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莱“存在就是被感知”的本体论语言哲学解读
2013-03-18刘汝荣
刘汝荣
(吉首大学,吉首 416000)
贝克莱“存在就是被感知”的本体论语言哲学解读
刘汝荣
(吉首大学,吉首 416000)
对贝克莱思想的引进与解读,是揭示语言尤其是语言意义本质绕不开的大山。他的“存在就是被感知”在其他领域或许可以被质疑,但是对于以语言为对象的学科(语言学、语言哲学等)却极其深刻。本文旨在通过对贝克莱“存在就是被感知”的语言哲学式解读来揭示语言意义产生、存在的本质。
贝克莱;感知;解读;语言哲学
1 引言
乔治·贝克莱(George Berkeley 1685-1753)的思想不应该划到欧洲大陆哲学(包括欧洲大陆语言哲学)范畴。之所以将其纳入本文,主要理据是:第一,他的思想是从笛卡尔将哲学的关注重点由神学转向人的思想到集中研究人的意识构造学(现象学)之间的必不可少的环节。第二,“存在就是被感知”也许从唯物论角度审视,缺乏必要理据,不完全正确,但就语言哲学而言,却具有合理性,甚至是本体论语言哲学得以建立的基础。
对科学研究而言,除研究方法外,研究目的也十分重要。研究目的往往决定研究方法的选取和研究成果的多寡、大小。根据本文题旨,我们先简要介绍贝克莱的思想“存在就是被感知”,然后从语言哲学出发,审视他的这一哲学思想。我们理解贝克莱的出发点是:在人与世界之间存在一个中间世界,这个中间世界是人的意识世界,也就是语言的意义。人、意识世界、世界三者是一个连续统,人通过意识世界走向世界,世界也通过意识世界进入人的视野。所以,就语言及语言哲学而言,存在就是被感知。
2 贝克莱相关思想批判
2.1 存在就是被感知
在贝克莱的哲学命题中,大家最熟知的是:存在就是被感知。他指出,“天上的星辰,地下的山川景物,宇宙中所包含的一切物体,在人心以外都无独立的存在;它们的存在就在于其为人心所知觉、所认识,因此它们如果不真为我所知觉,不真存在于我的心中或其他被造精神的心中,则它们便完全不能存在,否则就是存在于一种悠久神灵的心中”(贝克莱 1962: 20)。
贝克莱得出上述结论的途径是语义分析。他认为,当我们说某个东西存在时,不外乎是说它被感知到了。他用日常生活中的现象说明,“我写字用的这一张桌子所以存在,只是因为我看见它,摸着它;我在走出书室后,如果还说它存在,我的意思就是说,我如果还在书室中,我原可以看见它;或者是说,有别的精神当下就真看见它。我所以说曾有香气,只是说我曾嗅过它,我所以说曾有声音,只是说我曾听过它,我所以说,曾有颜色,有形相,只是说我曾看见它或触着它。我这一类的用语,意义也就尽于此了。因为要说有不思想的事物,离开知觉而外,绝对存在着,那似乎是完全不可了解的。所谓它们的存在就是被知觉之谓,因而它们离开能知觉它们的人心或能思维的东西,便不能有任何存在” (贝克莱 1962:19)。
既然存在就是被感知,我们便不能有意义地假定任何独立于我们的存在。要这样作,只能导致明显的矛盾。在贝克莱看来,我们之所以错误地认为事物独立于我们而存在,是因为我们不恰当地依赖于一种抽象作用,以为可以将存在与被感知分离开来。而事实上,对于任何人而言,要实际作出这种抽象都是不可能的。所以,对象和感觉是一个东西。
2.2 精神存在
观念没有独立的存在,它们要依赖于另一种实在的东西。对此,他说,“除了那些无数的观念(或知识的对象)以外,还有别的一种东西在认识或知觉它们,并且在它们方面施展各种能力,如意志、想象、记忆等,这个能知觉的自动的主体,我们叫它做心、精神或灵魂,或自我。这些名词并不表示我的任何观念,只表示完全差别的另一种东西。这些观念是在那种东西中存在的,或者说,是为它所知觉的;因为一个观念的存在,正在于其被知觉”(贝克莱 1962:18)。
精神是作为一种实在而存在的。它的存在区别于观念的存在的根本之点在于:观念的存在是被动的,而精神的存在则是主动的。首先,可以感知和认知观念,而观念只能被感知、被认识。其次,精神乃是观念的原因,没有精神的存在,就不可能产生观念。贝克莱总结道,所谓精神是一个单纯自动而不可分的东西。由于它能知觉观念,因此我们就叫它做理解;由于可以产生观念,或在观念方面有别的作用,因此它又叫做意志”(贝克莱 1962:30)。
3 贝克莱哲学思想的语言哲学解读
3.1 分析性语言哲学解读
贝克莱在建构自己的哲学体系,反驳他人的观点时,有意识地运用语言分析方法进行论证。他虽然没有提出系统的意义理论,但是在他的著述中处处可以见到对哲学概念的语义分析,比如“存在”、“物质”等。
