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的入口与出路
2013-01-25包冉
文 | 包冉
三网融合的入口与出路
文 | 包冉
出发的路
“很多时候,走了太久,忘了出发时的路”——用这句箴言形容中国的“三网融合”,其实是很贴切的。
1998年的学术讨论,将“三网合一”的技术趋势引入中国ICT行业;其后十余年,经历电信与广电两大行业的反复博弈、伴随互联网的跨越式发展,终于在2010年落实为国家政策驱动,表述也变为“三网融合”,其实质是从“物理替代”转移到“应用兼容”,是一种较为务实的妥协。
2010年之前的事情不谈,仅就《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国发【2010】5号文)来论,当时推进“三网融合”的原因和目的包含如下指向——
1、中央政府的直接目的: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中央政府迫切需要新的经济增长点以拉动内需,最好还能收获有效促进经济结构转型之效,并带动尽可能长的产业链环节;
2、电信部门的直接目的:电信运营商的基础通信业务的“人口红利”越来越少,继续维持业务的高速增长,尤其是新一代宽带基础设施的新增建设投入,都需要新兴业务予以拉动和对冲;对带宽保持饥渴需求的电视/视频类业务,成为其目标;
3、广电部门的直接目的:错过了上个世纪90年代的窗口期之后,广电网络运营商(主要以有线网络为主)一直在寻找新的机遇,能够切入在21世纪前十年蓬勃发展的通信市场,除了固话、固网宽带和移动通信,还有令人羡慕的SP/CP生态系统;
4、更深层次目的:互联网的超常规发展,使新媒体领域的舆论阵地迥异于传统媒体,放弃是不行的、硬管是低效的、封堵是反作用的……通过三网融合增强传统媒体尤其是广电媒体的新媒体控制力,主动占领互联网的宣传阵地,可以尝试。
基于上述背景,5号文做了理论上的闭环,希望在舆论宣传源头的控制下,通过广电和电信两大部门的相互进入,可管、可控的推进三网融合,并带动网络运营、设备制造(系统、终端)、软件开发、增值应用等一整条产业链的倍速增长。
其中,网络运营主要是指基于广电或电信运营商专网的基础通信业务和增值业务,如宽带接入、IPTV;终端设备主要是指电视机、数字机顶盒等,也是基于专网接入的终端产品。
而三网融合文件中的“下一代互联网”,在产业拉动意义上更多像个陪衬,主要承担着“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与“文化安全监管”的责任。
但就是这个陪衬,在两年之后将三网融合带到一个必须重新抉择的“三岔口”。
三岔口
2013年的春节,很多人拜年用微信,不用短信了。
尽管从工信部官方数据看,短信、彩信发送量依然保持着增长,——“今年春节期间,移动短彩信业务量再创新高,全国移动短信发送量累计达到311.7亿条,同比增长8.3%;彩信发送量累计达1.3亿条,同比增长16.7%。其中,除夕业务量达到高峰,移动短信发送量达到120.1亿条,比日均发送量增长近4倍;彩信发送量达到0.47亿条,比日均发送量增长2.5倍。”
但是,从我们自己的消费者体验看,恐怕怎么描述微信的威力都不为过——产品与服务的形态上,高效率的多媒体信息群发、视频通话、实时对讲、群组沟通;用户规模上,微信用户已经超过3.5亿;社交关系匹配上,手机通讯录+QQ好友的关系汇总,使微信号成为每个用户的真实ID;应用的开放平台上,微信通过“公众号”这一入口,低调而快速的搭建在线应用平台,既有封闭性的体验,又有开放性的功能嵌入,更打破了传统SP/CP壁垒森严的花园围墙……
举个真实的例子,一位做行业垂直网站的朋友,用半个小时开通微信公众号并发出第一条推送信息之后,感慨道,“幸亏没有劳民伤财的去做手机报”。
微信是一个典型代表,代表着移动互联网时代,信息网络运营与信息基础网络控制权的不可逆转的分离趋势,是新一代虚拟运营商的雏形。
在这一趋势下,普通消费者对基础网络运营商的诉求将不断退化,最后只剩下“包月流量”;撑起增值业务运营生态系统的SP/CP,也将追随用户的消费偏好转移,通过移动互联网开放平台提供各类业务;包括网络视频在内的各类桌面互联网服务,都在云计算的技术支撑下,通过一云多屏的分发模式,完成向移动互联网的过渡。
在这一趋势下,最具决定意义的电子终端产品,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电视机、机顶盒或计算机,而是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为代表的手持智能终端——根据工信部《2012年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公告》,“2012年,我国手机、计算机、彩电等主要产品产量分别达到11.8亿部、3.5亿台、1.3亿台”。其中,智能手机的国内市场年销量达1.89亿台,平板电脑逼近1000万台。
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加上泛在的移动互联网接入环境,遵循标准的短距网络设备间信息交换协议,就可提供“三网融合”的所有功能、满足所有应用场景——在技术上,这么说没有太大的问题;在应用上,已成为很多年轻用户的习惯。
那么,一个事实就摆在眼前——我国三网融合的总体纲要,《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国发【2010】5号文),已经过时了。
沿着过时的思维抱残守缺,难免舍本逐末。比如,广电的有线国网整合,如果还仅仅盯着信息基础网络控制权,进而复制电信运营商在过去十年的增值业务生态系统,那么等到有线国网整合完毕之时,连电信运营商都在移动互联网的逼迫下沦为“管道运营商”,还有何机会?
