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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职业道德研究的时代跨越和理念升华——新世纪10年我国图书馆职业道德研究回顾与展望

2013-02-15于厚海海军大连舰艇学院图书馆辽宁大连116001

图书馆建设 2013年2期
关键词: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

于厚海 (海军大连舰艇学院图书馆 辽宁 大连 116001)

2002年11月,《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1](以下简称《准则》)颁布并开始施行,这标志着“中国图书馆界在职业道德建设的道路上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2]。2012年适逢《准则》颁布十周年,这10年间关于我国图书馆职业道德的研究借《准则》颁布施行的东风出现蓬勃发展的势头,在研究深度和思维层次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其中一个显著特点和重要贡献就是把对图书馆职业道德的思考拓展到对图书馆职业精神的关注,从单纯的道德层面的探索上升到图书馆职业精神层面的研究,进而加入并推动了一场关于图书馆职业理念、图书馆职业精神及图书馆精神等问题的研究热潮,开辟了我国图书馆职业相关问题研究的鼎盛时代。本文通过对《准则》颁布10年来图书馆职业道德研究的简要回顾,试图梳理图书馆职业道德研究的发展脉络,并对图书馆职业道德与图书馆职业精神、图书馆精神等概念之间的关系作以历史考察,从而为深化图书馆职业问题的相关研究提供一定的思路和借鉴,并以此纪念《准则》颁布施行十周年。

1 《准则》颁布前图书馆职业道德研究状况的简要回顾

20世纪末,关于图书馆职业道德问题的研究已经有一定数量的成果。从研究内容上看,大部分文章主要探讨图书馆职业道德的含义、图书馆职业道德的内容、图书馆职业道德的意义和作用以及图书馆职业道德的培育途径等;从研究人员的组成成分看,基层图书馆工作者们似乎更热衷于研究图书馆职业道德,而业内专门从事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对此问题却留墨不多;从研究的层次水平看,多数文章局限于从馆员品行规范、道德修养的角度研究如何规范馆员的思想和行为以及如何维护图书馆在社会上的服务形象等,职业道德建设在相当程度上被异化为对馆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代名词。由于讨论此类问题对研究者的专业水平要求不高、学术研究门槛较低,因而出现了较多低水平重复研究。在《准则》出台之前,关于图书馆职业道德问题的研究因难有新意而始终居于图书馆学研究的边缘地带。

2 《准则》颁布以来图书馆职业道德研究出现的新特点

《准则》是中国图书馆学会继2001年中共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后,针对图书馆行业的自身特点而制定的行业自律规范。在当时推进全社会道德建设的大背景下,《准则》给图书馆职业道德研究带来了一股活力,使得图书馆职业道德建设问题再次得到业界的积极关注。随后一些文章对《准则》的意义、指导作用、贯彻落实等问题进行了阐述,很多人期待《准则》能如一剂猛药彻底改善图书馆职业道德建设的面貌。但也不乏一些保持着冷静思考的专家学者,在对《准则》的出台表示欢迎的同时,也对其内容流露出遗憾甚至直接表达了不满。与以往乏善可陈的研究内容、循规蹈矩式的研究方式不同,这次由《准则》引发的对图书馆职业道德问题的研究充满着理性和思辨色彩,充斥着思想和观念的交锋。

2.1 由对《准则》内容的商榷引发对职业道德建设状况的系统反思

许多专家学者对《准则》进行了全方位的剖析。黄俊贵先生在肯定《准则》的基础上指出了其中存在的不足,对《准则》的体系规范、内容界定、语词表达等方面提出了许多颇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3]。赵亚兰、陆自荣对图书馆研究中“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分析比较,从“‘伦理’和‘道德’区分的角度”、“‘职业伦理’与现代化关系的角度”、“强调制度规范约束作用的角度”和“国际惯例的角度”建议图书馆研究使用“职业伦理”来代替“职业道德”[4]。程焕文先生则大声疾呼:图书馆职业道德是21世纪中国的基本图书馆精神[5],他认为,“理性的图书馆事业空间应该是以图书馆职业道德为底线,以图书馆法律为上线的一种‘规范场’。这种‘规范场’既是图书馆本质特性的体现,也是图书馆的基本精神,但是我国图书馆事业缺少的恰恰是这种‘规范场’和基本精神。”[5]同时他又批评道:“《准则》依然离世界图书馆员职业道德的要求相去甚远,令人不知所以。因此,如何建立中国图书馆事业的‘规范场’,如何让中国图书馆事业真正迈进世界图书馆精神家园的门槛,这既是我们必须理性思考的重大问题,也是我们必须承担的历史责任。”[5]字里行间充分流露出对我国图书馆职业道德建设状况的焦虑和殷切期待。张靖、吴顺明则通过对29个国家的图书馆员职业道德规范进行统计和比较后,得出“我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规范中关于‘知识自由’的表述是有所欠缺” 的结论[6],认为“维护知识自由、图书馆自由是图书馆员职业道德中最为重要的原则”[6]。而张世良则从“图书馆职业道德功能定位不准”、“图书馆职业信仰模糊”、“图书馆职业道德建设主体不明”及“图书馆职业道德建设制度安排不足”4个方面对我国图书馆职业道德建设现状进行了系统的反思[7]。

