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伟志:微博是“公民记者”
2013-02-14邓伟志
文/邓伟志
微博至少是纪检、政法部门的补充和助手,是反腐的福尔摩斯,有时还能起到纪检、政法部门起不到的作用。微博是千里眼,是顺风耳,是低成本的侦察。
近来,对微博的议论颇多,有人对它咬牙切齿,有人见它失魂落魄,有人说它是一把刀,有人说它是双刃剑。我看,都值得商榷。前两种看法不值得一提。“双刃剑”之说虽然符合“两点论”,但是没讲出主次。两点论从来不认为都是“半斤”“八两”,而是要求找出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不要认为找出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小事,找出矛盾的主要方面是认识的深化。浅尝辄止是分不清主次的。分不清主次的人办起事来一定是“眉毛胡子一把抓”。
微博是随着网络的发展而出现的。虽然是只有140字,可是挺管用。现在,有些国家流行“公民记者”的说法。意思是:任何公民都可以成为记者。按传统新闻界的作业流程:记者写出的稿子,一审之后二审,二审之后终审,没有总编签字休想见报。如果总编不同意,你坚持发表,那可是犯了大忌的。今天就不同了。总编不同意发表的话没落音,记者那被否定的稿子已传遍全球。他(她)已自行发到网上去了。网络的读者面不知要比那纸质的发行量大多少倍!不仅记者可以这样自由自在地发表,任何网民都能做到这一步,于是“公民记者”普及了。
社会学家邓伟志
随之而来的是“人肉捜索”出现了。何谓“人肉捜索”?就是从网上寻找自己感兴趣的人。“人肉捜索”的这种说法有点不雅,不过,用意是好的。不是吗?前些时候,人们在网上看到有人吸特高级的香烟,带多少万元一块的手表,拎价值连城的提包,认为这穿戴与正常收入不对称,便穷追不舍地捜索,结果搜索到了好几个贪污受贿的人。请问:被网民搜索出的人所在单位和地区里难道没有纪检部门吗?毫问疑问,肯定有。纪检部门及其上级领导难道没有对他们考核过吗?不用问,肯定考核过多次。不仅如此,贪污受贿者还肯定会按期填写收入申报。这一系列做法的结果呢?不言自明。
由此可见,微博至少是纪检、政法部门的补充和助手,是反腐的福尔摩斯,有时还能起到纪检、政法部门起不到的作用。微博是千里眼,是顺风耳,是低成本的侦察。因此,微博堪称“公民侦探”,这是完全符合政法工作的群众路线的。
其实,“公民侦探”也只是微博功能的一个方面。微博还是发现先进、评选先进的“高评委”。一部轿车疾驶在大雪纷飞的公路上,忽然停了下来,从轿车中走出一位美女。美女掏出500元,给了躺着路边的一位老人,然后离开。美女离开之后,又马上折回,把自己身上的大衣脱下来给老人盖上。请问,这善良的美女是谁?应当说,只有天知地知。老人虽然知道美女的形象,却不知道美女的姓名。穷困潦倒的老人怎么会穿上这般高级的大衣,引起人们的注意。老人说出了经过。网友把这事上了微博,呼唤“无名英雄”。微博一上,立即引发“信息大爆炸”。这一位网友提供这方面的线索,那一位网友提供那方面的线索,几千条线索一凑,经过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再来个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没几天要寻找的那位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闪亮登场了。
不要认为网友都是“恶人”。绝大多数网友都是“扬善”的善人。有一些网友之所以“扬恶”,那也是因为有人过于“隐恶”所致。看不惯“隐恶”的恶习,有人就产生了逆反心理,来了个“扬恶”。可以相信:随着社会风气的好转,随着“隐恶”现象的减少,也随着网法的制定、网德的普及,网友一定会更加正确地对待善与恶、美与丑的,是会丁是丁,卯是卯,一是一、二是二,实事求是的。
网民是民。网风是社会风气的组成部分。党风带民风。民风带网风。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的人看了微博头就大,这是懦夫的表现。对网友的评价是个对群众的态度问题。你认为群众是你的主人,是你的老板,那你就善待网友。
对网络的看法是个对待历史唯物主义的问题。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工具是生产力的要素,又认为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不可抗拒的规律。网络正在改变我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我们只有发挥网络作用的义务,而无束缚网络功能的权利。只看到微博的消极面,忽视网络扭转乾坤的积极面,是因噎废食。一切目光远大、胸怀全局的人都应当走进网络,做网民,结网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