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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合约买彩票500万元大奖应归谁

2013-02-23丛林峻岭

法庭内外 2013年9期
关键词:迎春中奖彩票

文/丛林 峻岭

情人合约买彩票500万元大奖应归谁

文/丛林 峻岭

现实生活中,代购、合约购买彩票的事并不少见。因彩票中奖率极低,大多数人都是抱着玩一玩的心态随意购买,彩票放置于何处,一般也都不会当回事。可是,彩票为不计名、不挂失的有价票据,谁持有彩票谁就可以兑换奖金,一旦彩票中得大奖,大奖的归属便易成为争议焦点,难以辩明,引发不必要的纷争。本文就是一起情人合约购买彩票,一方独吞大奖引发的纷争。

一对情人合约购买彩票,并将彩票放置于男方处。彩票中得大奖后,男方欺骗女方彩票未中奖,私下独吞奖金。女方得知真相后,对男方的所作所为十分的气愤,以彩票系其购买放置于男方处,要求男方全额归还奖金。而男方则以彩票系他购买,奖金当属他所有为由,拒绝归还,由此引发纷争,两人反目成仇,并将官司打到了法院。那么,情人合约购买的彩票,大奖应当归谁呢?2013年4月27日,江苏省宜兴市法院对这起巨额彩票迷案给出了答案。而法院的判决结果,也让人多少感到一些意外。

合约购买彩票 中得巨额大奖

现年27岁的杨迎春,是江苏省无锡市人。2012年上半年,通过微信,杨迎春与无锡市所辖宜兴市人邹应龙相识。虽然杨迎春与邹应龙各有家庭,但是,杨迎春乖巧玲珑,邹应龙高大帅气,两人又是同岁,十分谈得来,没几个月,两人的关系显得比较亲密。

2012年11月24日,是杨迎春外公的八十大寿,全家人都来到宜兴市张渚镇的老家贺寿。杨迎春特地邀请了邹应龙参加中午寿宴,而邹应龙又顺便叫上昔日战友胡凯一同前往祝寿。

当晚,杨迎春、邹应龙及胡凯三人相约来到张渚镇的镇上吃火锅。晚7点半左右,吃完火锅,三人兴高采烈,沿街闲逛,信步走到宜兴市张渚汽车站,见汽车站正对面有一家中国福利彩票投注站,大家一时兴起,决定买几张彩票玩玩。于是,三人进入彩票投注站。

杨迎春说:“当时,我掏了20元,准备购买两张均为5注的彩票,由于不懂彩票,彩票店老板娘建议我随机选号。”

这样,在彩票投注店老板娘的建议下,杨迎春、邹应龙首先随机投注了两张彩票,每张彩票均为5注双色球单式投注票,出票的流水号分别为38、39,时间分别对应为19点27分、19点28分12秒。随后,胡凯也花10元钱随机投注了一张5注彩票,对应的流水号与时间分别为40和19点28分40秒。其中,流水号39的彩票最后一位蓝色号码为数字15,就是后来中得大将的彩票。而这张中奖的彩票,在电脑的存根标注的投注方式为“机选后修改”。

对此,杨迎春解释说:“随机选好号码后,彩票店老板娘让我看彩票,当时有一注的蓝色球号为14,我觉得当天是我外公生日,14不吉利,就改成了15,彩票打印出来后,我就随手给了邹应龙。”

第二天晚上,杨迎春、邹应龙及胡凯相约来到宜兴的一家宾馆开房休息。到了彩票开奖的时间,邹应龙来到胡凯的房间对彩票,让他万万没有想到,也令他惊喜不已的是,其中一注号码竟然中了一等大奖,奖金高达583万元。在瞬间的欣喜后,他随即控制情绪,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回到了他与杨迎春的房间,谁也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变化。

见邹应龙很快又折回到房间,杨迎春问道:“怎么样?彩票有没有中到什么奖?”

