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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若干问题

2013-01-30新疆律师协会会长

中国司法 2013年12期
关键词:执业事务所律师

■桑 云(新疆律师协会会长)

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若干问题

■桑 云(新疆律师协会会长)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履行职责、服务社会的组织者,是律师服务功能的承担者和体现者;同时,律师事务所又是律师自律管理的最小单元,是律师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实现方式。加强规范化建设,是促进事务所健康发展,提高律师服务能力和整体实力,树立良好品牌形象的基础工程。

一、建设规范化律师事务所的内涵和外延

2010年9月,中办、国办转发了《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 (中办发〔2010〕30号文件)(以下简称“中办发30号文件”)。文件阐述了律师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阐明了坚持律师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根本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健全完善律师工作体制机制的主要内容和途径,回答了律师事业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2012年4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转发了《司法厅关于在新时期新阶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律师工作的意见》(新党办发〔2012〕18号),在为我区律师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必需的政策保障的同时,也对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当前,新疆律师事务所发展存在着专业化分工不明确、团结协作凝聚力不强、管理不规范不科学、缺乏高素质人才、内部机构设置简单、人员能力层次结构不合理、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总体竞争实力不强、与先进地区差距较大等突出问题。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不仅符合我区律师工作的实际,也是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解决当前律师事务所存在问题,促使我区律师业赶上内地优秀律师事务所发展水平的需要。规范化律师事务所是指各方面比较完善、科学、规范,具有自己特色的律师事务所,它包括执业律师多、人才层次高、业务实力强、服务质量好、管理科学规范、文化软实力硬、办公设备现代化等基本要求。据此,笔者认为,一个规范化的律师事务所其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应该是: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动力,以推进律师队伍职业化建设为保障,着力优化律师业务结构,着力规范律师管理,着力加强律师管理法制化建设,着力提高律师社会诚信度,全面加强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的基础性作用,大幅提升我区律师业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实力,努力推进律师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满足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努力为建设平安新疆、法治新疆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建设规范化律师事务所,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准确把握律师工作发展趋势,从律师工作实际出发,加快实现律师业发展由数量增长、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变,加快实现律师管理由传统方式向信息化管理转变,努力打造特色突出、实力较强、在全区占有较高位次、在全国有较高声誉的品牌律师事务所。

二是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以拓展非诉讼、涉外等业务领域为重点,大力加强律师业务建设;以培养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才为重点,大力推动律师队伍结构的优化升级、律师执业机构的整合重组;以实现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有效监管为重点,大力推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充分运用和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确保律师规范执业。

三是以人为本,依法引导。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律师工作发展规律,充分尊重律师、律师事务所的主体地位,依法科学进行引导和推动,努力形成管理部门、律师执业机构和广大律师协调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是鼓励创新,完善机制。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按照“两结合”管理要求和职责分工,积极支持各地州市 (区、县)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结合实际,积极创新业务建设途径、人才培养发展模式、内部管理机制,同时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搭建律师业务平台,完善律师业发展环境,为全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提供有利条件。

(三)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区较为成熟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 (单一性和综合性)达到50家左右,律师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入推进,律师事务所内部完善的管理制度全部健全,律师事务所普遍实现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全区律师信息化建设的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达标,软件开发运用基本成熟,初步建成功能完备、联通顺畅、运转有力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到“十三五”末,规范化律师事务所比例达到50%以上,初步形成专业明显、布局合理、覆盖广泛、运行良好的规范化律师事务所发展格局,引领全区律师业务的发展;全区律师业务实现革命性转型,非诉讼业务比例达到60%以上,律师业务领域特别是市场急需的高端、新兴、涉外领域全面拓展,律师业的发展质量和竞争实力大幅提升,律师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高;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建设更加规范,法制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层面,信息化建设及制度体制创新取得重要成果,初步形成现代化律师管理机制。

