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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文化”正义

2013-03-27侯传文

东方论坛 2013年5期
关键词:东方文化文化圈文明

侯传文

(青岛大学,山东 青岛 266071)

“东方文化”正义

侯传文

(青岛大学,山东 青岛 266071)

作为文化概念的“东方”(Orient)来自西方的“东方学”(Orientalism),其范围主要是东亚、南亚和西亚北非三大文化圈。“文化”一词是西文Culture的翻译,与nature (自然) 相对于而言,义为“人类创造的非自然现象”。“东方文化”概念虽然歧义叠见且变动不居、受西方话语支配曾含有贬义、多元多重而无实体,但一方面由于约定俗成而被广泛接受,另一方面由于文明冲突的现实基础和长期东方学研究的学理基础而难以被解构。

东方;文化;东方文化

人们频繁使用“东方文化”一词却又很少进行界定,使其成为一个含义模糊、歧义叠见而又变动不居的概念。①有的学者在说“东方文化”时范围比较广,包括整个亚洲和非洲,有的甚至还包括俄罗斯和东欧;另一些学者讨论“东方文化”仅限于中国,最多扩展到东亚地区。有的学者甚至否定存在一个具有统一性的东方文化,质疑东方文化研究即东方学的合理性。因此,进行东方文化研究,首先应该对“东方文化”的内涵、外延及其属性和意义有所界定。

一、关于“东方”的界定

“东方”(Orient)这一术语的涵义具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在我们国内和世界范围、在学术界和一般知识界都是如此。历史上,我们曾经称印度和阿拉伯为西方,日本为东方(或东洋),“郑和下西洋”去的就是阿拉伯和非洲。这是以我们中国为中心的地理方位概念。后来“东方”一度成为政治概念,指与西方资本主义阵营相对立的社会主义阵营。这样的划分也有地理因素,主要来自欧洲二战后的政治格局,东欧大多是社会主义国家,西欧大多是资本主义国家。这样的“东方”概念也影响到学术界,如美国学者卡尔·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对于极权力量的比较研究》,其“东方”就包括了俄罗斯、中国和一些亚洲国家。②参阅魏特夫:《东方专制主义——对于极权力量的比较研究》,徐式谷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出版。

作为文化概念的“东方”(Orient)是一个舶来品,来自西方的“东方学”(Orientalism)。在西方,“东方”(Orient)概念的涵义也非常复杂。它首先是一个以地中海为中心的地理方位名词,地中海的东部沿岸为近东,距离较远的中国、日本等为远东,中间的阿拉伯、伊朗等为中东。这一“东方”概念在古希腊时代已经形成,到古罗马时代进一步发展,近代以来伴随着欧洲人对亚洲的扩张而不断强化,因此具有历史的内涵。作为一个文化概念,“东方”(Orient)是西方人立足自我的“他者”概念,是与西方相对而言的,是相对于以古希腊文化和基督教文化为传统的欧美而言的亚洲和北非。

以东方文化为研究对象的东方学是18世纪在西方建立并发展起来的一门学问。经过数百年的发展,西方的东方学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也存在一些根本性的问题。由于近百年来西方的社会文化发展走在了东方的前面,西方人居高临下看东方,所以在他们所使用的“东方(Oriental)”术语中往往含有贬义,以至于有学者主张不用“东方”这一术语,而将“东方”改称为“亚非”,相应地将西方称为“欧美”。然而,由于约定俗成,“东方—西方”的提法还是比“亚非—欧美”的提法更通顺,在学术界,“东方文化”、“东方文学”、“东方哲学”等名称还是非常流行。

以上是关于“东方”概念内涵的解释。关于“东方”的外延范围,也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一般认为东方主要有三大文化圈,即以中国为中心以儒道文化为传统的东亚文化圈、以印度为中心以印度教和佛教文化为传统的南亚文化圈、以阿拉伯为中心以伊斯兰教文化为传统的西亚北非文化圈。“文化圈”是文化人类学中传播学派的一个关键词,由德国学者格雷布纳于1905年在《大洋洲的文化圈和文化层》一书中首先提出,在文化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最早引入“文化圈”概念的是季羡林先生,他在1982年为“全国高等学校东方文学教师讲习班”作报告时指出:“中古时期,东方形成三大文化圈:一是以中国为中心的文化圈;二是一印度为中心的文化圈;三是以阿拉伯为中心的文化圈。”[1](P4)这三大文化圈是传统东方学(Orientalism)的研究范围,具有约定俗成的意义。尽管在一般人看来西亚北非地区与欧洲的联系比与远东的联系更为密切,西亚北非文化与西方文化的相同点比与中国文化的相同点还多,作为东方文化的代表比较勉强,但在学术界,由于西亚北非是传统东方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之一,其作为东方文化的代表资格比较容易认同。

