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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主义的历史命运——从苏联模式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013-02-15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深圳培训调研中心广东深圳518055

探求 2013年1期
关键词:制度

□吴 鹏(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 深圳培训调研中心,广东 深圳 518055)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这是一种决心,也是一种信念。支撑这种信念的既有共和国60多年的实践探索,更有改革开放30多年的巨大成就。社会发展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国情是社会制度安排的根本依据。回头看中国社会主义走过的半个多世纪历程,从苏联模式到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其历史必然性。要理解这种必然性,我们可以到历史深处、到历史主体的实践中去寻找答案,进而把握通向未来的路径和方向,最终提升我们的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一、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及其理论评述

传统社会主义模式或者叫做苏联模式,是二战以后绝大多数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普遍仿效的模式,中国也不例外。共和国第一代领导人对社会主义理想的追求十分急切,他们理解社会主义的主要依据有四个:一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阐述;二是列宁、斯大林在实践基础上对社会主义的进一步解读;三是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四是中国古代的大同理想。由于第一代领导人追求理想的急切心情,加之缺乏理论准备和实践积累,导致他们在匆忙之间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难免不照搬苏联模式。这个模式的四大制度特征是: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和人民当家作主。今天回头看这四个方面的制度,我们应该充分肯定它的政治伦理价值,也应该看到马克思这些社会主义理论原则如果不与具体的时代和国情相结合,必然因为脱离实际而成为美丽的海市蜃楼。

(一)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是一种理想化的制度构想

共和国早期照搬苏联模式,突出了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和人民当家作主四大制度特征。客观地说,以列宁为首的苏维埃共和国只是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原则变成了一种现实的制度建构。如果抛开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抛开不同的国情差别,单就社会主义原则本身来看,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和人民当家作主都没有错。从理论上看,计划经济作为一种政府主导的经济,有利于克服生产的盲目性和生产过剩的危机,保持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平衡。公有制作为一种否定阶级剥削、追求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无疑是一种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安排。按劳分配是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之前实行的一种按照劳动贡献进行分配的制度,这种分配制度既强调了劳动者机会的平等,又避免了由于资本参与分配造成的结果过分不平等。人民当家作主强调的是公民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平等权利,是对以往各种剥削阶级社会形态政治等级制度和权利不平等现象的一种制度化否定。综合来看,传统社会主义模式上述四个方面的制度安排,其理论依据就是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原则,这些原则不仅完全符合社会发展的前进方向,也符合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种理想化的制度追求。

(二)苏联社会主义模式体现了区别于资本主义的主要制度特征

苏联社会主义模式上述四个方面的制度安排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主要制度特征。公有制是针对资本主义私有制所进行的一种制度设计。这种制度设计目的是通过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来消灭私有制所固有的剥削现象,为实现财富共有和社会公平做出根本性的制度安排。计划经济主要是针对资本主义早期无政府状态下的自由市场经济所进行的一种制度设计。这种制度设计是试图用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取代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依靠政府的主动调控来消除生产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按劳分配是针对资本主义的按要素尤其是按资本分配所进行的一种制度设计。如果说计划经济和公有制是从终极意义上解决资本主义固有的矛盾,按劳分配只能算作一种过渡性的制度设计。人民当家作主是针对资本主义金钱至上和有产者少数人占统治地位所进行的一种政治制度设计。这种制度设计强调的是作为个体的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和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自由。上述四个方面都是针对资本主义固有的制度缺陷进行的一种理想化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主要制度特征。

(三)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昭示了人类对未来理想社会的憧憬

从社会主义发展的现实视角看,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原则首先只能体现在纸上,将纸上的蓝图变成现实无疑需要一个过程。就像盖房子,建筑设计师首先必须设计出一个图纸,建筑工人根据这个图纸一砖一瓦地把房子盖起来。从图纸到房子是一个动态的实践过程,这个过程需要选址,需要奠基,需要制定一个施工计划,需要准备建筑材料,还需要进行理论论证和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工作。社会主义是一项远比盖一栋房子更加庞大、更加复杂的系统工程,面临的情况更复杂,社会主义建设过程所需要的时间必然十分漫长。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制度构想,包括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和人民当家作主在内,这些理论原则和制度构想是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的一个理想蓝图,是一种美好的憧憬。苏联式社会主义的错误恰恰在于把这种美好憧憬当成了一个现实的制度摹本。这个摹本虽然缺乏以生产力发展为基础的实践积累,但它仍然昭示了人类对未来理想的美好憧憬。

