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开拓东盟市场的对策研究
2013-02-16王兴春董小权
王兴春,董小权
1.2.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 300040
一、天津与东盟的经贸合作现状
1.天津与东盟贸易健康快速发展
东盟是天津第五大贸易伙伴,市场份额占9.6%。主要特点:一是发展迅猛,2011年我市与东盟贸易达到99.3亿美元,同比增长36%,高出全市10个百分点;二是结构优化,加工贸易占比进一步提高,占33.5%,比上年提高1.5%。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速居首,占贸易总额的17.1%,比上年提高2.1%;三是产品类别集中。2011年我市进口机电产品22.1亿美元,占41.2%,棕榈油、镍矿砂、橡胶及其制品、铁矿砂等资源类进口21.1亿美元,达到39.4%。对东盟出口机电产品31.8亿美元,占70%;四是国别集中,其贸易主要集中在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泰国,分别占26%、20.1%、18%、12.7%。
2.天津与东盟投资合作成效显著
截至2012年11月底,我市累计在东盟地区设立企业机构141家,投资总额16.89亿美元,占总量的32.5%。主要特点:一是国别集中。集中在柬埔寨、印尼、泰国、新加坡,分别占47.4%、18%、21.7%、9.2%。二是产业门类较全,包括:农林牧渔、采矿业、房地产业、制造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三是工程承包占比大,“十一五”期间,我市在东盟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完成营业额,占总量的20.49%和24.8%;四是龙头项目多,聚龙印尼棕榈种植、俊安泰国煤焦化生产、北方集团缅甸综合开发、优联集团柬埔寨度假村开发、中稽红星等集团老、印、泰矿产开发,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建设取得成效。
尽管我市对东盟经贸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制约其快速发展的问题和困难依然存在,利用自贸区政策开拓东盟市场空间所发挥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市对自贸区政策的宣传力度和企业利用意识需进一步加强;推动外经外贸联合开拓东盟市场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增强;依旧面临融资渠道少、成本高、手续复杂,财政扶持力度不大,服务促进体系尚待完善等难题。
二、天津深化与东盟经贸合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自贸区战略提供了政策保障
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全面实施,为推进与东盟的经贸合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是降低了经营成本,约7000种产品享受零关税待遇,实现了货物贸易自由化,改善了服务市场的准入条件,为投资者创造了一个自由、便利、透明及公平的投资环境;二是营造了安全的经营环境,自贸区有效减少了我市与自贸伙伴的贸易摩擦,实践证明,东盟没有一个国家对我市发起贸易摩擦案件,极大地增强了双方合作的互信度;三是拓展了融资渠道,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相继成立,为未来我市企业打入东盟市场,加大已有项目投资,拓展更广阔领域提供了融资保障。此外,国家政策的扶持,先天的地缘优势、血缘和文化渊源、宗教认同、传统友好等都为我们深度开发东盟市场提供了有利条件。
2.与东盟合作基础夯实
从我市与东盟的经贸合作现状可以看出:一是随着中国与东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日益加深,天津与东盟十国的经贸交流与合作取得了健康快速地发展,东盟已成为我市重要的经贸合作目标市场,为进一步深度开拓东盟市场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二是对外投资已形成了泰国300万吨煤焦化、印尼棕榈种植园、优联柬埔寨综合项目开发等一批龙头项目,在东盟地区发展多年,我方已对当地政治经济、人文地理、政策法规等非常熟悉,同当地的政商界建立了广泛的人脉关系,可以充分发挥龙头项目、优势企业的带动作用,推动我市外经贸企业联合开拓东盟市场;三是东盟市场潜力巨大,与我市相比,东盟地区绝大部分国家经济发展落后、基础设施差、工业化程度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我市轻工纺织、装备制造、农业矿产开发等行业及工程承包企业的实力、施工技术和经验在东盟地区具有非常明显的比较优势。
