物描绘,还是在场景设置、语言运用上都无不流露出深厚的犹太文化底蕴。美国著名的犹太作家菲利普·罗斯在贝娄去世的前一天这样评价贝娄:“二十世纪的美国文学是由两位小说家支撑的——威廉·福克纳和索尔·贝娄。”美国有线新闻因特网也为此发了专稿,称贝娄“主宰了战后二十世纪美国文学”。

贝娄的创作时间绵延了半个多世纪。对贝娄进行研究的时间则更长。根据格洛里亚·L.克罗宁和布莱恩·H.霍尔重编的《索尔·贝娄:文献书目提要》(第二版,Gloria L.Cronin and Blaine H.Hall,Saul Bellow:An Annotated Bibliography,Second Edition,一九八七)所提供的书目,到一九八七年该书出版为止,研究贝娄的英文著作和英文文章已多达一千二百三十二篇。其中,文献类文章有九篇,专著有三十六部,专刊类文章有十二篇,回忆类的文章有三十五篇,总体论述类文章(或书中属于总体论述类的章节)有三百零八篇,论述作品的文章有七百四十一篇,博士论文九十一篇,虽算不上汗牛充栋,但也可以说是相当可观。

一九八七年之后,贝娄研究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据不完全统计,这一时期有关贝娄创作的论著多达四十余部,其中有研究性专著,但更多的是以论文集形式出现的。另有报刊文章二百余篇。这些文章著述多集中在讨论贝娄的中、后期创作方面。

本文意在梳理贝娄研究的早期情况。

一、五十年代

一九四一年,贝娄在《党派评论》(五-六月卷)上发表第一部短篇小说《两个早晨的独白》(Two Morning Monologues)时,没有引起美国文学评论界的注意。一九四四年,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晃来晃去的人》(Dangling Man)出版后,得到部分评论家的好评。如 《党派评论》(Partisan Review)和《肯庸评论》(Kenyon Review)批评圈子说,该部小说在揭示现代人的不确定性方面作出了“无懈可击的道德追求”。①转引自Maxwell Geismar,“Saul Bellow:Novelist of the Intellectuals,”in Maxwell Geismar,American Moderns:From Rebellion to Conformity,New York:1958,p.210.除特别注明外,以下引文均为该书作者的译文。另外,还有几篇零星的书评文章,如格兰威尔·希克斯的《战争爆发以来的美国小说》(Granville Hicks,American Fiction since the War,一九四八)②Cf.Granville Hicks,“American Fiction since the War,”The English Journal,Vol.37,No.6,June,1948,pp.271-277.一文,在宏观上考察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美国小说的同时,也兼论了贝娄的创作;菲利普·拉夫、詹姆士·格罗斯曼、马丁·格林伯格、哈利·莱文等编辑、作家参加的由《评论》(Critique)杂志主持的有关犹太作家和英语文学传统的论坛,在论及《犹太作家和英语文学传统》(Philip Rahv,James Grossman,Martin Greenberg and Harry Levin,“The Jewish Writer and the English Literary Tradition:A Symposium,Part II.”)①Cf.Philip Rahv,James Grossman,Martin Greenberg and Harry Levin,“The Jewish Writer and the English Literary Tradition:A Symposium,Part II,”Commentary,Oct.,1949,pp.336-337.的同时,提到贝娄的创作。从寥若晨星的批评来看,多数批评家还没有意识到这位有着远大前程的年轻作家的潜力和他出现的意义。对贝娄而言,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并不是一个幸运的年代。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虽然也没有出现论述贝娄创作的学术专著,但却有几篇重要的文章问世。②在格洛里亚·L·克罗宁和布莱恩·H·霍尔重编的 《索尔·贝娄:文献书目提要,第二版》(Gloria L.Cronin and Blaine H.Hall,Saul Bellow:An Annotated Bibliography,Second Edition,1987)中,没有辑入20世纪50年代有关贝娄创作的评介或批评文章。这些文章是,罗伯特·潘·沃伦的《不承担任何义务的人》(Robert Penn Warren,Man with no Commitments,一九五三)、莱斯利·菲德勒的《索尔·贝娄》(Leslie Fiedler,Saul Bellow,一九五七)、马克斯韦尔·盖斯玛的《索尔·贝娄:知识分子小说家》(Maxwell Geismar,Saul Bellow:Novelist of the Intellectual,一九五八)、理查德·蔡斯的 《索尔·贝娄的历险记》(Richard Chase,The Adventures of Saul Bellow,一九五九)等。③此处文章和其他未提及的文章具体出处详见第三编。

