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狐肉毒梭菌中毒的诊断报告
2013-01-24刘敏
刘 敏
(大连市金州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辽宁大连 116100)
肉毒中毒又称肉毒梭菌中毒症。肉毒梭菌广泛分布于自然界,特别是土壤中。该菌在死亡的动物、鱼类和某些昆虫体内繁殖并形成芽孢,又从这些动物回到土壤及水中,易于污染食品。当其在适宜条件下于食品中产生剧烈的嗜神经性毒素(肉毒毒素)时,可引起以神经麻痹为主要症状且病死率甚高的食物中毒现象。现结合一起蓝狐肉毒中毒的诊断与防治情况报告如下。
1 发病情况
2013年8月,大连市某蓝狐养殖户养殖蓝狐300多只,80日龄左右,有200只蓝狐于几日内先后发病,重者40多只,死亡10多只。
2 临床症状
患病蓝狐多数不食,呕吐,重者肌肉无力,运动困难,不能抬头,头多向一侧或向前;吞咽、咀嚼、发音困难,声音嘶哑,口腔分泌物多,无法下咽,渴感增加。多数便秘腹胀,卧地不起,体温37.5 ℃左右。患病蓝狐发病第4 d,四肢不好使,舌头外伸,知觉存在,腹肌张力和膈肌张力降低,呼吸困难,呼吸次数130次/min左右,心率快,心率不齐,全身乏力衰竭而死亡。
3 病理变化
对死亡的几只蓝狐进行剖检,发现口腔内有咀嚼不全的食物,恶臭,舌脱出口腔外,咽喉很会厌软的粘膜有灰黄色被覆物。胃粘膜出现卡他性炎症和小出血点,十二指肠弥漫性出血,粘膜脱落。心肌有灰白色条纹,心冠脂肪有出血点。肝脏有淤血,出血,质地脆弱,胆汁粘稠。气管内有粉红色泡沫样黏液,肺内充血水肿。肾脏肿胀,包膜紧张,表面有土黄色斑块,质地脆弱,膀胱粘膜出血,脑软膜潮红,有出血点,脑室膜有出血点。
4 诊断
4.1 流行病学调查及临床诊断
经询问,该养殖户对蓝狐已进行了犬瘟热、细小病毒等防疫,饲养环境等无改变,只是近期更换了饲料。由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及流行病学调查,初步怀疑为肉毒中毒。
4.2 实验室诊断
4.2.1 检样的采集与处理
4.2.1.1 检样的采集 及时收集可疑饲料及其病死蓝狐的呕吐物或其血液。
4.2.1.2 检样的处理 肉毒毒素在偏酸的溶液里,尤其在含明胶的溶液中比较稳定,所以最好用PH6.2~6.8的明胶磷酸盐缓冲盐水稀释检样。称取可疑饲料2 g,呕吐物2 g,分别加入明胶磷酸盐缓冲盐水进行5倍稀释。
4.2.2 肉毒毒素检测 将上述稀释的检样经浸泡、研碎、离心,取上清液作检测。
另取部分上清液,调PH6.2,每9份加 10%胰酶(活力1:250)水溶液1份,并不断轻轻搅动,37 ℃作用60 min进行检测,以小白鼠腹腔注射法为标准法。
4.2.2.1 检出试验 取上述离心上清液及其胰酶激活处理液分别注射小白鼠2只,0.5 ml/只,小白鼠于注射后20 h发病死亡。主要症状为竖毛,四肢瘫痪,呼吸困难呈风箱式,腹部凹陷,如蜂腹,最终因呼吸麻痹而死亡。
4.2.2.2 动物试验 取上清液或胰酶激活处理液3份作试验。1份加等量多型混合肉毒抗毒素诊断血清,混匀,37 ℃作用30 min;1份加等量明胶磷酸盐缓冲液,混匀,煮沸10 min;1份加等量明胶磷酸盐缓冲液,混匀,不作其他处理。3份混合液分别注射小白鼠各2只,0.5 ml/只。注射加诊断血清与煮沸加热的2份混合液的小白鼠均正常存活,而注射未经处理的混合液的小白鼠在24 h内死亡,症状同上,故确诊为肉毒中毒。
5 治疗
5.1 抗毒素治疗
病初应用内毒毒素治疗,效果较好。狐的肉毒梭菌中毒的毒型多为E型,故可用E型抗毒素进行静脉或肌肉注射,抗毒素可在血液保存40 d,因此不必再次用药。
5.2 对症治疗
尽量排出病狐胃肠内容物,减少毒素的吸收,或进行深部灌肠,或投泻药等,立即更换饲料。未出现症状的狐肌肉注射青霉素以减少肠道内肉毒梭状芽孢杆菌的数量,对病狐要强心补液,并且配合多种维生素进行治疗,收到一定的效果。
6 小结与体会
6.1 肉毒梭菌的芽孢广泛分布于自然界,土壤、水、空气及动物体等,因此及易污染食品,胃液24h内不能将其破坏,故可被胃肠道吸收。毒素在80 ℃经30 min或100 ℃ 5~10 min可以被破坏,在固体食物内侧需煮沸2 h,PH4.5以上或超过9 h,或温度低于15 ℃或高于55 ℃,可干扰萌芽与毒素的产生,在2%的醋中的芽孢不能发芽。
6.2 肉毒中毒的预防,主要是加强食品的卫生管理监督措施,当定型后即可应用相应的抗毒素治疗,直至症状消失。预防牛、羊、骆驼的肉毒中毒,可接种肉毒梭菌菌苗,在南非用类毒素自动免疫牛。
6.3 生产生活中,需严格处理病死畜禽等的动物尸体,防止污染草场及水源等,严禁人食不明死亡动物的肉,以防止肉毒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