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013-01-26办水电2013101
办水电[2013]10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全面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构筑“平安水电”长效机制,确保农村水电度汛安全和工程安全,按照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部署,现决定开展全国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为全国已建、在建的各类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辖区内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履职情况,包括:贯彻落实水利部安全生产有关文件情况,部署农村水电防汛度汛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汛前安全检查情况,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情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乡镇负责监管电站的指导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等。
(二)安全生产全覆盖工作情况。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落实和在当地媒体公示的情况,已建农村水电站数量核实情况,未覆盖区域的跟踪督办及限期覆盖措施。农村水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电站“两票三制”执行情况,主要负责人、安监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情况等。
(三)在建农村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工作情况。重点检查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度汛方案及实施情况,各参建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大坝、围堰、隧洞、高边坡及泄洪建筑物等的安全保障措施及落实情况,特种设备日常管理维护、运行及检测检验情况,易燃易爆物品保管、放置和使用情况,有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各项应急预案准备情况等。
(四)已建农村水电工程防汛工作情况。重点检查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汛预案编制、审批及落实情况,大坝、前池、引水渠、隧洞、高边坡处理及泄洪建筑物等的安全保障措施及落实情况,是否做到“电调服从于水调”,各项应急预案准备情况等。
(五)重要项目安全检查情况。重点检查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项目、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等项目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防汛预案、度汛方案等各项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工程安全状况核查及整改情况等。
(六)配套电网安全生产情况。辖区内农村水电配套电网安全生产情况,各类应急预案准备情况等。
(七)核查农村水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自查自纠情况。
(八)核查农村水电安全事故发生、上报、处理情况。
(九)其他有关情况。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座谈等方式。一是听取被检查单位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二是选取典型地区和工程点,深入农村水电施工和作业现场检查、核查、督导。三是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意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对自查自纠、督促检查工作走过场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
四、组织实施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一是要根据实际细化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和要求。二是要立即开展汛前大检查,确保本地区农村水电工程在汛前完成自查和整改。三是要加强汛期值守,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四是要做好总结,在逐级汇总分析情况的基础上,各地将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告于2013 年10 月31日前报水利部水电局(同时发送电子稿)。
我部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地区农村水电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