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庆城县规模养殖场的防疫现状及对策
2013-01-23冯学刚
冯学刚
(甘肃省庆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甘肃庆城 745100)
甘肃省庆城县规模养殖场的防疫现状及对策
冯学刚
(甘肃省庆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甘肃庆城 745100)
甘肃省庆城县近年来的动物防疫工作虽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如业主认识不足,不配合监督,养殖档案不健全,免疫用疫 (菌)苗来源复杂,滥用抗菌药物现象严重,缺乏专业的兽医防疫技术人员,畜禽引进方式不严格等,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全县养殖业的发展。对此,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等7条相关对策,以促进全县养殖生产中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庆城县;养殖场;防疫;存在问题;对策
规模化养殖是畜牧业发展的方向,动物防疫是畜牧业发展的“生命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规模化养殖场动物防疫由业主自行负责,兽医主管部门依法向其提供疫苗及相关防疫物资,并对其进行防疫监督管理。从近几年来看,甘肃省庆城县的动物防疫工作虽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全县养殖业的发展。
1 规模猪场的现状
甘肃省庆城县目前共有各类规模化养殖场52个,其中猪场30个,养殖规模在50~200头之间的有15个,在200~500头之间的有8个,在500~1000头之间的有4个,在1000头以上的有3个,存栏猪达到10588头。
本县多数规模化猪场都能结合本场实际,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对国家规定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按程序免疫,免疫密度基本达到100%,并按规定做好免疫记录。但也有个别猪场对政府采购的疫苗质量不信任,自己购买疫(菌)苗进行防疫,不让县、乡技术人员进场检查,拒绝采血进行抗体监测,这就造成了一定的疫情隐患。
2 存在问题
2.1 业主认识不足,不配合监督
个别养殖场(小区)的业主对防疫工作认识不到位,不接受强制免疫,拒绝防疫人员和督查人员进入,造成养殖数量及群体免疫情况未知,防疫工作开展情况不明,存在严重的疫情隐患。个别养殖场不配合防疫采血,给抗体监测和疫病诊断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2.2 养殖档案不健全
由于本县很多猪场的养殖档案不健全,致使动物防疫缺乏有效的可追溯性。部分猪场从种苗的购进,饲料、兽药的采购、使用,免疫接种和日常消毒、生产等都无详实记录,更谈不上建立规范的档案,使防疫人员不能及时掌握真正的生产和防疫情况,一旦发生疫情不易找出原因,给疫情的控制、扑灭和动物卫生监管带来难度。据统计,包括猪场在内的全县52个养殖场中,免疫档案较为完善的只有22个养殖场,占42.3%,拥有常年详实记录的只有16个养殖场,占30.7%。
2.3 免疫用疫 (菌)苗来源复杂
养殖场防疫所用疫(菌)苗来源相当复杂。大部分猪场向动物防疫部门领用疫苗,但也有少部分养殖业主对政府采购的疫苗质量不信任,通过其他途径购买疫(菌)苗,存在着疫(菌)苗是否由国家定点企业生产,疫(菌)苗的运输、保管过程是否按要求进行,冷链系统是否健全,疫(菌)苗是否安全有效,使用后免疫力是否增强等问题。
2.4 滥用抗菌药物现象严重
个别养殖场在生产过程中,滥用抗菌药物。具体表现在:一是在饲料中滥用、长期使用抗菌药物以预防疾病;二是在治疗上,不合理、不规范用药;三是因免疫注射出现异常反应需要抢救时,使用大剂量抗菌药物,这些抗菌药物虽然对抢救有一定作用,但同时也抑杀了疫(菌)苗中的有益活菌群,影响疫(菌)苗的效力。长期大剂量使用抗菌药物,致使抗菌药物在动物体内残留,不仅影响了疫(菌)苗的效力,也严重影响了畜产品的质量。
2.5 缺乏专业的兽医防疫技术人员
多数养殖技术人员都是通过自学成才,没有经过正规院校的学习、培训,对养殖技术、当前流行病的知识了解较少或一知半解;制定的免疫程序混乱,免疫随意性强,滥用抗菌药物,造成动物发病率和死亡率升高。
2.6 畜禽引进方式不规范
个别猪场在引种时未经引进地检疫部门检疫出证,调运中也没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调回后也不向当地检疫部门报检、隔离观察、登记备案。因此,引种的同时容易带入疫病,严重危害本场和当地畜牧业的发展。
3 对策
3.1 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
各兽医站与猪场签订防疫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技术人员包场责任制,做好防疫监督工作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县动物疫病控制中心与规模养殖场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和防疫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要求养殖场按程序开展免疫工作。对未经免疫导致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养殖场,政府坚决不予补偿。
3.2 在规模养殖场实行 “明示牌”制度
将动物防疫制度、消毒制度、免疫程序、驱虫程序、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动物引种管理制度、病死动物处理制度,以及包场技术单位、人员的职责和电话等制作成统一喷绘,并张贴悬挂,做到养殖场(小区) 防疫监管的规范化。
3.3 开展规模养殖场 (小区)防疫现状调查工作
每年都要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逐家进行3次以上的现场调查,摸清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动物防疫现状,以便制定动物疫病标准化、规范化的防疫对策,建立动物疫病风险分析评估体系和预警预报体系,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
3.4 加大免疫抗体监测力度
定期对规模养殖场开展免疫抗体水平监测。对免疫抗体达不到保护水平的养殖场要求重新免疫。对抗体监测连续多次不达标的养殖场,要帮助其分析原因,直至达到免疫合格水平。另外需要进一步严格检疫,禁止未经免疫和售前抗体监测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流通销售,真正达到以检促防的目的。
3.5 加强养殖场防疫督查
兽医卫生监督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所有规模养殖场进行防疫监督检查,每月督查不少于2次。重点对免疫密度、疫苗来源、兽药饲料、养殖档案、消毒灭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进行详细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进行现场整改处理。
3.6 加强抗生素使用监管
加强饲养管理,增加动物自身的抗病能力,减少抗生素的使用。加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规范规模养殖场抗生素的使用,严格遵守使用剂量和体药期的规定,淘汰、禁用的药品坚决不用。
3.7 严格执行畜禽引种制度
所有规模养殖场在引种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先申报,经审批后方可引种。坚决不能从疫区引种,引种后要及时向当地检疫部门报检、隔离观察、登记备案。
S858.28
A
1673-4645(2013)07-0049-02
2013-03-15
冯学刚,男,1974-,现任甘肃省庆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助理兽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