莱斯利·菲德勒在《索尔·贝娄》④以下介绍的观点均出自Leslie Fiedler,“Saul Bellow,”Prairie Schooner,Summer,1957,pp.103-110.除必要外,不再注明所引观点的具体页码。一文中,从宏观的角度高度评价了贝娄的早期创作。他说:“随着贝娄的小说《抓住时日》的出版,贝娄不仅已经成为一位可能与之妥协的作家,而且已经成为一位有必要与之妥协的作家——如果我们要理解当下的小说都写了些什么,贝娄可能是所有小说家中我们最需要理解的一位作家。”⑤Leslie Fiedler,“Saul Bellow,”Prairie Schooner,Summer,1957,p.103.他还回忆说,贝娄的创作已经走过了一个艰难的起步阶段,第一部小说出版时受到有点过度的赞赏,但随后就很少有人再看了;第二部小说出版时也曾受到批评界的欢迎,但不久多数读者就不再提及它了;第三部小说写得很厚,也很通俗,还出版了平装本,但却惹恼了最早发现贝娄的那些人。他们不高兴看到完全是由自己发现的作家现在进入了公众领域;第四部小说又出版了,猛然间,人们不再称他为年轻作家了。人们意识到,他还会写下去,但他不是一个只写一两本小说的作者,而是一个要写很多部小说的小说家——这在近期的美国文坛上是不多见的。

费德勒在文中将贝娄与当时其他几位著名的美国犹太小说家进行了比较。他说,在出身和追求方面跟贝娄相类似的许多美国犹太作家,如丹尼尔·富克斯(Daniel Fuchs,一九〇九-一九九三)⑥丹尼尔·富克斯是美国犹太电影剧本作家、小说家和散文家。他早期创作的三部小说 《威廉堡之夏》(Summer in Williamsburg,1934)、《向布伦霍特致敬》(Homage to Blenholt,1936)、《低俗的一群人》(Low Company,1937);主要电影剧本有 《艰难路程》(The Hard Way,1943)、《街头恐慌》(Panic in the Streets,1950)等。、亨利·罗思(Henry Roth,一九〇六-一九九五)⑦亨利·罗思是美国犹太小说家,其主要作品有《就说是睡着了》(Call It Sleep,1934)和四卷本《天然溪流的恩赐》(Mercy of a Rude Stream):第一卷《闪耀在莫里斯·帕克山上的星辰》(A Star Shines Over Mt.Morris Park,1994)、第二卷《哈德逊河上的潜水石》(A Diving Rock on the Hudson,1995)、第三卷《来自奴役》(From Bondage,1996)以及第四卷《为哈莱姆而作的安魂曲》(Requiem for Harlem,1998)。、纳撒尼尔·韦斯特(Nathanael West,一九〇三-一九四〇)⑧纳撒尼尔·韦斯特是美国犹太小说家和剧作家,其主要作品有 《巴尔索·斯奈尔的梦幻生活》(The Dream Life of Balso Snell,1931)、《孤心小姐》(Miss Lonelyhearts,1933)、《整整一百万》(A Cool Million,1934;原名:《美国,美国》America,America,1934)等。等,都曾编年史般地刻画过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社会。但是,他们或早早地辍笔,⑨此处主要是指亨利·罗思。罗思于1934年出版《就说是睡着了》之后辍笔60年,终于1994年再次出版四卷本小说《天然溪流的恩赐》。或英年早逝,⑩此处主要是指纳撒尼尔·韦斯特。他于1940年去世,享年37岁。或改写赚钱的电影剧本去了。还有当年那些集聚在《党派评论》(Partisan Review)周围的颇有才华的作家,如艾萨克·罗森菲尔德(Isaac Rosenfeld,一九一八-一九五六)、戴尔默尔·施瓦兹(Delmore Schwartz,一九一三-一九六六)、莱昂内尔·特里林(Lionel Trilling,一九〇五–一九七五)等,他们也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这些作家在主题和母题的表达上,却无法与贝娄相媲美。

