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的基本取向
2013-03-27○王泉
○ 王 泉
(作者系湖北师范学院国际学院院长)
邓小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作为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领导中国人民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中国的改革是全面的改革,政治体制的改革是其重要内容。在改革开放进程中,邓小平曾说:“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体制改革”、“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1]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独具特色的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进一步成熟和完善。深入理解其鲜明的思想取向对于全面把握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领会其精神实质,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现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基本取向
邓小平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一场深刻的、伟大的革命。在这场伟大的革命中,我们是在不断地解决新的矛盾中前进的。因此,全党同志一定要善于学习,善于重新学习。他认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充分发挥现有干部的作用,同时还要培养大批各方面的建设人才。要特别注意培养精通生产技术和其他各种专门业务知识的管理干部。鉴于历史的经验教训和面临的客观实际,1980年8月,邓小平首次提出了干部“四化”标准:“干部队伍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并且要把对于这种干部的提拔使用制度化。”[2]同年12月,他在中央工作会议上,首次使用简练规范的语言,把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建设时期的干部队伍建设方针,完整准确的概括为“四化”。
革命化,主要是指广大干部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邓小平强调干部队伍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要有马列主义的基本观点,要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纪律,要把干部教育、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干部。他要求干部要有好的作风,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深入群众倾听他们的呼声;要敢于讲真话,反对说假话,不图虚名,多做实事;要公私分明,不拿原则换人情;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年轻化,就是要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教育和培养。邓小平一再提醒全党“要注意下一代接班人的培养”,要选更年轻的同志,帮助培养,让更多的年轻人成长起来。知识化、专业化,就是要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努力提高整个干部队伍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水平。邓小平认为,现在我们所面临的是年富力强的、有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的干部太少,特别是缺乏搞经济建设、搞教育、搞科学、搞政治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因此,他强调选拔干部要知识化、专业化,并且要把对于这种干部的提拔使用制度化。要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大力培养、发现和破格使用优秀人才。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进一步强调:“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选拔德才兼备的人进班子。我们说党的路线要管一百年,要长治久安,就要靠这一条。真正关系大局的是这个事。”[3]
二、实现党政分开、下放权力、精简机构的基本取向
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是造成权力过分集中的一个重要根源。邓小平认为,坚持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最重要的是要理顺党政关系,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因此,邓小平把实行党政分开、理顺党和政府的关系看作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他说:“改革的内容,首先是党政要分开,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这是关键,要放在第一位。”[4]
邓小平认为,权力过分集中,权力结构不合理,是我国政治体制的“总病根”。所以,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改变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权力过分集中的状况。他指出:“权力不宜过分集中。权力过分集中,妨碍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妨碍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妨碍集体智慧的发挥,容易造成个人专断,破坏集体领导,也是在新的条件下产生官僚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5]调整不合理的权力结构,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一是要实现党政分开,真正建立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政府讨论、决定和发布文件,不再由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发指示、作决定。同时,要正确处理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以实现横向权力的合理配置。二是权力要下放,解决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同时地方各级也都有一个权力下放问题。由此实现纵向权力的合理配置。
邓小平说,政治体制改革第三个内容是“精简机构”。早在1980年3月,他就提出精简机构问题。他强调:“企业下放,政企分开,是经济体制改革,也是政治体制改革。下放总会遇到障碍。现在机构臃肿,有的部委据说有上万人,必须精简。”[6]他说所谓精简,就是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确定编制,一部分人在岗位上工作,其他的人出来轮训,学习考试合格以后,到岗位上工作,再让现在岗位上的人去接受轮训。邓小平认为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是一件大事,它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要改变“机构臃肿重叠、职责不清,许多人员不称职、不负责,工作缺乏精力、知识和效率的状况”[7]。邓小平表示,如果不搞这场革命,让党和国家的组织继续这种状况,这确实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人民不能容忍,我们党也不能容忍。
三、实现集体领导、确立中央权威治国模式的基本取向
