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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闻报道的客观性”的几点看法

2012-12-31郑艳

群文天地 2012年16期

  “基于十九世纪政党报刊向商业报刊转变的背景,当时哲学认识论关于事物或知论的信念,报业经济方面的考虑,以及传播技术的发展,逐渐形成新闻客观性的理念,并且从这一理念发展为以客观性为指导思想的新闻专业主义的一套报道新闻的程式,这一套程式简单地说是“客观报道”。自从新闻报道的“客观性”这一概念产生,这一话题一直是业界以及学界人士争论的焦点:
  有学者认为,新闻报道的客观性是存在的。彭菊华在《新闻学原理》一书中指出:“所谓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实际上是传播者客观地认识和评价新闻事实通过具体新闻作品的反映,属于认识论意义上的产物。”作者对“新闻报道的客观性”的定义以及论证实际上承认了“新闻报道的客观性”是存在的这一观点。
  但有学者则认为,新闻报道的客观性是不存在的。陈力丹在《精神交往论中》指出,例如对《泰唔士报》,如果直观地综合他们对该报的批评,那么这家报纸似乎整版都是谬论,天天都在说谎。”(“他们”指马克思和恩格斯),似乎陈力丹在本节中是想指出“新闻报道客观性”不是一定或者一直存在的,不置可否。
  甚至有学者认为,新闻频道的客观性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他们认为这样会使报道丧失自我风格,影响报道的承接性和趣味性。在此不加赘述,由此可以归为承认存在新闻报道的客观性之列了。
  无论两界如何争辩,我们都必须先看清楚“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定义,这是我们深入讨论的大前提,似乎在对这一概念的认识上,很多学者没有太大的分歧。彭菊华指出:“新闻报道的客观性指的是新闻报道按照新闻事实的本来面目如实反映的物性。”恩格斯提出报道的基本原则,即“完全立足于事实,只引用事实和直接以事实为根据的判断,——由这样的判断进一步得出的结论本身仍然是明显的事实。”马克思则把这种方式概括为“根据事实描写事实。”似乎都在传达一个共同的点,客观性包含对内容的真实和形式的真实。
  最后,陈力丹指出,“事实性主要指记者的认知,公正性主要指记者的判断。”个人认为这一框架对我们判断“是否存在新闻报道的客观性”有一个奠基石的作用。现依据这一框架来探讨一下“新闻报道的客观性是否存在。”
  如果将麦奎尔整理的框架图看作是一个金字塔的话,那么根据牛顿力学原理和建筑学常识可以判断,若需论证“客观性”是否存在,那么我们必须论证“事实性”和“公正性”是否存在,更深入的是要论证“事实”、“相关”等一些要素是否成立。为了化繁为简,我们现只是讨论“事实性”和“公正性”这两个“顶梁柱”是否“伫立”。
  1、“事实性”是否成立?杨保军在《新闻真实性》中指出:“新闻真实的核心是指新闻与其反映的事实对象的符合性及符合程度,事实与真的统一。”我们从这一概念入手可知,“新闻真实”是一种“符合性及符合程度,”程度有大有小,新闻真实必须达到什么程度,没有一个确切的标准,而这只有靠人的主观判断,由此而产生结论。龙应台在《(不)相信》中说到:我曾经很相信历史,到后来发现历史大多不真实,因为永远是后代人在记录前代人的历史,后朝否定前朝,后来的朝代又否定后朝,但是负负不一定得正,历史就在否定与否定之中扭曲变形了。综上所述,描述与反映本来就是一个主观的形式和形为,再加上人类认识的局限性,“真实性”是不可能存在的!
  2、“公正性”是否存在?1980年,博耶在《编辑怎样看客观性》的文章中,归纳出六项客观报道的要素,第一项便是“平衡与公正地呈现一个议题中各方面看法。”陈力丹曾在《传媒对事件、人物的命名要客观》中分析国内媒体,诸如《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媒体对美国一起杀人案的报道标题,分析指出,很多媒体在处理稿件方面没有摆脱个人偏见,导致对整个事件的判断,以及成稿过程中词句的选择都存在误差。
  综上所述,“事实性”和“公正性”并不是绝对存在,所以,它们所“支撑”的“客观性”并不是绝对存在,而“客观性”只是存在于理想状态或是相对意义中。
  以上只是根据麦奎尔的框架图,反证了“客观性”不可能存在,那么,什么是新闻报道的客观性不存在的真正原因?根据新闻生产过程,个人认为,人类趋利避害的本性是其不存在的最根本的原因。现根据采访、写稿、编辑三步骤进行分析:
  ①采访是记者和被采访者相互间的活动。被采访者是信息源,而源头有可能传达虚假信息:被采访者为了自已个人的利益,成为了损害其它人甚至是社会利益,会选择传达到自已有利的信息而避开及扭曲对自已不利的信息;采访者同时为了自已的经济利益(受贿)选择报道虚假新闻,或为了自已出名及赚取眼球,而不加思考与考证,被所谓的“新闻”冲昏头脑,从而造成假新闻的产生。
  ②记者在写稿过程中也会有一个趋利避害的心理在引导自已。大多新闻理论书籍都将“政治素养”摆在一个很高的位置。陈力丹在《中国新闻传播学解析》中做了题为《提升记者的政治、业务和知识素养》一文,不难看出,陈将“政治素养“摆在“业务素养”之上。
  ③编辑过程依然是一个把关的过程。编辑作为一个正常人,自然也会受到名利的诱惑而被其驱使,自然也有顶的“紧箍咒”,甚至抱着忠于报纸的思想,为谋求报纸的利益而与广告商合作,从而导致整个报纸的立场不公正。
  新闻讲求的就是客观、真实、公正,而客观性又不存在,那么这里就陷入了一个悖论,我们能做什么?新闻是一项人类创造性的活动,有人的参与,其必定复杂,新闻体是一个主观产物,我们没有办法完全杜绝记者思想的“越规”,这就需要道德来约束,加强记者的普遍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而法律能做的就是设定奖惩标准,减少新闻报道主观性的事件发生。只有这样,新闻报道才可能无限趋向客观性!
  (作者单位:武汉东湖学院传媒与艺术设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