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草原监理工作盘点
2013-02-03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
文│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
2012年,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部、畜牧业司中心工作和草原执法监督、草原保护监测、草原防火防灾等重点职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促进了草原监理事业的发展。
一、认真落实政策,进村入户联系工作取得新成果
1.深入7个联系村调研。进村入户联系制度是中心为贯彻落实部党组关于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部署和要求、推进草原补奖政策顺利实施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和安排。该项工作于2011年启动,2012年是落实进村入户联系制度的第二年。为确保进村入户联系制度取得实效,中心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组织学习草原新政、草原承包和调研方法、访谈技巧等方面的知识,及时开展调研成果汇报和经验交流。一年多来,中心干部努力克服了联系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高寒缺氧、语言不通等困难,先后17次深入7个联系村180多户开展调研,参与人员61人次,其中班子成员8人次。通过深入调研,了解掌握了7个联系村草原承包情况、2011年草原补奖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和农牧民对政策的意见建议,形成21篇专题调研报告、12期草原监理动态、150余篇牧民访谈材料。此外,中心团支部还组织青年同志赴四川省小金县和青海省祁连县开展了独立调研。通过认真落实进村入户联系制度,达到了推动政策落实、改进工作方法、培养锻炼干部的目的。在对调研报告和访谈材料进行整理和精心筛选的基础上,组织编印了《草原新政惠牧区——牧民访谈录》一书。
2.组织开展“草原新政到牧区”主题实践活动。作为进村入户联系制度的延伸,中心与中国农业大学合作,组织来自牧区的大学生利用暑假回家探亲的机会,开展了“草原新政到牧区”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对家乡落实草原补奖政策情况进行调研。活动共提交有关调研报告11篇,牧民访谈录60多篇。
3.参与政策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组成调研组对新疆落实草原补奖政策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此外,还派员陪同农业部有关领导分赴云南和宁夏开展草原补奖政策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推动出台解释,草原执法监督工作迈出新步伐
1.推动出台草原司法解释。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沟通联系,推动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的出台明确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为打击草原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重要依据。起草印发《农业部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做好《解释》的贯彻落实工作。
2.加大草原执法力度。组织相关省(区)草原执法骨干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分赴内蒙古、宁夏、新疆和青海4个省(区)的8个县(市、旗),就开展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召开全国草原执法经验交流会,总结成绩经验,分析形势任务,提出对草原执法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草原信访举报案件的处理工作。全年共登记群众来电来信反映情况21起,对其中13起符合受理条件的举报案件及时予以转办和督办。认真做好草原违法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编印《2011年全国草原违法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分析了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提出了进一步强化草原执法监督工作的对策措施。2012年指导地方查处草原违法案件1.8万余起。召开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座谈会,推动各地进一步做好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中心团支部进村入户调查
◎司法解释新闻发布会
3.强化草原执法培训。举办2012年草原执法师资培训班,分别为新疆兵团和西藏各举办了一期草原执法培训班,为提高地方草原执法人员业务技能提供支持。除举办培训班外,还组织编印了《草原法律法规与政策汇编》《草原执法案卷评析》等草原执法培训学习材料,并派员赴内蒙古、宁夏、青海、河北等省(区)参加地方举办的草原执法培训班并授课。
三、注重应急管理,草原防火防灾工作取得新成效
1.周密部署草原防火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以农业部名义提请国务院召开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统一安排和部署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在春秋季草原防火期和十八大召开前多次发文,对草原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2012年共组织7个督查组,分赴河北、内蒙古、新疆等重点草原防火省区进行专项督查,确保草原防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制定了《草原防火值班报告制度》《草原防火物资装备补充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草原消防车辆管理办法》。
◎在云南小中甸镇和平村牧草种植场督导检查
