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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风格的可译性

2012-12-31白兰

群文天地 2012年10期

  摘要:风格是否可译一直是译者经常讨论的问题。本文作者认为风格难译,但可译,人类思维方式的相通、英汉两种语言在表感功能上存在的一致性和各种优秀译文等论证了风格的可译性,传达原文风格十分必要。
  关键词:风格;可译;传达
  一、引言
  中西方关于风格的研究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孔子在《论语》中表达了内容和形式相互配合的重要性,西方古希腊思想家亚里斯多德在《修辞学》中也有不少关于风格问题的论述,由此可见,风格的研究历来为人们所重视。风格是什么、风格是否可译是翻译界讨论较多的两个问题,在此,只谈谈本人的粗浅看法。
  二、风格可译的原因
  风格是指一个作家所有作品中经常重复出现的主要思想和艺术特点的总和。由于作家的世界观、生活经历和文学修养不同,在作品的思想、主题、结构以及表现手段中必然会表现出作家的个性特征,形成他的独特风格。形成作品风格的最重要的因素是作家驱遣文字、运用语言的独特手法,这种手法跟人走路的步法、写字的笔法一样,各有特点,但它总是依赖于语言的一般规律而存在,决不是不可捉摸的。柯平在这方面作了系统的论述,将风格分为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风格的精神实质通常指美学意义上的风格,他同作者的生活经历、心理特征、艺术修养、价值观念等因素有关;风格的物质构成要素,从语言方面来说,就是作品的音韵节奏、选词造句、篇章结构、修辞手段的种类和使用频率等语言使用上的特征。”(柯平,1993:34)
  本人认为风格虽然难译,但还是可译的。首先,人类思维方式的相通性是翻译之所以成为可能的前提。 我们大体上都用同样的方式进行思维活动,否则彼此就无法交往了(王佐良,1989:87)。正是这种思维方式的相通性使持不同语言的民族之间相互进行交流成为可能。
  其次,英汉两种语言在表感功能上存在一致性。例如,讽刺作品几乎是无国界的(刘宓庆,1990:54)。这种一致性也为风格传译提供了可能。正如我们可以通过形形色色的译作看到海明威的硬汉子精神与王尔德的唯美主义一样,文学作品的简约、平淡或是繁丰、绚烂都是使用不同语言的读者能够感受得到的。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放眼于整部作品,而不能斤斤计较于一词一句。” (刘重德,1991:107—108) 上面所说的一词一句属于个别成分,翻译上所说的个别成分是指个别的词、词组和语法形式,所谓整体是指整段、整章或整篇。如果某个个别成分在译入语中没有相应的形式来表达,这是正常的。“……人们必须认识到,每一种语言各有所长。例如,每种语言都有独特的构词能力、语序、连词造句方法、话语标记以及各种特殊的语言形式,如谚语和诗歌。”(尤金·奈达、查尔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