鉴于此种情况,菲德勒提出,贝娄应被视为一个具有久远历史传统的继承人。这个传统起步错误、怯懦退却、前途灰色。美国曾有许多犹太小说家试图拥有美国式的想象并借此进入美国文学场景,但无一幸免地都遭到了挫败。在贝娄的身后,有成百上千位由于出版过一本书而获得短暂的成功,此后又陷入困惑的小说家。这些小说家共同明确表明了这样一种关切:就归属或抗议的问题而言,美国犹太人需要弄清楚自己与这个国家之间的关系;犹太人的语言是一种方言丰富、快乐且富有知性的语言。在此种意义上说,贝娄的成功不只是他个人努力的结果,而是含有许多犹太人的艰辛努力,包括像失败、困惑等这样极端的因素。此外,贝娄的成功也有历史机遇的原因,即他成功的时候也恰逢美国犹太人第一次步入美国文化中心的特定时刻。

菲德勒认为,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以来,美国犹太作家感受到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压力。在这些压力下,他们不得不把个人经历当作一种爱国的或美国的经历来进行描述。他们在生活和作品中展示出的一种被排除在外的感觉、熟识的孤独感以及以往逃亡的经历,让他们显得颇有些与众不同。也正是由于这种与众不同而使他们成为一种“公众形象”。换句话说,在美国公众的眼里,他们与美国南方人、密西西比州瘴气弥漫中走出的同性恋者以及芝加哥和纽约铁幕后走出的前激进分子一道,都是美国二十世纪中期的另类。

贝娄在小说中成功地将这一压力和由此而产生的困扰等转换成了某种“神话”。不过,菲德勒同时又指出,还不能把贝娄仅仅放在这样的一个语境里来考察。作为首屈一指的美国犹太小说家,贝娄的左右还有一大帮其他文化和亚文化的成功者。如果说贝娄之于高雅文化,那么塞林格(J.D.Salinger,一九一九-二〇一〇)则之于中上阶层的文化,欧文·肖(Irwin Shaw,一九一三–一九四八)之于中产阶层文化,而赫曼·伍克(Herman Wouk,一九一五-)①其实J.D.塞林格、欧文·肖以及赫曼·伍克三位都是美国犹太作家。菲德勒从文化阶层的方面来区分似意义不大。本书将在第二编中予以讨论。塞林格的主要作品有 《麦田里的守望者》;欧文·肖的主要作品有《露西·克朗》(Lucy Crown,1956)、《富人、穷人》(Rich Man,Poor Man,1970)、《拜占庭之夜》(Evening in Byzantium,1973)、《乞丐、窃贼》(Beggar,Thief,1977)以及《水上面包》(Bread Upon the Waters,1981)等;赫曼·伍克的主要作品有 《凯恩叛变》(Caine Mutiny,1951)、《战争风云》(The Winds of War,1971)、《战争与回忆》(War and Remembrance,1978)、《希望》(The Hope,1993)等。之于中下阶层文化。显而易见,这是一个群体的成功。在菲德勒看来,使贝娄成为他那一代最为优秀作家的原因,是他在各个层面将神秘化的犹太人变成了富有代表性的美国人。

菲德勒认为,美国社会里有一种诱惑,它会诱使人同化到资产阶级极为庸俗的价值观里。但是作为作家的贝娄,毫不妥协地抵制了这种诱惑。例如,在贝娄最为重要的小说《奥吉·玛琪历险记》中,贝娄冒着让他的主人公玛琪最终成为荒诞人物的风险,塑造了一个受城里恶棍的欺负,但却自由自在、活泼开朗的犹太青年的形象。在菲德勒看来,玛琪就是马克·吐温笔下的哈克贝利·芬恩,或者说芬恩被转换成了自由自在、活泼开朗的犹太青年。不过,菲德勒似乎也不清楚到底是芬恩变成了玛琪,还是玛琪变成了芬恩,或者说哪一种变化更能说明这一人物的荒诞性和转换的重要性。但是,他要强调的一点是清楚的,即两者的密切关系,这一点有助于避免两者在情感上的虚假。