不论是针对作为规范体系的《准则》内容进行的商榷,还是针对图书馆职业道德建设现状进行的反思,都似乎在表达一种强烈的信息,即图书馆界决意抛弃以往那种关于职业道德言之无物式的政治式话语,转而要以多元化、国际化的观念和视野,积极借鉴国外同行们的先进经验,推动我国的图书馆职业道德建设和图书馆职业道德研究健康发展。正是这些先驱者们的执著追问以及多元化思潮的反复碰撞和激荡,一些与图书馆职业道德相关的理念不断地被引进、被应用,职业道德研究的方向也日渐明晰,并恰逢其时地融入到当时的关于图书馆职业精神及图书馆精神等研究潮流之中。

2.2 由对“职业”语境的阐析上升到对图书馆精神等层面的不懈探索

《准则》中涉及图书馆“职业”的词汇有3处:“确立职业观念”、“规范职业行为”、“树立职业形象”。但对于其具体含义,《准则》本身没有给出更多的注释,因而对这3个关键词的理解,让人感到“失之笼统,语焉不详”[3],虽“几乎涵盖了整个《准则》内容,而又未知所指”[3]。尽管如此,这并不影响人们从上下文的联系中做出一种判断,即图书馆职业道德建设与“图书馆职业观念”、“图书馆职业行为”以及“图书馆职业形象”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尤其《准则》中把“确立职业观念”放在规范中的首条,足以可见它是图书馆员规范职业行为和树立职业形象的前提条件,也是职业道德规范中的核心内容。这是否暗示着,无论是在我国图书馆职业道德的实践层面还是理论层面,客观上都需要首先解决职业理念上的一些问题,需要用一种先进、理性的职业价值观去指导和规范图书馆职业道德的实践和研究。在这一点上,《准则》表达上的意犹未尽恰恰为深入研究职业道德问题留下了思考和拓展的空间。现在看来,那些后来居上的关于图书馆职业精神、图书馆精神等问题的研究之所以相继发力并渐成气候,一方面符合学术研究中人的认识在螺旋式上升的一般规律,更重要的是它们也正巧迎合了图书馆职业道德在研究和实践层面对理念和精神的迫切需要。

当然,理论探索之路从来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当“图书馆职业精神”、“图书馆精神”等概念争先恐后纷至沓来之时,学界却因理论准备不足而陷入了思想的迷茫之中,后果自然不言而喻:一方面因研究风气上的喜新厌旧转而对图书馆精神等开始了追风式的探讨,另一方面因遭遇理论发展瓶颈而导致对图书馆职业道德研究的日渐式微。很多人心存疑问:“图书馆职业道德”与“图书馆职业精神”、“图书馆精神”究竟是什么关系?图书馆员究竟应悉听“精神”的召唤还是遵从“道德”的驱使?一般的基层图书馆从业者或许对这些经院式的概念之间的内涵差异感到不以为然,但学者们对这种不同概念间的区别和联系显然更为敏感,并有义务为众人指点迷津。肖希明教授撰文指出:“图书馆的职业精神,就是图书馆从业人员在对图书馆整体利益认识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对图书馆职业所承担的社会义务的文化自觉,是图书馆从业人员的职业观、价值观”[8];“职业道德并不等同于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往往需要以某种条文的形式来指导和规范图书馆实践中的行为,常常体现为一种外力的约束。而职业精神则是图书馆这个职业所秉承的价值观,是一种对职业的信念和追求,是没有外力约束的人的心灵世界的展现。与职业道德规范相比,职业精神处于更高的层次。只有深刻领悟了图书馆职业精神,才能自觉地恪守图书馆职业道德”[8]。他不仅揭示了二者之间的区别,还给出了二者之间的联系,即职业精神是“凌驾于”职业道德之上的。李超平则从实践的角度出发,认为“职业道德规范是图书馆精神的实践方式”[2]。范并思教授是关于“图书馆精神”讨论的积极倡议者和组织者,他认为“可将图书馆精神定义为图书馆人对图书馆事业的人文理想的一种认同”[9],并且一直尝试着如何将宏观视野的“图书馆精神”聚焦到图书馆活动的具体领域中,“图书馆职业精神”正是他在与其他学者的讨论中偶然发现的一个研究切入点,并携手其他学者展开了一场关于“图书馆职业精神”的讨论。讨论的结果不仅拓展了以往学者们对图书馆精神的研究思维,并且“有助于我们从‘职业的角度’进一步认识和理解现代图书馆精神”[10]。这就从另外一个角度为我们拨开了介于“图书馆职业精神”和“图书馆精神”之间的一层迷雾,使我们的认识变得豁然开朗。总之,学者们对图书馆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及图书馆精神的多角度阐述,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廓清这一组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有助于我们从宏观上把握图书馆职业道德建设和研究的发展路径。从他们的讨论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共识:职业道德是图书馆员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品质素质,也即程焕文教授所称的“底线”,或称“21世纪中国基本的图书馆精神”,舍此就不必奢谈图书馆职业精神和图书馆精神;而图书馆职业精神特别是图书馆精神,它们是图书馆职业道德的内核,对培育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高屋建瓴式的指导作用。也正基于此,《准则》中把“确立职业理念”置于首位,这里的“职业理念”,就是指图书馆职业精神和图书馆精神,它们是图书馆职业道德建设和研究中应当恒守的精神坐标和价值准则。

