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012-12-29苗新建孟全省

中国集体经济 2012年5期

  摘要:文章简要分析了北京市昌平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并给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
  近年来,传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共有”的产权制度弊端突显。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日常管理工作也暴露出了体制不畅、机制不活、产权不清、农民利益受到侵害,特别是由于农村经济管理权高度集中,少数村干部随意支配集体资产,侵害农民利益所引发的一系列新矛盾和问题,已经成为农民群众上访、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些都给农村社会稳定带来一些不利影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的积极性。为了从根本上剔除传统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弊病、化解因其弊端所引起的矛盾和问题,破除制约发展、影响稳定的体制障碍,破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深化农村改革,昌平区积极探索和实践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昌平区的探索和实践证明,当前改革的理性选择是股份合作制。
  一、改革的背景
  昌平区位于北京市西北部,区域面积1352平方公里,西北、东北分别与延庆、怀柔接壤,西与门头沟相连,南与海淀、朝阳相通,东与顺义毗邻,是北京的北大门,素有“京师之枕”、“甲视诸州”之称。城区距市区约30公里,下辖2个街道办事处、15个镇(地区办事处)和一个企代镇行政单位(北企公司),农业人口22万,共有153个社区、304个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312个。南部农村接近北五环,是典型的城乡结合部,也是城市扩张的重点地区。全市闻名的回龙观、天通苑等大型居民小区都在昌平区界内。
  解放初期,伴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昌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它在历史演进中,经历了合作化时期、人民公社时期、经济合作社三个主要时期,其产权制度也经历了一个从按份共有到共同共有的演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村经济合作社以行政村为单位得以建立,人民公社解体。基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双层经营体制大大解放了生产力,带来农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村级集体产权客观上发展成为“非排他性”的村、户两级的产权构造(温铁军,2001),但人民公社时期遗留下来的“三级所有”的产权制度安排所特有的弊端没有得到彻底根治。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步入快速发展期,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首都郊区城市化步伐也不断加快。昌平区由于其区位优势,城乡结合部、城镇周边的土地、人力、金融等资源加速向城市流转,呈现出“四多、四少、四难”的新特征,即拆迁征占地多、占地拆迁失去土地农民多、外来流动人口多、历史遗留问题多、集体经济发展空间少、农民就业岗位少、农民收入少、文化娱乐活动少、区域环境难整治、社会治安难管理、保障集体组织成员就业难、凝聚广大群众人心难(袁家方,2006年)。产权制度安排“共同共有”,使得各种生产要素在组织内部合理流动机制、优化组合的机制无法建立,同时吸引外来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机制也缺乏,再加上来自组织外部的各种社会负担,最终导致其市场竞争能力不高、经济效益低,集体经济的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受到更大冲击。在乡或者村的范围内,明确界定产权所有者的“共同共有”产权制度安排,从表面上来看产权是清晰的,其财产所有权任何人、任何组织不得随意侵犯;但是,对于集体经济组织每一个成员,从实质来看其产权,却是不明确的、不清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知道自己究竟拥有多少份额,不知道自己权利有多大,权力如何行使,即表面上人人有份,实质上人人无份。近年来,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集体资产日常管理工作也暴露出了体制不畅、机制不活、产权不清、农民利益受到侵害,特别是由于农村经济管理权高度集中,少数村干部随意支配集体资产,侵害农民利益所引发的一系列新矛盾和问题,已经成为农民群众上访、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些都给农村社会稳定带来一些不利影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的积极性。
  二、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基于以上背景,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进行改革的紧迫性在不断加强。随着京郊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改革具有客观上的必然性,其实质是生产力发展对生产关系调整提出的新要求。
  (一)改革是解决京郊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集体经济组织面临新问题的有效途径
  资源的重新配置和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是新形势下京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多或少都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由此在局部地区引发的利益冲突甚至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目前,农村不少地方出现“无地村”、“无地户”,农民尤其是失地农民利益受到严重侵犯,其直接原因是土地征占不断增加、耕地面积大幅度减少,农民后顾之忧和长远生计仅靠征地补偿费和外出打工收入难以解决。集体经济现阶段发展与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是如何有效配置集体资源,如何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即如何有效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问题。
