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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 居

2013-03-06澳大利亚蔡成

读者·原创版 2013年2期
关键词:野鸡花花面包

文 _ [澳大利亚]蔡成

邻 居

文 _ [澳大利亚]蔡成

袋貂

每晚它都来我家阳台,从不迟到。以前是深夜11点,上月起提前了,9点半前后准时出现,风雨无阻,有点按时上班的意思。毛茸茸的长尾巴,有一张狐狸脸。夜深人静,我非《聊斋志异》里的书生,可好希望它是从《聊斋志异》里溜出来与我相伴的小狐仙。它却不肯满足我红袖添香举案齐眉之梦,来了先找吃的,毫不客气。后腿和屁股撑地站立,前腿抱着干面包或玉米棒啃,吃相不雅。面包是我放的,玉米棒也是我放的。它肯定知道我的好,用亮晶晶的眼睛看我,似一往情深,又有点清白无辜的样子。

女儿朵而早已沉睡,我去唤醒她,抱她来看“狐仙”。妻子也醒来,全家把鼻尖凑在玻璃门上欣赏美色。朵而惊喜地喊:“动物园有,我摸过!”前些日子,女儿的学校组织他们去过野生动物园。

家人都喜欢小狐仙,花花也喜欢,围着眼前的不速之客跑圈圈。花花是只兔子,有客不请自来它当然高兴。来客不把花花的热情当回事,从胸腔里发出咆哮,显然是吓唬。这咆哮更像喘粗气,从嗓子里往外喷气。用这当武器,形同于口头上的强烈抗议,威力不大。花花蹦跳得更欢,小鼻子动不动凑到客人的长尾巴上去嗅嗅。我知道,花花是太寂寞,动了凡心了。明知不是同类,也迫不及待想跟它亲热亲热。花花虽是个闺女名,实则是个男儿身。歌德说世间哪个少男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花花算得上是个少男,可它不是嫦娥怀里的玉兔,动动春心,天经地义。

意大利邻居说,这是phalanger,白天睡大觉,晚上出来活动。末了还补充,它的毛很珍贵,新西兰允许猎杀,用皮毛制作衣服手套。谁若有件貂皮大衣,足可以在贫下中农面前摆摆阔。我若伸手,或许能活捉阳台上这只袋貂,弄件大衣不够,但弄个貂皮围脖也蛮不错。但我不能伸手,猎杀袋貂在澳大利亚是违法的,哪怕它昼伏夜出,趁月黑风高夜出来作案。当然,它犯下的都不是什么大案,不过是溜到人家的后院或阳台,艺高胆大的角色会穿堂入室到厨房里翻箱倒柜,犯案动机无非是为了填饱肚子。

袋貂吃完面包,意犹未尽地站着看玻璃门这边的我,分明不是道谢,是希望锦上添花的眼神。我又甩了一块面包,花花跳过去,袋貂急了,又从嗓子眼儿里喷出气流表示抗议。过分了,地盘是兔子的,该客随主便,怎能喧宾夺主?花花是和袋貂逗着玩呢,它的最爱是麦片和嫩草,从来就不爱啃干面包。袋貂抱住兔子扔下的面包,津津有味地吃起来,没几下就消灭光了。末了,不说谢谢,看我一眼,懒得理兔子,跳上栏杆,一溜烟走了。

它的家在哪儿,白天在哪棵树上睡觉?中央海岸风景绝美,山环水绕,水是国家水域公园,山是国家森林公园,据称袋貂多得离谱。我算运气好,有不少人家被拖家带口的袋貂家族造访,甚至有袋貂跑到人家阁楼里安营扎寨。傍晚时分,穿行在森林的公路边,据说也有袋貂三五成群地站在路旁,前腿抱拳,仿佛恳求人家赶紧施舍的架势。那情形我没撞上,想想都美。撞上的话,我愿停车留下满满一袋面包当买路钱。

报上说,一群袋貂攻占了堪培拉的总理府,女总理吉拉德不得不搬到悉尼办公。太嚣张了!也好,算是替被吉拉德“篡位夺权”的陆克文出了口气。

野鸡

野鸡的胆子比我大,光天化日它敢在大马路上散步,我没这胆。该路名叫Main st,瞧名字就知这是戈斯福德的主干道。胆敢来城市核心道路上亮相,它不是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吧?

