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 合同能源管理(四)
2013-01-28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13年4期
(接上期)
问:利用投资比例减小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风险?
答:节能服务公司不一定对所有合同能源项目全部自行投资。在一些项目中,可以考虑与用能单位共同投资,项目风险由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共担,从而将项目风险适当分散。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财政奖励和税收优惠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比例不能低于70%。
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纠纷有哪些?
答: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主要有以下8 种情况:(1)项目边界不清;(2)验收标准不清;(3)工期延误责任不清;(4)基准能耗确定不合理;(5)实际能源消耗计量分歧;(6)节能量和节能收益计算分歧;(7)项目变更分歧;(8)设备停运后果约定不明。
问:
1. 如何防范和处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纠纷?
2. 用能单位不按合同约定回款,节能服务公司在法律上可采取哪些措施?
(答案见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