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新规:能否建成“洋奶粉”消费安全之门
2013-01-24刘国信山西省阳城县畜牧局
文│刘国信(山西省阳城县畜牧局)
近年来,洋奶粉借配方升级、包装变化多次涨价,已经引起中国消费者的不满;同时,洋奶粉质量安全问题频发,混迹其中的“假洋鬼子”不断被曝光,更使中国消费者感到惶惑不安,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在重新审视对洋奶粉市场的进一步监管。今年5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正式实施。该《办法》突出了乳品进出口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大了对进口乳品的检验检疫监管力度,提高了国外乳品进入中国的门槛。由于新增了“进口商批批自检”、“入境需经风险评估,并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内容,被业内评价为“史上最严乳品进口规定”。随着它的实施,将对净化国内奶粉市场起到积极的作用。
据了解,国内过去尚无专门针对乳品制定的管理办法,只是针对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各个环节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要求,现在推出的《办法》则将以往实施的各项管理要求进行了梳理和串联,同时增设了一些严控乳品安全的规定。例如,首次向中国出口乳品的国家或地区,应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供兽医卫生和公共卫生的法律法规体系、组织机构、兽医服务体系、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残留监控体系、动物疫病的检测监控体系及拟对中国出口的产品种类等资料。
根据该办法,国家质检部门将对向中国出口乳品的国家或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只有合格并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方可入境。根据规定,首次进口必须进行全部项目的检测,凡进入中国境内的奶粉,也必须按照中国的奶粉标准进行检测。同时,进口乳品商要向公众公布乳品种类、产地、品牌等信息,记录进口乳品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编号、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等。
在流通环节方面,该《办法》要求,向中国境内出口乳品的出口商或代理商,应在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尤其是进口乳品标注的国外奖项、荣誉、认证标志,需提供经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外国驻中国使领馆等外交途径确认的证明文件。该《办法》拟对进口乳品商建立黑名单制度。这意味着,一旦发现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进口乳品,可以将进口商、报检人、代理人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对有违法行为并受到处罚的,可以将其列入违法企业名单并对外公布。
检验检疫部门表示,今后合格的进口乳品包装上会有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中文标签,消费者也可以向经销者索取查看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核对产品的生产日期或批号是否与该证明的内容相一致。
该《办法》的出台,在业界也迎来一片叫好声。因为它将从国外官方体系评估、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进出口商备案、进境检疫审批、指定场所监管、不合格产品处理及召回以及法律责任等各方面,对进口乳品全过程、全链条进行管理。进口乳品的监管链条将向国外生产商延伸,有利于从源头上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也能更好地区分原装进口和国内灌装乳品。
乳业专家王丁棉认为,近年来,由于市场扩容,我国乳品进口量大幅攀升,一部分劣质奶粉也随之进入市场。在这种情况下,提高乳品的进口门槛,可以将不合格的奶粉阻挡在市场之外,提升我国进口奶粉的整体质量水平,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有利于国内乳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