三大文化圈之外的亚非地区是否属于“东方”,学术界还有不同的意见,比如南部非洲,我们在论证东方文化课题的时候曾经反复讨论,数易其稿,最终将其排除在“东方”之外,主要依据就是传统的“三大文化圈”。东南亚地区虽然在“三大文化圈”之外,但一般认为它是“三大文化圈”的交汇之地,所以也属于文化意义的“东方”。

二、关于“文化”的界定

中国古代已经有“文化”之说。最早把文、化放在一起进行表述的文献是《周易》,其《贲卦·彖辞》有“观乎天文,以观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2](P37)之说,其中“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有文化的涵义,但还没有形成“文化”概念。中国传统一般是文武相对,讲究“文以治国,武以安邦”,刘向《说苑》提出:“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意思是说,圣人治理国家,是先用文化和道德服人,然后采用武力。动用武力是为了征服那些不臣服的部族。如果用文明教化不能改正他们,就加以诛灭。其中的“文化”指文治与教化,偏重政治方面。

我们现在所讨论的“文化”不是中国传统术语,而是西文Culture的翻译。Culture的本义是栽培、培育,是相对于Nature自然而言的。

文化研究者都试图给“文化”下定义,所以学术界关于文化定义不计其数,成百上千。关于文化的一个最广泛的定义是“文化是人化”,这与文化的本义比较符合,也就是说,人类创造的非自然的现象就是文化。

再举几个比较著名的例子:一个是英国文化人类学家泰勒的文化定义。他在《原始文化》一书中提出:“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3](P99-100)其中有三个关键词:一是“社会成员”,强调文化的群体性而非个人性;二是“获得”,强调文化为后天养成而非先天本能;三是“整体”,强调文化的整体性。

美国学者克鲁柯亨和凯利在批判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对文化下了简要的定义:“文化是历史上所创造的生存式样的系统,既包含显型式样又包含隐型式样;它具有为整个群体共享的倾向,或是在一定时期中为群体的特定部分所共享。”[3](P119)其中的关键词“群体共享”与泰勒的“社会成员”基本一致,但他更强调“生存式样”,而不仅是能力和习惯,更有概括性。克鲁柯亨还进一步指出:文化“这一人类学术语所确定的涵义,是指整个人类环境中由人所创造的那些方面,既包含有形的,也包含无形的。所谓‘一种文化’,它指的是某个人类群体独特的生活方式,他们整套的‘生存式样’。”[3](P117)进一步强调了人类环境和人的创造对文化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虽然没有给文化下定义,但提出了“劳动的对象化”、“自然的人化”等文化哲学命题,奠定了历史唯物主义文化学研究的基础。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综合当下社会语境和学术话语,借鉴前人的研究,我们认为“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文化”是与政治、经济、军事等相对而言的文化事业;广义的文化指人类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通过体力和脑力劳动,创造并积累的各种成果,包括物质形态、制度形态、习俗形态和精神形态等不同的文化层面。所谓物质形态文化,就是以物化形态呈现的劳动成果,包括人们衣、食、住、行等方面的生活用品和生产用具,以及生产这些物化成果的工具和技艺,确切的名称应该是“物质生产文化”。所谓制度形态文化,是指人类群体的组织形式以及为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而制定的法律和各种规章制度,大到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小到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都是制度形态文化。所谓习俗形态文化主要指不同人类群体的生活方式,包括衣、食、住、行的习惯,婚、丧、嫁、娶的方式等。所谓精神形态文化,是指人们内在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审美观等思想观念、价值体系及其相关的思维方式和话语方式。

这样的层面划分是为了分析和表述的方便,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这些不同层面往往是融合在一起的。比如某地有一座教堂,其建筑本身是物质形态的物化产品;教堂的管理,包括内部的教阶制度、礼拜制度和外部的社会管理,都属于制度形态文化范畴;在教堂中举行的有关婚、丧、嫁、娶的仪式,属于风俗形态文化;而来到教堂唱赞美诗、听讲道、做礼拜的人,大都抱有某种信仰,则属于精神形态文化范畴。

