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地矿局打击非法采矿成效明显
2013-02-01陈亚强苏文超陈建峰
□陈亚强 苏文超 陈建峰
汝州市矿产资源丰富,特别是煤、铝土矿露头分布广、埋藏浅、零星分散、易开采,受经济利益驱使,乱采滥挖非法开采极易发生,成为当前困扰矿产资源管理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今年以来,为有效破解非法开采整治难题,汝州市地矿局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着重从如何有效解决非法开采发现难、查处难入手,采取得力措施,建立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切实提高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整治效果。
结合当前形势变化,该局从理顺工作机制入手,进一步明确了地矿所和矿山稽查队两支主要执法力量的工作职责。地矿所负责辖区各类违法行为的巡查、制止和报告,对发现的违法开采行为及时处理到位,对屡禁不止或较大非法开采行为及时报告矿山稽查队处置;矿山稽查队的职责重在对全市矿业秩序的监管和稽查,做好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此举分清了巡查与治理责任,做到了职责明晰、协作配合,实现矿业秩序巡查整治的全覆盖、无缝隙。同时,把矿业秩序巡查整治纳入地矿所和矿山稽查队的责任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责任追究办法,对非法开采未能及时发现、发现后不制止或制止不到位又不报告的,按照规定追究责任,以有效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针对乱采滥挖非法开采者采取“游击战”——你来我走、你走我采,难抓现行,发现查处难度大的特点,该局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采取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信件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举报。本着调查与反馈并重的原则,接到有关非法开采举报,立即组织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依法处置,切实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复。同时,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在预防上下功夫,7个地矿所和矿山稽查队,认真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划分巡查区域等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实行高密度、高频率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针对违法开采者白天停、夜间干的现象,灵活掌握巡查方法、巡查时间,采取白天暗中蹲点,排查、掌握线索,夜间集中治理的措施,确保对非法开采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打早打小。
按照建立共同监管责任机制的要求,该局年初与20个乡(镇、街道)签订《地质矿产管理目标责任书》,把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打击非法开采纳入乡(镇、街道)年度考核目标,与市政府年度综合考评、单位评先挂钩;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乡(镇、街道)是本辖区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责任人,强化了乡镇政府在打击非法开采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前移执法关口,增强乡镇政府的管理职责,加强基层基础管理。
同时,引入公安部门协助执法机制。市政府成立矿产资源警察大队,实行联合执法。加大对非法开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案件及时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提升了打击效果,增强了震慑作用。
通过以上措施,该局有效建立了矿产资源执法共同监管责任体系,切实提高了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整治效果。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乱采滥挖矿产资源违法行为33起,拆除暂扣非法开采设备36台(件),联合乡镇政府恢复治理坑口12个;治安拘留非法开采人员4人、刑事拘留5人、取保候审9人、逮捕5人,移交起诉14人,确保了全市矿业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