二、规范化律师事务所建设的基本路径和主要任务

规范化建设是律师事务所生存、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加强规范化建设,能够促进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和执业活动有章可循,使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律师事务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抵御风险能力。要加强办公场所建设,律师事务所有固定、独立、能够适应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有明显、规范的标牌、标识,并设立独立的服务或接待中心。区直律师事务所人均10平方米以上,其它律师事务所人均8平方米以上 (不含公共使用面积)。要加强形象建设,办公场所宽敞、整洁,办公设施和文件摆放有序,人员着装整洁,谈吐举止文明礼貌。要加强办公设施建设,配备专职行政、后勤人员,设立专门档案室 (柜),购置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及交通设备。计算机连接互联网,购置使用全区律师事务所管理软件,并逐步建立信息资料储存、检索、传输、分析、处理自动化系统。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设立专门的图书室(柜),平均每名律师拥有业务藏书 (含纸质、电子书籍)量不低于50册 (份),并及时更新。要加强执业公示,把执业许可证、律师业务范围、业务流程、投诉电话、收费标准、律师基本信息等当事人应当知晓的信息进行公示。要注重风险防范和资金积累,设立事业发展、执业风险社会保障、律师培训及员工福利等基金,坚决杜绝分光吃净。

(二)加强人员规范管理,形成按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要建立主任负责制,明确主任、合伙人及党支部书记的管理职责,形成制度并进行公示。要规范用人管理,建立聘用管理制度,与聘用人员全部签订至少1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要建立聘用考察制度和吸收合伙人制度,加强政治、道德素质的考察,严把进人关。要建立实习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实习指导计划、实习记录制度和评价制度,做到实习管理规范、指导到位、评价客观。要建立流动管理制度,健全律师转入、转出的审核、批准、报告制度。要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按照要求组织律师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完成培训任务。要建立日常监督制度,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委员会或专门人员。要设立由负责人或合伙人负责的投诉调查处理委员会,建立投诉处理工作规则,完善调查、处理、听证、报告等程序,确保投诉处理规范进行。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律师、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或解聘。要建立律师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对律师执业情况进行考核。

(三)加强业务规范管理,严格业务监管。要建立规范的委托代理制度,统一接受当事人委托,统一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如实向当事人说明提供服务的内容、方式、应尽责任和收费依据,必要时进行风险提示,同时按照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要建立执业公示、委托代理、利益冲突审查、责任赔偿保险等诚信制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印章、印鉴和文书使用审查、登记、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要建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实行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一案一卡,案件办结时征求当事人意见。要建立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一案一卷,一卷一号,确保档案管理规范。建立业务质量监控、利益冲突审查制度,防范业务风险。健全财务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要健全执业监督机制,建立案件进展报告制度,定期听取承办律师的汇报,了解律师的表现,解决遇到的问题。对于当事人的投诉要认真处理,发现有违反本所纪律的,依照规定予以惩处,对于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移交律师协会查处,不护短、不遮丑。合伙人、合作人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的,要依照协议和章程予以除名。

(四)加强专业化建设,优化业务结构。专业化,是指律师事务所有明确的专业方向,具备一批专业律师人才,形成专业服务团队和品牌,为相关行业或领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分为单一性专业化、综合性专业化两类。执业律师具有相同或相近业务专长,具备充足业务来源的,应当鼓励和支持其建设单一性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或通过重组、兼并、联合等方式打造一批具有较大规模、核心业务突出、服务定位清晰、在专业领域形成品牌,能够为骨干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服务的大型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同时,可以通过科学组合不同领域的律师人才,形成若干专业服务团队,建设综合性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

(五)加强人才建设,优化服务团队。大力培养专业律师人才,实施人才培养造就工程,建立全区律师优秀人才库,加强专业培训和政策扶持,优先安排和保障培训经费。坚决破除思想樊篱和机制障碍,推荐优秀专业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府、企业法律顾问,优先推荐和安排有专长的律师进入律师协会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建立传帮带制度,及时帮助解决困难,进一步优化律师团队,提升服务能力。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通过搭建业务平台、开拓市场资源、开展专业培训、加强信息指引、编发业务操作指南、设立网络信息平台等,为律师事务所开拓业务提供支持。

