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涉性报道突破底线是媒体失德的表现

2013-03-06李新玲

法治新闻传播 2013年5期
关键词:媒体报道法官司法

■李新玲

涉性报道突破底线是媒体失德的表现

■李新玲

“不得已把孩子从电视前 ‘骗’走”、“把今天的报纸藏起来”、 “难道新闻也要分级吗?”——这是近期一些父母的“吐槽”,他们不想让孩子们看到新闻中的涉性报道。

李某某强奸案自从案件发生,就一直是各家媒体热炒的新闻,不仅追踪当事人的身份,还原事件,而且狠挖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双方律师的口水仗也被搬到媒体上,是否轮奸、是否强奸、是否嫖宿等等细节,被持续讨论和曝光。8月28日,该案开庭审理,再次掀起了媒体的报道热潮。

而紧接着爆出的薛蛮子嫖娼案,更引起媒体的一次噪动,通讯社发布通稿,电视滚动播出,甚至在黄金时段占用较长时间播出,卖淫女现身说法描绘卖淫经过,之后各类新媒体跟进。播报频率之高、内容之详细,让人瞠目。有些让成人都难以启齿甚觉肮脏的词汇,在大众媒体中一遍遍冲击着人们视听。

大众媒体面向的是所有受众,不仅包括成年人,还有许多儿童,把成年人平时大都难以启齿的词汇直白地广而告之,显然不甚合适。当然有人认为,在现代社会中,让儿童接触一些负面新闻提前打预防针没有什么不好,但是无论什么都应该有度的把握。对于案件报道,适当的细节可以起到警示甚至是震慑作用,但涉及性侵犯、性犯罪,这些有违背道德伦理的违法案件,不需要细节描述,对案件本身的报道也应该慎之又慎。外界的刺激对成人可能不起太大作用,对处于青春期的少年儿童则不然,探究、效仿是他们的天性。

按照习惯,媒体被分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统媒体包括各类报纸、电视、电台、期刊等,新媒体则包括微博、微信及各类社交平台。其实,在对大众传播的效果上,媒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没有特定的界线和受众范围,很多新闻是通过全媒体传播,所在媒体建起了一个公共平台。

尤其是现在青少年对新媒体的广泛使用,很多社交平台、新闻客户端都在手机上推送新闻,丑恶的新闻随时会出现在他们面前。当孩子们看到成人世界中的丑陋,污浊的不止是他们的听觉和视觉,更是污浊了内心。

不单是上面所提到的几起案件,上海法官集体嫖娼案、浙江乐清一副校长涉嫌猥亵住校女学生、海南省万宁一校长带女生开房——今年以来,这类案件的公开报道有些密集,同样案件本身描述过于详细。此类报道大都是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最先报道,在被一些网站、社交平台转载时,他们为了吸引点击,把某一点肆意放大,更为刺激露骨。

心理学上有一个著名的 “维特效应”,来源于两百年前德国作家歌德的小说 《少年维特之烦恼》。该书发表后,欧洲引发了模仿维特自杀的风潮。心理学家菲利普斯研究了现代社会人们的效仿行为,产生了 “维特效应”理论。2011年,富士康在各地的工厂有一段时间自杀事件增多,一个工厂曾在短时间内发生12起自杀。当时曾有反思,认为是媒体的报道让更多人效仿。

当然, 涉性、 涉黄、 涉毒、 暴力等报道到底引起了何种具体的负面影响,还需要研究者从新闻心理学的角度进行定量分析和探究。不过,从理论上进行后续研究只能是补救和今后预警,对于媒体从业者来说,能够做到的就是从责任意识、专业水准、道德底线去把控。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李希光教授就曾在一篇名为 《人类需要瞬逝的丑闻,更需要永恒的故事》文章中,这样写道: “由于媒体的商业化、 网络化、特别是由于网络进入了社交媒体时代,在商业竞争的巨大压力下,媒体的所有者、经营者和操纵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看重点击率、收视率、阅读量和收听率, 结果, 媒体的报道主题、 内容、画面越来越多的是关于名人的丑闻、秘闻、绯闻和传闻,中国的媒体人正在失去基本的职业尊严……”

