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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广西民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探讨

2013-03-27李继宏陆小丽

对外经贸 2013年8期
关键词:走出去民营企业跨境

李继宏 陆小丽

(1.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南宁530226;2.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南宁530028)

近年来,广西民营企业境外直接投资活动趋于活跃。在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缺乏金融支持成为境内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走出去”的主要瓶颈。进一步发挥金融的推动作用,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是加快广西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关键所在。

一、广西民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现状

(一)发展速度快,但总量规模偏小

广西民营企业对外投资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之后进入缓慢发展期,2004年以后进入快速增长期,在国际金融危机以后实现跨越式增长。截至2012年底,广西民营企业累计对外投资项目227个,协议投资总额11.74亿美元,占全区比重的51.88%,其中中方协议投资额10.09亿美元,占比50.78%。2010年以来,在国家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政策支持下,广西民营企业“走出去”呈现跨越式的增长态势。据统计,2010—2012年三年间,广西民营企业累计实现对外直接投资项目104个,协议投资总额9.31亿美元,中方协议投资额8.27亿美元,占全区比重分别为79.30%和81.96%。但从总量上看,广西民营企业对外投资总量相对较小。据商务部统计,2011年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685.8亿美元,其中民营企业约占当年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总量的44.4%,约304.4亿美元,而广西民营企业对外投资额仅为1.83亿美元,占广西对外投资总额的40.67%,占全国民营企业对外投资比重不到1%。

(二)投资区域过于集中,面临的风险较大

广西民营企业“走出去”主要区域集中于东盟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据统计,截至2012年末,广西民营企业累计对东盟投资项目数、协议投资总额和中方投资额分别为150个、6.50亿美元和5.20亿美元,占全区民营企业对外投资项目个数、协议投资总额和中方协议投资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6.08%、55.37%和51.54%。其中越南是广西最大的投资目的国,民营企业累计对越投资97个项目,协议投资额和中方投资额分别为2.78亿美元和2.07亿美元,分别占广西民营企业对东盟投资的比重为42.77%和39.81%。以发展中国家为主要投资目的国往往容易受到这些国家政治和经济波动的影响,使境外企业面临较大风险。如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为应对经济动荡,越南采取了严格外汇管制等多项措施,在越南投资的多家广西民营企业的生产和经营遇到困难,迫使不少企业只能选择暂停经营或撤资。

(三)民营企业渐成投资主体,但竞争力不强

从境内投资主体来看,2004年以前,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先于民营企业走出国门,并长期在对外投资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这一时期广西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占比超过了80%,而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占比不足两成。2004年之后,随着国内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呈现快速增长势头,并已逐渐成为广西企业境外投资的主体。数据显示,2005年民营企业投资项目仅占当年广西境外投资项目的35%,2006年该比重猛增至76.19%,增加了一倍多,之后几年民营企业投资项目所占比重也都保持在60%以上。但是由于“走出去”的中小型民营企业居多,规模和质量远不及大型跨国企业,因此“走出去”的民营企业品牌优势不强,竞争力相对较差,国外市场所占份额较小。部分广西企业由于缺乏海外经营的经验,原有的海外市场份额不断缩小,竞争优势逐渐丧失,最后被迫全部退出市场的例子并不少见。

二、影响广西民营企业“走出去”的金融因素分析

民营企业“走出去”并取得成功的因素很多,但得到金融机构有力的支持无疑是关键因素之一。笔者近期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对广西民营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涉及样本企业27家,占全区正常经营的民营境外投资企业比重为17.53%,主要覆盖矿产采选业、食品加工业、机械制造业、农业等行业。调查发现,当前广西民营企业面临融资方式单一,渠道狭窄;金融产品创新不足;融资政策利用不足等问题。

(一)融资方式单一,渠道狭窄

从融资方式看,调查显示,间接融资是主要的融资方式,目前广西民营企业中仅14.81%样本企业采用直接融资方式。

从融资渠道看,92.59%的样本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仅有7.41%来自于国内外汇贷款,说明境外投资企业从境内银行直接获得资金支持较少。同时,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境内融资渠道的稳定性也不高,特别是在紧缩信贷规模的影响下,部分企业“走出去”的投资积极性受到影响。从境外融资情况来看,五成以上企业反映境内银行在境外的分支机构网点较少且规模偏小,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难以满足境外企业的实际需求。境内银行主要在发达国家和地区设立海外分支机构,而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又主要集中在东盟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二者显然存在一定的错位。民营企业要从境外银行融资同样存在障碍,62.96%的样本企业“走出去”后,由于在境外银行缺乏信用记录,向境外银行融资难度大,企业只能依靠境内母公司的后续融资来满足其在境外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二)金融产品创新滞后

商业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仍停留在传统业务上,针对境外投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金融创新产品普遍缺乏,对“走出去”企业的多元融资需求支持力度不够。调查数据显示,85.19%的样本企业反映由于国内银行的境外债权管理尚未明确,对“走出去”企业的金融服务及产品主要停留在国际结算、境外担保等,无法满足境外企业从境内银行直接获取资金支持的需求。目前,区内商业银行提供给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使用的金融产品主要是融资性对外担保和非融资性对外担保,而为民营企业“走出去”量身定做的全球授信产品开发滞后。

