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国土资源局三项措施简化审批程序
2013-02-01丁颖
资源导刊 2013年11期
□丁颖
为进一步服务保障好全市经济建设,濮阳市国土资源局深入研究如何压减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按照“职能下放、压缩时间”的原则,采取三项措施简化审批程序,初步建立了土地审批新机制。
一是简政放权,下放职能。该局将土地报批前技术资料的准备工作,交由国土分局具体承办。技术资料备齐后,征地报批前的征地告知、听证、确认工作下放各辖区国土分局具体承办。在土地征收环节,将事务性业务下放,强化各级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征地的主体地位,调动区政府(管委会)及各国土分局的工作积极性,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理顺土地征收各环节的衔接。在土地供应阶段,该局积极打造国土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使土地市场交易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为提高工作效率,将土地招拍挂涉及的事务性工作,交由该局下设的事业单位办理。
二是并联审批,压缩时间。该局将串联改为并联,并规定工作时限。接到省、市重点项目用地任务后,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随即将任务分解到所有相关业务科室,各科室按照各自分工同时开展工作,并要求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各科室5个工作日内必须办结。同时,压缩审批时间,提升工作效率,限定办结时限,提高服务质量。该局对有时限要求的环节、每个工作步骤精心推敲、周密计算,最大限度压缩每个环节的工作时间。
三是出台政策,保障到位。该局要求市、县两级土地储备机构每年年初提前储备一定数量经营性用地、工业储备用地,实现“土地等项目”的新局面。同时,创新方式,加快项目供地速度。该局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城区工业用地出让预申请制度,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市区拟协议出让或划拨方式供地预付款制度,规范了筹措资金制度,保证项目补偿资金及时到位,节省了市财政的土地储备资金,缩短了用地项目资金周转环节,保证了项目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