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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君主自谦词流变考证
——以诏令为考察对象

2013-02-19

江西社会科学 2013年12期
关键词:寡人语词小子

徐 红

古代君主自谦词流变考证
——以诏令为考察对象

徐 红

古代君主自谦词经历了秦汉、唐宋、元明清三个发展阶段,其中唐宋时期为君主自谦词使用最鼎盛的时期。君主自谦词从使用语境看,多是面对祖先、先帝、太皇太后、皇太后等长辈或提及承继大统的语境,也有面对臣属的情况。在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下,君主自谦词的核心原则是表现君主独一无二的至尊地位,即使唐宋以后君主自谦词倡行孝道,亦是以移孝于忠的方式教化百姓,有利于形成更广泛的忠君意识。自卑尊人也是自谦词使用的一项原则,统治者希望以此构建和谐的君臣关系,维护社会安宁稳定。

自谦词;君主专制;忠君;孝道

徐 红,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湖南湘潭 411201)

自谦词,系指自作谦卑以有意贬损自己、尊重对方的语词。“自卑尊人”是中国古代人际交往的一项礼仪原则,即使是位居九五之尊的专制君主亦不例外。君主在发布诏令或与臣属对话时,为了突出自身的谦逊之德,构建和谐的君臣关系,往往会使用一些表示自谦的语词。这些自谦词一般为君主专用,任何其他人皆无权使用,所以有着标明君主独尊身份的重要作用。不同时代,由于政治文化特征不同,君主自谦词的使用情况也不一样。本文以历代诏令为考察对象,对其所用自谦词进行分析比较,以期更加准确地把握君主自谦词的流变过程。

一、秦汉君主自谦词

秦汉时期是君主使用自谦词的第一阶段。秦立国时间短暂,诏令资料缺乏,仅能依据《史记》进行粗略了解;汉代的诏令资料集中保存在宋人所编《两汉诏令》中,虽所收诏令有限,但亦可反映出汉代诏令的基本情况。

从秦汉诏令看,当时君主自谦词主要包括三类。

第一类,以“眇”为中心的自谦词。“眇”作为自称,最早出现于先秦时期。《尚书·顾命》载成王崩,康王即位时云:“眇眇予末小子,其能而乱四方,以敬忌天威?”[1](P740)这是康王在面对先王时使用的自称。之后在记载春秋、战国史事的典籍中几乎不再出现。考“眇”有两个义项与天子自称相关,一是低微,一是高远。实则“眇眇”兼及自谦和尊贵两重意思,与专制君主自谦词的要求恰好吻合,于是秦汉时期“眇”为君主所用,出现“眇眇之身”、“眇身”、“眇末”、“微眇之身”、“微眇”、“眇眇小子”等同义语词。如《史记》中载有秦始皇初定天下后的赦令,其云:“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 ”[2](P236)汉文帝《遗诏》云:“朕获保宗庙,以眇眇之身托于天下君王之上,二十有余年矣。”[3](卷四《文帝·遗诏》)再如“朕以眇末,奉承鸿烈”[3](卷十六《和帝·举贤良诏》),等等。汉代这些以“眇”为中心的自谦词,用法简单,皆为“以眇眇之身(或眇身等)”的句式,与先秦的用法比较接近,基本上是后世帝王获承先王帝位时才使用。

第二类,小子、幼冲之类。小子、幼冲皆有年幼、晚辈之意,用以自谦亦始于先秦时期。《尚书》中“小子”的使用频率较高,商、周的文献也均有使用,一般用于两种语境:一是对祖先、神灵,如 “眇眇予末小子,其能而乱四方”[1](P740),这是康王对成王的语境。 一是对臣属,“王拜手稽首曰:‘予小子不明于德,自裧不类,欲败度,纵败礼’”[1](P314)。 “幼冲”在《尚书》中亦用作“冲人”、“冲子”,如“弗裍,天降割于我家不少,延洪惟我幼冲人”[1](P506);在《尚书·洛诰》中,成王希望周公继续辅佐自己,于是对周公说:“公,明保予冲子。 ”[1](P601)这一类自谦词在秦汉诏令中的使用并不普遍,且多出现于东汉的诏令中,如汉明帝即位赦天下诏:“予末小子,奉承圣业。 ”[3](卷十四《明帝·即位赦天下》)安帝发布的诏令有言“朕以幼冲,奉承鸿业”[3](卷十八《安帝·诏公卿勿以灾异自贬》),其使用语境与“眇眇”大致相同,即嗣承帝位之时。