贝克莱认为,词是表示观念的符号。他把语言的作用区分为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就前者而言,人们努力用各种语词表达观念,实现交际。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可以成功地使用语言,从而实现自己的交际目的。至于后者,贝克莱发现,语言的使用也会产生误导,比如人们在进行哲学思考的时候。他在《人类知识原理》绪论中通过分析哲学家在抽象观念上面临的困难,指出,这些困难与语言的使用紧密联系。其主要分析可以综述如下。哲学家一般倾向于认为,人们可以通过概括、组合特殊观念来形成抽象观念,而且用抽象名词表示。贝克莱虽然承认抽象名词在语言及其交际中行使着重要功能,但是却否认抽象观念的存在。比如,语词“三角形”不表示某个非钝角、非直角、非锐角的三角形观念,而是表示所有个别的三角形观念。所以,根本就不存在一类事物,也就是观念所共同具有的普遍本性。由此,他得出结论:第一,抽象名词具有意义,不是因为它们表示抽象观念本身,而是因为每一个抽象名词都表示某一类个别观念;第二,假设抽象观念存在,不但无助于增进知识,而且会造成语言用法的混乱。
接下来,贝克莱进一步分析造成上述混乱的原因。“第一点,人们认为每一个名称都有而且也有一个唯一的确定的意义,因为这种原故,所以他们常常想,一定有一些抽象的、确定的观念,来构成每个概括观念的真实的、唯一的直接意义。他们还认为,有这种抽象概念做媒介,一个概括的名称才能指示任何特殊的事物。不过,事实上并没有附加在任何概括的名称上的一个精确有定的意义,概括的名称只不过是无分别地指示许多特殊的观念罢了”(贝克莱 1962:12-13)。“第二点,要想继续解说文字如何能够产生出抽象观念的学说来,则我们还应当说,人们有一种公共的意见:他们认为语言的目的不在别的,只在传达我们的思想,而且他们认为每一个有意义的名称总表示着一个观念” (贝克莱 1962: 13)。针对第一点,贝克莱指出,哲学家正是受到这类语言假象的迷惑才假设抽象概念存在,所以须要破除这种假象,使他们从迷惑中解脱出来。针对第二点,贝克莱的发现很有意思:其实,语言除了传达思想,表示观念外,还可以激起人们的情感,刺激人们采取行动;也可以阻止人们行动,甚至促使人们产生某种倾向;如此等等。那么,如何才能避免上述混乱呢?在贝克莱看来,我们应该抛弃“语言总是表达观念”的成见,尽可能去观察栖息于现实的、活生生的话语(言语)中的赤裸裸的观念。他说,一旦绕过语言的混乱用法,就可以看到,一切观念都是特殊的,并无所谓抽象观念,进而可以避免无益的哲学争吵。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贝克莱对抽象观念存在和语言使用产生混乱的分析主要集中在两点上。他否认抽象概念的存在,主要通过分析否定抽象概念具有概括性和确定含义来实现。其实,概括、抽象是人的本性。但是,越抽象,越概括,距离世界中的现象、事物就越远,相应观念和语词的意义就越不确定;相反,相应观念和语词虽然越确定,但概括性、抽象性就越不够。这是人面临的一个永恒的二难问题,在此不作进一步解析。从分析性语言哲学来看,贝克莱思想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其语言分析方法在哲学领域的超前运用。大家知道,这种方法是分析性语言哲学所提倡和使用的主流方法,然而贝克莱早在17世纪就开始提倡并在自己的研究中使用了。第二尤其重要,贝克莱发现语言的功能不仅在于表达和反映,而且在于以言行事(to do things with words),也就是人可以用语言来做事。关于发现以言行事功能的价值,日常语言哲学和语言学中的语用学已经有过许多论述,所以不再赘言。我们只想强调,贝克莱的这一发现比约翰·奥斯汀(John Austin)言语行为理论(Austin 2002)的提出早了二百多年;以言行事的发现说明语言具有多功能性。
3.2 本体论语言哲学解读
学界一般认为贝克莱属于唯心主义哲学家,因为他否认物质的存在,坚持精神一元论。也许,贝克莱“存在就是被感知”很容易受到怀疑和批判。但是,如果将语言视为在者/是者,在本体论语言哲学框架中考察,却具有极端重要的价值和相当充分的合理性。只有将贝克莱的“感知”(本文使用意识行为或意识活动)及其对象和感知结果作为预设,语言方可存在,语言方可运作,语言本体论也才能建构起来。
