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2013-01-26
4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同比下降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4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当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27起、死亡32人,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43.75%和43.86%。
通报称,2013年4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27起、死亡32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21起、死亡人数减少25人,同比分别下降43.75%和43.86%。
4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8人,同比分别下降66.67%和72.73%。
“生态文明·美丽中国”高层论坛举办
5月18日,第九届中国(北京)国际园林博览会“生态文明·美丽中国”高层论坛暨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中国人居环境奖授牌仪式在京举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北京市副市长林克庆作报告。
仇保兴在题为“生态园林·美丽家园”的报告中表示,生态园林城市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内在需求,是园林城市的更高层次,强调生态、环保、低碳和节约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对于“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型,建立可持续发展模式”、“实施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构建两型社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全面改善人居生态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
仇保兴指出,目前,创建生态园林城市还存在“规划缺乏系统性、前瞻性”、“设计缺乏科学性、合理性”等问题。创建工作需要系统设计、统筹规划,避免进入城市发展定位不清、过度追求指标、表象意识过重、自然景观意识缺失等误区。仇保兴认为,创建生态园林城市要引导观念转变,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城市发展模式转型;要完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科学规划设计;要强化管理职能,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巩固提升绿化成果。
论坛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近3年被命名的39个国家园林城市、36个国家园林县城、7个国家园林城镇及获中国人居环境奖的10个城市授牌。
国家智慧城市2013年试点申报工作启动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2013年试点申报工作。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试点城市申报的组织和推荐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试点城市申报的组织和推荐工作。每个省限推荐两个试点(市、县、区、镇)。申报城市应在明确当地城镇化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分析面临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模式,做好试点城市建设顶层设计工作,并编写申报书、发展规划纲要和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做好材料审查、实地考察和初评工作,编写书面评审报告,2013年6月底前完成初审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国家智慧城市专家委员会专家组审查申报材料,听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情况汇报,对申报试点的城市进行综合评审。
国土部:暴力征地将追责
近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要求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放在首要位置,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杜绝暴力征地,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相关恶性事件。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对本省(区、市)内征地工作组织开展一次自查,重点检查征地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补偿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行为等。对征地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安置不落实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强行征地行为,要严肃查处。凡整改、查处不到位的,不得继续实施征地。
国土部要求,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征地补偿标准,保障被征地农民得到合理补偿;要按照被征地农民权益不减少原则,实行留地安置或留物业安置等多种安置方式;要指导农村集体建立公平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防止少数人侵占集体土地收益;要完善征地实施程序,落实征地信息公开要求。
中央财政下拨80亿元专项资金补助廉租住房保障
近日,中央财政下拨2013年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80亿元,支持相关地区完成2013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
其中:东部地区25335万元,占3.1%;中部地区433275万元,占54.2%;西部地区341390万元,占42.7%。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的租赁补贴以及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开支,用于上述开支后仍有结余的,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交通部:2020年基本建成交通运输物流服务体系
5月20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主持召开部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交通运输推进现代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便捷高效、安全绿色的交通运输物流服务体系,基本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在指导思想上,要围绕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突出加快建设综合运输体系和提升物流服务品质两大战略重点,构建衔接顺畅的基础设施体系、互联互通的物流信息体系和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体系三大体系,把握调整运输结构、优化运输组织、提升装备水平和整合物流资源四个着力点。
《指导意见》结合新时期交通运输行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从基础设施、运输组织、运输装备、市场主体、信息化、重点领域、市场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现代物流业健康发展的七大主要任务,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统计体系、加大政策支持、注重人才培养、发挥协会作用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
国家统计局:4月份房价涨势减缓
国家统计局5月1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4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有67个,比上月减少1个;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为66个,与上月持平。
4月份在67个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中,涨幅比上月缩小的城市有36个,最高涨幅从上月的3.2%回落到2.1%;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涨幅分别比上月回落了0.9、1.2、0.4和1.0个百分点。在66个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中,涨幅比上月缩小的城市有33个,最高涨幅从上月的3.1%回落到2.0%。
4月份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同比上涨的城市数量比上月略有增加。
工信部: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工信部通[2012]29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发布了《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包含正文及其附件《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申请材料及审查说明》(以下简称《审查说明》)。
《试点方案》提出了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目标,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进行了定义,明确了试点业务的审批条件和程序。同时为保障试点顺利进行,《试点方案》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参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转售企业提出了服务质量、号码资源、批发价格、长期服务保障措施、退出机制等多项试点保障要求。
此外,为了切实做好试点业务的申请及审批工作,便于移动通信转售企业积极申请试点,同期发布的《审查说明》对申请试点的企业资质、地域、人员、商业合同、实质审查、申请材料等要求进行了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