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法院以党建带队建
2013-02-27孟丰林
文Ⅰ本刊记者 孟丰林
近年来,黎平县法院始终把加强党建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以“案结事好”为目标,以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构建和谐为己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过抓学习带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学习型法院。黎平县法院党组始终把抓党建、抓学习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警队伍建设的工作重点,先后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成员和干警坚持“二五”学习制度,实行“两个一万字”制度,做到党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干警每周二集中学习一次,周五各党小组自行学习一次,每个党员每年完成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各一万字以上,同时每年安排干警到省高院、最高院学习轮训一次。
增强社会责任,落实为民服务措施。结合创先争优、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和“和谐司法、促进和谐”等活动,自2010年以来,黎平县法院先后拿出近5万元资金对“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进行帮扶,为帮扶群众送去“爱心粮”、“和谐鱼”、“致富猪”、“希望羊”等折合人民币8万元,协调项目资金15万元。特别是2012年,安排6名干警到乡镇当驻村干部,帮助6个村解决水泥60吨,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爱心人士资助资金8万元,水泥40吨,驻村干部每月在村里工作15天,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拉近了干群关系。
突出红色主题,狠抓法院文化建设。黎平县法院以“创建红色文化法院、培育红色文化法官”作为重要抓手,努力创建具有“先进思想文化元素、革命传统文化元素、现代审判文化元素、廉政勤政文化元素、地域民族文化元素”的红色文化法院,培育“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文明、高效、勤奋、务实”的红色文化法官,推行“忠心诚心事业心、信心恒心上进心、良心爱心责任心、耐心细心平和心、审判执行要公心、工作生活多用心、党和人民很放心,平安退休才落心”的《十六心工作标准》,黎平县法院成为黔东南唯一选送参加全省法院系统首批文化法院示范单位评选命名的单位。
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司法公正廉洁。倡导“干干净净工作,健健康康生活”,坚持每月一次廉政教育课,落实廉政文化上墙制度、廉政保证金制度,建立和完善发回、改判案件剖析制度,组织开展廉政知识竞赛,向干警家属发放廉政建设倡仪书。这一系列有力举措,严肃了办案纪律,保证了从案件立案、审判到执行对干警廉政情况的全程跟踪监督,三年来,干警中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扎实有效的党建工作,推动黎平县法院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基础建设、制度建设、法院改革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干警的司法理念、精神风貌、职业素养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2006年至2012年,黎平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057件,审结6049件,结案率为99.87%。对有重大社会影响、人民群众关注的案件,审判透明度不断加大。如在审理吴某某、陆某某等11名被告人抢劫枪支一案中,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旁听,并从快从重判处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民商事案件审判中,突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审判执行力度,提高审判效率,为农民工讨薪案件,追讨抚养费、赡养费案件专门开设“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快速审理和执行。在审理吴某等17位农民工追索劳务报酬一案中,从立案受理到调解兑现完毕,仅用了3天时间,为农民工讨回工资款8000多元。
2009年,黎平县法院成功和谐执行坝寨乡石某失火一案,由于社会效果良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该案例还被中央电视台12频道《天网》栏目制作成专题片《判决限期执行》、贵州卫视第5频道录制专题片《和解之路》分别在黄金时段滚动播出,黔东南电视台将该院结案后救助、帮扶11受灾户的事迹制作成专题片《和谐鱼塘》进行跟踪报道。
2012年7月,黎平法院党支部被黔东南州委授予“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责任编辑/黄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