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评论》的刊物特色及语言风格争议
2012-12-29叶建
出版科学 2012年5期
[摘要]《图书评论》作为国立编译馆主办的书评期刊,带有强烈的官方色彩,但是不能以此否认刊物在近代书评期刊史上的地位和价值。20世纪30年代初,《图书评论》以书评的形式关注新兴学科的发展,回应思想文化界中重大问题的争论,是当时办得较有特色的学术期刊。但终因其语言风格在当时出版界、学术界引起诸多非议,成为迄今为止评说纷纭的众多近代期刊之一。
[关键词] 国立编译馆 社会史论战 《东北史纲》 语言风格
《图书评论》作为国立编译馆主办的书评期刊,创刊于1932年,至1934年停刊,共发行2卷24期。由于国立编译馆带有强烈的官方色彩,《图书评论》在众多方面体现了国民党当局的文化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当时官办书评期刊的水平。本文试图对《图书评论》及其刊物特色作一分析,若能抛砖引玉,实乃本文之幸。
国立编译馆是民国时期“掌理教科图书及学术文化书籍之编译”的机关,隶属于当时的教育部。1932年6月,教育部根据相关决议裁撤教育部编审处,设立国立编译馆。成立之初,设编审、总务二处,编审处又分人文、自然两组,各设主任一人。国立编译馆配有专业的编译人员。1933年11月取消编审处,仍设人文、自然两组,总务处改称事务组。时聘童冠贤、陈可忠、刘英士、郑贞文、郑鹤声、周邦道等18人为专任编译,李秀峰、石声汉等24人为编译,如果专任编译有出任其他职务的改为特约编译。国立编译馆的经费来自固定的政府财政拨款。据报道,1932年,根据行政院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国立编译馆的月活动经费原定为17000元,但实际到账为7500元,到12月财政部每月拨款6000元,其每月活动经费达到13500元[1]。国立编译馆的主要任务有二:一是编译,二是审查。根据国立编译馆组织条例规定,其编译图书的种类是:关于阐明文化及高深学术的著述,世界公认的具有学术权威的专著,学术名辞及其他工具书,各级学校教科书及参考图书,关于内容渊博、卷帙浩繁、非私人短时间所能完成的大型丛书[2]。国立编译馆的审查任务主要是秉承教育部之命,审查有关图书、仪器和标本。
图书评论社是国立编译馆的附属单位,包括主编、编译和干事等成员在内的人事安排都属于国立编译馆。甚者,出版经费及稿件稿酬均从国立编译馆所得的财政拨款中扣除。也正如此,《图书评论》与国立编译馆立馆宗旨是一致的,强调“本刊拟集全国学者之心力,从事批评介绍大中小学校所用教科书、参考书、地图、表解等,以期提高国内新出版物之标准,而达人人皆有好书可读之目的”[3]。然而什么才是标准的书或好书?在《图书评论》将罗家伦的《读标准的书籍,写负责的文字》作为第1卷第1期的第一篇专文时就似乎已经给出了答案。在罗家伦看来,所谓标准的书籍,是指饱含真理的,“它是伟大心灵的结晶,它是残酷不停留的时间所淘剩的遗产。学问固常有进步,但它在进步的流中,有屹然不能毁灭的价值,——这不只是它在某时代的历史价值,而且是它有永久启发后人的价值”。而要写出标准的书籍,则必须结合政府主导和学者努力才能实现,即“征集中外学者意见,按照学科门类,选定标准书籍,列表公布,予有志研究者以正当的路径”。同时“由国家或负责文化机关,以不谋利的动机,来编译标准书籍”[4]。
坚持政府的政治立场,是否会导致期刊的质量下降呢?有学者认为这是肯定的,“这样青面獠牙的书评期刊(尽管有许多善良学者被拉来点缀一二),要在求进步的广大读者中找到市场,要得到著述界出版界经久的支持,难矣哉!只好‘收场’了事”[5]。事实真是这样的吗?这恐怕有待商榷。《图书评论》停刊的最大原因在于“经费困难”[6]。《图书评论》从稿件到出版、发行都存在极高的成本支出。每期支出至少总需1600元:其中稿费约需500元,印刷费约600元,广告费约需200元,邮寄费约需100元,抄写校对费约需100元,杂费约需100元,而编辑与总理的生活费用尚未计算在内。此外,《图书评论》没有设立销售门市部,所有的月刊不是批发,就是预订,而无论是哪一种,都是有优惠的,导致每月至多收入1000元[7]。可见,《图书评论》社每月经济亏损至少高达600元,其中赠阅、欠账之类的损失还未计算在内。当然,《图书评论》并不是没有想法设法地减少成本损失,譬如寻找代销单位进行零售,但总体上是没有成功的。在这种情况下,本身经费就不充裕的国立编译馆最终放弃《图书评论》已在情理之中。
