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育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新优势
2013-03-13周柳军
周柳军
近年来,美国等国家提出“再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许多专家认为在美国的发展战略带动下,世界经济的中心将向制造业回归,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势头将会有所放缓。我们认为,美国所指的“再工业化”既不是“去服务化”,也不仅仅是简单的重振制造业雄风,而是在第二次工业革命基础上抢占新一轮工业革命制高点的一个宣示,其实质是继续以高技术为依托,更加注重发展高附加值的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新能源、环境保护、信息等新兴产业,从而构建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新工业体系,在工业领域追求领导地位。
美国长期以来都是世界上第一大服务贸易国家,而且保持巨额顺差,美国绝对不可能轻易放弃在服务贸易领域的优势地位。所以,无论从战略方向上讲,从规模影响上讲,还是从实际利益上讲,“再工业化”都不会影响美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在美国经济中的地位,更不会影响世界服务经济的发展趋势。四个“超过”的态势将长期存在,服务贸易将长期成为各国竞争的焦点,服务贸易将继续作为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增长、改善民生、保障就业的重要力量受到各国广泛重视。
一、世界服务领域新变革对我国服务贸易产生深刻影响
服务要素在全球经济贸易领域的作用持续加强,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服务领域变革向纵深发展,这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也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一) 制造业服务化的变革,为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确立了重要方向
全球制造业投入的服务要素比重在增加,产出的服务价值比重也在提高。制造企业向“微笑曲线”两端拓展,以IBM、GE等跨国公司为代表的许多制造企业将重心向提供核心服务转移,甚至完成了向服务型企业的转型。我国制造业服务化,有利于突破资源约束,向价值链高端升级,在正在兴起的第三次工业革命(美国著名趋势学家杰里米·里夫金提出)中占据有利地位,抢抓发展机遇。而且,我国制造业基础雄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具有其他发展中国家难有的后发优势。
(二) 服务业信息化的变革,为我国新兴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
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通讯技术的进步使服务交易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展,以服务外包为代表的新兴服务贸易得以蓬勃发展。近几年来,我国服务外包产业抓住了全球服务业转移的机遇,发展势头迅猛,而且知识流程外包(KPO)业务比重逐渐提升,反映出我国服务外包产业正向产业链高端业务拓展。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服务贸易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并创造了新的服务需求。服务业信息化也推动家政、餐饮、住宿等商贸服务业不断创新商业模式和管理方式,有的家政网络服务平台已开始借助云计算、物联网运营,网上订餐、订票、订房成为消费时尚。
(三) 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化的趋势,为我国服务贸易高效发展塑造了功能载体
随着城市经济功能由生产中心向服务中心转变,现代服务业集聚趋势日渐明显,在我国呈现同样特征:一是依托原有工业园区发展研发、设计、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形成园内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为制造业提供支撑;二是依托城市区域功能,发展现代服务业功能区,如北京的金融街,上海的北外滩航运服务区,以及各地涌现出的许多特色商贸服务业集聚区;三是依托城市总体规划,打造国际性、综合型的服务型经济城市。有专家研究称,在世界城市化进程中,服务业发展呈现“缓慢发展—加速上升—缓慢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在城市化率超过57%以后,服务业上升速度将明显加快,巴西、墨西哥、日本、韩国等国服务业的发展实践都证明了这一点。未来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将更多地依赖于城市或城市群总体功能的提升,以充分发挥服务业的产业集聚优势,确立竞争优势。
(四)服务消费需求多元化的趋势,为扩大内需、推动增长创造了内生动力
在发达国家,服务消费已经是私人消费的主要形式,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2008年我国人均GDP突破3000美元,2011年突破5000美元,按照国际经验,我国已经进入服务消费快速增长期。餐饮、旅游、家政、物业、医疗保健、社会化养老等服务消费需求不断扩大,服务消费已经成为扩大内需、推动增长的重要动力。
据统计,2012年我国全年服务进出口仍将保持两位数增长,总额将超过4600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10%,基本达到《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11%的增长目标。
二、我国发展服务贸易的新机遇与新动力
(一)立足新阶段,抓住服务业发展面临历史性转变的机遇
“十二五”初期有三个“超过”的发展态势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思考。第一个“超过”:我国服务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于2011年首次超过了制造业;第二个“超过”:我国城镇化率于2011年首次超过50%,城市服务消费的市场基础不断扩大;第三个“超过”:我国服务业劳动就业人数在2011年首次超过农业成为吸纳就业的第一大产业。同时,2001年我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超过7%,我国早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
这表明,我国不仅处于工业化的关键阶段,同时也进入了迈向服务经济的关键过渡期。三次产业加快融合、协调发展的趋势日益突出,服务要素在农业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专家预测,2016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将首次超过工业成为我国第一大产业,届时我国服务业发展将进入新的阶段。今年5月28日,温家宝总理在首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开幕式上发表重要演讲,明确指出“中国正处于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服务业发展面临历史性的机遇,即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春天。”
