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被批忽视儿童性侵问题
2013-02-08
本报驻印度特约记者 张笑竹 本报记者 段聪聪根据总部设在美国的“人权观察”机构最新公布的一份报告,印度儿童性侵案件“相当普遍”地出现在家庭、学校和幼儿园。不仅如此,儿童性侵犯的受害者经常遭到警察的虐待和羞辱。政府机构对性侵案件处理很不得力。目前,印度政府还没有就这份报告的内容表态。“人权观察”组织的这份题为“打破沉默——印度儿童性侵犯”的报告长达82页,于2月7日在印度首都德里公布。据《印度时报》7日报道,报告称,印度每年至少有7200名儿童(包括婴幼儿)遭到强奸,儿童性骚扰在印度的家庭、学校和儿童看护中心达到一种“令人不安的常见程度”。2007年,印度妇女儿童部曾经做过一次全国调查。调查结果显示53%的受访者遭受过一次或一次以上的性骚扰。而据调查组织者介绍,估计有70%的儿童性骚扰受害者在遭受侵害后不会向他人倾诉,所以实际情况也许更糟。报告认为,性侵犯案件的发生说明政府机关没能有效保护儿童,事发后在如何对待儿童方面,政府也没有负起保护的责任。该组织南亚地区主任米纳克什·冈乌里说:“那些勇敢举报性侵的儿童经常被警察、医务人员和其他政府机构所忽视。”报告称,这些年幼的受害者在接受身体检查时、接受警察调查时遭受了“二次伤害”,因为这些政府机构不想听,或不相信儿童的控诉。报告还认为,政府为解决问题所做的努力,包括设立新法律保护儿童权利,都没有起到作用,除非有关机构能够恰当地执行这些保护机制,司法制度也需要改革以保证所有的侵犯案件都能被揭露。儿童人权保护者们认为,性侵犯儿童的通常是他们的亲戚、邻居,这类案件还会发生在学校和孤儿院里。大部分案件没有得到报告主要是因为在印度传统社会里,这被视为耻辱,父母和家庭都不希望丢脸。去年5月,印度议会通过了《保护儿童免受性侵犯法》,这是印度首次将儿童性侵犯判定为犯罪。但人权组织人士认为,这样的新法律对改善现状没有太大帮助。最急需改变的是社会观念和态度,以及警察、医生和法官处理儿童性侵案件的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