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彝族传统舞蹈《顶灯跳弦》的继承与发展
2013-03-19李斌
李 斌
(广南县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云南 广南 663300)
中国有55个少数民族,每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历史文化和舞蹈,本文在调查的基础上,努力将云南省砚山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顶灯跳弦》的原始形态、继承方式和发展现状呈现出来,将这一遗产发展和继承中存在的问题找出来,并提出解决的措施。
一、云南砚山彝族传统舞蹈《顶灯跳弦》的基本情况与现状
《顶灯跳弦》是砚山彝族的一种传统祭祀舞蹈,主要产生于彝族的“阿细”支系。传说在清末时期,彝族人民就一直用此种形式为死者送葬。历史上彝族崇信多神,有时用原始宗教的观点来解释自然、处理生活,认为人死后可以在阴间生活,特别是彝族的月琴(俗称弦子、也可以叫三弦)可以用来斩妖除魔,也可以用来谈情说爱。每当人死后送葬的当天,彝族人在送葬队伍的前面弹响月琴,头顶一盏灯,跳起灯弦舞(也就是顶灯跳弦)。原意是为死者送行,为死者照亮通往阴间的路,愿死者在阴间生活美满、光明,它的琴声能够寄托家人对死者的思念,也有烘托隆重场面的氛围。
《顶灯跳弦》主要流传于维摩乡的幕菲勒、黑鱼洞村。①曾有很长一段时间,砚山的彝族因为历史原因没有再跳此舞蹈,《顶灯跳弦》几乎面临失传的危险。一直到了20 世纪50年代,维摩乡幕菲勒村一个叫赵金安的彝族民间艺人,用自己的智慧、胆识,经过很长时间的磨练,把《顶灯跳弦》这一带有一定技巧性的彝族祭祀传统舞蹈恢复了起来,并一代代地传了下来。因为赵金安是幕菲勒村人,属于“阿细”支系,所以《顶灯跳弦》就出自幕菲勒,而且是唯一一个可以继承和发展《顶灯跳弦》的支系,其他支系并没有此舞蹈。1985年,云南省砚山县部分文艺工作者到维摩乡进行调查学习,途径幕菲勒,就对《顶灯跳弦》进行收集和整理、然后加入新的元素,直至搬上了舞台,形成了一种风格独特的彝族舞蹈。
二、《顶灯跳弦》的特点及传承方式
幕菲勒村的人民能歌善舞,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精神生活也随之丰富起来。据村长介绍,从1992年至今,幕菲勒村专门建了一支约20人的文艺队,常年活跃在各个乡镇。这支文艺队的队员,不仅要掌握本民族传统舞蹈文化,还借鉴和学习汉族以及其他民族的文化,比如花灯、街舞、迪斯科等很多舞蹈形式,并且多次参加了州县组织的大型文艺演出。如果队员老啦,跳不动啦,又找年轻的顶上去,继承和发展民间舞蹈。“顶灯跳弦”中的绝技,每次演出都成为最耀眼的一个亮点。这支文艺队的组建,丰富、活跃了农村群众文化生活,为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顶灯跳弦》这一舞蹈流传至今,除了为丧事而跳以外,平常也可以跳,但不能为娶妻嫁女或者其他喜事跳。它成为了典型的民间传统祭祀舞蹈,至今仍完整的保留这个习俗。当笔者到幕菲勒村进行实地调查时,赵金安老人已经过世多年,但人们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以及舞蹈工作者的帮助下,采取了积极有力的保护措施,使这一舞蹈在阿细人中普及开来,形成了具有民族性、娱乐性、独具特色的彝族民间传统舞蹈。
《顶灯跳弦》的舞蹈形式一般是两男四女或者两男六女,有时候也会成为集体群舞。男舞者手持三弦边弹边跳,头顶一盏香油灯(现在已经改为顶一个碗,碗里点燃象征吉祥的红烛)。女舞者头上也顶碗,然后双手分别拿一个点燃蜡烛的碗,男舞者合拍而舞,踩着三弦弹出来的旋律,分别往前、后、左、右四个方向,然后跺脚、搓脚、舞琴。步伐分为一步弦、二步弦、三步弦,因为头顶着灯,所以步伐会变得比较轻柔、身体幅度比较小的来回变队形。顶灯跳弦的亮点在于一些比较亮眼的传统绝技,比如“下腰衔碗”“滚灯”“额头转碗”,三人托举“旋灯”“站肩舞灯”,女性站在男性肩上完成各种不同的动作造型等等。这个舞蹈有一定的难度,如果不经过一定时间的学习是不可能完成的,不娴熟的舞蹈动作和技巧,在表演的时候就很容易打破碗,摔倒,被蜡烛烫伤等等。
《顶灯跳弦》的音乐比较单一,从赵金安先生整理开始至今就只有固定的两种,分别是舞蹈队型变化的音乐和舞蹈技巧造型的音乐。此两种音乐很有彝族的特色,而且两种音乐的差别很大,队形变化的时候音乐起伏不大,就像进行曲式。当舞蹈技巧造型的时候,音乐起伏就相对大一些,有旋律感一些。在演绎“顶灯跳弦”的时候需要用到的道具有自制的三弦,土碗,红蜡烛等。
《顶灯跳弦》舞蹈的传承方式,经过调查主要有三种:一是通过环境的培养,因为“顶灯跳弦”属于祭祀性舞蹈,大多在热闹的场合以群体出现,而观看的人也比较多,耳闻目染。二是靠父辈的言传身教,就像赵金安先生一样,一代一代的传下来。三是灯弦舞里的骨干给予指导。新演员需要向老演员学习。这一舞蹈有一习俗,即跳灯弦舞的女舞者一般结婚以后就不许再跳,因为舞蹈里有很多的含技术技巧性的高难度动作,他们认为这些都是年轻人应该做的事,也就是未婚女子。已婚妇女再怎么娴熟也只能教,不能和队里的人一起跳,原因更多的是忌讳。但是对于男舞者就没有这一规定。根据村长的介绍,每次换演员都是挑一些具备一定条件的女青年来训练。[1](P161-165)