(四)苏联社会主义模式超越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进程

如果抛开时代和国情不说,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并不是一个坏模式。它之所以没有获得成功,是因为它超越了历史,脱离了国情,在相应物质条件还不具备的时候做出了理想化的制度建构。苏联社会主义制度建构仅仅是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原则出发,忽视了这些原则的制度化建构必须与时代相适应,与具体国情及其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相结合;必须具备相应的物质和文化条件,而创造这些物质和文化条件本身就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1]事实上,当年马克思设想社会主义只能首先在欧洲那些发达国家取得胜利,正是考虑到这些国家具有相对成熟的物质条件。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那些社会主义理论原则仅仅是一种关于未来社会的理想化描述,把这种理想化描述当成一个现实摹本无疑是不切实际的主观主义,而主观构建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模式,只能是一个空中楼阁。因此,我们没有理由按照这些原则对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做出过于理想化的制度安排。江泽民同志说:“四十年来,我国经济工作取得了伟大成就,但也有失误。最重要的教训,就是往往脱离国情、超越国力、急于求成、大起大落。”[2]正是前期探索中的深刻教训换来了我们今天的清醒:社会主义者能够做的仅仅是根据马克思的理论指引,朝着社会主义的方向,结合自己的现实国情,从准备物质和文化条件开始,循序渐进地推进社会主义建设。

二、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主义探索的失误

考察中国社会主义,必须搞清楚中国社会主义从哪里来,也就是要关注其产生的历史背景。这个历史背景包括:一是中国社会主义赖以建立的社会基础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二是中国社会主义赖以建立的社会物质条件是生产力水平非常低下且经历了漫长战争环境之后留下的一个贫穷落后的破烂摊子;三是中国社会主义赖以建立的思想基础是小生产者的平均主义和被曲解了的马克思主义。中国的社会主义一开始就是照搬苏联模式,严重脱离了中国国情。苏共二十大之后,由于赫鲁晓夫对斯大林的全盘否定,引发了中国领导人开始进行自己的社会主义探索。但是,这种探索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个错误。一方面,由于缺乏理论准备和实践经验,第一代领导人对社会主义的探索终归不可能突破苏联模式;另一方面,苏联社会主义本来就偏左,中国领导人的探索不仅没有纠左,反而越来越左。

(一)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主义探索失误的主要表现

新中国第一代领导人无论是复制苏联的社会主义模式,还是1956年开始的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探索,都存在明显的失误。

1、公有制的失误。公有制的失误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搞早了。从夺取政权到开始社会主义建设,中间需要一个过渡时期。这一点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都说过,但这个过渡期究竟需要多长时间、什么时候开始“剥夺剥夺者”,全面建设社会主义,老祖宗并没有说过。毛泽东同志曾经认为:大约需要15年甚至更长时间来完成从民主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的过渡,而且先要发展生产力,然后才能变革生产关系。1950年6月23日,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会议上说:“在将来,在国家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大为兴盛了以后,在各种条件具备了以后,在全国人民考虑成熟并在大家同意了以后,就可以从容地和妥善地走进社会主义的新时期。”[3]可是,后来的实践完全改变了他的初衷:原来设想是先发展社会生产力,再改造生产关系,后来变成了发展与改造并举,发展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好,所有制变革就开始了。我们说公有制搞早了,是因为我们并没有做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准备,更没有创造彻底“剥夺剥夺者”的条件——社会主义制度建构必须准备的物质条件和文化条件。

