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再创浙江优势——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决定》解读
2013-01-30本刊编辑部
省委《决定》提出,“到2015年,本决定提出的一批改革具体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17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基本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日前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以下简称“省委《决定》”)。省委《决定》指出,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和发展浙江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再创浙江体制机制新优势。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必须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路线、重点和突破口。
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
改革开放35年来,浙江依靠率先推进市场取向改革,形成体制机制的先发优势,赢得了发展的先机,掌握了发展的主动。省委《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是“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实践,努力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走在前列,再创浙江体制机制新优势”。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浙江完全有条件也有必要在省域层面,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积极探索和具体实践。省委《决定》按照中央到2020年的时间设计和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目标要求,提出了分阶段的改革目标——“到2015年,本决定提出的一批改革具体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17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基本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为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努力在省域范围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贡献。
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省委创造性地作出了实施“八八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八八战略”是事关浙江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省域层面的生动实践。省委《决定》坚持继承和发展相结合、延续与创新相统一,提出了“八个着眼于”的改革“路线图”。这是“八八战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实践要求、改革层面的具体展开,是浙江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路线。
——省委《决定》提出,着眼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最大限度激发民间活力,更好发挥浙江民间资金充裕、民营经济发达、中小企业众多、浙商群体庞大的优势,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实现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深入推进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通过精兵简政、合并职能、整合资源、强化治理、转变作风,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省委《决定》提出,着眼于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以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为突破口倒逼转型升级,完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四换三名”、市场主体升级、产业集聚区提升、扩大有效投资等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发展质量。
——省委《决定》提出,着眼于培育开放型经济新优势,抓住国家加快自贸区建设和扩大内陆沿边开放等重大契机,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对外交流,完善“浙商回归”全程优化服务体系,提升国际国内合作交流水平,提高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能力。
——省委《决定》提出,着眼于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完善联动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县域经济向城市(都市区)经济转型,率先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省委《决定》提出,着眼于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创新海洋产业发展、海洋资源整合和开发、海洋环境保护等体制机制,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完善“山海协作”体制机制,促进山区科学发展,开创山海并利、陆海联动发展新格局。
——省委《决定》提出,着眼于开拓文化发展新境界,倡导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进文化管理,完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机制,牢牢把握舆论特别是网络舆论主动权,不断增强文化软实力,加快建设文化强省。
——省委《决定》提出,着眼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完善建设法治浙江和平安浙江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省委《决定》提出,着眼于建设美丽浙江,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
经过35年的改革特别是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浙江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但经济体制改革的潜力还没有充分释放出来。省委《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经济体制改革作为重点,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把强化转型升级“组合拳”的体制机制保障作为主抓手、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作为突破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和转型升级互促共进。
比如,在外界广泛关注的民营经济发展和民间资本投资上,如何最大限度激发民间活力,省委《决定》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改革举措。如提出要“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领域”;“健全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引导机制”,“完善‘浙商回归’体制机制,健全回归浙商重大产业升级项目资源要素保障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办医办学办文化,进入公用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探索民间资本进入特许经营权领域”;“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争取新设立符合我省需要的民资银行”……等等。
比如,推进县域经济向城市(都市区)经济转型上,省委《决定》提出,要完善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的体制机制,构建都市区和城市群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建立跨行政区域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共建共享的体制机制;完善中心城市提升发展机制,适时推进县(市)改区行政区划调整等。《决定》还提出了加快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体制机制、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并轨机制、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等改革举措。
深化改革必须项目化推进抓落实
省委《决定》还以项目化方式对改革任务进行分解、组合,围绕经济转型升级、实施改革试点、政府职能转变等八个方面明确提出了一批到2015年必须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改革具体项目。比如,经济转型升级方面,省委《决定》提出,建立健全“五水共治”和治污治气、城市治堵、“浙商回归”、“四边三化”、“四换三名”、产业集聚区提升、市场主体升级、扩大有效投资等体制机制,在“三改一拆”基础上推进“无违建县”创建,健全创新型省份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主体功能区建设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加快县域经济向城市(都市区)经济转型的体制机制。
实施改革试点方面,省委《决定》提出“健全推进‘四大国家战略举措’的体制机制;深化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积极推进国家有关部门在我省开展的各类专项改革试点;加快杭州市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自主创新示范区、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和全国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建设;深化宁波对外开放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等改革试点,打造长三角南翼区域金融中心和国际贸易中心城市;深化温州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和民政事业综合改革;积极推进绍兴市柯桥区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试点、海宁市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等工作;继续推进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等改革试点;支持湖州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谋划推进开化等县生态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
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省委《决定》提出“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以精简机构、精简人员为重点的机构改革,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机构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县市政府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全面清理政府部门职责,建立公开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省委《决定》提出,“继续取消、下放一批省级行政审批等事项,凡负面清单以外、符合市场准入标准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不再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