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视角论我国食品安全现存的问题
2013-03-15曲春艳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曲春艳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一、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现状
1.食品安全问题是民众最为关心的民生问题也是公众最不放心的问题之一,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一次由国家免检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使得人们对于食品的态度由最初的不信任转向了现今的恐惧,政府对此也难辞其咎。当然,在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以后,追本溯源、彻查处罚、问责处分,政府可谓不遗余力。然而,食品直接入口的特性决定了对食品市场规制的重心在于事前的监管而非事后的处置。当公众在循环往复的食品安全事件中不断付出生命与健康代价的同时,政府作为食品市场规制者所能起到的作用却基本仅局限在事后的处置问题上。
2.目前,我国食品加工行业整体的素质仍处于较低状态,更有少数的不法分子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材料生产和加工的食品,卫生条件差的小作坊到处可见,掺假制假,有些员工甚至无证上岗,这些违法违规的现象屡见不鲜,给我国大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和隐患。
3.新技术的应用使得食品的种类越来越丰富,新的包装及现在生物技术让人们根本无法从表面上认知产品的成分和各种添加剂的含量,传统加工食品也不断被告知具有安全隐患,这一系列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都另消费者不断的丧失信心。
4.监管力度的乏力。目前我国主要靠政府本门进行高技术产品的检测,监管部门的效率和技术匮乏直接影响着人们是否能通过正规渠道获得产品的真是信息,而监管部门在实际中往往存在,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严重不足、推卸责任,监管力度不足等现象,导致政府对于生产企业的威慑力也在减弱。
二、我国与一些发达国家的比较和借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方面的法律制度都在逐步完善,但也存在着各方面的问题:
1.立法方面:根据法律规定,不同的食品安全标准由不同的部门制定,这就导致一些生产商利用这个缺口钻法律的空子。
2.执法方面:虽然法律法规规定了各种规章制度,但在实际运行中,少数公务员的怠慢及故意帮助商家隐瞒事实的事件频繁发生,导致消费者根本无法认清食品是否有害,监管环节的缺漏也使食品隐患留有空隙,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无法达到平衡。
3.守法方面:很多企业为了达到利益的最大化,不惜知法犯法,在被惩戒之后仍然建立黑加工点加工制造有毒有害产品,过期产品、添加剂含量超标产品不断的被推向市场。
随着市场的而全球化,各国食品纷纷涌入他国,食品安全问题也成为全人类都关注的问题,在欧洲,源自德国和西班牙的病毒感染黄瓜事件已经造成十余人死亡,另有数千人感染,造成国际性恐慌。在亚洲,台湾地区掀起的塑化剂毒饮料风暴,实际上塑化剂问题已经存在30年了,但直至今天才被揭发,至今已查明有多达500种产品受到污染,牵连到了近200家厂商。
三、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完善
1.加强食品安全法律建设。加强学些,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与国外的研究,对国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学习发达国家的经验,与国际接轨,并分别从立法、执法、守法角度建立完善的体系。
2.建立食品溯源制度。所谓的溯源制度就是从产品的原材料开始对产品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对质量和生产进行严格的把关和限制,之后在其他的包装、分销等各环节都进行信息的录入,这样不管产品在哪个阶段发现问题,产品的形态和产生原因都会被追溯到源头。通过追溯能使产品随时准备是否被召回,并能发现问题的根本原因并予以改进并治理。
3.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为确保食品在监管过程中体现公平、正义,必须加强监管监督体制的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法律保障制度,食品监管和控制系统,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食品。严格执法,坚决查处违反坑害消费者的非法生产和管理,有效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虽然存在很多问题但也在逐步走向成熟,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改善,食品安全面临的挑战也会越来越严峻但也是一种机遇,好的东西总是会被大众认可,在鱼龙混淆的市场经济下,如果商家能够保证质量,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也未免不是一个被社会公众重新认可的机会,行政部门也应该不断巩固和深化的食物特殊防伪打击力度,建立适应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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