“什么奖也没中到!要不,你看一下彩票!”邹应龙极力掩盖着内心涌动的狂跳和不安,随口答道。

见邹应龙有些垂头丧气的情绪,杨迎春劝慰道:“彩票哪有那么容易中奖的。”当时,两人正如胶似漆,杨迎春对邹应龙根本不会产生什么怀疑,也就没有把这件事当回事,冲着邹应龙莞尔笑道:“没中就没中,还看什么看。”

可是,杨迎春怎么也不会想到,2012年11月27日,邹应龙持中奖彩票及本人身份证至省福彩中心兑奖,税后实兑奖金金额为466余万元。

很快,邹应龙发生了一系列“翻天覆地”的变化。杨迎春说:“邹应龙的变化很反常,他开始买上百万元的宝马,帮他妈妈还几百万元的贷款,家里面盖厂房,还在城里买房等等。而这之前,他是起早贪黑,早上五六点就起来送货。”

面对巨大的变化,邹应龙给出的解释是他和一个有钱的亲戚做生意挣了几百万。对于邹应龙的解释,杨迎春虽然有些将信将疑,但是,因为杨迎春一直想开个自己的烧烤店,邹应龙很体贴地主动借给她20万元,让杨迎春满怀感动,也消除了心中的疑虑。

独吞奖金成仇 情人闹上公堂

彩票中大奖,本来就非常罕见,何况是一个小镇上中了这么大的一个奖。彩票投注点出了一等大奖后,投注点挂上条幅,竖起广告牌,极力扩大宣传,加之市民的口口相传,消息不胫而走,很快在张渚镇、宜兴市家喻户晓,在无锡市也为越来越多的市民所知晓。

2013年初,在一次与朋友的闲聊中,杨迎春无意中得知,2012年11月25日张渚镇曾有人中了福利彩票双色球一等奖,而且中奖的投注站正是自己之前买彩票的那个。

“不会就是我那张彩票中的奖吧?” 杨迎春联想起邹应龙短时间内令人难以置信的变化,开始怀疑自己购买的放置在邹应龙处的彩票肯定中大将了。

为了解开心中的疑虑,杨迎春多次通过微信、电信向邹应龙证实此事。刚开始,邹应龙总是支支吾吾,闪烁其词,顾左右而言他,就是死不承认。到后来,干脆就关掉手机,玩起了失踪。

为了解开心中的疑问,杨迎春找到那家自己购买彩票的投注站,通过查询,最终确定自己那晚买的彩票其中一注中了双色球的一等奖,奖金583万。投注站的老板娘应杨迎春的请求,写下证明,证明杨迎春才是购买彩票的人。

因为出于信任,才把彩票放到邹应龙的身上。身为自己男友的邹应龙,在彩票中得大奖后,竟然对自己说谎,私下独吞,做事太不道德,实在令人寒心。在多次向邹应龙索要奖金无果后,两人反目成仇,杨迎春在取得家人谅解和支持后,来到宜兴市法院,一纸诉状,将邹应龙推上了被告席。

由于事发时彩票店并未安装监控设施,当事人双方的说辞又截然不同,事情的真相难以还原。法庭上,围绕“彩票究竟是谁购买的”这一争议焦点,双方唇枪舌剑,互不相让。这一纠纷也吸引众多媒体前来采访报道。

法庭上,杨迎春说:“我与邹应龙是男女朋友关系。2012年11月24日下午7点半左右,我们两人与邹应龙的战友胡凯到张渚汽车站对面的一家彩票投注站购买彩票。期间,我出资20元购买了2张双色球单式彩票并将其中一张的蓝号从14改为15,随后将彩票放在邹应龙处保管。彩票开奖后,我通过微信向邹应龙询问彩票是否中奖,邹应龙说没有中奖。但是,同年11月27日,邹应龙持我购买的彩票至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简称省福彩中心)领取了双色球的一等奖奖金,金额为583万元。我得知后多次要求邹应龙归还非法占有的彩票奖金,邹应龙始终没有归还,但收到邹应龙20万元。邹应龙的行为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邹应龙归还非法占有的奖金443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面对杨迎春的起诉,邹应龙当庭公开披露他与杨迎春其实是情人关系,并反驳说:“投注站当时没有监控,涉案的中奖彩票实际上是我自行出资购买,只是参考了杨迎春的意见改号,改的号码记不清楚了。后我持中奖彩票至省福彩中心领奖。中奖彩票由我自己购买并持有,杨迎春所诉无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杨迎春的诉讼请求。”

