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桐乡蚕桑产业的几点建议
2013-01-03赵新华程锦发
赵新华,程锦发
(桐乡市蚕业有限公司,浙江桐乡314500)
桐乡市历来是全省乃至全国蚕茧的重点县,近年来,虽然蚕茧产量有所下降,但仍为全省第一大市(县),在全国居10位左右。近几年蚕丝被市场的兴起,对稳定桐乡蚕业是一个极好的机遇。
1 桐乡蚕业在全省的地位
以发种量为例,桐乡市在全省的地位,见表1。从表1可见,桐乡市发种量占全省的17%~22%。
表1 1990~2011年桐乡市发种量占全省比重
2 桐乡市发种量情况分析
2.1 生产鼎盛期(1990~1995)
专业桑园稳定在1.13~1.2 hm2,1992年发种量达到新高,780300张,总产茧达到2.5万t。1995年蚕茧收购价格首次突破1000元/50 kg。
2.2 短暂低谷期(1996~1997)
由于受茧价和秋季虫害的影响,总饲养量大幅下降,1996年发种量仅459000张,比上年下降33.53%,蚕茧产量不到2万t,1996年仅1.4万t。
2.3 恢复增长期(1998~2003)
蚕种发放又恢复到50万张以上,蚕茧恢复到2万t以上。2001年发放蚕种589100张,接近历史最好水平。
2.4 逐年下降期(2003~2012)
2003年开始每年发放蚕种在50万张以下,并每年逐渐递减。从以上四个时期情况分析,一是由于产业政策调整,工业立市造成农业产业比重大幅下降;二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名特优新品种崛起,蚕桑收入比重下降,蚕桑比较效益优势不再;三是由于生产环境影响,粮、经、桑作物安全矛盾增多,生产风险增大;四是外来劣质蚕种冲击。但是我市蚕桑比重还居全省首位,占全嘉兴市的近50%,全省的近28%。目前我市蚕桑产业仍具有较大规模,在短时期内其他任何农业产业无法替代的。
3 稳定蚕桑生产办法和措施
根据蚕种发种量形势分析,东部沿海地区蚕桑生产由于受劳动力和比较效益下降,呈现每年递减的趋势。如何做好稳定蚕桑生产规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
3.1 进一步扩大桑园园区建设
目前桐乡市3.33 hm2以上桑园园区400多块,园区面积约5300 hm2,占全市桑园总面积的50%以上。为稳定我市蚕桑产业,推进规模经营,提升蚕桑产业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目标措施:要进一步推进园区建设,提高园区比重,打造桐乡优质茧原料基地。桑品种淘汰盛东一号、农桑12号、农桑8号等品种,推广农桑14号、育711、强桑1号等优良新品种。由政府牵头种植连片桑园1.33 hm2以上桑园规模的,免费提供桑苗,并每亩补贴100~200元的农家肥料补助,稳定我市桑园面积在0.67万hm2以上。
3.2 培育收茧合作组织,推进蚕桑合作社经营
目前桐乡市已组建蚕业合作社9家(其中3家具有鲜茧收购资质),专业蚕茧合作社1家,占全市20%。蚕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有利于提高我市蚕桑组织生产化程度,促进蚕桑产业化经营,规避蚕业经营风险,提高蚕茧质量,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蚕茧质量提高和蚕农养蚕收益增加的双重目标。目标措施:培育多元化的蚕茧收购主体;企业要严格实行优质优价的机制引导蚕农实行优质蚕茧生产技术,提高蚕茧质量;引导合作社与茧丝生产企业实行“公司加合作社加农户”的紧密合作机制,有条件的要做到鲜茧分户试缫定价。如果蚕茧质量好,解舒率高、毛折低的则要返回农户效益款,有力保障蚕农提高蚕茧质量。
3.3 加强小蚕共育基础,提高社会化服务化水平