第三类,新创的自谦词。秦汉时期新创的自谦词不多,就《两汉诏令》所见,有“不德”、“无德”、“虚薄”、“闇陋”等。但有些词如“不德”,在初始使用时有自谦意,表君主具有居谦美德,但还不是自谦词,如“朕既不德,又不敏,明弗能烛”[3](卷四《文帝·策贤良文学士》)。 大概在东汉后,才逐渐演化为君主专用自谦词。这些新创的语词,“谦”之意明显而无“尊”之意,句式也较单一,基本皆以“朕以不德(或无德等)”表示。

可见,秦汉时期虽然是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的早期,但君主自谦词并不是随意为之,而是选用了先秦文献中所载周天子的自称语词,以此凸显君主自谦词最核心的意义,即表明君主独一无二的至尊地位。另一方面,秦尊法家,帝王还不太可能考虑到以自谦树立有德之君的形象,两汉时期又是儒学成为官方主流意识形态的初期阶段,由儒学伦理道德所倡导的君主自谦亦处于草创时期,因此自谦词的使用还不普遍,不规范。

二、唐宋君主自谦词

唐宋是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的发展时期,与之相应,君主自谦词的种类、意义及使用范围逐渐明确并规范化。关于这一时期君主自谦词的使用情况,有宋人所编《唐大诏令集》和《宋大诏令集》可资参考①。从文献记载看,唐宋君主使用自谦词的数量及频率,较之秦汉明显增多。经过分析、梳理,可分为四类。

使用比较多的首先是以 “寡”为中心引申出来的自谦词,如“寡昧”、“寡薄”、“寡德”、“寡闇”,以及由“寡”之“少”这一义项演化而成的“薄德”、“虚薄”、“菲薄”、“菲德”、“凉菲(菲凉)”、“凉德”等语词。

考 “寡”作为统治者自称的语源,当可溯至先秦时期,时多用“寡人”之语。《左传》:“冬十二月辛巳,臧僖伯卒。 公曰:‘叔父有憾于寡人,寡人弗敢忘。 ’”[4](P47)《国语》:“鲁侯曰:‘寡人裏不免于晋。 ”[5](卷三《周语下》,P90)《孟子》:“梁惠王曰:‘寡人愿安承教。 ’”[6](P8)

这些典籍中的“寡人”还未有自谦之意,仅仅是先秦时期各国诸侯的自称,正如《礼记》所言:“诸侯见天子,曰‘臣某侯某’。 其与民言,自称曰‘寡人’。”[7](P191)“凡自称:天子曰‘予一人’,伯曰 ‘天子之力臣’。诸侯之于天子,曰‘某土之守臣某’;其在边邑,曰‘某屏之臣某’。其于敌以下,曰‘寡人’。 ”[7](P1249)可见“寡人”是诸侯面对外敌和本国臣民时的自称,其用意亦十分清楚,是为了表明诸侯的特定身份,其他人不能使用。

从“寡”的字形看,是一个表示一人独处室内的会意字,《说文解字·宀部》将其解释为“寡,少也”,与“众”相对。“寡”还有两个义项,即“单独”和“嫡”。“单独”可以理解为独一人,只有一人;“嫡”则是正宗、正统之意。《诗经·大雅·思齐》有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毛亨传释“寡妻”为嫡妻,嫡妻地位尊贵,且只能有一人。

