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路被断之后……
2013-02-01□张涛
□张 涛
3月28日上午,焦作高新区文苑国土资源所突然闯进一个村民,他冲着正在所里检查工作的高新分局副局长赵广磊说,他承包的责任田生产路被断了,问所里管不管,如果所里不管,就到区里上访。
经了解得知,来人叫刘志国,是文苑办事处住郭庄村村民,他承包的责任田在同村村民武某承包的责任田的东边,两块地相邻。武某看到年前蔬菜价格暴涨,准备在承包的责任田里建一个蔬菜大棚。建蔬菜大棚就要毁掉正茁壮成长的麦苗,为了少毁掉麦苗,他就把生产路占了一大半,现在地基都已经挖好了。
为此,刘志国曾多次向村组和办事处反映,可问题仍没得到解决。今天他到地里一看,武某已经开始拉砖了,可看着即将开建的蔬菜大棚占着生产路,自己劳作极不方便,气就不打一处来。
赵广磊说:“对不起,老乡,是我们工作疏忽,让你受委屈了,你先回去,我们马上就给你解决。”随即,与所里办事员及包村人员组成处理小组,并邀请办事处主管领导一同赶往住郭庄村。
通过现场查看,和村干部、国土资源协管员交谈了解,刘志国反映的情况属实。同时,村干部还反映一个情况:刘志国的宅基地在武某承包的一块责任田旁边,他房后种的6棵大杨树影响武某地里的庄稼生长。两家原先一直为这事闹矛盾,村里调解多次都没有成功。纠纷处理小组决定,先做刘志国的思想工作,从他那里打开突破口。
来到刘志国家,赵广磊问刘志国:“如果种树影响到了别人种庄稼,该怎么办?”
“把树砍了或者移走。”刘志国毫不犹豫地说。
“那如果是你的树呢?”
“我的也是这样。”
“好,那你房后的树影响了别人,是不是先砍了?”
“这……”刘志国一时语塞。经过说服,刘志国表示自家房后的树确实影响到他人,愿意把树砍掉。
见刘志国已松口,一行人又找到武某,向他说明他承包的责任田属于基本农田,在基本农田上建蔬菜大棚是违法行为,必须停工并恢复原貌。接着又告诉他,刘志国已同意把树砍掉了,为了邻里关系和个人利益,建议把蔬菜大棚建在北边的一般农用地上,并严格按照高新区农业结构调整用地管理办法经审批后再建。
在办事处、国土所、村干部、国土资源协管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刘志国承诺一周内把自家的树砍掉,武某承诺把砖和其他东西拉走,恢复基本农田和生产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