三、继承和发展《顶灯跳弦》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砚山县幕菲勒村的彝族同胞,对于保护和弘扬自己民族民间文化的精神值得我们称赞,在这个还没有完全摆脱贫困的彝家山寨里,在善良真诚的村长的带领下,用他们仅有的财力人力,尽力的为祖祖辈辈留下来的无价之宝做着无私的奉献。但是,由于生活环境、地理环境和经济发展因素的影响,《顶灯跳弦》等民族民间传统舞蹈的继承和发展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舆论宣传不够,保护、发展意识淡薄。有些领导缺乏从弘扬民族精神、建设先进文化的高度,认识加强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为保护民间传统文化是文化部门的事,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
二是继承和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经费投入不足,文化部门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心有余而力不足,有计划有措施,但因财政的困难,无法满足继续和保护工作的投入需要。
三是由于经济困难,彝族地区的农民纷纷外出打工挣钱,只留下老人妇孺,一些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后继无人。
四是目前砚山县的民间传统文化娱乐活动多半由民间自发组织举办,政府行为较少,宣传面小,经费不足,发动面不够广,没有在全县形成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进行继承和保护的重要性的认识。
五是随着人民群众对文化艺术欣赏水平、审美情趣的提高,加之各种娱乐形式的冲击,年轻一代不喜欢传统舞蹈,不愿继承和发展自己的传统文化,表演人才青黄不接,老艺人传、帮、带脱节,甚至断代。[2]
四、继承和发展《顶灯跳弦》的几点思考
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文化艺术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对弘扬和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离开了丰厚的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积淀和滋润,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建设就没有根基,就没有生命力。因此,对待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不能采取历史虚无主义态度,放弃民族文化的独立性,尤其是经济走向全球化的时代,就更应该强调对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行传承与创新。否则就会迷失方向,丧失民族精神支柱,那就不仅是文化本身的灾难,更是各民族本身的灾难了。
在砚山县内,应该大力宣传保护民族民间文化,保护《顶灯跳弦》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让全社会都知道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重要性,让更多的人来学习和观赏《顶灯跳弦》。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是一方水土的产物,它所具有的某一特定文化形态,通常只存在于某一独特地域和人群当中。如果不大力推广,很快就会消失,这些具有明显特色的传统文化所呈现的是一种处于相对弱势的、不可再生的文化形态,这就决定了对它加以保护的必要性。
在现代文化进程中,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受到强势的现代商业文化的冲击和挤压。由于我们的立法保护跟不上,有很多属于我们祖宗留下来的、还没有重视到的宝贵文化遗产资源被外界文化商以帮助开发保护为名挖掘出去,经过改头换面变成异国他乡民俗博物馆中的“香饽饽”。现在在网上就能看见很多翻拍的《顶灯跳弦》,看得我们当地人为之生气,没有保留着最初的单纯的遗产,而变成了一种商业化的商品。
(二)当前的首要任务是抢救
继承如同一幢房子的地基,是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根本。这个基础打得怎样?是否牢固?直接影响着房子。继承既是根本,在比分上,它也应该是“七分”了,因此,其重要性是可想而知的。尤其在当今而言,更应着重这一工作。要真有所创新,就得认真的在挖掘、继承和整理我们民族民间舞的工作上下功夫。要更快更好的完善保护措施。当年,如果没有砚山县的文艺工作者下乡去采风的话,恐怕随着时间的流逝,“顶灯跳弦”早已失传,现在农村里的年轻人们都已经外出打工,走出了那一片宁静而悠远的山区,如果等到这一批文艺队的演员去世之后,就真的会面临失传。
所以,笔者认为当务之急就是赶紧用更多的懂得艺术的人才去把它学出来,打破那个“口传”的传统,用光碟、图纸、符号、甚至音符把它记录下来,很好的保护起来。