  城市边界范围的扩大和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随之而来的是许多地方“撤乡并村”、“村改居”,农民变为居民,村委会变成居委会。原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被严重损害是由于在这一过程中变更了其对集体资产的关系,资产被大量平调或流失。因此,如何防止农村集体经济资产流失,对其产权进行有效保护已刻不容缓。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加速,户籍也不再是社区内成员身份的唯一标准,流动性越来越强,成员构成日趋复杂,分化后因土地补偿费、集体不动产的利益而造成的冲突更加凸显。在实践中最突出表现的问题是“外嫁女”及其子女的利益实现问题,甚至在一些发达地区还出现社区成员为利益而逆城市化。
  (二)保障集体资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需要改革
  双层经营体制下由于集体经济组织与行政辖区相重合和对应,单个集体组织成员无法实现对集体资产的权利,基层政权机构或者自治组织管理者实际拥有集体财产的产权,他们是集体资产的直接代表。集体组织成员实际拥有的产权是虚置的,其作为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的地位不能充分体现。结果是:社员群众没有凝聚力,民主议事、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流于形式,农民不关注集体经济运行质量,集体资产的经营与增值责任得不到落实。对农民集体土地以“公共利益”的名义下的征收、征用近乎失控,农民土地权益极易受到侵害;外来势力也常常在规模经营的名义下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系列严重损害集体资产安全及农民利益行为在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中很难避免和制止;腐败的滋生是由于集体经济激励不足和监管不到位,其资产在经营中被挪用、平调、挥霍浪费,或低价承包、变卖等现象时有发生;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被限制,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受到阻碍。因此,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形式、新道路就是要根除制度性缺陷,解决由于产权模糊致使人格化的出资者主体缺失以及决策独断、监督不善、分配随意等问题。
  (三)创新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是对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完善
  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是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制度创新,探索新的发展道路”。这就要求必须稳定和逐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真正确立和实现农民作为集体经济财产主体地位,是一个根本的问题。现阶段,要求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求享有集体资产收益权的倾向和现象在京郊农村中普遍出现,就是农民追求财产主体地位愿望的具体体现。只有从根本上改革和创新产权制度,才能保持组织形式的创新奏效和持久,否则就会因为缺少根基和保障而流于形式;只有通过明晰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才能解决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农村日益复杂的财产关系问题;只有通过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才能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体制,才能增强集体经济服务功能。因此,要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配置等实现问题就必须从根本上对产权进行变革,符合经营方式转变的内在演进规律。过去仅在“统一经营”内容上做文章的老办法是行不通的。
  (四)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要求对产权进行变革
  “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这是产权经济学理论的的主要观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的构建和确立要求具有排他性和流动性产权的、有效率的市场主体。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其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进而导致农村市场经济还没有得到真正的建立和完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提出“要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以明晰产权为重点,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昌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300多个,涉及人口几十万之多,其拥有巨额的资产,如其不能成为有效率的市场主体,农村市场经济体制也会因此而不完整。因此,从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增强集体经济的活力,进一步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角度来说,对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进行改革是完善我国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综上所述,出路是必须对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进行改革。
  三、改革的路径选择
  制度经济学理论指出,当一个制度不再均衡的时候,制度变迁就会发生。制度变迁是制度变化、转化和替代的过程,是一种效益更高的制度代替原有制度、更有效益的制度的生产过程,也是制度的交易过程。制度变迁实际上是制度不均衡的一种反应。(傅夏仙,2003)由于村民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和对现有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的不满,原有的均衡已经被打破,对现有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己势在必然。那么,在生产和交易费用给定的情况下,如何进行新的制度路径选择无疑是实际工作中必须慎重考虑的问题,从而有效解决城市化过程中村级集体经济资产处置难题,有力推动乡村城市化进程。鉴于我国的国体和现实情况,村级集体经济的改革前提是必须坚持集体所有制,不能解散集体经济从而否定集体经济数十年的发展成果。那么就必须选择一种既能够明晰产权、为广大群众所接受,转化容易操作、有利于组织建设过程中稳定过渡,同时又能够增强监督、组织管理与运作更为优化的模式。