无疑,世界上有人的世界和人之外的世界之分。存在于后者中的事物,学者们叫做“自在之物”、“物自体”等。但是,任何事物、现象、过程、事件要进入语言之中,要以语言为家,都必须经过人的感知,准确地说,要经过人的意识行为“加工”。所以,在语言中,在人的知识中,不存在与人没有关系的“物自体”或“自在之物”,“我们感觉和认识到的一切东西,不管是通过外在还是内在感觉感知到的,不管是第一性的还是第二性的属性,也不管是简单的还是复杂的观念,这些都只是我们意识中现象,都只是我们的精神的状态”(汉斯·约阿西姆·施杜里希 2006:250)。后来,阿图尔·叔本华(Arthur Schopenhauer 1788-1860)“世界是我的表象”,与贝克莱的思想如出一辙。如果在理解他们的思想时,能够加上“我们”、“意识”和“语言”三个限定语,或许学界的评价就会有所不同。
于是,我们说,对语言和语言哲学而言,“存在就是被感知”,不可质疑。基于上述认识,我们指出,语言学和语言哲学探讨的语境可以扩展为人的生活世界,从而促进其研究;语言分析和解释,也许是研究生活世界的一个既现实又重要的维度。如果我们将后一点用命题表示,就是:生活世界存在/是。显然,生活世界是主体,存在/是则是谓词。就主体“生活世界”而言,目前有许多有价值的研究,包括分类。如果从话语最小自足单位——语句出发,用定量分析法确定具有指称对象的语言表达式的类型,各类型的特点与相应民族共同体生活方式之间的关系,既可以探寻出研究生活世界的新方法,又可以揭示相应民族的在与是。对此,主体指向生活世界或人的世界以及其他相关问题,将另文专论。
北京大学哲学系. 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册)[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贝克莱. 人类知识原理[M].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62.
汉斯·约阿西姆·施杜里希. 世界哲学史[M]. 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 2006.
王建军 李国山 贾江鸿. 欧美哲学通史(近代哲学卷)[M]. 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7.
Austin, J.HowtodoThingswithWords[M]. 北京: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02.
【责任编辑李洪儒】
ExplanationofBerkeley’s“Beingisbeingperceived”fromtheViewofOntologicalPhilosophyofLanguage
Liu Ru-rong
(University of Jishou, Jishou 416000, China)
For the discovery of language, especially of the nature of language meaning, the introduction and explanation of Berkeley’s Philosophy is essential for researchers. Although the theory of “Being is being perceived” could be questionable in some other fields, as to language disciplines, such as linguistics, philosophy of language, etc., it’s really profound in connotations. Upon the explanation of Berkeley’s “Being is being perceived” from the view of ontological philosophy of language, this article aims at revealing the nature of emergence and existence of language meaning.
Berkeley; perceive; explanation; philosophy of language
B089
A
1000-0100(2013)03-0087-3
2012-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