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心血管病诊疗将有法可依
2013-01-22闫睿
中国循证心血管医学杂志 2013年3期
5月25日上午,2013年度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心血管疾病诊疗标准的制订与推广项目”讨论会在东方会期间举行。
该项目旨在通过建立心血管领域各病种(学科)诊断依据及规范的治疗操作规程,规范心血管病临床诊疗,优化治疗策略,规范医疗服务体系质量控制,加强监督评价,促进医疗质量总体提升。
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主任委员霍勇教授在会上强调,“诊疗标准”不同于“临床指南”,它是由卫生计生委直接制定并由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监督管理执行,是法律规定的鉴定医疗事故的唯一法律依据。
2012年,由霍勇教授等权威专家主持撰写的《高血压诊断及质量控制》标准和《成人血脂异常诊断与质量控制》标准已进入标准定稿阶段,预计于今年发布。
2013年,该项目将继续开展,预计将有四项标准——《急性冠脉综合征诊疗质量控制》标准(霍勇教授主持)、《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质量控制》标准(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高炜教授主持)、《心脏性猝死的预防》标准(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张澍教授主持)、《心力衰竭诊疗质量控制》标准(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葛均波教授主持)在今年完成标准稿件撰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