  “股份合作制是把股份制引入合作制,实行劳动、资金及其他要素的联合,容纳多种所有制,聚集和融通各种生产要素,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高山,1991年)。它既不同于泛指的股份制,也不同于一般的合作制(牛若峰,2000)。它是一种既保留了合作制部分特点,又融合股份制一定特点的新的产权安排形式。传统集体经济资产产权外部性强的弊端可以通过其产权封闭性来有效克服;传统集体经济利益分配格局失衡问题可以通过其产权分布相对均衡来有效改变;传统集体经济利资产产权模糊的弊端可以通过具有产权量化程度高、产权明晰来有效克服。因此,为有效防止城市化过程中农村农业资源外流,杜绝以任何理由对集体资产的侵占,进而有效保护农民对集体资产的产权,保护集体经济发展的的成果,改变集体资产利益分配格局失衡的弊端,目前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理性选择是股份合作制。
  四、昌平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实践与探索
  为了从根本上剔除传统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弊端、化解因其弊端所引起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破除制约发展、影响稳定的体制障碍,破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深化农村改革,昌平区从区情出发,对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和探索。由于大型社区天通苑的建设,东小口镇白坊、狮子营两个村的城市化进程较快,随之而来的是各种矛盾突出,干群关系紧张,上访事件时有发生。由于其代表性强,2003年昌平区选择在这两个村首先进行了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随后的8年时间,经历了总结阶段经验、扩大范围、快速发展、全面推进等阶段,预计2012年上半年改革将全面完成。
  (一)改革的基本思路
  为了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全面提升城镇化、市场化水平,昌平区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净资产进行量化,把其资产变为股权、使广大农民当上股东,以股份制改造合作制,“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得以构筑,多元化的农村经济实现快速发展,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二)改革的基本做法
  1.健全组织、组建队伍、做好培训,筑牢改革基础
  为了对改革进行有效指导、协调、督查,昌平区成立了区镇两级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为了做好清产核资、人口清查、政策宣传等工作,在涉及改制村的镇(街道)还成立相应工作小组;为加强对一线改革村指导,还从区有关职能部门抽调名干部组建了驻村工作队。
  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和组建工作队伍,做好务工作骨干培训,开阔改革思路、探索改革途径、明确改革目标,全面准确掌握改革的有关政策、操作规程等,筑牢了改革工作基础。村级“两委”班子在区、镇两级领导小组和驻村工作队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制定改革总体实施方案,为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2.加强宣传动员,提高认识,确保改革实施有效推进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涉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操作过程面临的难度大。对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通过广泛宣传、动员方式,在农村干部及广大农民群众得以提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在各个层面得到充分调动。这些,确保了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得到认可、改革实施能够有效推进。
  3.做好重点工作、摸清家底,为改革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清产核资、人口清查、劳龄登记等工作,是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基础工作。昌平区的做法是: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前,逐一清理、核实村内账目和全部实物等集体资产;全面清查1956年成立合作社以来,村集体的人口变动情况;以股金证为依据,对入社原始股金进行核查,并登记造册;并对以上经核实的结果,向村民张榜公布,三榜定案。通过做好这些基础工作,摸清了集体经济家底,为改革顺利实施打好坚实的基础。
  4.因村制宜界定成员、量化配置股权,制订改革方案
  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群众普遍比较关心的如股东界定、老股金处理、集体净资产量化配股、奖励政策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等结合改革村实际情况和演变过程拿出办法,形成本村改革具体实施意见。股权设置设集体股和个人股,其中,集体股不超过集体净资产的30%,为集体组织成员共同共有,其收益由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主要用于处理遗留问题、村级事务管理及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必要的社会公益性支出;个人股不超过集体净资产的70%,个人股由户籍股和劳龄股组成,户籍股按人口平均量化配股,劳龄股按劳动力的劳龄配股,同时设独生子女奖励股。依据签署结果和《实施意见》,对试点村的原始入社股金,按原始股15倍返还。将扣除返还原始股金后的集体净资产用于量化股权。最后将结果对外张榜公布、三榜定案。改革的目标是“使集体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因此,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至关重要。方案的制定以量化配置股权为依据,明确规定了具体内容和操作方法等。
  5.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重构治理结构,实行公司化管理
  《经济合作社章程》、《经济合作社董事、董事长、监事、监事长选举办法》、《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章程》的制订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为基础。《经济合作社章程》在股份合作社创立大会时通过,并按照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按照章程规定的办法分别选举董事长、监事长;董事会决定是否设置总经理岗位,需要则由其聘任。经济合作社注册登记手续依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办理,并领取营业执照;取得证照后向股民发放股权证书。按照《章程》,股份经济合作制社召开相关会议,并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决定重大事项,开展工作。