除了有不同的层面之外,人类文化还存在不同的类型。露丝·本尼狄克的文化模式研究就是基于不同的文化类型。她在《文化模式》一书中指出:“一种文化,就象一个人,或多或少有一种思想与行为的一致模式。每一文化之内,总有一些特别的,没必要为其他类型的社会分享的目的。在对这些目的的服从过程中,每一民族越来越深入地强化着它的经验,并且与这些内驱力的紧迫性相适应,行为的异质项就会采取愈来愈一致的形式。”[4](P36)不同民族、不同地域形成不同的文化类型。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属于不同的文化类型;东方文化范围内的三大文化圈,属于不同的文化类型;一个文化圈内不同民族的文化,以及同一民族文化中不同地域的文化,都属于不同的文化类型。

不同民族、不同地域形成不同的文化类型,由此引出了文化的相对性与普遍性的问题:文化有没有优劣之分,有无先进与落后之别?是否存在绝对的、统一的价值标准?这些都是文化论争中的根本性问题。

文化普遍主义认为,人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具有绝对性,人类文化具有统一的价值标准、共同的发展规律和相同的目的性,因而文化有高低之分,有先进与落后之别,高级而先进的文化自然具有普遍意义,人类文化将在高级的和先进的文化的主导下实现统一。文化普遍主义古已有之,如基督教的普世精神,儒家的世界大同观念,佛教的普度众生思想等,都是文化普遍主义的体现。在近代学术领域,文化普遍主义的立论根据主要是社会达尔文主义。他们将达尔文生物进化论中的自然选择、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等原则移植到社会文化领域,从而认为文化有高低之分,先进与落后之别。根据这种理论,强大而先进的西方文化和基督教文明对其他文化文明的摧毁和淘汰具有必然性和合理性。法西斯主义以优等民族和优等文化自居,对所谓劣等民族和劣等文化采取灭绝政策,引发了人们对文化普遍主义和绝对主义的质疑。

文化相对主义是20世纪学术思想界面对多元文化现象进行反思的结果。20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的一些文化人类学家博厄斯、本尼迪克、米德等人,通过对不同文化群体的研究考察,发现不同文化群体之间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大相径庭甚至截然相反,从而否定文化价值的绝对性,即反对用产生于一种文化体系的价值观念去评判另一文化体系,承认一切文化,无论多么特殊,都有其合理性和存在价值,应该受到尊重。从而为文化相对主义思潮奠定了学术理论基础。20世纪后期以来,文化相对主义在东西方都很有市场。面对世界文化多元性和多样性的现实,文化相对主义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如果走得太远,忽视了人类文化的统一性和可融性,容易导致固步自封的文化保守主义。

文化应该是相对性与普遍性的统一。抛开其他因素不谈,每一文化类型中都有不同的文化层面,在相对性与普遍性方面有不同的表现。其中物质形态文化层面的相对性最少,包括物质生产的产品和技术等,都有先进与落后之分,先进必然取代落后,由此推动人类文明不断发展;制度形态层面的文化,包括社会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等,有一定的相对性,但普遍性更强,社会发展规律起主导作用;习俗形态文化层面相对性较强,但变异性也很大;精神形态文化层面是文化的最深层,包括人生观、价值观、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等,相对性更强,是特定人群在长期文化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旦形成便不易改变,当然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现在世界上几种主要文化/文明都具有动态性,没有一种是纯粹的具有原型意义的文化种类,都是经过不同文化的交流互动、冲突融合而生生不息,围绕人的生存与发展这一轴心而不断推陈出新。

三、为“东方文化”正名

由于“东方”概念的模糊性,学术界对是否存在“东方文化”还有争议,同时也有对东西方二元划分的质疑和对以此为基础形成的“东方学”的解构。笔者试图通过对有关质疑的简单回应为“东方文化”正名。

对“东方学”的解构首先来自西方。阿拉伯裔美国学者萨义德在其后殖民主义理论代表作《东方学》一书中,以大量文学文本资料论证了“东方”作为西方权力结构支配下的概念所具有的意识形态内涵,认为西方学者运用话语权虚构了一个野蛮、愚昧、丑陋、落后的东方象形,从而为西方对东方的入侵和殖民统治进行辩护。①参阅A·W·萨义德:《东方学》,王宇根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出版。萨义德等人对西方的“东方学”的解构,颠覆了人们头脑中固有的“东—西方”二分结构,促成了“东—西方消解论”的产生。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东—西方消解论”在西方和中国思想界都产生了巨大影响。有西方学者甚至对欧洲、中国以及其它地方的知识分子“仍然继续使用东—西方这一术语”感到迷惑不解![5](P29)这样的“东—西方消解论”从理论架构上抽空了以“东—西”二分法划分文化的基础,也就是说,以东方或西方为划分标准的文学、哲学、美学和文化,都成了不具有实在性的“空中楼阁”。