其次是搞快了。从过渡时期总路线正式发布到“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从私有制到全面公有制仅仅用了四年时间。也就是说,过渡的时间由原先设想的15年甚至更长时间,缩短到不足4年,到1956年共和国就基本完成了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并着手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1958年8月,中央在北戴河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议》中有这样一段话:“看来,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我们应该积极地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出一条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4]宋海庆在《人民公社兴亡录》中还描述了一些十分可笑的事情:1958年10月的一天,湖北省当阳县跑马乡党委书记宣布:“11月7日是社会主义结束之日,11月8日是共产主义开始之日。”他刚宣布完,大家就上街去拿商店里的东西,商店的东西拿完后,就去拿别人家里的东西。[5]在物质财富十分匮乏的情况下,没有完善的法制来界定和规范产权关系,结果只能导致十分混乱的局面。

再次是搞多了。公有制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多少份额,应该是一个动态指标,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生产力水平条件下应该有不同的要求。由于当时中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十分低下,客观上不能也不该搞太多公有制经济。可是,我们不仅于1956年就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而且不久之后,我们过分追求“一大二公”,实际上建成了清一色的公有制模式。在农村,除了农民自留地上种的蔬菜和家里圈养的禽畜,其它财产一概归集体所有;在城市,只有走街窜巷的货郎小商品属于非公经济,其它一概属于公有经济:理发店、餐饮店和日用小商品店全是国有或者集体所有制企业。一方面,社会财富十分匮乏;另一方面,这些有限的财富又都属于公有。当社会财富还不能完全满足人们的物质和文化需要、而创造财富与享受财富又没有必然联系的情况下,人们便不会太在意自己能创造多少财富,而只会关注自己能取得多少财富。共和国前三十年的发展之所以始终没有找到持续的内在动力,很大程度上与这种“一大二公”的所有制结构相关。

2、计划经济的失误。本来,计划经济是针对自由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所做的制度设计。从理论上来说,这种制度设计并非一定有错。今天回头看第一代领导人实行计划经济的失误主要表现在政府管得太宽、统得太死。比如说,传统的户籍制度和劳动人事制度把人管死了,以至于所有人都不能自主流动,尤其是农民几乎一离开土地就无法生存;劳动就业完全由政府包办,这就人为抑制了社会的活力。又比如说,全部生产资料和绝大部分生活资料都由政府来定价并实行计划调配,甚至老百姓日常消费的蔬菜都有政府成立的蔬菜公司来进行调节,完全否定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再比如说,几乎所有建设项目不仅要由政府批准立项,而且从资金筹集到要素安排等环节都属于政府行为,甚至企业本身就是政府的附属机构,生产什么,怎么生产,产品的原材料从哪来,产品销售到哪里去等等都属于政府行为,企业完全没有自主权,因而也就没有活力,更不可能有效率。可见,传统的计划经济是一种过分理想化的经济制度模式,在这种制度环境下,人财物各个方面,产供销各个环节都由政府按计划来组织,完全忽视了市场的作用。政府管得太多、统得太死,必然影响企业和劳动者个人的积极性,进而影响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率。

3、按劳分配的失误。实事求是地说,按劳分配在社会主义一定历史阶段具有动态合理性,但决不是在取得政权初期,也不是在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的条件下可以实行的单一分配制度。共和国前期实行单一的按劳分配制度主要错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共和国前期生产力发展水平十分低下的情况下,加快发展必须依赖利益驱动,完全否定资本、技术和管理参与分配的历史合理性势必影响生产力发展,影响社会财富的积累。另一方面,按劳分配在实践中越来越“左”,尤其是在住房和医疗等方面,实际上是实行按需分配,大大超越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现实国情。当时,许多领域都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严重压抑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就是说,共和国前期实行的按劳分配制度失误主要表现为“大锅饭”和平均主义,过分关注了公平,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效率。