《左传》、《国语》、《孟子》等典籍皆言春秋、战国之事,在各国混战、竞相争霸的情况下,诸侯以 “寡人”自称,很明显是为了突出自身独一无二的尊贵地位,未有自谦之意。

秦代君主专制政体建立以后,帝王诏令直接继承了以“寡人”自称的传统。如“异日韩王纳地效玺,请为藩臣,已而倍约,与赵、魏合纵畔秦,故兴兵诛之,虏其王。寡人以为善……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2](P235-236),一篇赦令中有两处秦始皇自称时使用了 “寡人”,考其语境,只是为秦灭六国寻找合理的借口,没有任何自我贬损之意,故“寡人”之使用与春秋、战国时期一样,是君主自称的一个用词,且表尊、表身份独一的意义未变。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西汉前期,如汉高祖刘邦在诏令中言:“今项羽放杀义帝,江南大逆无道,寡人亲为发丧。 ”[3](卷一《高祖·为义帝发丧告诸侯》)整篇诏令言简意赅,义正词严,非常直接地体现了帝王至高无上的权威,没有任何一个语词能看出高祖有谦逊之意,其中“寡人”只是君主的一个自称,不是自谦词。此后“寡”的使用大为减少,甚至在《两汉诏令》所收文帝以后诏令中不见踪影。

“寡”之类的语词成为君主自谦词是在唐宋时期。这时“寡”的使用大量出现,一方面取“寡”的独一人、正宗之意,帝王用之自称,以表其独一无二、无人能替的尊贵地位;一方面取“寡”之“少”意,与君德联系在一起,谦虚地表示自己 “少德”,贬己尊人,以此赢得有德之君的美誉。其用法亦基本固定,最常见的是“朕以寡昧(或寡薄等)”的句式,此外还有以语助词或连词引出自谦词作主语,如“肆惟寡昧,膺受多福”[8](P9),“顾惟凉德,享是丰功”[9](P408);或以谦称为宾语,如“洎中外庶臣,克辅寡德”[8](P69),“中外臣庶,再三上言……加于菲薄”[9](P12)。

其次是以 “眇”为中心的自谦词,包括 “眇眇之身”、“眇末之身”、“微眇之躬 (身)”、“荒眇之微躬”、“眇身”、“眇躬”、“眇薄”、“眇质”、“眇冲(冲眇)”、“眇末”等。 其用法与前述以“寡”为中心的自谦词相同,最多见的仍然是“朕以眇眇之身(或眇身等)”的句式,如“朕以眇身,缵承丕绪”[8](P94),“朕以微眇之躬,居亿兆之上”[9](P568)。 此外还有以之作主语或宾语的情况,如 “遂以大宝,付之眇躬”[10](P14)。这一类自谦词与汉代相比,组词更加灵活、练达、丰富,其使用范围亦有一定程度的扩大,除了多数沿袭前代,用于获承丕业的语境外,有时面对大臣时,帝王亦有使用,如唐德宗于建中元年(780)发布《发兵屯守诸镇诏》,言“而眇身薄德,肺腑未亲,四方诸侯,义信犹阻”[8](P556)。这是符合古人所推崇的礼仪原则的。《礼记》云:“夫礼者,自卑而尊人。 ”[7](P22)即自卑尊人是礼的最基本原则,是人们进行交往、维系人际关系和谐的基本准则,“自卑”并不是真的认为自己鄙陋低下,而是为了在交往中凸显对对方的尊重,即“尊人”。君主面对大臣使用自谦词,很显然是要表现对臣属的亲近和敬重,以达到君臣关系的和谐,同时亦透露出君主对“礼”的重视。

第三是小子、冲人、冲昧之类自谦词。由于这类语词最基本的意义是晚辈,因此使用语境以面对祖先、先帝、太皇太后、皇太后等长辈或提及承继大统者为多,如宋神宗熙宁四年 (1071)皇太后册文:“予末小子永惟左右之是奉,兹实惓惓之愿。”[9](P66)也有少数用于面对大臣的语境,如牛僧孺拜集贤殿大学士监修国史的制书云:“弘我一德,绥抚万邦;佐予冲人,以底于理。 ”[8](P264)其目的依然是以“自卑尊人”的方式营造和谐的君臣关系。

第四是新创的自谦词,如唐代的 “不造”、“庸昧”、“否德”等,“朕以不造,哀裛在疚”[8](P423);宋代的“不敏”、“補躬”、“菲躬”等,“朕以不敏”[9](P561)。 其基本意义与第一类、第二类自谦词相同,皆言君主之谦,以突出体现君主贬己尊人之美德。但由于此类自谦词“尊”之意不显,不足以表达出君主至高无上的权威及独一无二的地位,故使用不多,且一般较难流传到后世。