再如,电信的IPTV业务,虽然业已获得2000万以上的用户基数,但在OTT TV(互联网电视)的渐进式颠覆下,想要复制“移动梦网”式的成功,概率非常之低。
还如,传统广电机构成立网络电视台是好事,但在网络视频业务牌照的政策保护下,没有什么比坐持牌照开展准入收费更容易的了,这在无形中极大的削弱了网络电视台的竞争基因,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开放竞争需求南辕北辙。
这个三岔口,怎么走?
向着开放走
既然是三岔口,摆在电信和广电面前就有三条路,向后退、强化专网、走向开放。
向后退是不可能的,强化专网运营是大家正在做的,但是错误的方向;走向开放,才是正确的方向。
实际上,国家有关部委的政策导向也在不断修订。比如,2012年11月出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通告》(552号文),标志着三网融合的开放进程已延展到电信基础网络服务领域,也一度被视为放开“虚拟运营商”的政策信号。虽然距离国际通行的“虚拟运营商”概念还相差甚远,但这个方向是不可逆的趋势。
走向开放,对习惯了专网模式的基础网络运营商来说,无疑是痛苦的。这不单意味着要放弃很多既有的收入模型,还意味着从组织架构、团队竞争力到产品服务,都需要与互联网相接轨,不是喊一两句口号就可以做到的。比如,中国移动、联通和电信,在过去几年中均进行了很多“互联网化转型尝试”,包括但不限于中移动筹建互联网公司、中联通推出Wo+开放平台、中电信天翼视讯独立运作等,在局部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运营商整体发展战略上看,这种转型尚未触及根基。
继续以微信为例,内地三大运营商面对微信等互联网产品竞争,基本上处于“外松内紧”的状态,香港电讯盈科(PCCW)则给出了截然不同的模式。
大致描述,香港电讯盈科旗下的PCCW Mobile与微信合作,在香港推出微信用户数据优惠包。微信用户仅需支付月费8元港币,即可在香港任用微信传送语音、视频、图片及文字,进行单独聊天及建立聊天室。香港电讯还为访港微信用户提供免费任用香港电讯Wi-Fi服务。
纵然,有很多现实的市场竞争因素促使PCCW Mobile与微信的开放合作,包括争夺WhatsAPP(与微信类似的全球移动互联网IM服务)拟收费之后的出走用户、应对中移动下调香港漫游费等,但归根结底是开放竞争的市场体制,敦促传统运营商决心改变自身传统业务结构,向OTT环境下的新增值服务业态转型。
这种转型是战略性的,不主动在移动互联网的开放平台中卡位,就要被动的接受沦为廉价管道的宿命;与其让别人革命,不如自己革自己的命。
对于相对弱势的广电运营商来说,从后发劣势向后发优势的转换,靠模式复制、强化专网运营体系,很难有真正的机会。向着开放走,从虚拟运营商的层面上独辟蹊径,可行的选择会更多一些。
对于中央政府来说,需要清醒的认识到,电信、广电和互联网的传统业务,均已接近用户自然增长极限(如电话、电视和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普及率),基于现有业务的相互进入,不可能产生真正的市场增量;所以,有关“下一代网络”的定语,才是5号文的真谛。
只不过,无论下一代的广电网、通信网还是互联网,其实质都是开放的而非封闭的网络环境,都是市场主导的而非行政强制的产业链条,都是竞争促进的而非保护培育的核心竞争力。
否则,三网融合对电信和广电网络运营商都是没有意义的,无非转移支付的游戏而已,就像IPTV是电信运营商向广电内容播控平台的转移支付;而可供转移支付的存量价值,也在互联网的步步紧逼下,越来越少。
政府少管一点,市场就活跃一些——这个改革开放以来屡试不爽的经验,在三网融合领域依然适用、管用、好用。
10.19483/j.cnki.11-4653/n.2013.05.003
易目唯文化传播机构创始人、中国互动媒体产业联盟专家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