(三)政府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创新发展中要采取的措施
1.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虽然我们只是一个很小的县城,但是有着古老的文化。除了《顶灯跳弦》以外,还有很多可以发掘和继承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应该有一个机构来专门保护它们。
2.要加快法制建设。国家和省已经有了对民族民间文化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条款条例,砚山县应该有一套专门针对砚山县的县情来制定的保护措施。因地制宜,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整的保护。
3.实行分级保护制度。在普查、登记、鉴定、分类的基础上,逐级确定全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名录,明确保护单位、实施单位的权利义务关系,落实奖惩责任。
4.加大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的支持力度。这是一项公益事业,主要靠政府进行前期投资和经营,人民政府要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切实予以支持。[3]
5.广泛宣传,加强交流,丰富活动,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的参与。组织专家学者、文化工作者和各民族群众、各民族文化艺术爱好者参与此项活动,特别要注重发展“爱行”、“懂行”的业内人物和管理人才队伍。充分发挥那些关心砚山县文化事业的企业、文化团体、文化中介组织和热心投资文化建设人士的积极作用。
6.建立和完善民间文化艺术资料库。利用科技手段,对其进行系统的、全面的记录、整理、发掘,增强保护工作长效性和永久性。
7.推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创新。增加政府投入;设立专项保护基金;加大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专业人士的培养;积极推进民族民间文化的产业化进程,对具有产业开发价值的文化项目给予政策倾斜,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参与开发和全权自主进行开发;加强教育与普及工作,夯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发展基础。除了对《顶灯跳弦》进行很好的保护和发展继承之外,也应该对它进行创新和改变,使之更符合整个时代的步伐,让更多的人接受,从而达到继承和发展它的作用。
总之,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与保护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是一项告慰先人惠及子孙的善举。新时期文化发展方向决定了我们必须努力和尽快对尚存在世间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进行传承和保护,同时也决定了我们必须在传承和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创新。创新是中华民族进步的灵魂,创新是群众文化发展的本质特征。我们只有牢牢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以科学发展观的理念统揽全局,正确树立文化利益也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观念,形成政府牵头,各级各部门联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格局。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让本土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艺术在新时代的传承与保护中发扬光大,在群众文化的创新发展中创造辉煌!
注释:
① 参见《砚山县志》彝族。
[1]范培明,袁容.云南省砚山县维摩乡幕菲勒村祭祀舞蹈“顶灯跳弦”调查报告[A].云艺文华论丛[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8.
[2]王智,郭静等.声像载体对云南少数民族原生态歌舞的保护与传承[J].民族艺术研究,2010(2):21-24.
[3]梁红泉.传承与革新:新农村文化建设中民间传统文化的发展对策研究——以豫东淮阳太昊陵庙会为例[J].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10(3):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