与此同时,编辑社以主栏目采取外部的投稿,而论文作者又是在相对独立的状态下完成书评,尽管有官方色彩介入,期刊的学术独立性还是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保证的。《图书评论》标榜“致全力于各种图书之批评介绍,不涉其他”[8]。换言之,书评是其核心部分。事实上亦是如此。出版发行的整个期间,《图书评论》设立了书评、新书鸟瞰、杂志论文分类摘要、出版界、国内各大学现用科本调查、通讯等栏目,但书评一直作为主栏目,每期登载的学术书评十篇以上,其他栏目除个别外,自第1卷第3期起,大多取消了,即便有,也是偶尔有之,其分量不能与书评所占期刊篇幅相抗衡[9]。并且,书评栏目的学术论文主要来自外部约稿和投稿。梁实秋、孙本文、傅筑夫、张其昀、何炳松、吴文藻、宗白华、张季同、顾毓琇、夏鼐、郑鹤声、吴景超、千家驹、张东荪、吴晗、萨孟武、金岳霖、顾颉刚、孙次舟、刘节、陈恭禄、缪凤林、罗根泽、范寿康、周鲠生、刘国钧等一批知名学者曾在上面发表书评。尽管编辑人员声称有编辑、修改的义务,但官方色彩很少介入,据刘英士后来讲,“刘英士之编辑本刊,未见‘任命’,它根本不是一个官,‘大丈夫一身做事一身当’。《图书评论》之责任,我自负之。”[10]也就是说,《图书评论》有相对的学术独立性,与政治保持了一定距离。
作为隶属于教育部的国立编译馆创办的书评期刊,《图书评论》将中小学乃至大学教科书的书评作为刊物主要内容。大中小学教科书涉及的学科门类不一,有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图书评论》不加区分,将相关的书评一并予以登载[11]。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自然科学教科书的书评数量不多,基本上是以人文社会科学的书评为主。换言之,人文社会科学的书评构成《图书评论》的基本内容。对于人文社会科学书评的登载,《图书评论》采取两种不同的方式:一是通过书评专栏和杂志论文分类摘要栏目等多种渠道,其中以社会学、教育学和哲学等领域书评为主;二是单靠书评专栏,历史学、经济学、文学、政治学等领域的书评都属于这类。从中不难发现,《图书评论》对人文社会科学的不同学科又是有所侧重的,即比较关注社会学、教育学和哲学等领域的学科建设。
《图书评论》的书评一般是对某些领域的著作进行长期持续的关注。譬如社会学领域,除登载吴景超《萧克利佛对于犯罪学的新贡献》、吴泽霖《人格的物质基础》、吴文藻《贝克编译的冯维色的系统社会学》、孙本文《新中华社会学及社会问题》等专文外,《图书评论》的《杂志论文分类摘要》栏目还开辟社会版块,特约著名社会学家吴泽霖来负责具体的撰写工作。吴泽霖1898年10月生于江苏常熟,1922年毕业于北京清华学堂,随即赴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密苏里大学主修社会学,1927年获俄亥俄州立大学博士学位。回国后,长期从事民族学、社会学问题研究,为近代中国社会学的奠基者之一。由于他的加盟,栏目的专业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证。同时,这个版块自第1卷第2期始至2卷12期停刊,除第2卷8期没有外,保持了22期,介绍来自《国闻周报》《新月》《新亚细亚》《劳工月刊》《生存月刊》《社会学杂志》《读书杂志》《东方杂志》《社会科学季刊》等众多国内外学术期刊的399条图书信息,内容涉及社会学理论、中外各民族的生活习俗、妇女就业和婚姻问题、人口问题、农村经济发展问题等。