(二)把握新机遇,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促进服务贸易新发展
许多专家对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进行过深入研究,对世界各国在服务领域的补贴情况也作了一些了解和分析。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都将服务贸易补贴作为增强本国服务业国际竞争力的一种手段,通过税收优惠、直接补贴、优惠贷款等补贴形式,在金融、运输、旅游、商业、文化娱乐和视听等诸多服务领域确立了一定竞争优势。当前,世界贸易组织对服务贸易补贴的定义、范围以及纪律尚在谈判之中。
如何抢抓机遇,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最大限度地发挥服务贸易财税鼓励政策在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中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也是一个亟待破题的现实问题,至少有三个方面需要同时考虑周全。第一,我们对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实施财税鼓励政策要在国际法框架下谨慎实施,同时要密切关注多哈回合谈判进程,既要保证政策师出有名,避免授人以柄,而且还要注意“抓小辫”、“攒炮弹”,积累足够的谈判筹码。第二,财税鼓励政策如何设计、如何落地也非常值得研究。目前正在实施的服务外包财税优惠政策,将于2013年底到期,我们正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之上,抓紧研究提出新一轮优惠政策,避免优惠政策退出带来服务外包行业的大起大落。第三,财税优惠政策影响面广,杠杆放大作用明显,要注重保护和鼓励中小企业,避免扭曲国内市场。
(三)增创新动力,坚持服务领域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
我国服务贸易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后,必须有效提升发展效率,这离不开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改革创新是内生动力。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必须更加重视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依靠市场主体的创新驱动,通过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高服务业效率;同时也要重视“驱动创新”,通过保护知识产权,发展知识产权服务,激发企业创新的动力。
扩大开放是外生动力,我国服务业还不乏开放的空间。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一方面可以换取其他国家、其他领域更大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强我国企业在市场条件下的竞争,引进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增强国际竞争力,提升发展效率。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协调发展,与外资、外经有机融合和良性互动,将为我国开放型经济体系提供重要支撑,推动我国开放型经济提升到新水平。
三、加快培育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新优势
(一)统筹利用各部门政策资源,推动服务贸易管理水平提升
2007年,商务部牵头成立了由34个相关部委职能司局参加的“服务贸易跨部门联系机制”,在制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开展服务贸易促进活动方面协调开展了大量工作。当前,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统筹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推动服务贸易便利化和标准化,提高技术贸易、文化贸易、服务外包和会展业等重点领域的发展水平,加强服务贸易人才培养,并把加快出台《服务贸易促进条例》等内容作为重要工作,加大服务贸易的协调力度。
《服务贸易促进条例》将统筹各个服务行业的政策法规,明确各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责划分,集成统筹各种促进措施,为服务贸易促进提供统一的原则和方针,从法律层面保障服务贸易发展。商务部早在3年前就启动了《服务贸易促进条例》的可行性课题研究,并完成了起草工作和部门意见征求程序。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服务贸易促进条例》短期内出台的难度相当大,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现在立法资源十分有限,尤其是促进类的法规很难排上国务院法制办的立法计划;二是全国各地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千差万别,目前出台促进条例可能还需要进一步达成共识;三是世界各国确实还没有这方面的立法实践,我们是第一个探索这方面立法的国家。所以,我们有一个不太成熟的建议:服务贸易发达的省市,比如说上海市,可以在这方面做一些工作,率先研究出台地方性的、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法规,为国家出台《服务贸易促进条例》积累经验。
(二)统筹发挥财政税收政策效用,推动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集成创新
一是强化现有政策支持。要延续现有服务外包扶持政策,加强文化贸易、技术贸易等重点服务领域的资金扶持力度,着力培育服务贸易的市场主体。
二是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要研究设立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建立指导目录,确立若干需要巩固优势或优先发展的服务贸易领域,利用财政资金对这些领域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进行扶持,重点支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品牌营销、知识产权保护等环节。
三是要研究出台服务出口退税政策。营业税不存在出口退税问题,但改征增值税后,就面临着出口退税问题。我国大多数现代服务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还处于劣势地位,若继续实施服务含税出口的政策,与其他对服务业征收增值税的国家相比,我国现代服务业在国际竞争中就会更加艰难。对服务业实行服务出口退税,不仅直接有利于提高服务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而且还有利于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服务业,提升服务业的发展水平。目前,“营改增”试点正在稳步推进,已经从上海市铺开到其他10个省市,这个过程中我们要主动探索开展服务出口退(免)税工作,也欢迎各位专家学者深入开展相关研究。
