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山水中的一颗明珠
——芜湖机器人产业园介绍
2013-02-24芜湖机器人产业园
皖南山水中的一颗明珠
——芜湖机器人产业园介绍
安徽省芜湖市机器人产业园规划占地5000亩,立足机器人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培育发展工业机器人、专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及其关键核心零部件、智能成套设备产业,配套建设研发中心、机器人研究院等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以主机为龙头、关键零部件协作配套的机器人全产业链,以期提高中国机器人产业核心竞争力,打造国内一流机器人产业集群和高技术发展基地。
一、芜湖发展机器人产业六大优势
优势之一:产业基础雄厚,机器人应用市场广阔。
芜湖市是创新之都、产业之城,形成了以汽车及装备制造首位产业、汽车及零部件、材料、家用电器、电线电缆四大支柱产业为主导,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的现代工业体系。2012年,上规模工业企业达1718户,实现工业总产值4235亿元。
优势之二:科技资源丰富,产学研支撑体系完善。
芜湖拥有11所高等院校和22所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约20万人,能够为企业输送大批高素质的人才。全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343家,全年组织实施各类科技项目289项。2012年高新技术总产值达到2163亿元。
优势之三:金融体系完善,产业与资本高度融合。
2012年全市社会总融资3507亿元。芜湖市共11家上市公司,总市值近1500亿元,累计首发实现上市融资41.05亿元和8.35亿港元,再融资406.11亿元。
优势之四:国家试点支持,政府首位扶持机器人产业。
芜湖市成立了高规格的机器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落实集聚试点地方配套资金,重点支持机器人产业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先进工艺推广应用、新产品试点示范以及研发、检测、培训等服务平台建设。
优势之五:机器人产业集聚步伐加快,集群效应日益凸显。
园区涌现了一批如安徽埃夫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等在工业机器人、专用机器人、服务机器人领域有竞争力的企业。
优势之六:产业要素资源集聚,产业承载能力加快提升。
芜湖市作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核心城市,充分发挥本地区基础材料、基础装备、基础工艺的比较优势,实现先进制造业与机器人产业的互补和对接,建设发展机器人产业园,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机器人产业集群,已成为安徽省及芜湖市产业发展战略重点。
二、芜湖市机器人产业园创新服务平台
1.芜湖市机器人产业园运营平台开启。
芜湖市政府注资成立芜湖市滨江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机器人产业园营运管理平台,吸引各类资本和投资主体参与机器人产业开发、建设和管理。
2.加强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按照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资金1∶2∶1的比例,设立机器人产业集聚发展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有偿使用、入股、委托投资等多种操作方式、对企业技术类、平台类、产业类项目给予扶持。
3.建立重大项目调度机制。
对入驻机器人产业园项目采取“一企一策”,在建设用地、环境容量、资金筹措、技术人才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环境。
4.组织国家高端智能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
依托国内知名科研院所优势人才和技术资源,配套建设博士后工作站,进一步引进和集聚行业发展高端人才。
5.打造机器人产业人才特区。
全面实施人才引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服务提升四大工程,面向海内外引进培育50名领军人才、50个创业团队,力争成为国内机器人产业领域人才最集中、集成创新能力最强、创业发展环境最好的地区。
6.实施百家企业机器人应用示范工程。
选择100家制造业重点骨干企业,实施税收减免和应用示范补贴等激励机制,鼓励企业购买工业机器人,大幅度提高企业生产装备智能化水平,加快其技术改造及产业升级步伐。
三、产业园规划
1.产业园建设分区
2.产业园功能结构
四、系列优惠政策支持
1.对经确定的创新型产业相关核心技术、重大装备研发项目,或重大引进技术、装备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国家拨款的项目,给予国家拨款额50%、最高1000万元资助。
2.对芜湖市外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来芜投资新型产业链缺失环节或薄弱环节,给予实际到位投资额10%、最高500万元奖励。具备上市条件的市外高新技术企业总部迁至芜湖注册上市,并将上市募集资金70%在芜投资的,奖励500万元。
3.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各项行政性收费省、市留存部分实行免征,对新创办科技型企业实行零收费;创新型企业所缴纳企业所得税新增部分的省、市留存部分,3年内全额奖励企业。
4.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由企业购买或成果单位自行在芜湖首次实施转化并实现产业化的,给予20万元至200万元资助;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在芜湖创办企业的,给予公司注册资金50%、最高200万元资助。
5.新建或改(扩)建多层自用生产性用房,二层厂房按300元/m2补助,三层厂房按400元/m2补助,四层及以上厂房按500元/m2补助。
6.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创办企业,政府可增资扩股,增资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元,被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或成功上市后,政府股权实时退出,所得收益扣除本息后多余部分将30%奖励给股东,20%奖励给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年薪10万元以上的高层技术、管理人员,5年内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全额奖励给个人用于创新企业。新落户的知名企业法人代表、高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前3年按100%给予奖励,后2年按90%给予奖励。
8.新引进企业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等,对其自建自用办公用房,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规定费用;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按所缴纳契税给予等额补助;租赁自用办公用房,3年内按房租租金20%给予补助;所缴纳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3年内给予50%奖励。
9.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高端人才本人或以配偶名义在芜湖市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给予总房价30%补贴;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分别享受最高每人每月7000元、4000元生活补贴。
国内第一条成功应用自主品牌机器人的汽车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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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机器人产业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