  (三)改革的效果
  8年多来,昌平区大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1.农民受益并得到实惠,真正体现还权于民、还利于民
  过去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的共同共有、抽象所有、实际上很难保障应得利益的体制怪圈通过股份合作制方式得以破除,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股份量化得到了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并逐年对村集体资产形成的收益进行分配。农民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利益并得到实惠,真正体现了还权于民、还利于民。截至2011年底,已经改革的村达到303个,占全区312个集体经济组织的97%,股东总数达35.4万人,量化资产总额376.6亿元。2011年九成改革完成村实现分红,分红资金达到3.1亿元,其中,户分红最高10.87万元,个人分红最高3.45万元。狮子营村连续九年分红,户累计分红最高已达到82.47万元,个人累计分红最高达到25.65万元。
  2.有效保全了集体资产,为今后发展奠定了基础
  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通过清产核资得以明晰,过去多年来形成的一些陈账、呆坏账和不良资产得以处理;为有效防止村集体资产流失,还对应收款进行了追缴;家底清了,包袱除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今后的发展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如狮子营村在改制过程中,通过清产核资就追回欠款106万元,处理不良资产582万元。通过改革使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得到有效保全,为今后发展奠定了基础。
  3.重构新型基层组织,领导方式不断创新和执政能力不断加强
  过去党支部充当了村集体经营者的角色,人、财、物由其统一支配。通过改革,党支部角色转变为村集体的服务、监督的掌舵者;其工作职能也随之转变为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要求,围绕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的需求,进行引导性服务、监督、指导。过去由于产权不明晰,职责不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在经营活动中被党支部和村委会架空。通过改革,集体经济组织被改造成企业,是依法独立经营的市场竞争主体。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时期其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得到尊重。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对集体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是其的主要职责。过去,村委会既要管理民政事务,还存在越位经营集体资产的现象;改革后,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和法律的规定,其不再对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进行直接的管理和干预。村委会的职能定位转变为集中精力搞好全村社会事务的管理、发展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化解村民矛盾及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等。总之,改革重构了新型基层组织,使党支部、村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得以理顺,基层组织的领导方式不断得到创新,执政能力不断得到加强。
  4.健全和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农村干部的违法违纪得到预防和治理
  过去由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议事流于形式,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基本由干部、甚至少数人说了算。通过改革,建立了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民主监督管理体制,财权和事权得到合理分解,农民群众真正掌握了权利,干部的行为时刻处在企业股东、监事会等的监督之下,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股东以股东大会表决的形式决定是否同意。村干部的权力只能用来为股东服务,其只能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支配村集体资产的集体股部分,且一切费用支出还需按照年初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预案定向支付,用后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公布详细账目。这样,干部的行为时刻处于各种有效的监督之下,以权谋私的机会大大减少。正是由于监督制约机制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过程中,农村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从体制和源头上得到了有效的预防和治理。从改革后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新型基层组织用于招待费、铺张浪费等非生产性支出较改革前都有了大幅度降低,正是由于各套班子都非常注重自身形象,自觉廉洁自律。
  5.调动了各层面积极性,形成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农民的积极性因其身份变成股东后得以充分调动,为了发展村集体经济,他们积极献言献策,与以往相比,其更加关心村里的经济发展状况。目前党组织统一领导,党企分开,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村委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民主决策,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相互制衡监督又密切配合的新型村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改革得以建立。各个层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得以增强,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后,各个层面的整合力明显形成,村民和“两委”之间的矛盾得以缓解,以往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明显减少。