(三)统筹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推动提升创新示范载体水平
目前,服务贸易功能性示范载体的建设已初见成效,已有11个国家软件出口(创新)基地和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2011年,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金额301.1亿美元,合同执行金额219亿美元,占全国总量分别为92.3%和91.9%。2011年,我国服务进出口排名前5位的省市(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服务进出口合计已达3322亿美元,占全国比重已经达77%,服务贸易在东部沿海的积聚态势非常明显。3322亿美元的规模,已经超过服务进出口世界排名第5的国家(日本),也就是说,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龙头在东部,而且非常强大,当然同时也反映出中西部的发展空间还非常大。
我们应该更加重视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集聚作用,实施错位发展,科学布局,建立完善的服务贸易创新示范载体层次,在部分领域、部分地区率先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第一层次是服务贸易综合创新示范城市。如北京、上海等现代服务贸易发展程度较高、服务业体系完善的国际性大型城市,结合CEPA、ECFA等我周边自贸区关于服务贸易的安排,重点推进服务贸易税制改革、服务贸易便利化、服务贸易统计企业直报等全局性服务贸易政策试点,发挥服务贸易综合示范作用。第二层次是服务贸易功能性创新示范区。结合现有产业布局、城市功能配套,利用已经形成集聚的开发区、高新区或者海关特殊监管区,通过叠加功能开展合作,重点推进金融、会展、物流、会计、旅游等领域服务贸易的发展,研究培育若干区域国际商贸中心城市。第三层次是服务贸易创新示范企业或示范项目。可选取带动性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或项目进行扶持,发挥示范效应。
(四)统筹发挥促进体系效用,推动促进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完善服务贸易展会布局。紧紧把握世界会展中心东移的趋势,抓好战略布局和行业规范,把我国打造成为亚太乃至世界的会展中心。在服务贸易领域,我们要发挥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简称京交会)作为综合型服务贸易展会的龙头辐射作用,建设对外开放的新平台;创办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继续办好深圳文博会、大连软交会等重点行业展会,合作办好内地与香港服务贸易洽谈会、中韩技术贸易展等境外展会,推进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服务贸易交流与合作。二是拓展“中国服务”品牌的境外营销渠道。充分利用已经“走出去”的企业和机构作为载体平台,宣传“中国服务、全球共享”的理念。三是提升中介组织建设水平。加强中国服务贸易协会等中介组织建设;加快建立全国会展业协会、服务外包协会,充分发挥商贸服务业各大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四是加强服务贸易双边促进机制的建设。目前,我国已经与澳大利亚、英国、德国、爱尔兰等四个国家签署了双边服务贸易促进协议。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自贸区建设、京交会筹备等工作,促进与新加坡、日本、印度、巴西等其他重点国别在服务贸易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我们对于加快发展会展服务业要有清醒地认识。会展服务业是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重要行业,其本身就是为贸易促进服务的行业,是联系生产和消费的中间环节,是促进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发展的主要途径;同时,会展服务业也是重要的服务贸易领域,而且汇聚人员流、物资流、资金流、技术流,带动旅游、餐饮、住宿、交通、零售等其他服务贸易领域增长的作用十分明显。目前,西欧和美国是世界会展的两个中心,我国有可能并正在成为全球会展的第三个中心。从会展服务业自身来看,近年来,我国会展服务业发展迅速,已经位居世界前三。据国际展览业协会(UFI)统计,我国展馆室内展览面积为475.5万平方米,在全球仅次于美国。2010年,我国贸易展会展出净面积1300万平方米,仅次于美国(2330万平方米),高于德国(880万平方米)。从市场吸引力来看,我国已经具备了成为国际会展中心的经济基础。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后,欧美经济的持续低迷,国际会展中心从欧美向新兴经济体特别是中国转移的趋势日益明显。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这个趋势,并抓住世界会展中心东移的机遇,做大做强中国的会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
(五)统筹利用服务贸易研究资源,推动服务贸易研究水平大幅提升
商务部服贸司非常重视与服务贸易研究机构和专家的交流与合作,合作开展了一些课题研究,召开了多次研讨会请专家建言献策,都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效果。近年来,服务贸易已经成为许多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研究热点,不少高校还设立了服务贸易研究方向,可以说,全国已经形成了全面深入研究服务贸易的良好氛围。
目前,我们关注的研究重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宏观经济形势研判和重点行业领域发展动态的跟踪分析,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二是深入研究关系到服务贸易总体发展与布局的重大理论政策。要加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相关的税收政策研究;加强服务贸易创新示范载体建设方面的研究;关注多双边和区域层面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安排,比如CEPA、ECFA等;对推进服务外包、会展业及其他重点行业的标准制定问题开展深入研究。三是服务贸易统计研究。要在现有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统计基础上,逐步推进和完善服务贸易企业直报工作。同时,我们还要继续创新,积极研究推出尚未涉及的重点行业的统计监测体系,探索提出时效性较强、反映短期市场变化的指标,比如外向型服务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从而完善现有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增强统计数据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