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与 “挖墙脚”
2012-12-29亢霖
世界博览 2012年3期
人才的故事是香港电影史的主轴,演绎出比幕前更精彩的幕后故事。既然是香港,既然高度商业化,对人才的争夺和出走,自然是屡见不鲜。
最经典的情节属于李小龙,李小龙是一条龙,却当然地成为调虎离山的主角。李小龙的崛起背景是当年“邵氏”和“嘉禾”两大影业公司的激烈对决。1970年,在美国发展的李小龙表达了回香港发展的意愿,数家公司回应,但投资不得低于60万元的条件让小公司望而却步,只剩下嘉禾和邵氏。
李小龙本对实力雄厚的邵氏更有兴趣,老板邵逸夫的条件却不优越:每部片酬只有2000美金,还要签长期合约,与邵氏旗下的明星艺员并无区别。李小龙仍表示只要邵氏寄去剧本等相关资料,可再做商量。邵逸夫却看准李小龙在美国发展并不如意,摆派头要求李小龙先回香港。李小龙岂能忍下如此慢待,坚持要求邵氏到美国去商谈,双方陷入僵持。这局面恰好让邵氏的对手嘉禾见缝插针,派特使前往美国向李小龙表达诚意,开出每部片酬7500美金的条件。接下来,才是光芒闪烁的李小龙传奇,《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等经典作品,让“功夫”成了一个英语单词。没人听邵逸夫老板说过,他是不是为错失李小龙后悔过。
其实,在李小龙之前,邵逸夫早受过痛失人才的打击,失去的正是后来的对手、嘉禾老板邹文怀。邹文怀本是邵氏重臣,50年代末起一直为邵逸夫打理电影业,1970年却“叛离”出走,自创了嘉禾公司。邹文怀自己就是一只下山虎,在李小龙之前,他还从邵逸夫手里挖走了因《独臂刀》名噪一时的头牌男星王羽,拍出《独臂刀大战盲侠》。《独臂刀》开创了华语武侠电影新浪潮,是邵氏的金字招牌,邵逸夫不愿坐视这样的资产流失,便以版权问题与昔日的管家邹文怀对簿公堂,邹文怀则以他本人和王羽也参与《独臂刀》主创为由周旋,双方在诉讼上缠斗一时。
在王羽、李小龙之后,财大气粗的邵氏似乎并未汲取教训,再度被嘉禾挖墙脚,对象是冷面笑匠许冠文。许冠文已因《大军阀》而成名,1973年向邵逸夫交上心血剧本《鬼马双星》,却被邵老板以剧本差为由拒绝拍摄,真实原因是许冠杰提出了与邵氏合资并平分利润的条件。此时,许冠文的弟弟许冠杰已是嘉禾的签约艺人,嘉禾马上与他挂上了钩。1974年,嘉禾出品的《鬼马双星》上映,成为票房冠军,接下来,许冠文连续五年为嘉禾奉上了五个票房冠军。
其实,许冠文的恩师、《大军阀》的导演李翰祥也曾是邵氏的叛将。那是在60年代,嘉禾尚未成立,邵氏的死对头是“电懋”。为了打击邵氏,电懋的老板陆运祥决定调虎离山,鼓动邵氏王牌导演李翰祥自立门户,并提供资金支持。李翰祥跑到台湾自组国联影业公司,几乎带走了邵氏半数精英。不过,邵逸夫倒是有肚量,1972年将李翰祥重招旗下,拍出了风月笑片的鼻祖《大军阀》。
在上述的故事里,似乎创造了香港影业辉煌的邵逸夫是个没有眼光的老板,其实,屡被挖墙脚跟机制有关。邵氏实行“大片场制”,要求演员及导演签约一年至数年包身约,期间不能在外接戏,对员工工资水平有所限制,创作拍摄权掌握在邵逸夫等少数高层手中。这种方式颇有点儿“计划经济”味道,其实是充分保证资方的利益,也一度被证明能成功地造星、赚钱,邵逸夫即便识得哪个有潜力的人才,也不能轻易接受对方开价而坏了规矩。邹文怀为跟邵氏对抗,便来个“制度创新”,不但采取独立制片,将与演员的雇佣关系改成合作分账关系,还建立了“外判制”,由卫星公司包拍影片,导演、演员拥有决策权。
当年香港影坛的机会多多,猛龙过江和猛虎下山的道路一直摆在那里,前提是,你得真是龙和虎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