4、人民当家作主制度的失误。人民当家作主制度的失误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高估了人民群众的政治自觉。所谓人民当家作主,也就是我们讲的社会主义民主。从理论上说,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的一种高级形态,也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根本要求。应该说,共和国第一代党和国家领导人主观上的确是想让人民享有更多的民主权利。可是,从共和国前期的政治实践看,领导者显然是高估了人民群众的政治自觉。事实上,三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国人已经习惯了政治上的顺从,改变这种习惯无疑需要一个过程。更何况,新中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仍然十分落后,社会物质财富还十分匮乏,人们最迫切需要解决的还是生存问题。对绝大多数中国老百姓来说,民主还不是他们的现实诉求。客观地说,引发绝大多数人产生民主诉求的客观条件还不具备,中国老百姓的主体意识和政治自觉还没有也不可能很快生长起来。另一方面,权力的委托代理关系缺乏完善的程序设计和严格的法制规范。现代民主通常是从程式化的权力委托开始。也就是说,国民需要通过行使对政治领袖的选举权来主张自己的权利。然而,民主选举必须有完善的、法制化的程序设计。共和国前期显然没有设计出完善的、法制化的选举程序,也不具备实施这些程序的主客观条件。客观地说,法治作为民主的重要条件和根本保证,同样需要经历一个生长和发育的过程,这个过程也离不开物质财富的积累和国民素质的提升。

(二)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主义探索失误的主要原因

社会主义是前无古人的事业,探索有失误也属正常现象。关键问题是,我们应该认真分析这些失误的原因,从中吸取教训,以免再犯同样的错误。纵观我国社会主义探索的整个过程,可以发现造成上述失误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1、对社会主义理论和苏联模式的教条式理解。应该说,传统社会主义的制度模式并不是凭空设计出来的,每一项制度(包括计划经济、公有制、按劳分配和人民当家作主)都可以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找到理论来源,前苏联的制度设计也是依据马克思的这些理论原则。问题在于,我们教条式地理解了马克思的这些理论原则,没有注意到马克思主张的这些理论原则其实是一个未来的目标,只有到社会主义发展一定历史阶段、具备了相应的物质和文化条件之后才能实现。前苏联过早地按照马克思的理论原则来安排自己的制度本身就是一个失误,而我们照搬苏联的制度模式也是失误。这里必须处理好两组关系:一是抽象理论原则与具体实践的关系;二是目标与过程的关系。原则是理论的也是抽象的,而实践则是生动的、具体的。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既要动态地理解和运用原则,又要适时调整、缩小理论与实践的距离。目标昭示的是一种理想,可以面向未来作静态理解和把握,但理想不等于现实,目标毕竟属于未来,不属于现在;过程标示的是一段历史,记录着过去、现在与未来,任何过程都呈现出动态变化的特征。对过程的把握既要坚持动态原则,又要立足现实,注重实践,坚持从国情出发。

2、对农民实践的误读。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没收地主土地分给了农民,这本来是一件让农民高兴的事情。可以说,农民做梦都希望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能够独立自主地耕种这块土地,而不必受别人的干预。也就是说,既然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是一件让农民高兴的事情,农民就不会急于将自己的土地交给集体。可是,由于相当一部分得到土地的农民缺少生产工具,而有些生产工具(比如耕牛和农用机械)一时又没有经济实力去购买,必须借助别人的力量才能完成土地耕作。这样,为了寻求农业协作,部分农民开始成立互助组,以便调剂劳动力和生产工具。这样一种寻求互助的行为,被当时的领导人误读为向往社会主义大集体的新动向。于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推动下,互助组很快就进入了初级社,然后又发展到高级社,最后是“全国山河一片红”,到1958年底,原本充满活力的家庭经营模式被彻底摧毁,农村普遍建立了人民公社。仅仅用了几年时间,就全面完成了由个体农业向集体农业的蝶变。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中出现的瞒产私分和劳动力外逃等“反行为”[6],说明这种生产关系的蝶变并非出自农民自己的主观意愿,而仅仅是因为领导人误读了农民的互助诉求。