几辆车在它身后排队学乌龟爬行,没谁摁响喇叭。后来不知哪个路人喝了一声,野鸡不好意思再抬头挺胸把公共场合当私家庭院了,一路小跑,上了人行道。我们全家都笑了,不笑不行,野鸡颠着身子的跑步姿势实在有趣,仿佛学陈佩斯,本是配角的料,偏要演主角,身体语言却露了馅。公路上汽车才是主角,野鸡让道,车屁股扔一道轻烟开走了。

野鸡是从包围戈斯福德的森林公园里跑出来的。城市小,从Main st往四面八方走,不到15分钟,再抬腿,就该上山道了。山是野鸡的家,戈斯福德的CBD正好可当鸡家的前庭,说后院也行。晚饭后走山道常撞见野鸡。野鸡见过的世面不比我少,迎面与我等相逢也不惊,兀自低头在落叶间寻寻觅觅。我生歹心,跺脚,野鸡鄙夷地白我一眼,很不爽。野鸡当然该抗议—山是我家,你们私闯民宅,还跺脚吓唬我,居心何在!可野鸡向来是和平主义者,不屑于跟我动武,没冲过来用尖嘴啄我,没甩屁股在我的鞋子上撒一泡粪,只低头劳作。我是养过鸡的,话说狗急跳墙,鸡被惹急了也会奋起反抗。正所谓人逼鸡反,不得不反。记忆里公鸡啄过我的手,母鸡的报复手段则是偷偷把我的鞋子当粪池子。野鸡不跟家鸡一般见识,人虽犯我,我亦不犯人,还是野鸡的道行高啊。中国古人向来把山当成修行的最佳场所,野鸡一定同意这说法,它们个个都是修出高水平来的高僧大德。

山路生了旁门左道,伸向一户人家,两只野鸡探头探脑、一前一后从木篱笆下钻出来,一副吃饱喝足的模样。澳洲人爱把房子建在树林里,反过来说也一样,澳洲人爱把树林安排在房子旁。人称澳洲城市都是森林里的城市,就是这个意思。树木高大,遮天蔽日,将房子罩在自己的势力范围下。妻子替人家操心,说:“这户人家的屋子里应该很阴冷。”进一步担忧,“起火了咋办?”

森林大火是澳洲常见的灾害。有只考拉,籍贯是墨尔本,大火熊熊燃烧,它死命抱住树顶上的枝干,没成“烤啦”,被冠以“英雄考拉”的光荣称号。“英雄”后来被人们拉去四处宣扬接受掌声,居然累死了。

矮墩墩的一截干枯树桩上居然生了灵芝,整整一圈,很结实,我站上去踩,也没把灵芝弄下来。低头看,发现了野鸡到此一游的痕迹,我虽寡闻,鸡施的肥料还是认识的。灵芝是野鸡在它的自留地里种的蔬果吧,不能鸡口夺食,罢了。

《重庆晚报》的编辑来我家玩,我指给她看路边的野鸡,她觉得稀罕。若她在我家住十天半月就不会稀奇了。野鸡和野鸭都是我家近邻,抬头不见低头见。野鸡来我家楼下草坪做客,与几只野鸭子抢面包吃。从戈斯福德开车去Woy woy,10分钟,沿着环太平洋公路,总能看到野鸡就在路边人家的篱笆旁闲庭信步。一个男孩坐在草地上吃冰激凌,野鸡走近,出其不意探脖子啜一口,唔,味道还行。孩子大方,舌头舔一下冰激凌,递给野鸡,野鸡再啄一口,孩子再舔一口。这野鸡也不赖,绝不贪心,没把整根冰激凌据为己有。这样的近邻你会讨厌吗?

反正我喜欢它们,即使偶尔它们会把鸡爪子印留在车的引擎盖上。野鸡的屁股上长着一撮冒尖的色彩缤纷的翎羽,跟孔雀比难免黯然失色,但跟家鸡比,家鸡都不好意思争风吃醋。不过,喜欢野鸡并非因它们外貌出众,乃因它们沉静宛如大家闺秀。家鸡多嘴,无论公母,动不动都爱发表个人意见,喔喔或咯咯,其实无甚高论,瞎嚷嚷而已。我却没见到一只张大嘴巴高谈阔论的扰民野鸡。人见野鸡忍不住喂食,是为例证。

其实我有狼子野心,偶尔有想法,欲活捉一只野鸡回家打打牙祭。家花没有野花香,家鸡也该没有野鸡香吧。口水来了,想想而已,不会实际操作。佛经里讲,心生歹念就等于把坏事干了,是名正言顺的有罪了。在澳洲,杀野鸡和杀人一样,也罪在不赦。

春天,一只野鸡妈妈带着三只鸡崽在戈斯福德公立小学前的草坪向几个玩乐的娃娃们要吃要喝,男生弯腰喂小鸡喝可乐。草坪旁的公路上车流如水,前赴后继,噪音大。野鸡不惊,一如既往我行我素。唧唧唧,唧唧唧,小鸡说话与稚儿牙牙学语无异。鸡妈妈在旁看着,不吱声,目光俨如圣母。野鸡真从容,说这是淡定也行。这种从容或淡定,人有时一辈子都学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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