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致毛宇居书
2013-02-20
党史文汇 2013年2期
宇居兄:
历次各信及最近长函均收,甚谢。诸承关怀,具见盛意。唯轶事①有些内容不适合,似以不印为宜,原稿奉还。复颂
兴居佳胜!
乡友便此致候。
毛泽东
(一九五一年)四月五日
宇居兄:
……
毛泽连来信叫苦,母尚未葬,脚又未好,兹寄人民币三百万元②,以一百万元为六婶葬费,二百万元为泽连治病之费。请告他不要来京,可到长沙湘雅医院诊治,如湘雅医院诊不好,北京也就诊不好了。
另寄二百万元给泽荣(逊五)助其家用。他有信来,我尚未复,请转告他,不另写信了。
以上均请费神转致为荷!顺问
康吉
毛泽东
一九五二年十月二日
这些钱均是我自己的稿费,请告他们节用。
注释:
① 建国初,经湖南省委统战部介绍,毛宇居被聘为湖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委员,后又改任为湖南省文史馆馆员。作为堂兄和塾师,毛宇居对毛泽东少年时代的学生生活和成长过程是非常熟悉和了解的。1953年3月,毛宇居将他整理的毛泽东青少年时的轶事一文寄给毛泽东,请求发表。解放初期的毛泽东对这一类宣传非常谨慎。他看了毛宇居整理的文章后,将其退还,并写了这封信说明情况。
② 毛所指人民币数额为旧币,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