为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杨迎春当庭出示了彩票投注站老板娘的证明。投注站老板娘于2013年1月27日出具的证明1份,载明:“2012年11月24日下午19.30分左右,投注站来了3个人(二男一女),其中有一个男同志,先购买了10元5注双色球,单式投注票,接着有一个女同志,说她也要购买20元双色球,当时每10分钟1期的快三临近开奖,我说:‘你机选2张吧。’那女的说:‘好。’于是我就帮她机选了号码,出于本人职业习惯便问她:‘要改号吗?’女的过来看看便指着其中一注蓝色号为14的号码说:‘14不吉利,改15吧。’于是,我将蓝色号更正为15,打完两张票后,那女的给了我一张面额为20元人民币,之后就离开了。”

但是,当杨迎春将这份证明作为证据向法庭呈交时,遭到了邹应龙的反驳。邹应龙认为,证人证言应当当庭作证。同时,邹应龙还提出,证人是在作伪证。

为了证明自己才是彩票的实际购买人,杨迎春当庭又提交了他和邹应龙曾经的微信记录以及电话的录音资料。

邹应龙与杨迎春于2013年1月14日的微信记录与书面资料中,杨迎春说:“你双色球中过最高金额是多少?”邹应龙回复:“200元”。杨迎春说:“上个月张渚(镇)也中了一等奖,而且是我们买彩票那个站中的”,邹应龙回复了一个“惊讶”的表情。

邹应龙与杨迎春于2013年2月1日的微信记录与书面资料中,杨迎春说:“那我最后问你一次第139期这张彩票你去领奖没?”邹应龙回复:“呵呵,你还是要问这个事情。”

邹应龙与杨迎春的对话录音与书面资料,对话中杨迎春几次陈述其买了彩票放在邹应龙身上的过程,邹应龙或说“嗯”字,或说没有中奖,并猜测可能是战友的那张彩票中奖,同时还说:“那不就好了,如果中了我肯定立马要和你说的,要领的话立马和你说,因为这是我们一起的东西”。

邹应龙对微信及电话录音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认为由于他与杨迎春当时为男女朋友关系,他陈述没有中奖并非承认彩票为杨迎春购买,微信中他陈述“我买的彩票”等字眼时,杨迎春没有表示异议。

开庭当天,久未露面的当初一同购买彩票的胡凯也出现在了法庭上。作为本案的第三人,胡凯向法庭表示,自己当时的确和杨迎春、邹应龙在一起。“他们两个人先进彩票店买了两张彩票,我后来进去也买了一张,至于他们两人到底是谁付的钱买的彩票,我没有看到。”胡凯说。

迷案当属何解 法院给出答案

宜兴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彩票是国家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而特许专门机构销售,供人们自愿选择和购买,并按照事前公布的规则取得中奖权利的有价凭证。即彩票是一种有价凭证,不记名,不挂失,中奖具有极大的偶然性。

本案中,杨迎春与邹应龙对中奖彩票是谁购买及为何由邹应龙持有并兑奖存在争议。投注站在2012年11月24日尚未安装监控,双方均无直接证据证明中奖彩票的购买人及权属归属,现彩票店销售员陈述是二男一女中女的出资20元并改号,而中奖彩票的持有人为邹应龙,微信及录音不能证明两人对彩票奖金的权属及分配有明确约定,故本案中彩票奖金的权益归属应结合彩票的性质,已有的证据,本案彩票购买、持有及兑奖的过程,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具体事实进行综合分析:杨迎春和邹应龙在晚饭后与胡凯3人进入投注站,胡凯个人出资10元购买彩票,邹应龙与杨迎春中一人出资20元购买了两张随机彩票,号码机选,改号为杨迎春的意见,最终由邹应龙持有,之后三人至宾馆住宿。

本案中奖彩票票面金额小,购买时十分随意,彩票中奖又具有极大的偶然性,鉴于邹应龙与杨迎春的关系亲密及共同参与购买彩票的过程,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判断,彩票的购买应是邹应龙与杨迎春共同起意,共同参与,为共同行为,双方当时一般不可能对彩票的权属作出明确的约定。

综上,认定双方共同选定的彩票中奖后奖金共同共有较为公平合理,在无明确约定分割办法的情况下,将扣除税费后的奖金平均分割。因该笔奖金已由邹应龙全部领取,杨迎春自认已收邹应龙20万元,邹应龙仍需返还杨迎春213万余元。

2013年4月25日,宜兴市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邹应龙返还杨迎春213万余元。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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