此外,唐宋时期君主自谦词使用的范围和语境也是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以上四类自谦词多集中在与礼制有关的诏令中,如“帝王(帝统)”类的即位赦、改元、尊号批答、尊号赦等,“典礼”类的封禅、明堂、南郊等,宋代“政事”类的儆灾等,而且皆使用于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与帝王即位、祖先、先帝、天神有关的诏令,如即位赦、改元诏、上太上皇帝或太上皇后或皇太后尊号诏、尊太皇太后或皇太后制、明堂诏、郊祀诏、飨太庙册文等;二是其他与礼制有关或言政事的诏令,面对祖先、先帝、太皇太后、皇太后等长辈或提及承继大统的语境;三是其他诏令中面对大臣的语境,这种情形相对较少。而且,由唐至宋,越到后期,前两种情况越多,第三种情况越少。结合当时的政治文化背景,可以看出诏令中除以自谦词表达君臣关系的和谐外,君主以己谦倡行孝道之意逐渐凸显。所谓“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唐玄宗注云:“孝为百行之首。 ”[11](P28-29)《孝经》是全面阐述儒家孝道的经书,在唐代政治一统、经学亦急待定于一尊的情况下,唐玄宗先于开元七年(719)下诏:“《孝经》者德教所先……诸家所传,互有得失,独据一说,能无短长,其令儒官详定所长,令明经者习读。”[12](P1405-1406)后又于开元十年和天宝二年(743)两次亲自为《孝经》作注并颁行天下[12](P658),透露出帝王对以孝治天下的重视。唐文宗太和年间,又刻包括《孝经》在内的十二经,“立石国学”[13](卷九一《著作记第一·石本九经》)。到咸平年间,宋真宗下令由邢裝为《孝经》注疏。此一时期《孝经》地位日渐上升,表明“孝”正在成为帝王治国重要理念。基于“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11](P26)的观念,作为居于至尊至高之位的帝王,更应以自身的孝行垂范天下,于是在有关事亲的诏令中,或在事亲的语境中,君主多以自谦词表达对祖先及天神的谦卑和孝道。更重要的是,提倡“孝”并非止于事亲这一层面,所谓“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11](P5),包含着非常清楚的移孝于忠的原则,因此忠于君主、维护君主的至尊地位才是提倡“孝”的核心目的。

同时,唐宋时期君主自谦词使用更加普遍,有时一条诏令甚至用到三个自谦词,如唐宣宗 《大中元年答百僚上尊号第三表》,短短一百二十字左右的批答,就使用了“冲人”、“菲德”、“小子”三个自谦词[8](P42),宋太宗即位赦文亦用到“冲人”(两次)、“小子”[9](P1)。 而且为避免语词运用的单调乏味,增强用语多样性,还出现很多同义的自谦词,表明自谦词的使用更加圆熟、老练、自如,其目的十分明确,就是为了突出作为一国之君的帝王自卑尊人的德行,这样既可树立有德之君的形象,垂范天下,流芳百世,从道德层面证明君主统治天下的合理性,亦可实现移孝于忠、突出君主独一至尊地位的目的。

三、元明清君主自谦词

元代是蒙古族建立的统一政权,虽然接受了汉族地区的政治统治方式,也尊奉儒学为其统治思想,但在文化的某些方面却始终保持着强烈的民族性,这在诏令自谦词的使用上最为突出。元代诏令集中收录于 《大元圣政国朝典章新集至治条例》中,尽管是不完整的元代诏令汇编,亦可看到自谦词的使用非常少,许多与事亲及礼制密切相关的诏令,如尊号诏、改元诏、登宝位诏等绝大部分均未使用谦称。

明清时期君权进一步强化,君主专制发展到顶峰,表现在自谦词的使用上,就是数量明显减少,频率明显降低。明代诏令见 《皇明诏令》,清代诏令多见于 《清实录》。通过对这些诏令的分析,笔者发现君主自谦词的使用虽然比元代有所恢复,但与唐宋时期相比,仍然发生了非常明显的变化。