中央领导集体的概念,邓小平在民主革命时期就有所涉及。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更加明确地提出了中央集体领导的思想,形成了集体领导的治国模式,这也是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的一个基本取向。
1988年9月,邓小平讲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大家希望我当总书记、国家主席,我都拒绝了。在党的十三大上,我和一些老同志退出了领导核心。这表明,中国的未来要靠新的领导集体。”[8]这表明邓小平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基本思想,即毛泽东一代,他这一代,在加上中国未来一代“新的领导集体”。邓小平提出中国共产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是对历史发展和党领导中国革命经验的总结。历史证明,能否形成一个成熟的中央领导集体,是中国革命和建设成败的关键。更重要的是,邓小平提出:是否能形成一个真正稳定的成熟的中央领导集体,是党在政治上是否成熟的标志;而中央领导集体是否成熟的关键,又在于是否有一个稳定而成熟的中央领导集体。这是邓小平中央集体领导思想的核心和关键。如果没有一个领导核心,一个领导集体就不可能有凝聚力,不可能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坚强有力的中央领导集体。因而邓小平反复强调:中国问题的关键在于要有一个好的政治局,特别是好的政治局委员会。只要这个环节不发生问题,中国就稳如泰山。国际上不可能小视我们,来中国投资的人会越来越多。他认为这样保持50年、60年,社会主义中国将是不可战胜的。
邓小平在多种场合反复强调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中央领导集体。认为这样一个领导集体,对于中国社会的整合,对于行政的有效运作,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他说:“国家的命运、党的命运、人民的命运需要有这样一个领导集体。”[9]邓小平在提出建立一个领导集体的同时,还指出这个领导集体要有一个核心认为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但有了领导集体及其核心,并不等于所有问题都已解决。这里还有一个领导集体能不能坚持的问题。也就是说这个领导集体有没有权威和威信。鉴于此,邓小平进一步提出了“中央要有权威”的思想。1988年邓小平指出:“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没有这一条,就是乱哄哄,各行其是怎么行呢?不能搞你有政策我有对策,不能搞违背中央政策的对策,这话讲了几年了。党中央、国务院没有权威,局势就控制不住。”[10]他又说:“前一段我提出党中央的权威必须加强。陈云同志讲,各路诸侯太多,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各自为政。这个批评是正确的。中央的话不听,国务院的话不听,这不行。特别是有困难的时候,没有中央、国务院这个权威,不可能解决问题。有了这个权威,困难时也能做大事。不能否定权威,该集中的要集中,否则至少要耽误时间。对于不听中央、国务院的话,处理要坚决,可以先打招呼,不行就调人换头头。”[11]
行政权威的保障与威信的形成与维护有很大的关系,而政绩对形成威信作用显著。因此,邓小平谆谆教导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迅速建立政绩。同时,维护威信还需要下级主动维护中央的威信。邓小平坚决批评了那些不顾组织原则侵害行政威信的现象。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就此对中央权威的维护作了专门的阐述,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邓小平行政权威思想的一个贯彻。
四、实现行政法治化、制度化、民主化的基本取向
法治化、制度化、民主化取向是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一个突出特点。1980年,邓小平就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强调,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很重要,明确指出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肯定了制度建设对于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决定性作用。他在分析“文化大革命”的成因时指出:“单单讲毛泽东同志本人的错误不能解决问题,最重要的是一个制度问题。”“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的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因此,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高度重视”[12]。邓小平认为,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为此,他又开始对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制度建设的思想。
1979年,邓小平在党的务虚会议上指出:“在民主的实践方面,我们过去做得不够,并且犯过错误。林彪、‘四人帮’宣传什么‘全面专政’,对人民实行封建法西斯专政,我们已彻底粉碎了这个专政。这与无产阶级专政毫无共同之点,而且完全相反。现在我们已经坚决纠正了过去的错误,并且采取各种措施继续努力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我们过去对民主宣传得不够,实行得不够,制度上有许多不完善,因此,继续努力发扬民主,是我们全党今后一个长时期的坚定不移的目标。”[13]1980年,邓小平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再次指出:“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健全革命法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打击一切敌对力量和犯罪活动,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14]同年8月,他在答意大利记者奥琳埃娜·法拉奇问时又强调:“我们过去的一些制度,实际上受了封建主义的影响,包括个人迷信、家长制或家长作风,甚至包括干部职务终身制。我们现在正在研究避免重复这种现象,准备从改革制度着手。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15]1987年,他在《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中又进一步提出还要使人民有更多的民主权利,特别是要给基层、企业、乡村中的农民和其他居民以更多的自主权。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同时,还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做到既能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又能保证我们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邓小平关于政治体制改革思想的基本取向具体而鲜明,指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兴利除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它为党的十二大以来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思路,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奠定了思想基础。
[1][2][4][5][7][12][13][14][15]《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76、326、277、321、396、297-333、168、322、322 页。
[3][6][8][9][10][11]《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 1993 年版,第 380、192、272、310、277、31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