  6.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推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改革使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得以明确界定,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失地农民和农转非人员对原集体资产收益的分配权有了保证,成员有了稳定的生活来源。改革过程还充分考虑了农村社会稳定的维护和精神文明建设:为了促进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设置独生子女奖励股;为了解决农民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老人按照劳动贡献拥有相对多的股份。
  (四)改革的经验
  昌平区在过去8年探索和实践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能够取得很好的成效,至关重要的经验就是在改革中始终把握正确的工作导向,在改革过程中把加强党的领导放在首位,坚持了四个原则,着重处理好了三个关系:
  1.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昌平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推进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涉及权利重组和利益的重新分配,涉及农民群众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法律性和政策性较强。鉴于基层干部和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有限,难免做出一些违背法律、政策的规定。这就特别需要区县和乡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领导,责成专门的班子进行具体指导,对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环节进行把关审查。
  昌平区的做法是:改革之前村党支部和集体经济组织要向上级党委、政府提交改制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启动改革程序;改制方案经过农民群众反复讨论后,在提交社员代表大会表决之前,要报镇和区改制领导小组审查批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结果,在提交社员代表大会确认前,要上报区经管站审核;劳龄股登记结果、净资产股份量化方案也要报镇和区改制领导小组审查批准;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董事会、监事会的候选人选更是要上报镇和区党委、政府审查。
  实践证明,这些审批不是滥用职权进行权力寻租,而是十分必要的,通过设置这些审查和审批环节,切实保护了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了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
  2.坚持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原则。要把改革的同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力求通过改革,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机制和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金,把新型集体经济做大做强,提高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效率,不断增加农民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
  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群众公认的原则。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增强改革的透明度,在遵守有关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充分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让农民群众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己当家作主,杜绝暗箱操作,不搞包办代替。
  三是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形式多样、勇于创新的原则。在改革的过程中,既要尊重历史,又要面对现实;改革具体采取哪种形式,要坚持实事求是,把选择权交给基层和群众,充分尊重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
  四是坚持统一领导、因村制宜、稳步推进、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改革过程中正确处理深化改革与维护稳定的关系,既要坚持保护生产资料的完整性,还要妥善处理改革中暴露出来的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协调好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对重大政策性问题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法,保持社会稳定。
  3.处理好三个关系
  由于集体经济资产状况不同、社员群众思想觉悟有高低、干部管理水平也不一样,推进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不能用一把尺子、一个标准,不能搞“一刀切”。在执行改革方案和标准时需要注意区别对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原则性和灵活性要结合起来,以维护改革大局和社会稳定。具体说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政策与策略的关系。在改革实践中,各级干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利用和灵活利用现有的政策、法律、法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切实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
  二是处理好规范与创新的关系。各地要通过不断总结改革实践的经验教训,充分利用改革的阶段性成果进行示范和引导,鼓励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在实践中因地制宜地进行大胆的探索和创新。
  三是处理好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特点,不同人群有不同的文化。因此,在推进过程中,一定要从试点入手、取得经验、以点带面,起到典型引路,普遍开花的作用。
  (五)进一步完善改革的措施