2.及时处置草原火情。严格执行防火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值班日报告制度,落实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全年启动草原火灾II级应急响应3次,III级应急响应9次,向国务院总值班室、中办值班室报送草原火灾情况专报《农业部值班信息》20期。及时妥善处置一起特大草原火灾,同时针对内蒙古等地区发生的多起草原火灾和威胁我国草原安全的蒙古国草原火,及时印发《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当前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第一时间派出督导组赶赴内蒙古火灾现场督导草原防火工作。
2012年,全国共发生草原火灾110起,其中一般草原火灾88起,较大草原火灾17起,重大草原火灾3起,特大草原火灾2起。累计受害草原面积127133.1公顷,经济损失10990.9万元,死亡2人,受伤8人,牲畜损失20989头(只)。与上年相比,草原火灾发生次数增加27起,受害草原面积增加109659.6公顷(增加重大草原火灾2起,特大草原火灾2起)。但由于预案启动及时,火灾处置得当,把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3.加强防火项目管理实施。积极组织项目立项申报,研究提出2013年基建项目申报指南及评审细则、2013年草原防火项目资金申请建议和2012年边境草原防火隔离带专项补助费分配计划。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指导督促各地草原防火指挥中心、物资库站和边境草原防火隔离带建设工作,完成中央草原防火物资库补库项目及物资采购工作;组织实施全国草原防火信息化项目和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中心大屏幕改造建设项目;举办全国草原防火信息化暨应急管理培训班,召开2012年全国草原防火基建项目实施管理座谈会。加快防火科研项目研究,完成“草原火灾应急管理技术”项目年度任务。
4.积极应对寒潮冰雪灾害。制定印发《农业部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预案》。与中国气象局等单位联合开展寒潮冰雪灾害监测预警,针对发布的寒潮预警,以特急明电印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修改完善草原雪灾评价及等级划分行业标准。陪同部领导深入内蒙古雪灾严重的地区调研,了解畜牧业受灾和牧民生产生活情况。
四、启动监测点建设,草原监测工作取得新突破
1.组织开展全国草原监测工作。以农业部名义发布《2011年全国草原监测报告》。印发《2012年全国草原监测工作安排》,明确省级草原监测部门、技术支撑单位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组织召开2012年草原监测工作会议暨监测技术培训班,对2012年全国草原监测工作进行再部署,并对23个省(区、市)的130多名草原监测骨干进行技术培训。组织开展草原返青监测和关键生长期月度动态监测,及时发布相关监测报告。督促指导地方开展地面监测,对各地上报的数据进行分析测算,组织编写《2012年全国草原监测报告》初稿。分别在宁夏、内蒙古组织开展草原沙化和开矿遥感监测试点工作,初步掌握了宁夏中北部草原沙化动态变化状况和内蒙古部分矿区破坏草原的时间、面积、程度等信息。
◎防火物资
◎2012年全国草原监测报告会商会
2.推进国家级固定监测点建设管理工作。起草修改完善《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点场地设施建设方案》《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点管理运行规范(试行)》和《国家固定监测点监测工作业务手册》等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点规范指导文件。指导督促新疆、青海等八省区在退牧还草工程区范围内开展草原固定监测点建设。目前,已建成56个国家级固定监测点,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网络和制度管理框架初步形成。组织开发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点数据管理系统,并上线试运行。协调落实2013年国家级固定监测点建设经费,将国家级固定监测点建设纳入2012年国家级退牧还草工程建设任务。
3.做好草地资源调查前期工作和其他基础性工作。召开草地资源调查前期工作方案论证会,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起草编制《第二次全国草地资源调查总体工作方案》,编制完善《草地资源分类》标准;完成湖北省麻城市试点调查工作任务;对草地资源调查前期工作进行总结,汇总汇编有关成果资料。继续组织有关科研单位开展草原碳汇研究,编写草地生态系统固碳潜力和固碳速率评估方法。起草《草原监测站建设标准》《天然草地合理载畜量的计算》等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起草《中国草原发展报告》初稿。
五、推进草畜平衡,草原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1.全面加强草原野生植物资源管理。完成2011年草原野生植物资源采集管理工作总结,制定并下发2012年采集计划。组织召开草原植物采集证管理座谈会,修改《草原植物采集证》(样本),并对加强草原植物采集、出售和收购等环节的管理进行讨论。组织召开草原生物多样性保护座谈会。组织开展甘肃省冬虫夏草资源调查工作,完成《甘肃省冬虫夏草资源调查研究报告》。配合完成冬虫夏草出口申请审查5批次。
2.积极推进草畜平衡管理工作。编制《甘肃省可持续草畜平衡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开展可持续草畜平衡管理试点工作。召开草原禁牧及草畜平衡工作座谈会,深入交流禁牧及草畜平衡工作开展情况。完成“通过试点考察探索社区主导草畜平衡管理办法的可行性”项目。组织召开《草畜平衡管理办法》修订座谈会,提出了具体修订意见。
3.认真开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完成2011年全国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总结。组织专家赴内蒙古和吉林,对甘泉铁路等3个工程项目征占用草原情况进行现场查验,完成查验报告。组织制定《草原征占用勘验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举办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培训班。组织开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调研。赴新疆、内蒙古等地组织开展草原旅游与生态保护研究,进一步掌握我国草原旅游项目征占用草原情况以及对牧区生产、生态、生活的影响。
◎湖北麻城草地监测
◎甘肃冬虫夏草调查