首先,从明代的诏令看,原来以“寡”为中心的谦称大为减少,甚至“寡”字都不再使用,仅剩大意相似的“菲德”、“凉薄”、“凉德”、“菲薄”等语词,且使用频率较低,除“菲德”的使用稍微多一些以外,其他自谦词出现的次数十分有限。到清代,更是几乎不见此类自谦词。

其次,以“眇”为中心的自谦词亦无唐宋时期的丰富多样,最多见的是“眇躬”,“眇末”、“眇质”虽然保留,但使用较少。如天顺二年(1458)明英宗《上尊号诏》言:“朕以眇躬,缵承丕绪。”[14](P258)清康熙九年(1670)《上皇后尊谥诏》:“光赞皇考,成缔造之丰功;诞育眇躬,启昌隆之景运。 ”[15](第四册,P444)从使用范围看,几乎皆在承继皇位或面对祖先的语境中使用。雍正即位以后直至清末的诏令中,“眇躬”绝大多数写成“藐躬”,“藐”与“眇”相比,更显出弱小之意,与帝王面对祖先的语境更加契合。

再次,“冲人”、“冲子”、“小子”之类,如明弘治十八年(1505)尊谥诏:“顾予冲人,肇缵鸿业。 ”[14](P357)清乾隆皇帝传位诏:“予小子祇承慈命,勉荷洪图。 ”[15](第二七册,P992)基本皆用于即位及事亲语境。新创的自谦词很少,如“藐孤”,明英宗正统七年(1442):“朕以藐孤,嗣祖宗大位。 ”[14](P208)考其语源,有弱小孤儿之意,《左传》言:“初,献公使旬息傅奚齐。公疾,召之,曰:‘以是藐诸孤辱在大夫,其若之何?’”[4](P328)这是晋献公托孤于臣属时所言。及至明代,君主用“藐孤”以自谦,语境发生明显变化,不再是面对大臣,而是面对祖先、承继皇位时的用语。

显然,明清君主自谦词的使用趋于简单和程式化,原来使用的很多同义自谦词大大减省,不复其丰富多样;使用范围缩小,无论是在与帝王即位、祖先、先帝、天神等有关的礼制之类诏令中,还是言政事的诏令中,均仅见君主面对祖先、先帝、太皇太后、皇太后等长辈或提及承继大统的语境时才使用,面对大臣的语境已很少甚至不用自谦词。而在清代统治逐渐稳定的康熙以后,更是缩小到绝大部分君主自谦词只出现于与帝王即位、祖先、先帝有关的诏令,且是面对祖先、先帝、太皇太后、皇太后等长辈或提及承继大统的语境。如皇帝登极推恩诏,皇帝驾崩谕内阁诏,谕内阁议先皇帝谥号诏,上先皇帝、太皇太后、皇太后等尊号诏,上太皇太后、皇太后等尊谥册文,等等。这一现象正是延续了唐宋以来君主自谦词变化的趋势,即以君主事亲之谦称倡行孝道,以移孝于忠突出君主的至尊地位。为此,以“寡”为中心的一类自谦词由于不符合“孝”和“忠”的要求,其使用日益减少,乃至逐渐消失,而“眇(藐)躬”、“小子”之类表明君主晚辈身份、更能体现君主之 “孝”、有助于教化百姓移孝于忠的谦称则得以保留。

四、结论

综合上述分析,对于中国历史上专制君主使用自谦词有如下认识。

第一,君主自谦词的使用分三个阶段。秦汉时期是草创阶段,初步奠定了君主自谦词的意义及使用范围,只是在具体语境中的使用还不普遍、不成熟。到唐宋时期,君主自谦词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种类更加完备,数量更加丰富,创置了不少同义自谦词,使用亦更加灵活、熟练。元明清是中国古代君主专制进一步加强的时期,君主自谦词的使用范围渐趋缩小,绝大部分出现在与帝王即位、祖先、先帝有关的诏令中,且是面对祖先、先帝、太皇太后、皇太后等长辈或提及承继大统的语境。

第二,突出君主独一无二、至高无上的尊贵地位始终是君主自谦词使用的最核心原则,也是符合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要求的。君主自谦词基本皆源于先秦时期周天子或诸侯的自称,且只能是君主专用,其中所包含的独尊意义非常鲜明。即使在唐宋以后君主自谦词凸显倡行“孝道”之意,亦是以君主事亲之谦逊倡行孝道,以移孝于忠教化百姓,从而形成更广泛的忠君意识,显然,其核心仍然是维护君主独一而至尊的地位。