3.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带来良好机遇
当前,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不断深入,天津加强与东盟的合作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一是区位优势,滨海新区地处环渤海经济带和京津冀都市圈的交汇点,背靠中国的华北、西北、东北,腹地遍及北方12个省市自治区;对外面向东北亚,是中国北方连接亚欧大陆桥最近的东部起点,也是蒙古、哈萨克斯坦等内陆国家的重要出海口;二是功能优势,滨海新区具有集全国一流的港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保税区于一体的功能优势;三是产业优势,滨海新区的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和通信、石油化工和海洋化工、汽车机械及装备制造、食品和生物医药、新能源和新材料、现代冶金、现代服务业等8大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实力雄厚。
综合以上分析,东盟地区应当成为我市重点开发的境外市场。但也面临挑战。比如,同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相比,我们的产业优势不明显;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与部分东盟国家在南海主权等领土问题上存在争端,东盟国家之间也存在领土争端,部分东盟国家政权更迭频繁等,给投资东盟带来政治风险;此外,部分东盟国家市场不规范,投资环境有待改善。
三、天津与东盟深化合作的重点领域
1.扩大进出口贸易规模
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优惠政策,扩大双方进出口贸易规模。发挥我市区位优势和物流条件,把天津建成东盟产品进入中国北方市场的重要枢纽。加大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产品的出口力度,树立“天津商品”的良好形象。
2.推动企业到东盟投资
推动有实力、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医药、化工、轻工等优势行业,到马来西亚、新加坡设立生产基地、营销网络和区域总部,拓展发展空间。
3.拓展工程承包合作
积极探索多种方式,推动企业到缅甸、越南、柬埔寨等地开展港口、交通、电力、市政、环保、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承包。
4.扩大矿产等资源能源合作开发
以煤炭、石油等为重点,通过长期贸易协议、参股开发等方式,稳步推进与泰国、文莱等矿产能源的开发与合作。
5.加强农业、渔业开发合作
加强棕榈橡胶种植、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农业科技等方面的合作。重点到印尼建立农业种植和深加工的合作示范园区。
四、深度开发东盟市场的对策措施
1.建立组织推动机制
一是建立地方政府间多领域对话与合作机制。推动天津与东盟秘书处等建立工作联席制度。天津与东盟秘书处共同推动自贸区政策的条款落实,促进合作。发挥华人华侨的作用,加强行业商协会的交流合作。指导制定开发合作策略,深化区域分工合作,实现外资、外经、外贸的良性互动。二是建立对口工作联系机制。会同海关、检验检疫局等有关部门,与贸促会、工商联、各行业协会、各进出口商会建立联系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各产业的自贸协定实施,重点了解企业利用自贸协定的进展和问题,听取对自贸协定实施的意见和建议,把企业的诉求及时向商务部反映,在深化自贸区谈判中得以解决。三是建立与东盟贸易纠纷联合处理机制。在妥善处理国际贸易纠纷的基础上,向全市企业深入宣传贯彻中国、东盟自贸区政策,重点讲解原产地规则及纠纷处理的基本规定等,引导企业牢固增强合同守约意识和质量意识,提高我市企业对东盟贸易的规范性,在全市营造诚信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2.促进外经贸企业联合开拓东盟市场
