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最后一个小煤矿“寿终正寝”
2013-01-31通讯员靳小婷
□特约记者 张 涛 通讯员 靳小婷
焦作市人民政府1月12日专题研究,决定依法关闭修武县三辰实业有限公司煤矿(以下简称三辰煤矿)。至此,该市最后一家小煤矿“寿终正寝”。
三辰煤矿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矿长资格证书4个证件于2013年1月14日全部到期作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涉及原煤,从2013年1月15日起,三辰煤矿属于非法煤矿。该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责令修武县人民政府于2013年1月15日起依法组织实施对三辰煤矿的关闭工作。三辰煤矿的关闭要达到以下标准:吊销相关证照;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停止供电,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封闭、填实矿井井筒,整理井口场地,恢复地貌;妥善安置遣散从业人员。
三辰煤矿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2010年所有30万吨以下小煤矿全部向重点行业集团整合的过程中,三辰煤矿以刚刚办证、补偿等原因,拒绝整合。该市在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三辰煤矿好多项安全措施不到位,作出对该矿焊死井筒停业整顿的决定,该矿一直处于整顿停工状态。
2013年1月14日,三辰煤矿所有证件到期,该市人民政府作出关闭的决定,并要求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供电公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三辰煤矿关闭工作的协调、督导工作。督导收缴并处理三辰煤矿的火工用品,维护矿井关闭期间的治安秩序,对阻挠关闭、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处理、落实切断三辰煤矿的供电电源,督导协调供电设施的拆除工作;督导妥善遣散从业人员,依据《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三辰煤矿的从业人员培训和再就业安置工作进行指导。修武县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吊销或注销三辰煤矿的相关证照,在实施关闭期间,对煤矿安全看死盯牢,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3月底前关闭情况要在《焦作日报》上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