我们认为,西方的东方学(Orientalism)的确存在偏颇,但不足以解构东方文化概念和东方学学科。一方面,西方的东方学有缺陷,也有成就,不能一概否定。当东方大部分学者还沉溺于神话传说的世界或消磨在寻章摘句的传统治学方法中时,西方学者率先以近代科学方法(如系统分析,实证调查,比较研究等)来研究东方的社会、历史、宗教、语言等文化现象。东方各国的通史、文化史、宗教史、文学史等大多首先出自西方学者之手。这些学者大都不怀偏见,或出于个人爱好,或出于学术良知,对东方文化作了较高的评价。另外西方的东方学研究机构也做了一些东方文化典籍的整理、校刊、翻译和出版工作。这些都为东西方文化交流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也为东方学今后的发展奠定了科学基础。另一方面,西方的东方学的偏颇需要更充分、更深入细致的东方研究加以纠正,通过对西方的东方学的反思,应该进一步加强东方文化研究,这恰恰是我们东方的东方学的历史使命和文化责任。

其次,“东方文化”否定论的学理基础是东方文化的多元性。与西方文化的一脉相传不同,东方文化具有多元性。东方有三大文化圈,每个文化圈都有自己的历史渊源,社会构成和文化特质,具有鲜明独特的个性。三大文化圈之外还有许多各具特色的文化单元,将如此具有深刻差异性的文化纳入一个体系,建构一个学科,实在勉为其难。如果说东亚和南亚地区由于佛教的沟通还有整合的基础,那么西亚北非地区与东亚的联系,还不如与欧洲的联系密切,缺乏整合的基础。因此,相对于西方文化的“东方文化”只是一种人为的建构,而没有现实的基础。

以上观点注意了东方文化的多元性,但却忽视了东方文化的统一性。东方文化统一性的社会基础就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出的“亚细亚生产方式”。[6](P83)此外,东方三大文化圈在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等内在表现和人际关系的外在表现方面,都有深刻的一致性,与西方文化有着本质的区别。①参阅侯传文:《东方文化通论》,山东教育出版社,2002年出版,第21-31页。实际上,人类文化的多元性和统一性并不矛盾,而是一种辩证统一关系。每一种文化内部都存在多元因素,即使被认为一脉相承的西方文化,也有拉丁文化圈、日耳曼文化圈和斯拉夫文化圈的多元现象。中华文化作为一个整体,不仅有儒道佛的多元互补,还有齐鲁、燕赵、吴越、秦、楚等不同区域文化以及少数民族与中原汉民族文化的交流互动。这样的多元性并不影响文化整体的统一性。而且,历史上东方三大文化圈之间有过比较频繁的交流互动,从而为东方文化的内部整合奠定了传播学基础。

第三,一些学者从全球化的趋势出发,认为东西方的划分是基于20世纪以前的世界格局,是特定时代二元对立思维的产物,在走向全球化的今天,不应该再人为地划分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制造东西方对立。这样的文化世界主义的理想令人钦佩,但文明冲突的现实却是触目惊心。20年前,美国学者亨廷顿就“冷战结束后世界格局的演变”问题提出了著名的“文明冲突论”,认为冷战之后的世界冲突不再基于意识形态的不同,而是基于文明/文化的差异,未来国际政治的核心将是占主流的西方文明与非西方文明的冲突。②亨廷顿:《文明的冲突》,载美国《外交事务》1993年夏季号。其后出版的《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进一步发挥了这一理论。当时,包括笔者在内的许多学者曾经撰文质疑“文明冲突论”,但近20年世界格局的演变不幸让亨廷顿言中了,期间发生的多起局部战争和持续动荡的热点地区,都有文明冲突的影子。虽然当今世界存在互动关系的文明体有很多,比如亨廷顿就列举了八大文明,包括西欧—北美—大洋洲的西方基督教文明,斯拉夫—希腊的东正教文明,中东—北非—中亚—印度尼西亚的伊斯兰文明,印度的印度教文明,中国—东亚—东南亚的儒教文明,日本文明,拉丁美洲文明和黑非洲文明,但其中真正具有独立意义而又与西方文明形成冲突的只有儒教文明、印度教文明和伊斯兰文明,而这三大文明正是传统“东方文化”的主体。尽管亨廷顿不再沿用东西方二分法,“创造性”地将日本文明从“东方”析出,将东正教文明和拉美文明从“西方”析出,并声称“用‘东方’和‘西方’这两个词来识别地理上的区域是令人困惑的和种族中心主义的”,[7](P31)但他不仅仍然强化西方基督教主流文明之间的认同,而且将斯拉夫东正教文明和拉美文明看作可以争取的对象。可以说,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文明冲突的实质还是东西方文化的对抗,文明对话的理想仍以东西方文化交流为中心。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东西方的二元对立是应该消除,东西方文化融合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大趋势,但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东西方文化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而且以后还会长期存在。差异就是个性,值得在不同层次上分别进行研究。“东方文化”的总体研究与具体文明的个体研究,都是东方学即东方文化研究的课题。