秦汉至明清,君主自谦词经历了由少到多,再由多到少的转变,但后一个 “少”绝非前一个 “少”的简单重复。当专制君主将作为标志的自谦词越来越固定到某几个语词,且这几个语词的意义及使用语境皆基本同一时,统治者意欲提倡的价值观也就十分明确地蕴含其中了。到明清时期,诏令中保留下来的诸如“眇(藐)躬”、“小子”之类的数个君主自谦词就包含着朝廷大力倡导“孝道”以实现移孝于忠、独尊君主的深刻意义。这数个自谦词更像是政治性的套话,但是不可轻视这类套话,当它借助“诏令”这个颁行天下、咸使闻知的载体无数遍重复的时候,它所承载的以“忠君”为中心的政治和教化意义就能深刻影响到普通百姓的观念和行为。因此,君主自谦词在明清的日益减少,恰好说明统治者特别希望将他们所提倡的 “忠君”观念由数个同义语词更精确地表达出来,这数个语词的意义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留下统治者认为最能代表“忠君”意义的“眇(藐)躬”、“小子”之类自谦词,其他自谦词当然就被排除在外了。

第三,自谦词的语源一般皆为先秦时期,尤其是一些语词的使用历经数千年未有大的变化,表现为明显的泛时性,如“予末小子”语出《尚书·顾命》,使用的语境是现任天子对先王,在汉、唐、宋诏令中,皆照搬此一句式及用法,明代的使用稍有不同,多用为“予小子”,清代仅保留“小子”,不过意义及使用语境皆未有变化。类似的自谦词还有“冲人”之类,以及以“眇”为中心的谦称中“眇”的成分,以“寡”为中心的谦称中“寡”的成分,其中前两者的使用更是延续到清代,在更长的时段内呈现出稳定的静态。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亦是文化的表达方式之一,君主自谦词中某些语词的这种泛时性和稳定性,恰好反映出先秦文化中的某些成分不仅对后来的中国历史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而且亦是组成中国古代一脉相承的文化传统的重要成分。

第四,自卑尊人是君主使用自谦词的另一项重要原则。在中国古代君主专制时代,礼是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方式、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诸多方面的规定和制度,表现在人际交往用语方面,则是用谦词贬抑自己,隐蔽自己的德行,用敬词褒扬他人,抬高他人的美德,以表示对他人的尊重。君主使用自谦词亦是出于这样的目的,面对臣属自谦,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君臣关系。而一国之君自卑尊人的示范作用,对于形成百姓内敛、顺从的价值观,意义更加重大。同时,君主使用自谦词虽是向祖先,或者向臣下的示敬,但其中属于君主独有的成分含有不容置疑的自尊之含义,不至于模糊上下等级之间的界限。所以君主自谦词的使用,符合古代礼整合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要求,对于形成等级分明、尊卑分化而又和谐有序、安宁祥和的稳定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

注释:

①《宋大诏令集》仅收录北宋一朝的诏令,南宋未见专门的诏令汇编,不过在《全宋文》中收录了不少南宋诏令。据笔者对这些诏令的分析,发现自谦词的使用基本与北宋相同。

[1](唐)孔颖达.尚书正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2](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

[3](宋)林裞.两汉诏令[Z].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4]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9.

[5]国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6]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5.

[7](唐)孔颖达.礼记正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8](宋)宋敏求.唐大诏令集[M].北京:中华书局,2008.

[9]宋大诏令集[M].北京:中华书局,1962.

[10]全宋文(第二三四册)[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

[11](宋)邢裝.孝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12](宋)王溥.唐会要[M].北京:中华书局,1955.

[13](明)曹学裠.蜀中广记[M].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14]皇明诏令[A].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五八册)[Z].济南:齐鲁书社,1996.

[15]清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6.

【责任编辑:王立霞】

K206.5

A

1004-518X(2013)12-0128-0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道德与秩序——宋代诏令文本的历史学解读”(12YJAZH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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