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解析
2013-01-30牛智,戴萌
●牛 智,戴 萌
(北京海淀区消防支队,北京 100094)
2012年4月2日北京市首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朝阳区新源里西11号楼正式开工,标志着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已全面启动,到2015年年底,北京市将完成1582个老旧小区5850万m2的综合改造工作。除北京外,上海、南京、香港等多地都陆续开展了老旧小区的综合改造工作,而且随着改造技术的不断完善,将有更多的城市将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通过改造工作提升建筑安全等级。随着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的不断深化,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再次成为能否改善老旧居住小区消防安全,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重点问题。
一、老旧小区施工现场特殊性
建筑工地是一个相对特殊的场所,有着较为独特的火灾规律,可燃材料密集,不能形成完善的火灾防控体系。老旧小区施工现场较一般施工现场而言有着更为不同的特点,首先老旧小区施工现场是在现有小区的基础上“弥补消防薄弱环节,解决先天火灾隐患”,施工中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均难以满足,发生火患扑救难度大;第二,老旧居住建筑常年有住户使用,改造过程中绝大数家具、装饰材料、生活用品将不会搬出改造建筑,可燃荷载高;第三,通过北京市的改造过程发现,多数居民不愿意迁出改造建筑,地方政府也没有充足资金以补助居民进行变迁,居民不迁出施工区域将提高改造过程中消防隐患的不确定性;最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多为政府工程,各标段各地区互相比较,存在赶工期比进度的情况,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
二、老旧小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对策
(一)重点问题发现后的一票否决制
针对老旧小区施工现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如发现存在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时,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报改造实施主体及消防机构审核,确实改正后可继续施工。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应被确定为: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且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室内、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违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违反相关规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二)针对改造小区居民可能不迁出改造区域的情况进行安全管理
老旧小区施工现场与一般施工现场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居民。居民日常用火、用电、用气及生活休闲活动均给施工现场安全带来不确定性。与一般施工现场管理重点不同,居民用火用电高峰时期主要集中在做饭时间和夜晚等安全管理的薄弱时间段。且根据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基本要求,将出现各种管道、线路停用改线等改造程序,造成液化石油气罐进户、临时电气线路使用等情况,居民日常用火用电不慎、随意出入施工区域,均将造成严重损失。
1.应由街道、镇(乡)级别的政府机构负责,对小区居民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将施工过程的各项安全要求向施工所在建筑和周围有关建筑的居民、工作人员、流动人员公示,保证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改造建筑范围内的住户及人员,必须对户内的电器、燃气使用安全负责,且火源不得外移危及邻里和改造施工作业区。应规定施工现场外围周边30m为禁火区,周边的居民和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及保温材料临时存放区。
2.施工单位应根据综合改造工程住户的活动特点组织制订不同时段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及处置措施,采取24h消防安全巡控,并应设置监控录像、事故广播等防控手段,分时段制定灭火应急预案,提高非施工时间段、用火用电高峰时段、夜晚等管控薄弱环节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老旧小区施工现场技术管理意见
1.做好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域的防火分隔。老旧小区在进行综合改造时应撤离居住人员。确实存在特殊原因无法撤离居住人员的,必须采取施工防火技术措施,实施作业区与非作业区防火分隔,进行外门窗防火封堵。多层建筑防火分隔的范围应为正在进行外保温施工作业的墙面(首层至顶层),高层建筑防火分隔的范围不得小于未对外保温材料进行覆盖(抹面)的区域及该区域上面三个楼层。防火分隔可以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岩棉垫,在防火分隔范围内的外墙门窗内侧进行封堵。岩棉垫的尺寸不得小于需要进行封堵的外墙门窗内侧尺寸。保温材料的施工要分区段进行,各区段要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未涂抹防护层的保温材料的裸露施工高度不得超过3个楼层,并及时覆盖,减少保温材料的裸露面积和时间,消除火灾隐患。防火分隔无法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岩棉垫进行封堵时,应采取灭火毯或其他替代方法,达到防火分隔(分隔材料的耐火极限应不低于3h)的作用。
2.综合改造工程必须在保温材料上墙前进行基层障碍处理的,应严格限制明火作业。确需动火作业的必须执行用火证审批制度并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作业单位和操作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并制定严密的施工用火方案,明确有权限和有资格能力的审批及实施的责任人。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动火作业前,应清理现场可燃物,并安排监护人员现场监护。动火作业后,应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确保施工和建筑物安全。外墙保温材料施工开始后,无论使用何种等级的保温材料,现场一律禁止明火作业。施工用机械设备、电动工具、照明电器以及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严防发生电气引起的火灾。
3.需搭建脚手架的建设工程,应在外墙适当位置搭建临时消防竖管,确保消防用水。建筑高度大于24m或体积超过30000m3(单体)的,消防竖管的管径应不小于DN100,且应设临时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消防竖管的管径可适当放宽要求,但不应小于DN50,消防竖管可直接与室外给水管网连接。
(四)严格落实施工单位安全职责,建立完善管理机制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全面负责,并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由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责任。总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施工的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分包单位应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实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职工的宣传培训。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能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有效地防止在施工活动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失误;安全教育培训是进行人的行为控制的重要手段,进行安全教育必须适时,内容要合理,有针对性,并形成制度。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防火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教育,并严格按照制定的操作规范进行作业。
2.施工项目应通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所有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工作内容,分别通过相应部门的培训,考试认证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专业培训,通过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特殊工种合格证后才能上岗。如出现无证上岗的现象,有关人员必须承担责任。
3.定期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施工单位大多数员工是农民工凑合起来的,有时是临时召集来的,流动性大,他们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缺乏防火灭火自救知识,当地公安消防及安监、劳动部门要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五)加强外保温材料、防护网、灭火器等可燃材料和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
施工过程中因防护网、保温材料燃烧等级不足造成的消防安全事故比比皆是。以外墙保温材料为例,外墙保温材料阻燃效果不佳,发生险情时火苗小、蔓延快、殃及范围广、烟雾毒性大、不易即早发现和施救,待发现时火势已不好控制。如上海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11·15”特重大火灾事故,系因电焊工违规操作、焊花引燃下方聚氨酯保温材料、火势进而由外墙迅速蔓延开来所致,造成重大伤亡,损失惨重,教训深刻。
建筑外保温加建是此次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节能环境改造重要部分,为保证安全与使用性的统一,北京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等级定为A级(包括复合A级),严格禁止其他等级材料的使用。所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定期对相关材料和消防产品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制档上报到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保证施工现场可燃材料和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减少火灾隐患。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中,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政治工程,一旦发生火情势必造成无法估量的政治、人员、财产损失。因此,工作中的各建筑工程主管单位、建设单位(建设主体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这问题应引起重视,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火灾事故。
[1]DBJ 01-97-2005,居住建筑节能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S].
[2]DB 11/729-2010,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防火安全技术规程[S].
[3]GB 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S].
[4]李云波.建筑工地火灾成因分析及消防安全管理对策[J].建筑安全,2011,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