菲德勒在分别点评贝娄的四部小说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指出,贝娄的成功不只是创作风格上的成功,更是因为他拥有否定的能力,即本质上不能将他的人物终结为他们所代表的那些类型,也不能让他们的个性为此而妥协。他的主人公不仅拒绝混同为一般意义上的 “小人物”,或那种多愁善感的自由主义者笔下的 “受害者”,而且这些主人公被贝娄塑造成有意识地抵制自己成为这类人的人物。这种抵制行为的本身实际上就是这些主人公自我意识和自我界定的结果。他们本人,甚或我们读者也能感觉到的孤独,不仅具有表现城市生活和文化分化的功能,而且还成为某种意志东西 (即他们寻求知道自己身份)存在的条件和结果。当时有一种广被人们所接受的观点,即人是社会的产物。人如果感到特别地孤独,不仅是因为他感到与他人沟通困难,而且还因为他失去了与包罗万象的所有对自身界定的联系。贝娄意识到,正是在这种孤独中,人类懂得了不是去忍受而是去成为这种孤独,并且从这种孤独中重新去发现自己的身份和自己与他人间的关系。

菲德勒指出,我们之所以接受贝娄的人物,是因为他的人物公开了我们欲隐匿起来的东西;他们就是我们,但却没有我们所惯有的那种防守戒备。这样的人物只能生活在城市里,寄居在小旅馆里,独自坐在下等饭馆的角落里;这种人物的妻子回家省亲,留下他一人独守空房,即便回到家里,见到的也是零乱不堪的房间;这种人会跟随与己毫不相干的送葬队伍,也不知去向哪里;这种人无成功之举,甚至都没有个人的物品;他遭到自己父亲的摒弃,也得不到自己儿子的承认;他身边没有女人,只是面对着他自己……其实,这种人不是别人,就是曾经遭到流放的犹太人。菲德勒在贝娄的作品里,不仅看到了自己同胞的身影,而且还看到了犹太民族两千多年来的苦难。

在菲德勒发表《索尔·贝娄》的第二年,马克斯韦尔·盖斯玛发表了《索尔·贝娄:知识分子小说家》①以下介绍的观点均出自Maxwell Geismar,“Saul Bellow:Novelist of the Intellectuals,”in Maxwell Geismar,American Moderns:From Rebellion to Conformity,New York:1958,pp.210-224.除必要外,不再注明所引观点的具体页码。一文。他在文中指出,如果说塞林格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大学生的文学发言人,那么贝娄则是美国知识分子最喜欢的小说家。这主要是因为贝娄小说的艺术品位已经达到了这种高度,重要的是他还打破或超过了当时的社会主流价值观。

盖斯玛的这一论断主要是依据贝娄小说中主人公的生活际遇、精神品质以及富有知性的思考而得出的。例如,贝娄在第一部长篇小说《晃来晃去的人》中刻画了一个坚持原则,但却无所适从的主人公约瑟夫。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他支持美国参战,辞职在家等待征召入伍。他依靠妻子挣钱养活自己,反对那些发战争财的人。他将自己关在屋子里,享受着辞职后等待征召的那份自由。但不久他就厌烦了这种颇有些折磨人的等待,开始对朋友、家人变得冷漠,还时不时地对那些不理解自己所坚持的原则的人表示出极大愤怒。他越来越感到自己已经是战争的道德受害者了。他发现城市生活,尤其是他经常光顾的社会的中下层生活索然无味,也极其丑陋。不过尽管如此,他仍然继续寻找那些中下层人共同人性的清晰标记。他以为,在事物与人和行为与人之间必须有所区别;不然的话,生活或死于这个丑陋的现代美国城市里的人们,就会受制于他们的生活环境中,并成为这一环境的牺牲品。他还认为,在这个遭诅咒的时代里,身处激烈的政治纷争的漩涡里,人和人之间甚至都不可能进行最简单的沟通。在他出席的一次由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和放荡不羁的文化人参加的聚会上,他所看到的只是对依洛西斯②依洛西斯(Eleusis),又译厄琉西斯,希腊神话中的人物,依洛西斯城的国王和明祖;有神话说,他是特里普托勒莫斯的父亲。见M.H.鲍特文尼克等编著:《神话辞典》,第105页,黄鸿森、温乃铮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精神的一种现代戏仿,无聊的戏仿。他突然意识到,人们举办这类聚会的目的无非就是释放被抑制的情感,把我们内心抑制住的蔑视、仇恨、欲望等暂时性地表露、发泄出来。简言之,盖斯玛认为,《晃来晃去的人》之所以能引起知识分子和一些自由主义派别杂志的注意,主要是因为它准确且流畅地再现了这些知识分子的内心世界,并成为二十世纪四十和五十年代美国知识分子精英的代言人。