  目前,昌平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改革已进入尾声。通过改革,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和管理体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的变化,集体经济快速发展的坚实制度基础和机遇得到奠定。因此,只有进一步做好对各层面引导和宣传工作、转变其思想观念、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抓好经济社会发展,才能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的丰硕成果,才能在农村城市化过程中真正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真正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这种机遇也才能转变为现实。
  1.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革除了集体经济组织存在的制度性弊病。但不等于说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自然而然地解决了。解决这些问题,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第一,要彻底转变干部、股东小富即安的小农经济思想,全面梳理市场竞争的观念,真正把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一个企业来经营。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把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当做一个企业来经营,“物质消耗高、人力成本消耗高、管理成本消耗高、财务成本高、劳动力素质低、科技水平低、管理水平低、投入多产出少经济效益低”的传统经济组织“四高四低”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第二,要彻底转变少数人说了算的封建家长制的思想观念,全面树立民主法治思想观念,真正做到依法治社,民主办社,科学决策。农民当了股东,成为决策的主体,那么必须实现决策过程向民主化、科学化转变;农民成为经营主体,那么必须实现新型经济组织事务由过去的“”一言堂”向“群言堂”转变。
  第三,要教育股东转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的思想观念,树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观念,正确履行股东权利与义务。因此,不仅要对股东进行政治理论教育,还要进行合作思想教育和市场经济知识教育,帮助股东群众认清自己的责任,认清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本质,真正树立资产主体意识,增强集体经济的内部凝聚力。
  2.要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实现集体经济资产的保值增值
  改革完成后,集体经济资产的保质增值非常重要。集体经济能不能办好,主客观条件和影响制约因素很多,不仅要有一个好的产权制度,而且要有一个好的经营战略和经营方针,还要有一个好的班子。因此,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各套班子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断提高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减少消耗、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要处理好运行效率和权力制衡确保集体经济组织的良性运行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只有处理好运行效率和权力制衡,才能确保集体经济组织的良性运行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在原体制中,干部权力缺少有效制衡,村民对村干部缺乏信任,干群关系紧张。任何制度健康运转的关键是权力的有效制衡,腐败的根源是权力没有受到有效监督。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在群众认可的基础上,再兼顾效率是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前提。这种机制建立的基础是集体资产量化,村民变成股东,使村民的合法权益通过村民会议或股东会议两个渠道得以有效确保和不受侵害。因此,股东代表大会制度的认真落实、日常财务民主监督工作的加强,离不开各级政府指导和监督。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营状况和动态要由区经管部门进行监测,年初预算方案、平时预支分红方案、年终收益分配方案必须由镇经管部门审核把关。
  4.要研究体制改革的深层次问题抓好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和核心,是解决农村管理中诸多问题的有效手段,但并不是一股就灵。产权制度改革不是改革的全部内容,也不是改革的终点。改革后还存在内部管理、资产经营、劳动用工、收益分配、集体福利、社会保障、干部报酬及激励机制等如何强化、如何创新,都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为此,要组建农村体制改革课题组,结合改革实践,逐步研究涉及农村体制改革的深层次问题,抓好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
  五、结论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意义重大、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对农村生产关系的历史性变革。昌平区探索和实践证明,股份合作制是目前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理性选择。改革从根本上消除了传统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对生产力发展的阻碍;实现了“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切实保护了农民权利;创新了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体制和运营分配机制,有利于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有效的提高了集体资产管理效率,农民收入的增加得到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权益最大限度得到的维护;各方矛盾的化解、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正式由于集体经济组织体制天翻地覆的变化;农村市场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得到有效推动。
  参考文献:
  1.农业部课题组.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J].中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