(三)民营企业对现有金融政策运用不足

200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允许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经批准在一定限额内使用自有外汇和人民币购汇等多种方式进行境外放款。2012年为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进一步放宽了境外放款主体范围,扩大了境外放款的资金来源,允许境内企业使用境内外汇贷款进行境外放款,同时还适当放宽了个人对外担保管理,境内企业为境外投资企业境外融资提供对外担保时,允许境内个人作为共同担保人,以保证、抵押、质押及担保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为同一笔债务提供担保。这对解决境外企业资金短缺提供有力支持。但是调查显示,还没有一家样本企业运用境外放款政策和个人对外担保政策。

2009年以来,我国推出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可以使用人民币开展跨境贸易和投资。在跨境贸易和投资活动中使用人民币结算能够锁定投资成本,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并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企业跨境业务的健康发展。广西毗邻东盟,作为边境地区的跨国企业在推动人民币区域化方面的作用是相当重要的。但是,调查显示,广西民营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程度不高,仅有37.04%的样本企业已经使用跨境人民币开展贸易结算或开展境外直接投资,从意愿计划上看,仅有33.33%企业计划使用跨境人民币开展跨境结算。

民营企业对现有政策运用不足除了企业自身的原因以外,相关部门对政策的宣传效果不明显和对企业的指导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

三、加强金融支持广西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对策建议

(一)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一是加大政府财政、税收政策的支持力度。二是选取区内符合条件的重点民营企业,鼓励和扶持部分重点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发行债券,从而提高广西民营企业通过直接融资方式获得发展资金的比例。三是鼓励区内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境外投资企业的信贷投入力度,尤其是对项目资信较好、经营前景较好的中小民营企业适当降低贷款门槛,及时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四是加大政策性银行的支持力度,鼓励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政策性贷款支持,对重点民营企业应在利率等方面予以适当优惠。五是在广西培育和发展风险投资基金,通过注入风险投资基金,大力促进广西本土具有高成长性的民营企业快速发展,实现民营企业的后发优势。

(二)加快金融创新,满足民营企业“走出去”融资需求

民营企业“走出去”需要多元化、个性化和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与支持,这要求金融机构要实现多方面的金融创新。金融机构要梳理整合现有产品,探索企业“走出去”的创新型信贷模式,开展具有广西特色的融资业务,加强买方信贷、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境外资产或资源抵押贷款、内保外贷、跨境人民币结算等金融产品创新,积极探索以境外股权、资产等为抵(质)押提供项目融资。通过不断推出新的金融工具和业务品种,为“走出去”的企业提供深度产品开发和定制化组合,同时简化审贷手续和操作程序,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从而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三)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国际化经营,提高服务能力

随着民营企业“走出去”的规模不断扩大,金融需求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涵盖国际结算、账户管理、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多个方面。广西民营企业“走出去”主要区域集中于东盟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资源较为丰富,但市场开发程度较低,因此金融需求带有明显的属地化特征。为此,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内金融机构加快制定海外发展战略,通过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并购等多种渠道到境外开展业务,特别要强化对广西企业“走出去”较为集中地区的网点布置,如越南、新加坡以及广西投资的首个经贸合作区印尼雅加达等地设立支行或办事处,拓展境外服务覆盖网络,发挥海外网络优势和综合化经营优势,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属地化的金融服务,从而为广西企业国际化经营提供金融服务支撑。

(四)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民营企业开发国际市场

一是积极争取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政策试点,并适当放宽个人境外直接投资额度,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境外投资活动。二是积极争取短期外债指标,并合理运用短期外债规模支持民营企业跨境投资,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三是继续推进广西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推进广西地方性法人中资金融机构在境外开办人民币业务和人民币金融资产境外发行,鼓励广西企业包括大量的民营企业在对外贸易、跨境投融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等层面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并不断建立完善跨境人民币结算金融配套服务体系,保障跨境人民币结算、清算渠道畅通便利。四是加强对外汇形势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对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的理解,帮助民营企业用足、用好外汇政策特别是新颁布的与境外直接投资密切相关的外汇登记、短期外债指标、对外担保、境外放款、境外上市等外汇管理政策以及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五是通过有效开展对商业银行以及涉外企业的培训和再培训,增强银行代位监管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民营企业开展跨境资本运营的效率。六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努力为银企牵线搭桥,尽量满足民营企业“走出去”的真实性业务需求,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融资困难。

[1]徐少卿,王大贤.我国企业走出去的特点、问题和金融支持对策[J].金融会计,2012(2).

[2]范家琛.基于金融支持视角的民营企业“走出去”研究[J].中国经贸导刊,2011(22).

[3]韩飞,杨兴礼,经海涛.金融支持重庆市企业“走出去”对策研究[J].对外经贸,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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