一九四七年贝娄出版了长篇小说 《受害者》。盖斯玛认为,小说中的基督教徒阿尔比显然是个“受害者”。他因犹太人利文萨尔的震怒而失去了工作。为了报复,阿尔比趁利文萨尔的妻子回娘家之际,搬进利文萨尔的家里居住。他不仅吃住在利文萨尔的家里,而且还把妓女带到利文萨尔的家里。阿尔比还嗜好窥探利文萨尔作为犹太人的一些个人隐私,这给利文萨尔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和痛苦。奇怪的是,利文萨尔自以为阿尔比对自己的指责有道理,而且应该对他的失业负责任。同时,他还对自己侄子的死深感内疚,并觉得自己应对被哥哥抛弃的嫂子负有责任。唯一能使他感到自豪的是,他的工作做得很出色;唯一能使他获得安慰的是,他爱恋着离家的妻子。对精神失常的母亲和知识分子父亲的怀念也常常萦绕着他。

盖斯玛认为,利文萨尔的个人际遇、精神状态等所有的这一切,都给读者造成了一种精神苦痛的印象,而且还让读者觉得他的苦痛有道理。这是因为利文萨尔自始至终都是一个犹太人,他愿意为这个并非由他创造的世界承担责任。这个人物疾病缠身、遭人背叛,还不时地受到社会和周边人员的敌视,但他不怨天尤人地,只是不停地挣扎,不为出人头地而只是为活着而活着,是贝娄笔下的一个典型的现代城市生活的产品。或者说,利文萨尔的生活遭遇不是偶然的,它是一则有关受迫害的犹太人拥抱并激活迫害者的寓言。

在肯定利文萨尔这个人物的同时,盖斯玛同时也指出,如同《晃来晃去的人》中的主人公约瑟夫那样,《受害者》中的主人公利文萨尔基本上也是同一群“被同化”了的犹太人打交道。这些犹太人失去了自己的文化,脱离了自己的传统。他们处于社会的中下层,生活在狭窄、悲戚的环境之中。他们对自己文化传统唯一继承的就是家庭里那种令人窒息的虔敬生活。

不过,贝娄似乎要对自己描写的这类狭窄、悲戚的环境做个补偿。他在随后的《奥吉·玛琪历险记》中,刻画了一位无产阶级式的主人公玛琪。在盖斯玛看来,贝娄运用了德莱塞(Theodore Herman Albert Dreiser,一八七一-一九四五)、托马斯·C.伍尔夫 (Thomas Clayton Wolfe,一九〇〇-一九三八)、詹姆士·T.法莱尔(James Thomas Farrell,一九〇四-一九七九)等人采用的社会现实主义手法,再现了主人公玛琪的生活环境,并让读者感到小说中的人物是受环境和意志所制约的。但是,如果仅仅是描写大萧条期间芝加哥贫民区的贫穷生活,并以此来引起读者同情的话,这部小说就不会具有真正的研究价值了。该小说是从外部来描写贫民区生活的,作者仿佛就住在这贫民区的附近,但又绝没有在贫民区里居住过,所以作者了解贫民区的所有特点,但又仅仅止于了解。这部小说是一种文学的概述或人类学研究,写人状物确切,信息量大,但除了真实外,一切都写到了。盖斯玛认为,小说从芝加哥贫民区开始写起,结尾处却落脚在墨西哥和欧洲,这种写法喻指了二十世纪下半叶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发展路程。小说的可取之处是小说后半部描写的那只名叫卡利古拉的懦弱的“鹰”。作为一只鹰,它没有让自己扮演达尔文或海明威式的英雄人物角色。

总体说来,盖斯玛认为,贝娄的《奥吉·玛琪历险记》不是一部成功的小说,尽管有些成功的细节。直到一九五六年贝娄出版《抓住时日》这部小说,才重新回到了真正属于他的创作领地。

在盖斯玛看来,《抓住时日》这部小说的开篇写得极为精彩,作者详细描写了纽约上西部中产社会的角力场。这里有高大阴郁的旅馆、理发店、商人们光顾的蒸气浴室以及作为城市神经中枢的股票市场;这里是无用的人、受纵容的人、空虚的人以及老年人的地狱。这种描写是对整个美国社会的一种讽刺性的戏仿。贝娄在此的描写笔法颇有司各特·菲茨杰拉德(Scott Fitzgerald,一八九六-一九四〇)、约翰·欧哈拉(John O’Hara,一九〇五-一九七〇)等现实主义作家的神韵。(未完待续)

乔国强,上海外国语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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