因劳动力的转移,小蚕加温设施简陋等原因,春、晚秋蚕小蚕期饲养必须建立小蚕共育,有利于人员和生产安全,技术管理稳定,劳力配置合理。桐乡市2012年春、、中秋、晚秋共设立小蚕共育室103只,饲养蚕种16470张,其中东池村小蚕共育室春蚕一期饲养量达到2083张,养蚕农户辐射河山、石门等蚕农,保障了小蚕健康齐一、大蚕好养稳定的良好基础。有力地保障了丝茧育产量质量的稳定,保障了人员和蚕作的安全。目标措施:淘汰设备落后,生产技术水平低,饲养管理不到位,发出小蚕带病而造成生产不稳定的共育室,培育饲养规模较大(100张以上)的生产稳定的饲养单位,由政府采取倾斜补贴政策,给予每张蚕种补助不少于20元的补助金额。同时减少大蚕户的共育费支出,提高养蚕积极性,增加养蚕数量,提高养蚕收入。
3.4 建立粮经桑安全措施
2006年中秋蚕由于传统蚕区桑园与水稻交叉分布,收蚁上一天水稻田大量施用毒死蜱农药,又天气压低,造成收蚁当天8.35万张蚕种中毒损失。农药污染是中晚秋蚕损失的主要原因,所以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粮经桑安全机制是养好中晚秋蚕的必要措施。
3.5 严格种子管理,规范蚕种经营
外来劣质蚕种冲击我市蚕种,既违反了《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又对贪小便宜的蚕户带来灭顶之灾的损失。近几年平均外来蚕种占总饲养蚕种的11.27%,最多一年的2010年占总饲养蚕种的31.1%,接近1/3。所以我们在保证蚕种质量的同时加强卵量的监察,保证“丝源”蚕种在质量上数量上取胜外地蚕种。同时蚕种经营单位会同管理部门、市农业局执法大队严厉打击蚕种贩子,清理蚕种市场,保证广大蚕农的收益。
3.6 做好精品园建设,建立蚕桑生产规模化标准化模式
2003年蚕桑被确定为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2007年被确定为浙江省农业指导产业。桐乡市蚕桑产业又是浙江省嘉湖优势产业带的重点发展区域,我市凤鸣蚕桑产业示范区是12个省级示范区建设点之一,石门蚕桑精品园区、龙翔蚕桑精品园区是省级8个精品园区之二,目前正在建设中,做到桑园3.33 hm2以上的连片桑园若干块,建设标准小蚕共育室,饲养数量辐射整个园区,做好小蚕共育室的质量管理,小蚕三龄开始发放到整个园区农户,建立收茧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与大蚕户与的丝质、解舒率、净度、毛折和上车率相挂钩,实行返利政策,做到优质优价、劣质低价。
3.7 建设好蚕种业基地,培育优良新蚕品种
桐乡的蚕种统一供种量和蚕种饲养量占居浙江省和嘉兴市第一位,根据省政府(2009)105号《关于促进蚕桑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发改规划[2011]1036号)《浙江省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十二五”规划》、省蚕桑产业“十二五”的目标与重点和桐乡市蚕桑生产“十二五”工作目标。我们积极认真做好种业基地建设,培育优良新蚕品种,根据农业部、浙江省和桐乡市蚕种质量标准把好蚕种质量数量关。
4 结论
目前我市蚕桑产业仍具有较大规模,原料茧生产是桐乡市广大农民的重要收入来源,占农业收入的30%以上,在短时期内其他任何农业产业无法替代的。只有通过进一步扩大桑园园区建设;培育收茧合作组织,推进蚕桑专业合作社经营;加强小蚕共育基础,提高社会化服务化水平;建立粮经桑安全措施;严格种子管理,规范蚕种经营;做好精品园建设,建立蚕桑生产规模化标准化模式;建设好蚕种业基地,培育优良新蚕品种;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才能稳定我市的蚕桑生产,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