确实,就单个媒体而言,其业界地位决定着其从业者的职业自豪,而就整体而言,媒体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决定了整个群体的职业尊严。媒体是社会良知、良心的守护者,媒体因其社会舆论的载体地位,肩负着引领社会向上风气、推动优良道德水准形成的天然作用。因此, 掌握社会公器的媒体,不能一方面通过观点、思想传播,让人们远离暴力、血腥、黄色的东西,又一方面用这些丑恶的信息来吸引人们的眼球,增加点击率、关注度,这是典型的自我矛盾和否定。这种媒体性格分裂,损坏的是媒体形象,透支的是媒体公信力。

其实,不止在涉性报道方面媒体自我迷失,在许多报道中也体现出了缺乏统一的价值观,哪怕是一天之内的各种报道也存在诸多自我矛盾。例如,在教师节到底该不该给老师送礼方面的报道,年年纠结于此。一方面媒体报道,本着纯洁师生关系,老师不应收取家长所送礼物,教育主管部门也是年年提倡教师不收礼。但是,每年教师节期间,媒体又在大量报道家长给老师送礼情况。今年教师节前夕,某报还把一位家长送给老师的详细礼物清单登在了报纸上,包括多少面值的油卡,多少面值的购物卡,甚至说做了多少人的调查,家长的平均送礼金额是多少。这看似在客观报道教师节收礼的不正之风,其实是在给大多数家长施加一种无形的压力,从另一角度,甚至可以说是助长了送礼之风,与媒体的初衷和大众期待背道而驰。

“其立论一秉公正,其居心务期诚正”,这是在新闻史上被誉为我国最早的报刊政论家王韬在一百多年前,对报纸品性、报人品德和责任的描述,时代不同,新闻传播方式和渠道发生重大变革的今天,这一扼要的论述仍显凝练厚重。前人箴言,今天的媒体人当自重自省。对社会责任的担当,是媒体的生存之道,也是媒体长远发展之道。如果缺乏责任感,对于社会来说,将是极大的灾难。

(作者系中国青年报社记者部副主任)

观点速递

司法深度公开意味着媒体和司法间的关系从 “监督、被监督”走向 “监督和要求监督”,从 “影响、被影响”走向 “接近和给予接近便利”。从数据分析来看,这样的司法深度公开在较长时间内还难以实现。首先,法官缺少司法深度公开的制度支持和行为习惯。中国相关规制在对媒体报道未决案件做出限制的同时也限制了法官的行为,法官主动接受媒体采访是不被鼓励的。从调查结果来看,绝大多数法官都保持着和媒体的距离。他们关注媒体报道但很少让媒体接近。其次,法官对媒体报道的社会功能存在疑问。应该说多数法官对媒体报道司法案件的多个社会功能持较积极的评价。但是在媒体报道是否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这一问题上,多数法官存在疑问,明确表示认同媒体报道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的法官只占38.4%。最后,法官需要兼顾多个影响司法审判的因素。有57.9%的法官认为在多个影响司法审判的非法律因素中,媒体报道是影响较大但不是最大的因素之一。从相关调查数据可以看出,行政对司法的影响大于媒体影响,因此如果行政方面对司法公开没有特别的支持,法官的主动公开和深化的内容也很难进行。

(胡菡菡, 《新闻记者》2013年第5期)

猜你喜欢

媒体报道法官司法
媒体报道语调与公司超额现金持有
制定法解释中的司法自由裁量权
法官如此裁判
法官如此裁判
司法所悉心调解 垫付款有了着落
非正式司法的悖谬
做“德法兼修”的好法官
媒体报道
当法官当不忘初心
“东方之星”陨落长江全媒体报道体现大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