同时,《图书评论》还是紧扣时代脉搏的,通过书评对社会上的政治、思想等问题作出学术上的回应。20世纪30年代,日本在加速侵华步伐的同时散播种种蒙骗世人的错误观点。傅斯年等人编著《东北史纲》对此加以驳斥,但由于时间比较仓促,存在史料上的诸多错误。为此,《图书评论》先是登载郑鹤声《傅斯年编著东北史纲初稿》,充分肯定《东北史纲》的价值,认为“傅君之为此,虽属粗率,亦多可取之处,且以新法做东北史,此为第一部,自有其相当之贡献”,且所作的《东北史纲》,是为驳斥日本侵华的口实“满蒙非中国领土”说,虽不免有临渴掘井之嫌,“然临渴掘井,犹胜于缘木求鱼,对于东北史实之研究,吾人自当竭力赞扬介绍,即余撰评之原意也”。但由于该著存在不少问题,郑鹤声对当中的史料进行补遗、纠误,“以期完善”,以免“贻笑中外”[12]。后又登载王仲廉译《傅斯年等编著东北史纲在日本所发生之反响》一文,该文是将日本侵华的学界代言人矢野仁一的著作《驳满洲为中国一体之中国学者之主张》的中译本,译者在“按语”中揭示了矢野仁一“满蒙非中国领土”说的政治意图,及其对日本乃至世界的影响,并指出“此文言论,颇为杂驳,或不值一笑,但见其怀恨李顿报告书,采取李著节略本(作者按:李济所作的《东北史纲》英文节略本)史实之意,时时流露,亦不能不防其向国际间又作谬误之宣传”。希望在《东北史纲》未出齐之前,“一以供傅氏等参考,一以使国人知日人于使用武力之外,尚有无聊文人为之宣传焉”[13]。
又如《图书评论》对当时思想文化界兴起的中国农村性质和社会史论战也给予回应。在社会史论战中,大量研究中国问题的文章陆续出现,这其中有不少是误导读者的。为此,《图书评论》积极登载程憬《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刘节《陶希圣著中国政治思想史》、傅筑夫《陶希圣著中国封建社会史》等文章。譬如任启元《任曙著中国经济研究绪论》一文,就对任著中的众多乱用统计数字的做法提出批评,认为“统计自述是死的,运用失宜,便无意义,若如任君那样的乱用统计,曲解数字,则更陷于错误”[14]。
并且,《图书评论》诸多书评是站在客观冷静的理性分析立场上,具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和较高的学术价值。譬如陶涤亚《戈公振著中国报学史》一文,就比较客观地分析了到戈公振《中国报学史》在近代出版史上的地位和价值,认为“虽然在本书出版以前,坊间已有过似是同类的书籍(例如蒋某的),但是本书的贡献,不能不算第一。和它比较起来,世界书局所发行的蒋某的小册,简直没有继续销行的余地”。同时又比较清醒地指出该著的缺陷,如指出戈公振仅将民国报纸的商业化现象归结为“民国成立以后,党争岁不绝书,凡不欲牵入政治漩涡之报纸,渐趋向营业方向”的看法,是简单化的处理。认为戈公振如果能将这种现象与近代资本主义的发达相联系,那么“对于这一时代背景的论述,一定还可以搜集不少的材料呢,如果这种材料没有遗漏,本书也一定更要有声有色”[15]!时隔这么多年,陶涤亚的这种观点仍值得今天研究近代出版史的学者借鉴和反思。又如李长之《鲁迅和景宋的通信集:两地书》提出“假若我们承认鲁迅在中国新文学运动史上的地位,则对他的即使是私人生活的材料,也不能轻易放过。这原故是:越是在琐屑的私人生活中,越容易见出那个作家的真面目,无论文学史或文学批评,都是离不了它的。这没有别的,仅因为了解一个作家是述说他或衡论他的起点”[16]。换言之,主张要结合鲁迅的私生活,而不是通过其公众行为来评价其学术成就。尽管此文的理论分析很难与后来《鲁迅评判》相媲美,但在鲁迅研究史及近代文学评论史上还是有其地位和价值的。
《图书评论》书评的语言风格,在众多书评期刊中是独树一帜的。这跟其征稿导向有很大关联。《图书评论》启事曾指出,“亚里士多德尝言‘我们既是爱智慧的人。为维持真理起见,就不得已把自己的主张推翻了,也是应该的。朋友和真理既然都是我们心爱的东西,我们就不得不爱真理过于爱朋友了。’本刊编者愿提斯言,以明态度。”[17]也就是说,书评在评论他人著作时可以追求真理,而不顾及被批评者的脸面,即“爱真理过于爱朋友”,这当中有一些尖酸刻薄的语言是难免的,刊物也是可以接受此类稿件的。对此,刘英士是这么解释的,“《图书评论》的存在,根本就是一团火气。没有火,就注意?”“假使我们真正抱着过分严肃的态度,除了校对错误以外,一点不稍表示一点情感,我想大部分的读者必将厌其无味。”[18]