3、小生产观念以及对平均主义理想的急切追求。中国是一个以家庭为生产单位并且延续了几千年的农业大国,是小生产者的汪洋大海,有着平均主义滋生的肥沃土壤。从表面上看,小生产者的平均主义理想与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想有着某些相似之处;仔细分析,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想与小生产者的平均主义理想有天壤之别。共产主义的最终指向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物质财富充分涌流基础上的“每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决不是一两代人就可以实现的;而小生产者的平均主义理想则只注重物质财富的公共所有和平均分配,认为只要改变生产关系就可以实现这种平均主义理想。这里实际上存在两方面的认识偏差:一是将共产主义理想简化成了小生产者的平均主义理想;二是急于改变生产关系,将公有制和平均分配当作一种现实追求。这就难免不犯左倾冒进的错误。“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这样的灾难性后果的出现都与“左”倾冒进错误相关。

(三)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主义探索失误造成的严重后果

1、1957年的反右运动。前面已经说过,1956年就全面完成了三大改造的任务明显是过早、过快。生产关系变革过早过快,表明当时的领导人思想上已经明显偏“左”,并不存在反“右”的问题。也就是说,当时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本来应该防“左”却偏偏要反“右”,结果必然是越反越糟糕。反右运动造成的灾难性后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造成大量冤案。当年55万(这是最保守的官方数字)右派分子都是因言获罪,而大多数右派分子获罪的言论实际上都是善意的批评。不少右派分子(准确人数无法统计)因为受不了后来的种种批斗和折磨而死于非命,甚至连累他们的后代遭受种种不幸。二是打击了国民尤其是民主党派参政积极性,阻碍了中国民主政治正常发展。毛泽东同志一直主张发展民主政治,他认为新民主主义只是中国民主的一种过渡形式,社会主义民主就是要让人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新中国成立初期尤其是他的“双百”方针发表以后,政治言论环境是很宽松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很高。可是,反右运动开始后,以章伯钧和罗隆基为代表的民主党派领导人却被打成了右派。反右运动在全国普遍展开以后,宋庆龄、李济深、沈钧儒、黄炎培等人先后给中央政治局和毛泽东同志写过信,明确表示对反右运动的担忧和不理解,但都没有能够阻止这场运动的深入展开,尤其是毛泽东同志主张先放后收、“引蛇出洞”的策略,给了那些直言参政的知识分子致命的打击。此后,“百家争鸣”的政治思想环境只是一句口号,政治思想领域出现了万马齐喑的局面,严重影响了国民包括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导致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得不到实践的支撑。三是客观上造成了中国政坛上说假话的不良风气。反右运动中一个明显的事实是:说真话容易受打击,说假话或者不说话反而比较安全。党内民主也因此受到重创,家长制和一言堂越来越严重,党内政治生活极不正常。反右运动之后,人们不再简单地相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口号,有话不敢说,有意见不敢提成为中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普遍现象。直到今天,我国政治生活中仍存在着少说话、不说话甚至说假话的现象。这不能不说是反右运动种下的恶果。

