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主义文化视野中的作者理论——“平面化”特征的文学理论
2013-01-28王士军哈尔滨师范大学文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金 哲 王士军 (哈尔滨师范大学文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 150080)
一般而言,文学理论的内部研究对象有三个:作者、文本、读者,但传统的文学理论一直把作者的地位置于权威的程度,作者本人在文本中的思想与情感是唯一的正确答案,读者的见解与感受只能与作者相符合,才能被认为阅读理解正确,因而,研究文学作品就必须研究作者的生平、兴趣、思想等。早在结构主义文论中,作者的地位就开始动摇,文本被作为中心来对待,而到了后现代主义时期,作者的权威性真正被质疑,这一方面的代表是巴特与福柯,“谁说话,这又有什么关系?”罗兰·巴特与福柯两人都宣判了作者的死亡,解构了作者的权威地位,作者又回到他应该回到的位置,读者与作者终于平等而处于一个平面上了。
罗兰·巴特的《作者之死》的主旨是强调文本的意义不能被作者一个人所决定,要否定文本中包含的同一性,应当给阅读者以自由的选择权与解释权。巴特从三个角度:作者、文本、读者来展开论证的。首先,对写作这一概念做了不同于传统含义的界定:“写作就是声音的毁灭,就是始创点的毁灭。写作是中性、混合、倾斜的空间,我们的主体溜开的空间;写作是一种否定,在这种否定中,从写作的躯体的同一性开始,所有的同一性都丧失殆尽。”这个定义实际上是在进一步重申自己的零度写作的观点,写作是作者声音的毁灭,是作者这个被人们一贯认作成始创者的毁灭,文本的空间应当是一个中性的、带有混杂声音的、不平衡的空间,而不是结构的、稳定的、只有一种声音的空间,所以,在文本空间中,作者这一被传统树为权威的主体应当隐去;所以,写作是否定作者所建构的同一性,是否定文本中包含的所有的由意识形态所建立的同一性。从历史的发展来看,“作者是现代人物,我们社会中的产物,它的出现有一个历史过程。”那么作者这一概念是怎样孕育出来的呢?巴特认为它最先起源于中世纪宗教社会的瓦解,当神的位置被人所替代,人成为大写的人之后,作者就诞生了。
对于现代读者而言,“句子的源头,说话的声音,实际上不是写作的真正地点,写作就是阅读。”文本(text)这个概念的诞生就是为了与作品(work)相区别,其目的乃是否定作者的权威,指明在现代社会读者才是真正能够理解文本中的歧义的最佳人选,原因在于“文本由多重写作构成,来自许多文化,进入会话、模仿、争执等相互关系。”这里的关键点是“多重写作”,罗兰·巴特把多重写作解释为许多文化的聚集、汇合行为,实际上是指不同人群的相互对话、争辩、交流的一种方式,而这一对话交流的空间就是读者,“读者是构成写作的所有引文刻在其上而未失去任何引文的空间”。毫无疑问,是广大的读者造就了各种不同类型的文化,作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是读者中的一分子,他的写作就是把读者所创造的部分文化进行组织、结构,然后再送还给读者,因而读者的意义是广泛的,而不是单个人的,“读者没有历史、传记、心理,只不过是把在一个单一领域中书面的文本赖以构成的所有痕迹执在一起的那个人。”读者自身没有痕迹可言,我们不知道读者的历史,无法为之立传,无法研究其心理,这是读者与作者的最大区别,我们只知道读者是那一个将各种文化痕迹创造、组合在一起的人。如果不摆脱作者的权威性控制,读者就难以获得阅读的自由,因此巴特的结论是:“我们懂得,要给写作以未来,就必须推翻这个神话:读者的诞生必须以作者的死亡为代价。”
与巴特的进入角度不同,福柯是从作者这一概念的发生学入手,来揭示出作者正是批评家操作的结果。在福柯看来,作者是一个具有讲述作用的“功能体”,这意味着作者对于文本来说仅仅是一个参与者而不是决定者。在《什么是作者》一文中,福柯首先详细分析了作者这一名称的由来,揭示出它是如何成为现代社会中的权威名称的。福柯将作者的名字与专有名称进行比较,他指出专有名称(包括作者的名字在内)具有两种基本功能:描述功能与定名功能。“专有名称跟所命名的个人之间的联系,与作者的名字跟所命名的对象之间的联系并不同型,并且所起的作用也不相同。······这些不同表明:作者的名字不单纯是话语的成分(作为主语、补语,或可以用代词或其他词类取代的成分)。它的出现是有作用的,作用就在于它是分类的手段。”福柯说作者的名字是分类的手段,这意味着作者的名字实际上是一种标志,它区分出标有作者名字的文本与其他文本的不同,而这种区分奠定了作者的权威性地位。所以福柯这样分析到:第一,作者的名字可以把若干文本与其他文本相区别开。这是作者建立自己的权威的第一步;第二,“作者的名字也可以建立起文本间不同形式的关系。”一个作者可以创作出一系列的文本,那么署在同一名称之下的文本就建立起一定的联系,有着共同的归属,成为一个家族系列,人们可以凭此确认出系列文本的统一拥有者,这是作者建立自己的权威的第二步。第三,“作者的名字说明了讲述以某种方式存在的特点。”讲述带有讲述人独特的痕迹,讲述方式的不同,把不同的作者区别开来。这是作者以自己的风格确立了自己在文化中的位置。福柯由此得出结论:作者仅是一个讲述的功能体。
我们看到,罗兰·巴特与福柯都在否定作者的权威性,只是两位理论家各自从不同的角度来进行论证,一个是从“文本意义的开放性”入手,一个是从“作者——功能体”角度入手,但结论却是相同的,这样做的意义就在于竭力使作者与读者的地位相平等,重新处于一个平面上。从文学艺术层面来看,将作者与读者处于同一平面,会导致新的写作形式的诞生,新的写作形式是指作者在文学写作时可以与读者之间相互交流各自的想法,作者边吸取读者意见边进行写作,这就在作者、读者间达成了一种交流互动,创作的文本真正成为双方合作的结果,这种写作形式已经在网络文学写作中成为事实。所以,“作者之死”的思想实际上是“平面化”的文化表征在文学理论方面的呈现。
[1] [法] 罗兰·巴特. 作者之死.符号学文学论文集.[C]. 百花文艺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