(六)加强法制化建设,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把握好三个关键:一是要依法决策。律师事务所的决策事项和内容要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伙人会议作为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决策机构,在决定重大事务时,要征求律师和工作人员的意见;律师会议作为国资律师事务所的决策机构,在作出决策后,要及时报主管部门备案;个人律师事务所的重大决策要充分听取律师的意见,并建立备案制度。二是要依法管理。要依法为聘用律师及工作人员办理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办理相关商业保险,专职律师全部参加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要积极为律师参政议政、参与社会管理创造条件,及时向主管部门推荐优秀律师参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宣传优秀律师及其典型事迹。要依法维护律师合法执业权益和人身权益,关心律师的生活,对于律师遇到的重大困难集体帮扶,帮助律师及其家庭渡过难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三是要依法执业。律师事务所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执业,认真落实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和政治纪律。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要依法纳税。要指导律师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严格落实监督激励机制,对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要大力表彰并给予一定的补贴。要坚持文明执业,不得以诋毁同行或者支付介绍费、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要建立执业过错赔偿制度,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要承担赔偿责任。

(七)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律师事务所的综合竞争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内律师的综合素质水平。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努力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要经常性地开展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典型示范、活动激励、警示教育等,促使律师提高道德水准。健全道德监督机制,定期总结检查本所律师的职业道德表现,在评议律师时,要把道德品质作为重要内容,以激发他们提高道德水准的内在动力。对不良的思想倾向和行为倾向要及时批评教育。要经常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有意识地组织引导律师学好相关领域知识,包括学习现代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提高外语能力,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增强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律师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加强对年轻律师特别是新入行律师的教育培训,发挥好老律师的传帮带作用。

(八)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律师事务所创新发展。传统的律师管理和业务发展模式,已不适应信息化时代发展的要求。律师工作和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必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要充分发挥计算机智能化和互联网信息共享优势,以人员和业务管理为重点,建设内部局域网,将管理制度、人员聘用及日常监管、业务受理流程及质量管理、信息发布、客户服务等纳入统一的管理平台,切实运用信息技术实现网上办公、网络管理。要建立律师事务所网站或网页,不断扩大信息含量,提高信息更新效率,切实把网站 (网页)建成宣传自己、联系群众、服务社会的重要平台。要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借调、聘用等方式,适当增加技术人员比例,加强专业技术培训。要强化经费保障,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要把安全放在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使用正版软件,完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系统安全。

(九)加强财务规范管理,确保财务安全。要聘请有资质的专职财务管理人员,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公开财务收支状况。要设立规范的会计科目、会计账簿,安排专人保管原始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和会计印章,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安全。要严格执行律师服务收费规定,杜绝乱收费、高收费、收费不出具发票、出具虚假发票、打白条。要建立科学的分配制度,探索完善利于规范管理、激发律师积极性、培养新生力量和长远发展的分配方式。完善分配制度,探索建立符合本所实际、有利于促进所内规范建设的分配制度,有效解决由分配体制导致的手段上无法管、管理者不敢管、律师不服管的问题。

(十)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要把党的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龙头,紧紧围绕加强律师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律师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律师党组织和律师党员政治核心作用三项重点,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有3名以上党员的单独成立党支部,不足3名党员的联合成立党支部,没有党员的及时申请主管部门派驻指导员、联络员。要大力加强律师党组织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定期开展党务集训,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强力推进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一肩挑”选任机制。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建立健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各项制度,确保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规范、正常开展组织生活。要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在律师队伍特别是优秀青年律师、骨干律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不断扩大律师党员队伍。要进一步关心律师党员的政治进步,推荐优秀律师党员参选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三、规范化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元素

律师文化是律师这一特定职业所具有的,并以律师的言行、举止和执业活动为载体来反映和传播的一种文化现象。当前,我区律师事务所管理已经有了一整套的规范措施,但就律师文化建设而言,仍然是个薄弱环节。因此,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把律师文化建设作为提升律师整体素质和强化律师事务所建设的重要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不断推进。

(一)积极探索律师行业文化。律师文化是律师群体的灵魂,也是培养律师优秀品质的重要资源。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认真研究部署律师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推动开展文化建设活动;要积极探索能反映新疆特点、律师行业发展规律、体现时代特色的律师行业文化,引导律师形成正确的职业理念和高尚的精神品质,弘扬律师的行业精神,培育完善的律师职业人格。要积极探索建立以人为本的律师事务所文化。律师事务所要结合建所理念、社会定位、专业特色,探索确立律师事务所文化的内涵;要灵活科学地开拓事务所文化建设的渠道,丰富文化建设的载体,通过创立所训、创办所刊、开通网站、开展理论业务探讨、举办活动等形式,逐步形成富有特色的律师事务所文化,增强事务所的凝聚力,创建律师事务所的品牌。