一是促进外贸企业“抱团”开拓东盟市场。充分发挥工商会、行业协会的作用,凝聚行业内各企业的力量,组建企业集团,形成规模,提升开拓东盟市场的竞争力。二是促进外经企业“捆绑”式开发东盟市场。注重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围绕东盟在建大项目,拓展上下游,带动中小企业走出去,推动做大做强。推动中国-东盟基金同我市在东盟投资的成熟项目或战略项目合作,建立市级产业园区,搭建我市对东盟的投资平台,推动我市优势企业到东盟进行集群投资,扩大投资规模,形成产业链条。三是促进外经外贸企业联合开拓东盟市场。定期组织外经贸企业对接会,旨推动我市大型外经、外贸企业利用各自拥有的特色资源,通过战略联盟、松散联合等方式,加速融合,相互支持,相互提升。建立面向东盟的专业物流园区,搭建联动平台,推动外经贸融合发展,形成共同发展的长效合作机制。组织我市外经贸企业,积极对接中海油、中国葛洲坝集团、中华国际、中国水电等央企在东盟投资合作的大项目,带动我市企业“走出去”。
3.构建服务东盟市场开拓的商务网络
一是加强东盟营销渠道建设。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东盟市场进入模式。如绿地投资、特许经营等;采取并购海外品牌、收购营销网络等方式,快速实现东盟营销网络的拓展;探索以区域联合方式或交易平台方式构建东盟营销网络;积极发展互联网营销、国际租赁等新型模式。二是加强东盟海外营销网络平台建设。依托我海外营销网络平台,会同商务部EDI中心等对营销网络平台进行技术改进和提升,完善网络功能。拟定东盟商务代表用户和区域用户的准入标准,优先吸引中小型外经贸企业。制定奖惩措施,激励东盟用户更好的发挥作用,持续提升网络活跃度。三是加快天津东盟商会体系建设。遵循“科学规划、试点先行、信息互通、深化合作”的原则,以我在东盟的大型项目为核心,按国别和地区探索建立海外商会体系。依托东盟的华人华侨,着眼东盟整个市场,科学规划商会体系。按照经济发展程度、宗教信仰、地理区域等,选择试点,进行探索性建设。引导各商会在工作中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分享经验、深化合作,搭建交流平台。为商会会员企业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创造更多发展机遇。
4.构筑综合服务平台
一是构筑信息平台。加强同国家有关部委、东盟各国有关行业协会及驻华投资促进机构、中国-东盟理事会、南博网等机构的联系,整合各方面信息,依托市商务网公布东盟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商情分析报告。在东盟重点国家设立或聘任天津经贸代表处,为开展经贸交流合作提供政策、市场、投资等信息咨询服务。二是构筑行业和项目对接平台。推动中国—东盟相关行业合作委员会落户我市。通过高层推动、一对一洽谈、出访考察、设立商品展示中心等方式,及充分利用各种国际展会平台、各类经贸洽谈活动,推动合资合作。三是构筑技术支持平台。建立企业自贸区政策咨询机构, 为对自贸区市场投资合作企业培训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组建专家组,对投资合作项目提供咨询建议和技术指导,加强对“10+6”自贸区的研究,及时把谈判的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经贸发展的新举措。四是构筑境外安全防范平台。完善境外企业沟通渠道,发布境外安全信息,强化境外应急机制建设,落实境外安全检查制度。五是构筑宣传平台。借助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自贸区政策的宣讲,提升企业利用自贸区知识开拓东盟市场的意识和能力;并加强产业和产品宣传,扩大在东盟的影响力,提升知名度。
5.加大开拓东盟市场的资金支持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补贴资金作用,研究相关扶持政策,支持搭建综合服务平台,组织科学高效的市场开拓活动、对重大矿产资源开采项目给予贷款贴息等。二是探索建立东盟发展合作基金。按照“政策扶持、先期引导、成熟退出”的原则,利用滨海新区金融改革政策,鼓励相关银行发起,其他金融机构和市属国有大型企业参与,设立天津与东盟合作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我市优势行业的骨干企业到东盟投资;对企业在东盟国家建立产业园区、中标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股权和准股权融资等。三是努力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加强同商务部有关司局的联系,积极争取相关商务资金的支持和先行先试政策;积极推动我市在东盟成熟的项目或市级经贸合作区,申报国家级经贸合作区,享受国家相关的扶持政策;充分利用国家设立的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向东盟国家提供信贷支持等有关资金扶持政策,帮助企业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承揽东盟基础设施、能源资源、信息通信等领域的重大投资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