3 跨越与升华:对图书馆职业道德建设与研究前景的期待和展望

新世纪10年,我国图书馆职业道德的研究历程与我国新图书馆学的研究和发展历史一路相随,交相辉映。这一阶段正是我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高歌猛进、各种思潮风起云涌的理论加速发展时期,关于公共图书馆精神的研究、关于读者权利的研究、关于图书馆人文精神的研究及关于图书馆职业理念的研究等,都在大踏步地向前拓展自己的研究疆域。多元化思维的碰撞、多样化理念的交融,使不同领域的研究既相互交锋,又相得益彰。在这样一个学术背景和研究氛围下,图书馆职业道德研究自然也不能置身其外,它不断地从图书馆学其他领域的研究中汲取养分,不断地在内涵和外延上扩张自己的“领地”,原来传统的和僵化的图书馆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已经不能包容现代图书馆理念所赋予它的新的责任和道义,惟有站在“图书馆精神”这个“价值高地”上,才能正确理解在新世纪图书馆职业道德所应承担的职责和使命。因此,构建一个既能吸纳传统的图书馆职业道德规范的精髓,同时又对原有规范进行科学扬弃的具有现代图书馆精神指导的图书馆职业道德体系,已是大势所趋、万众期待。近10年来,关于我国图书馆职业精神、图书馆精神等研究的风生水起,以及我国图书馆人职业理念的国际化接轨,为我们建立这样一个职业道德规范提供了理论烘托和环境支持,每个图书馆工作者都应义不容辞地为构建这样一座职业道德“大厦”添砖加瓦。未来的图书馆职业道德研究,应该在图书馆职业精神和图书馆精神等的引领和指导下,与时俱进,不断完善,通过去粗取精、吐故纳新,使新的职业道德规范真正成为源于图书馆员心灵的道德标尺和行为指针。回望10年,如果说以2002年《准则》的出台为分水岭,我国图书馆界开始了从传统图书馆职业道德研究到现代理念意义上的图书馆职业道德研究的转型和探索的话,那么,以对图书馆职业精神、图书馆精神等的发力研究为标志,一场具有科学的图书馆理念指导的现代图书馆职业道德研究正方兴未艾、任重道远。这必将是我国图书馆职业道德研究的又一次时代跨越,是基于图书馆职业精神和图书馆精神的再一次理念升华。

[1]中国图书馆学会. 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M]. 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2003.

[2]李超平. 建立什么样的图书馆职业精神[J]. 图书馆杂志, 2005(5):6.[3]黄俊贵. 21世纪中国图书馆的大事:感评《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J]. 图书馆学刊, 2004(1):1-2.

[4]赵亚兰, 陆自荣. 图书馆研究的“职业伦理”与“职业道德”使用分析:兼论《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试行)》的概念使用[J].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07(4):7-8, 148.

[5]程焕文. 图书馆职业道德:21世纪中国的基本图书馆精神[J]. 图书情报工作, 2004(12):5.

[6]张 靖, 吴顺明. 从世界图书馆员职业道德规范看知识自由与图书馆[J]. 图书馆建设, 2004(5):9-11.

[7]张世良. 我国图书馆职业道德建设反思[J]. 图书馆建设, 2010(10):106-108.

[8]肖希明. 论图书馆职业精神[J]. 图书馆论坛, 2004(6):64.

[9]范并思. 图书馆精神的历史缺失[J]. 新世纪图书馆, 2004(6):3-8.[10]范并思. 解读职业精神与核心能力[J]. 图书馆杂志, 200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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