2、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反右斗争的扩大化不仅没有让领导人意识到党的思想路线越来越“左”,相反,当时的党中央仍然相信反右斗争取得了全面胜利,加之第一个五年计划如期完成,客观上导致“左”倾思想进一步膨胀。1958年5月召开的中共八大二次会议,制定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提出了一系列不切实际的任务和指标,造成了经济工作中的急于求成和急躁冒进,也标志着“大跃进”运动全面开始。大跃进造成的严重后果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瞎指挥、强迫命令违背了自然和人性。瞎指挥、强迫命令既不尊重人,也不尊重自然。整个大跃进过程中,几乎各级领导尤其是基层领导干部都以瞎指挥和强迫命令的方式表达极度膨胀的权力意志,强制性改变农村的土地所有制,实行“一大二公”的公社化模式,违背了农民的愿望,也严重压抑了农民群众的主体积极性;片面强调“以钢为纲发展重工业”,仅凭主观意志制定各种脱离实际的高指标则违背了自然规律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后来的自然灾害以及由此造成的三年困难实际上就是大跃进违背自然规律的后续恶果。二是急于求成吹大了不切实际的幻想泡沫。大跃进期间,到处都是虚报、浮夸之风,所有人嘴上都挂着共产主义口号,所有的指标都按照“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要求来设定。大家都在做梦,梦里就是想象中的共产主义,“共产主义风光好”的梦幻式描述甚至进入了小学语文教材。正是对未来理想社会的狂热幻想吹大并且最终吹灭了共产主义的泡沫。三是人民公社化运动,造成理想与现实的严重背反。一方面是整天挂在嘴上的共产主义理想;另一方面是个人的基本生存条件得不到满足的客观现实。“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过早实现了公共所有的制度安排,完全否定了个人利益,否定了不同单位和不同个人之间的利益差别。过早的、理想化的制度设计不仅导致瞒产、偷盗现象大量发生,也压抑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当饥荒在全国各地普遍发生之后,摆在人们面前的事实是大量的国人死于饥寒交迫。于是,梦中的天堂突然消失了,剩下的是地狱般的三年灾难。1962年初召开的七千人大会,刘少奇同志在分析造成三年困难的原因时引用了他在调查中听到的一句老百姓的话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7]。

3、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运动。“文化大革命”的灾难性后果在以下三个方面表现尤其突出。一是以革命冲击生产,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文革期间,说是要“抓革命,促生产”,实际上是革命冲击了生产,各种政治学习、群众大会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由于太多的时间和人力投入到抓革命中去了,许多企业和农村的生产受到了极大冲击,有的甚至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二是全面内斗造成巨大灾难,一大批干部(包括他们的家庭和子女)受到伤害。斗争最严重、最复杂的1967、1968年,不仅是全国人民参与内斗,而且由文斗转变为武斗,斗争的焦点就是夺权。上到国家主席,下到农村生产小队长几乎人人自危,随时都有可能挨批挨斗,大量干部精神上、身体上都受到伤害,有的干部长期被关押,连累家庭和子女也受歧视。三是价值观念畸变,极左思潮盛行,以至于忽视了老百姓最基本的生存问题。在“以阶级斗争为纲”、“政治挂帅”、“继续革命”、“宁要社会主义的低速度,不要资本主义的高速度”、“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等口号的动员和影响下,国人普遍是勒紧裤带闹革命,忘记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第一要务,忘记了吃饭问题是人的基本生存需要。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人们才猛然发现:搞了近三十年社会主义建设,国家仍然十分落后,老百姓仍然很穷,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吃不饱、穿不暖。这就迫使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不得不深刻反思传统社会主义模式是否符合中国国情,共和国该不该做出另一种选择。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选择

客观地说,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缺乏成熟、立马就能够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物质条件,也缺乏立马就进行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思想基础。我们需要足够的时间先收拾好旧中国留下的烂摊子,为全面的社会主义建设创造物质条件和思想文化条件。即使到了今天,完善的社会主义制度仍然是一种理想,我们还没有为美好的社会主义制度准备足够充分的条件(包括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社会主义实践仍然只能处在创造条件阶段,或者叫做初级阶段。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放弃对社会主义的追求,也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无所作为。

我们今天所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其实首先是中国老百姓的实践选择。“文化大革命”后期,毛泽东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引领中国社会主义走进了一个死胡同,摆在国人面前的是这样一个严酷的事实:国家落后,人民贫穷;理论不济,精英无奈。沿着这条死胡同往前已经走不通,突破势在必然。问题是突破口在哪?我们可以期待的只能是人民的实践选择。

(一)实践选择是符合国情的选择,符合国情的选择一定是正确的选择

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共和国历史到了注定要划一条线的时候。1976年1月至9月,周恩来、朱德、毛泽东三位共和国主要领导人先后辞世。同年10月,“四人帮”被铲除,“文化大革命”逐步形成的以极左路线为主导的权力大厦倾刻间坍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突然失去了掌门人。同时,作为共和国名义上的主人——中国老百姓的生存状况已经十分艰难。为了确保有限的物质财富能够满足国人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国家不得不通过发放各种票证来限制人们的消费欲望。很显然,改革应该从解决民生问题着手,而最迫切希望解决民生问题的恰恰是老百姓自己。