第四,有的学者还基于“东方”与“西方”概念的不确定性提出“东西方”消解论,声称:“‘东方’概念的本真意义存在于它的不确定的流动状态中,存在于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交汇和互融的过程中。人类文化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促使旧有的文化版图走向崩溃,并消解‘东方’和‘西方’这对陈旧的概念。”[8](P91)在他们看来,东方概念的流动性和不确定性,说明“东方文化”、“东方文学”等概念不具有实在性,也就是不存在一个总体性的、具有明确内涵和外延的东方文化或东方文学。我们认为,“东方”概念的确具有相对性,历史上曾经变动不居。即便是当下,在从事东方文化研究的学者中间,对东方文化的内涵和外延也存在很大争议。然而,东方学形成至今已经数百年,东方学的内涵和外延在学术界已经有一个大致的约定俗成,个别问题的争议不足以导致一个学术研究领域的消解。

综上所述,“东方文化”在历史上、现实中都是存在的,既有现实依据,又有学理基础。而且,东方文化概念在日常生活和学者著述中普遍而频繁使用,说明这一概念具有广泛的交际性,表明人们心目中存在着一个普遍认同的东方文化,那就是所有东方文化概念的共同点,即它们都有别于西方文化。东方文化是与西方文化相对而言的,由此,我们可以将东方文化限定为相对于以古希腊文化和基督教文化为传统的欧美文化而言的亚洲和北非的文化。当然,这样的东方文化不是一个现成的固定的实在,而是一个长期的历史积淀与当下现实的存在相统一、历时性与共时性相结合的动态体系;是一个需要寻求、发现、阐释和构建的系统工程。东方文化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从远古到现在,并不存在一个原始的,原型意义的或一成不变的东方文化。东方文化是在东方民族的长期生存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价值观,人生观,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复合变奏。对这一现象进行梳理、研究和阐释,是“东方文化史”课题的主要任务。

[1]陶德臻主编.东方文学简史[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5.

[2]十三经注疏[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

[3] 庄锡昌,顾晓明等编.多维视野中的文化理论[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

[4] 露丝·本尼迪克.文化模式[M].何锡章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5] 谢少波,王逢振编.文化研究访谈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6]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7] 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M].周琪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

[8] 王钦峰.论“东方”概念的流动性——关于东方文学学科基础相关问题的思考[J].外国文学研究,2003,(3).

责任编辑:冯济平

The Correct Meaning of "Oriental Culture"

HOU Chuan-wen

( Qingdao University, Qingdao 266071, China )

As acultural concept,"Orient"comes from"Orientalism"of the west.This"Orient"mainly covers three cultural circles:East Asia,South Asia and Northwest Asia.In contrast to nature,culture refers to the"non-natural phenomena"created by mankind."Oriental culture"is ambiguous and constantly changing in meaning,and used to be derogatory and insubstantial when it was dominated by western discourse.However,it has been widely accepted as an established term,and on the other hand,it is hard to decompose because of the actual conflict between civilizations and foundation of longlasting Oriental studies.

Orient;culture;Oriental culture

G0

A

1005-7110(2013)05-0001-05

2013-06-2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东方文化史”(批准号: 11&ZD082)阶段性成果。

侯传文(1959-),男,山东泰安人,青岛大学文学院教授,文学博士,主要从事东方文化及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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