(二)把律师文化建设融于律师事务所管理之中。律师事务所的基本要素是律师,管理的基本对象也是律师,律师从事的是高度复杂的脑力劳动,在具体业务上又往往处于分散状态,大都单独办案,要把律师的个体化、分散化行动组合成协调有机的集体行动,单靠规章制度越来越显得乏力,关键在于凝聚力。一是要把律师文化建设融于行政管理。要统一接待来访的文明用语,做到热情负责,并且公开标准统一收费,由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给来访者以更高的诚信度。同时,律师事务所还应该经常开展以律师文化建设为内容的各项公益活动及文体娱乐活动,活跃所内气氛,在活动中建立和睦的人际关系,形成律师事务所的凝聚力。二是要把律师文化建设融于人事管理。要确定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根据所内人才结构,制定全面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计划,来发挥律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强化团队精神,既要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搞好案源分配,保证办案质量,又要团队成员心情舒畅,薪酬合理,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专业优势和团队优势。三是要把律师文化建设融于业务管理。除了用必要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之外,更重要的是通过价值观的引导和激励,去培养律师良好的自我控制意识,强化律师自觉守法守纪的意识。四是要把律师文化建设融入品牌建设。借鉴企业营销理论和实践经验,积极探索律师事务所品牌营销策略,逐渐形成自己的专业品牌优势,进而实现品牌效应。

(三)通过优化管理使律师文化发展为律师事务所文化。律师文化是律师群体在长期的法律服务实践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行业文化,是一系列行政、人事、业务等各方面管理制度的集中表现。律师事务所的徽章、标志、信纸、工作服和各种规章制度、行为礼仪、执业纪律、办案规程等容易为人所模仿和学习,但文化内核却不容易照搬和借鉴。所以说,最不易模仿的部分才是律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从这种意义来说,律师事务所文化的内核就是一个律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也是这个所的生命之源。律师事业要适应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律师事务所文化就必须紧跟时代步伐而不断丰富、更新和升华,这是一个长期的过期,要求律师事务所以开放的心态,积极接受新生事务,及时捕捉社会发展进步的信息,使得律师事务所文化历久弥新。

四、律师事务所主任要发挥规范化建设的主导作用

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律师事务所的“一所之主”,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对内负责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律师事务所的凝聚力取决于律师事务所主任的魅力,主任的魅力取决于其自身的业务素质、道德修养和管理能力。作为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管理是一门科学。律师事务所主任要提高管理水平,必须注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提高政治素质,自觉学习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者和捍卫者。要提高业务素质,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改善知识结构,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技能和水平。要提高职业道德素质,讲求诚信,勤勉尽责,不做与律师身份不相符的事情,自觉维护律师行业的形象。要提高管理素质,熟悉和掌握相关的管理知识,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在实践中不断增强管理能力,丰富管理经验。

第二,要严格律己,甘于奉献。作为管理者,律师事务所主任必须严格自律,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所内的规章制度,严格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绝不能把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看作是用来约束律师的,把自己置身于局外。同时,还要有甘于奉献的精神,要有愿为全所律师的利益而牺牲自己利益的境界。管理与服务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在许多律师事务所中,管理是无报酬的,管理者实质上就是无偿提供管理的服务者,在这种情况下,过于看中自己的利益,甚至与其他律师争利,是不可能搞好管理的。管理者要有服务意识,要有奉献精神。

第三,要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律师事务所主任要有明确的管理意识,要有做好管理工作的决心和信心。敢于管理,就是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做到赏罚分明、令行禁止。纠正管理上存在的失之过宽、失之过松、失之过软的问题,对违反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的行为要大胆管、坚决管。善于管理,就是要讲究方式方法,讲究管理艺术。既要加强制度化建设,坚持运用规章制度管理各项事务,又要适应律师群体高学历、高素质的特点,多使用沟通、说服、教育、激励的手段,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提高管理的艺术性、有效性。

第四,要奋发进取、团结协作。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敢于打破陈规陋习,不断探索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新方法、新途径。要努力提高管理技能,积极研究新问题,探索新事物,善于总结新经验。要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所与所之间、所与管理机构之间的团结协作,形成相互理解、相互谦让、相互支持、相互合作的和谐氛围,自觉地增强律师行业的凝聚力。

(责任编辑 张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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