共和国过往的制度和政策选择都是以曲解了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为依据,由上而下作决定并强制推行开来,是一种由失误理论指导的精英选择。这种精英选择如果顺应历史潮流、符合广大民众的利益和愿望也没有错。问题是,共和国早期由失误理论指导作出的制度和政策选择超越了历史,也没有考虑和尊重老百姓的意愿。既然失误理论指导下无法作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和政策选择,失去理论支撑的精英们又束手无策,而正确的理论又还有赖于实践的积淀。那么,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实践选择就成为顺应国情、唯一正确的选择。

(二)实践选择是劳动人民的选择,劳动人民的选择一定是遵循社会主义价值方向的选择

突破必须改革,最先作出改革尝试的是中国农民。大家都知道有一首歌叫做“春天的故事”。因为春天,故事显得喜庆;因为那一首歌,国人都知道“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划了一个圈。”这位老人就是邓小平,这个圈就是今天的深圳,小平同志当年就是要把这块地方作为改革的试验田(三十年后,这块试验田的辉煌让世人瞩目)。大家也知道就在那个春天到来之前,还有一个“冬天的故事”。因为冬天,故事难免悲情;因为没有一首众人传唱的歌,许多人不知道安徽凤阳县小岗村的村民在自己家乡的土地上划了20个圈(小岗村一共20户人家,其中有两户村民全家外出讨饭,只有18户派代表参加了会议并签署了承包契约)。正是那份生死契约成了中国改革的宣言书,正是那20个圈圈定了中国第一块试验田。

几乎与中国农民同时做出改革尝试的还有中国的工人和城镇待业青年。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一些省市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明里暗里均已出现承包经营。与此同时,以回城知青为主体的城镇待业青年自主择业、个体经营早已是一些地方政府默认的事实。

作为历史主体的中国工人、农民和待业青年,他们自主择业、联产承包、个体经营并不意味着要背叛社会主义的价值原则,更不意味着他们要选择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恰恰相反,以工人和农民为代表的劳动者具有追求公平正义的天性,是反对资本主义的主体力量。只有他们才能真正理解、接受和拥护社会主义的价值原则。以20世纪70年代后期中国的国情条件,工人、农民和城镇待业青年开始实行自主择业和个体经营,首先是一种生存选择,他们冒险突破当时的制度和政策界限作出这种选择,说明市场经济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可以肯定地说,未来的中国社会不管发生什么变化,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决不会变。换句话说,谁要是背叛社会主义的价值原则,中国的工人、农民首先不会答应。

(三)实践选择是面向未来的选择,面向未来的选择一定是充满希望的选择

我们说,中国老百姓选择市场取向改革首先是一种生存选择,并不等于说中国老百姓会满足于这种生存选择,更不等于说中国老百姓会选择私有化。如前所述,只有劳动者才最容易理解和接受社会主义的价值原则,更何况历史已经证明市场从来都不是万能的,私有化明显不公道,而社会主义则具有公认的优越性(20世纪以来的历次金融危机都反复证明着这一点)。因此,中国的改革没有理由回到资本主义去,即使向后退也是为了更好地往前走。可以肯定地说,中国老百姓的实践选择是面向未来的选择。这种面向未来的实践选择经过3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初步呈现出一种既符合时代要求又具有民族特性的发展格局。笔者把这种发展格局概括为四个结合和四个主导。

1、所有制模式是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相结合,以公有制为主导。从历史看,纯粹私有化是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实行的所有制模式;从马克思的理论构想看,单一公有制是未来共产主义的所有制模式。照这样推论,自由资本主义之后的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前的社会主义都是实行混合所有制模式,不同的是资本主义以私有制为主导,而社会主义则以公有制为主导。从目前我国区域所有制结构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东南沿海地区非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相对大些,经济发展也更具活力,其中有的省份非公有制经济占比达到甚至超过70%,但公有制经济仍然发挥着主导作用。也就是说,只要注意保持公有经济的质量和控制力,非公有制经济占比大一些,经济发展会更加充满活力。

