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部署2013年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
2013-03-23
电力需求侧管理 2013年3期
近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同浙江省电力公司制定下发《2013年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2013年浙江省将安排600万kW超电网供电能力拉限电序位表。其仅在供电能力不足时,按照“错峰不拉线、力争不拉电”的原则,遵循“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顺序,严格执行浙江电网《超电网供电能力拉限电序位表》,最大限度避免停限电带来的损失。为了遵循有序用电“限得下,用得上”的原则,本次600万kW的有序用电方案要求安排机动负荷200万kW。同时,为在用电临时短缺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实施有序用电,并以尽可能少的用户参与、最短时间内达到有效错避峰的目的,机动负荷200万kW中安排100万kW作为应急机动负荷。
《意见》对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①不断完善有序用电常态化工作机制;②深入推进有序用电精细化、差异化管理;③提高有序用电应急响应能力;④充分发挥负荷管理系统的作用;⑤努力提高电力供应能力;⑥合理控制全社会用电总量;⑦切实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
《意见》还要求嘉兴市要继续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方案的课题研究工作,争取纳入国家第二批试点。待试点方案获得国家批复后,积极做好试点实施工作,确保实现试点方案的预期目标,为推动浙江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