4.组织做好草原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在对云雾山草原自然保护区进行综合科学考察的基础上,组织编写并出版《宁夏云雾山草原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研究》。对山西沁水示范牧场进行考察,指导开展建立自然保护区的前期准备工作。对新疆新源草原自然保护区进行考察,推进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组织召开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座谈会,就促进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探讨交流。
5.积极推进草原保护国际合作工作。为加强草原资源保护,汲取国际草原管理先进经验,配合有关单位制定了由亚洲开发银行资助的草原管理碳融资技术援助项目实施方案,参与起草了项目研究报告提纲,并召开了项目启动研讨会,推动项目在我国实施。
六、深化草原承包,草原建设指导工作有新提高
1.深化草原承包工作。起草草原承包调研工作方案,派员参加新疆和宁夏的草原承包专题调研,并起草调研报告。参与起草《关于加快推进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的意见》。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草原承包经营模式专题研究。结合重点省区草原承包工作开展情况,起草《草原承包工作进展情况及面临的主要困难》的报告,呈送部领导和有关司局参阅。
2.积极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组织召开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座谈会,了解有关省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难点和问题。配合召开《基本草原保护条例》修改完善会议,发文征求各省区对《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协助做好《基本草原保护条例》修改工作。
3.配合做好有关草原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协助组织编制《内蒙古及周边牧区草原畜牧业提质增效示范工程规划》《青藏高原牧区特色畜牧业发展示范工程规划》和《新疆牧区草原畜牧业转型示范工程规划》。赴内蒙古、甘肃、宁夏组织开展2010年退牧还草工程监督检查,召开情况交流会,起草检查报告。完成2011年度各省区退牧还草工程实施方案审核工作,起草2012年全国退牧还草工程实施方案,修改完善退牧还草工程“十二五”规划和管理办法。完成退牧还草工程的季、月报工作。参与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规划编写工作。
七、加强舆论引导,草原宣传信息工作实施新举措
◎退牧还草工程检查
1.制作宣传资料。以草原监理队伍在草原新政落实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和先进事迹为主要内容,组织拍摄《草原卫士》高清纪录影片,拟于2013年正式推出。编辑出版《美丽草原 美好家园》宣传画册,宣传草原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中心落实草原新政中的重要举措。编制《责任重于泰山—草原防火减灾志(2003—2012)》宣传画册,总结草原防火工作经验和成绩。制作全国草原火险区划挂图。组织拍摄边境草原防火隔离带建设宣传短片。出版《中国草原》,全面综合介绍我国草原和草原工作基本情况。出版《我国主要草原自然与文化资源概论》。组织编制“种草护草、保护生态”宣传挂图,宣传种草绿化在国土绿化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全社会对草原资源重要性和草原战略地位的认识。
◎新疆草原防火督查
2.加强媒体报道。组织召开中央新闻媒体通气会,就草原监理工作、草原新政实施等向媒体进行通报,共同研讨进一步做好草原宣传工作。以草原重大政策落实、草原监理机构的重要作用和草原发展方式转变为主题,3次组织中央媒体记者赴草原调研采风。在农民日报、经济日报推出专版;在各媒体刊发文章近30篇;组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关于雪灾预警问题的专题新闻制作;协助中央电视台拍摄关于草原保护的内参片,并提出拍摄内容建议。
3.开展专题活动。与共青团中央在青海联合举办了“保护母亲河——青年万亩示范草场”宣传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以“保护草原、从我做起”为主题的2012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与内蒙古联合举办草原普法宣传现场活动,进一步增强农牧民和企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草原的意识。制定实施草原“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发布《草原防火知识明白册》,普及草原防扑火安全知识。
4.做好信息工作。举办信息员培训班暨宣传工作座谈会,部署宣传重点工作,培训新闻写作和信息报送等相关知识。组织首次全国草原监理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评选,对获奖单位和优秀信息作者予以表彰。组团赴美国进行“草地资源合理利用与信息化管理”培训,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中国草原网信息发布和管护工作。2012年,中国草原网共发布信息931条,较上年增长18.4%。组织开展对中国草原网、国际冬虫夏草网和中心3个应用信息系统安全情况检查,配合公安部及部信息中心对草原防火综合管理系统进行了第三级信息保护系统安全测评。
八、加快健全机构,草原监理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加强与中编办和各省区的沟通,加快推进草原监理体系建设,在机构的设立、扩编、更名、升格和强基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在2011年全国新增县级以上草原监督管理机构49个、新增草原监督管理人员1043人的基础上,2012年新增省级草原监理机构1个、地级草原监理机构1个、县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36个。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县级以上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达854个,草原监督管理人员达9604人。开展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情况统计工作,初步掌握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现状。据统计,目前实施草原补奖政策的八省区和新疆兵团共有村级草原管护员6.6万多人,队伍已初步建立,但仍存在队伍建设进展缓慢、补贴标准偏低和培训、管理滞后等问题,需要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