2、经济管理与运行模式是市场与政府相结合,以市场为主导。经济发展实践表明,市场是配置资源最有效的手段。但是,市场又不是万能的,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需要政府或社会组织出面解决。自由资本主义时代是无政府状态下的市场化模式,资本的贪婪本性导致资本家对工人的残酷剥削,造成生产的无序和周期性经济危机,危机中形成的垄断资本最终导致殖民主义和侵略战争。传统社会主义则完全否定市场经济,政府管得太宽、统得太死,由此导致劳动者的积极性被束缚,经济发展缺乏动力和活力。20世纪30年代那一次波及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之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了政府干预。我国改革开放以后,也逐步改变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府统管模式,开始实行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市场经济,同时主张政府对市场实行宏观调控和适度干预。从我国经济管理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看,市场化程度仍然不足,政府干预市场和企业微观运作的现象还时有发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的市场经济会逐步完善,市场与政府相结合,以市场为主导的经济管理运行模式正在走向成熟。

3、社会治理模式是法治与人治相结合,以法治为主导。人治和法治是人类社会至今采用过的两种基本的社会治理模式。一个社会是采用人治还是采用法治,主要取决于这个社会的利益关系和文明程度。纯粹的人治只有原始社会才可能存在,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就有管治社会的法典。在封建社会,法治仍然不完善,统治者不得不借助一种超自然的力量(上帝或者神仙)和愚民政策来实行统治。一方面,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尤其是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借助神仙上帝或者实行野蛮统治和愚民政策来管治社会已经很难奏效,社会不仅要求恢复权力的公共本质,而且越来越需要依赖法治来调整复杂的社会利益关系。中国目前和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都将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层级的利益关系不平等现象仍然广泛存在。另一方面,随着科学技术和金融衍生品的不断发展,社会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化,而国民的文化素质和主体意识又日益增强,对政府的管治要求越来越高。因此,今天的中国要想依赖长官意志来调整复杂的利益关系已经不可能,必须完善法制,走依法治国的道路,并将政府政策和社会道德规范作为调整利益关系的辅助手段。

4、权力委托模式是选举与任命相结合,以选举为主导。时至今日,已经没有人不承认权力的公共性质,也没有人反对监督和制约公共权力的运行。既然权力具有公共性质,那么授权就应该是公众的事情,选举则是最合理的授权模式。然而,选举作为民主政治的基本形式,并不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可以实行,选举需要有文明的积累,包括物质条件、公民意识、法治环境等等。这些都是民主政治的重要条件,也是民主选举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要素。显然,我国政治发展相对滞后,政治文明积累还不深厚,民主选举的条件还不十分成熟,我们正在进行的各种选举(包括党内选举、人大选举、村委会和居委会选举)程序设计还不完善,规范还不足,有些环节还存在行政干预现象,任命作为权力委托的重要形式目前还广泛存在。相信随着中国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法制进一步完善和国民素质普遍提高,选举在权力委托中所占比重会越来越大,选举的程序设计也会越来越合理和规范。笔者认为,广东省汕尾乌坎村村民理事会的出现具有里程碑意义。从根本上说,这种里程碑意义在于它直接挑战了有行政权力干预的村民选举。完全可以预期,随着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和国民素质的普遍提高,类似于乌坎村村民理事会的村民自治组织一定会逐步得到政府和国民的普遍认可,以选举为主导的权力委托模式将会在条件成熟的适当时候如期而至。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82.

[2]江泽民同志在十三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R].1989—11—9.

[3]毛泽东选集(第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27.

[4][5]宋海庆.人民公社兴亡录(第一册)[M].乌鲁木齐:新疆青少年出版社,2000.102.165.

[6]高王凌.人民公社时期中国农民反行为调查[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

[7]刘少奇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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