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观察
2013-01-30
舆情观察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系你和我。你评,我评,大家评,众说纷纭各千秋。观点各有不同,视角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哄抢”行为的背后
新闻背景:受大雾影响,3月27日早晨7点半左右,京港澳高速距离长沙雨花收费站4公里左右处发生连环车祸。车祸造成至少14人受伤,近20辆车损毁。就在医护人员和高速交警在现场救人时,不少当地村民哄抢从事故车辆上散落的柑橘、土豆。
舆论热议:村民们的“哄抢”行为,看上去是贪小便宜,客观却造成了对私有财物的侵犯。大部分村民可能也不懂自己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更多的还是一种跟风行为,而这种跟风行为却容易被纵容得越走越远,对社会的危害性也会有加大的可能性。在批评教育无效的情况下,适当地给予处罚教育很有必要,只是这种处罚还需要从法律角度加以完善。
——中国青年报邓闽军
哄抢本身反映个人素质和道德水平。有学者曾指出,越是生活在最底层的人,道德沦陷得越彻底。强调每个人都有一颗向善、向光明、向希望、向上流社会的道德之心,但若这颗心的生存空间逼仄,是非观、价值观、伦理观必将扭曲。面对哄抢现场,个人“心中的道德律”便显得尤为可贵,那是个体道德自觉和社会法律准则的结合体。一个在道德上自主的人,其行为虽受客观环境的影响,但自由能力却是拥有的,有能力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法律准则就为我们的行为提供了参考标准,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都是明确的,只应遵循。
——江南都市报廖林立
点评:哄抢行为,是一种特殊的违法行为,看似个人“小节”问题,犯不着大动干戈兴师问罪,可众多个体所形成的“集体行动”必将聚小恶为大患,给他人造成严重的二次损失。要我说,这种哄抢最终遭抢的是人的“良心”!
挂证族的“乱象”
新闻背景:有这样一批人,他们不用上班,通过“出租”个人职业资格证,就能轻轻松松坐收数万元。一级建造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爆破工程师……各种证明码标价,从培训辅导、中介介绍,“挂证”行业形成利益链,而这种“人证分离”的现象,引发了人们对于工程质量安全的担忧。
新闻热议:“行政部门有要求,市场有需求,考证挂证有奔头”。长沙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路桥高级工程师告诉记者,按照建设部门规定,路桥施工企业要使资质升级或保级,应配备专业注册人员,目前人才数量和实际需求有差距,企业只好“租证”,“挂证”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笔者认为,这只是表象,每年有那么多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公司不会雇佣吗?雇佣了他们,他们会很快拿到相关证书。但公司不会,因为成本高,因为他们不愿意用真人才。“挂证族”现象,一方面折射了一些公司不愿意雇佣真人才,只愿意雇佣真证件的畸形现象,铲除这个现象,需要我们的劳动部门加强督察,督促公司用真人才,要把真人才的比例当作衡量公司资质的重要标准。一方面也折射了我们的一些工程技术人员作贱自己,不爱惜自己证件的现象,我们应该建立资质证书的年检制度,对证书的使用情况进行统一检查,发现资质证书被滥用的,要坚决取消资质证书。
——北京晨报殷建光
专业人员挂证吃空饷,是中国才有的怪胎。公司资质审核不是靠实力,而是花高价买证应对,这本身就是令人忧虑的怪胎。真正的从业人员忙于工作,无暇考资格证书,非专业从业人员下大力气考证挣钱,这是多么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监管与实际脱节到如此程度,让人无言以对。一线的老专业技术人员靠考证养老,更是令人心酸。专业技术经验本身就是一笔宝贵财富,怎么就没有相应的认可机制呢?一方面是市场的巨大需求,另一方面是人才的短缺,因为人才数量和实际需求确实有差距,加强监管刻不容缓,也许10年后就不会再有如此浩大的挂证一族存在了。
——华龙网钱俊桦
点评:挂证族挂起的是资质证书拥有者的铜臭心,挂起的是公司管理者的诈骗心,挂起的是工程质量的危机心。整治挂证族刻不容缓。 (责编:张灵霞)
镇政府欠债不还,不算个事
新闻背景:广西南宁市横县陶圩镇农民谢汝忠1999年借给镇政府28万元,镇政府仅在2000年还了4万元。谢汝忠一家讨了13年账,讨回了镇政府的一堆“公章印”。镇长解释称,其他乡镇也有一大堆历史欠债,这个事对陶圩镇是大事,但对整个横县就是小事,甚至不算是事。
舆论热议:一纸借据,让谢汝忠从黑发人熬成白发人,他的儿子接过“父业”,官司也打了,也赢了,钱却依旧要不回。债务人可不是什么普通人,而是堂堂一级地方政府。账好歹是认的,公章一个接一个盖,可就是“目前没钱,无法归还”,委实让一般人自愧不如。这样看来,讨账十余年讨回7个“公章”,不仅仅是个别地方政府不讲信用的问题,可能还是我国地方债务的一个缩影。据说,不少地方的政府债务大得惊人,能不能都如期偿还是个问题,就算不会发生债务崩盘,但像陶圩镇政府这样,总不是个事。
——长江日报李建华
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对地方政府拖债的现象大多讳莫如深。这种民事法律关系上的不正常状态,不仅影响了政府的信誉,更搅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本质上是对法治的破坏。此时,司法机关理当提供及时救济,将扭曲的民事秩序恢复常态。遗憾的是,很多司法机关面临此类案件,多以敏感为由予以回避,政府的特殊身份成为司法程序中一道无形的墙,将公正阻隔在执行的关卡外。本案中的法院人士就称,“涉及党政机关执行难的,我们已经一案一表上报南宁市,市政法委也在考虑开一个专门会议处理”。如此看来,此类纠纷的化解,还是要求助于更高的权力权威,而非常态化的救济机制。
——京华时报李辉
点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即便欠钱的是政府部门,也没有赖账的道理。本案中那一堆“公章印”,其实更是一桩桩官员失职的证据。话又得“分两头说”,对于民间“老赖”,法院很有些强制执行办法,比如在媒体上公布其丑名,拍卖其车辆等资产,限制其消费水平,请其法定代表人去蹲几天拘留所……若将这些措施应用于政府头上,相信不仅政府欠债可以迅速偿还,对其他民事案件的执行难也会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