这种语言风格,固然有人欣赏,譬如邹韬奋就发自内心地认为“从前在《新月》月刊的‘书报春秋’一栏里,最有声有色的书评要推刘英士先生做的。他的书评有真知灼见,严厉深刻,笔锋爽利,而又含有幽默的意味,所以令人爱阅。最近出版的《图书评论》就是这位刘先生所主编的月刊,我连看了三期,觉得精神饱满,内容精审,很有介绍的价值。”[19]林语堂亦认为“《图书评论》(刘英士主编)第一期已经出版。其“新书鸟瞰”一栏的书评,笔调诙谐,难能可贵”[20]。但众多学者对此提出异议,要求对此改正,杜纪堂提出“我希望《图书评论》之编辑及投稿诸先生均肯本着以下二条原则去作评论:(1)积极之鼓励;(2)友谊之批评。……所谓友谊之批评者,即发见书中有错误或缺点时,除代为指出与改正外,不宜藏有讥骂之口吻”[21]。又如谭禅生认为,“评论不是泄气的,以其所见不同,立场不同,或尽有‘错误’、‘糊涂’,‘指’之‘纠’之好了,只是说些愤气的话,适见其量之小;也不是含混模糊两可的,待商榷的地方,当然不能下判语,但完全‘亦非亦是’,结果还是‘无非无是’,何又需此评论呢?”[22]
事实上,《图书评论》的语言风格,在文学界中掀起了一场比较激烈的学术风波。梁实秋等在《图书评论》发表的《周越然注释的〈伊尔文见闻杂记〉》《莎翁名著哈姆雷特的两种译本》等文章,在评论当时一些外国文学译本时,往往抓住译文的个别错误,指斥为“荒谬绝伦”,“糊涂到莫名其妙”,“比毒药还要厉害”,“误人子弟,男盗女娼”等,进而激起傅东华等人的反对。他在《文学》创刊号发表《〈图书评论〉所评文学书部分的清算》一文,对《图书评论》第1卷第1至9期发表的二十二篇文学书评进行分析和批评,认为《图书评论》的办刊风格,及部分书评存在一些缺陷。见到此文后,梁实秋认为傅东华的水平有限,“傅先生自称‘替读书界做个会计师’,我看傅先生还是回避一下罢。”并对涉及他的部分,逐一加以驳斥,认为自己语言文字的犀利,在于所评的是教科书,譬如周越然注释的《伊尔文见闻杂记》“是教科书,行销十八版,常被各学校采为课本,所以我责备甚严。”[23]梁实秋、傅东华的相互批评,引起了鲁迅的注意。为了支持傅东华的观点,鲁迅特意撰文认为“《文学》第一期的《〈图书评论〉所评文学书部分的清算》,是很有趣味,很有意义的一篇账。”同时还展开对《图书评论》的批评,指责说“文学部分中,关于译注本的批评却占了大半,这除掉那《清算》里所指出的各种之外,实在也还有一个切要的原因,就是在我们学术界、文艺界作工的人员,大抵都比他的实力凭空跳高一级。”[24]言外之意,就是梁实秋、罗家伦等人的学术水平还达不到学术界的一般水平,《图书评论》以此作为文学创作确立标准,更是痴人说梦。
《图书评论》的这种语言风格为什么引起如此大的学术争议呢?这或许跟《图书评论》比较模糊的征稿启事内容有着很大联系。《图书评论》作为国立编译馆所办的学术期刊,其政治身份已经呼之欲出,但它在征稿启事中却含糊其词,未能给投稿者和阅读者以明确的说法,导致很多学者只能根据刊物上的文章风格判断其办刊旨趣。当时,《图书评论》登载的部分论文,以犀利刻薄、舍我其谁的评论风格在无形中助长了学界对其会造成偏离学术评论正常轨道的担忧。姜伯韩指出,《图书评论》的语言风格,将有助于社会上“相互攻击讥笑”“排斥异己”的不良现象传播到学术界,成为政客军阀的帮凶;尽管其刊物刚开始出版发行,还未发现这种现象,“然而将来难保没有这种现象之发生”[25]。又如谭禅生担心说:“大家虽是都很愿遇着好书,因着介绍而能够去读原书,但哪些是‘不够标准’,哪些是‘不负责任’的书籍、文字,到很难说。即如罗先生(作者按:指罗家伦)说‘打扫个干净’,痛快是痛快,好书仅是介绍。于图书评论原则上,固有些不合,于立言方面,将要变成永久没有批评讨论的文字了。”[26]也正是不断有读者来信质疑,甚至发生文学界的学术风波,刘英士后来对此作出了解释,认为《图书评论》只是供不同学说各抒己见的平台,没有因政治身份来干扰学术评论工作,“《图书评论》之编撰者,就其所作之工作而言,固非可以超著作界而自成一界者也”。并指出有些语言犀利、刻薄书评不是“判决书”,“本不过是少数读者向公众表示其‘开卷有益’”,即使有“仅恶感情冲击所及”,“那也是有解嘲之余地的。因为这在著作家方面,表示他的著述,尚可引起反感,而在批评者方面,也可表示他在读书的时候,心里尚有所感”[27]。而它们与期刊立场无关,“《图书评论》之任务,止于评论而已,最后裁判,权在阅者”[28]。
时过境迁,在今天回顾《图书评论》语言风格及其引发的学术风波时,我们不难发现,因其未能明确说明办刊旨趣,当时学人只能通过上面刊发的文章风格及刊物从属单位的性质来判断,其中固有合理性的地方,但难免以偏概全,进而给刊物的出版发行,乃至后世对它的评价造成诸多障碍,这无疑值得今天出版界去反思和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