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好手中的舵
2012-12-29任亚波
中学政史地·教学指导版 2012年6期
如果有学生辍学,我有时是自己,有时是与其他学科的教师,有时是与学校的领导到学生家中进行家访。我们的目的是了解其家庭状况,进而弄清其辍学的原因,最终劝其重新回到学校继续完成学业。在这个过程中,有这几种现象引起了我的思考:首先,有十分之六七的学生是经过父母同意才辍学的。其次,在劝说学生回校的时候,有十分之七八的家长意见是随孩子自己的意愿,用他们的话说,就是:“孩子想上我们支持,他要不想上,我们也没有办法。”再次,有极少一部分父母不愿让孩子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从这些现象中,我们不难看出:学生的辍学,父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上学与辍学,是学生面临的第一次人生选择。面对这种抉择,学生会无所适从,内心也会忐忑不安。他们往往会把决定权交给父母。父母是否会做出正确的决定呢?结果常常令人很不满意。为什么会这样?值得我们去探究思考。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能否顺利完成学业,家长的意见往往起着决定作用。因为青少年时期的中学生,他们在做出选择时具有非理性的特征。具体表现如下:
1.学生学习兴趣的缺失。
思想成熟的人自控能力强,能自觉地排除干扰,保持兴趣的持久稳定。而处于成长中的初中生,其显著特点是动摇性,只要干扰因素强烈,兴趣就会发生转移,厌学的学生大多数是将兴趣由学习转移到其他事情上去了。具有这种表现的中学生大多是学业不良者。他们不但觉得学习没有必要,还逃避学习,有的甚至认为学习简直是在活受罪,所以在学校里他们感兴趣的大都是与学习无关的奇闻轶事、影视明星、游戏机、打架斗殴,干的多是违反校纪校规的事,迟到、旷课、早退更是家常便饭,甚至蜕变为品德不良者。这种由于学习兴趣的缺失而造成的后果,往往会促使学生草率地做出辍学的选择。
2.学生父母自身价值观的取向偏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但在潜移默化中也滋生了拜金主义价值观。这种价值观的通俗逻辑就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有钱能使鬼推磨”。在这种价值观的影响下又产生了“读书无用论”:读书没有实用价值、读书没有挣钱来得实在、念成书的还不如不识字的混的好。特别是目前大学生就业难这一现状的存在,使得“读书无用论”思想在农村蔓延开来。这种观念的形成导致父母对孩子上学不是那么上心,也是导致父母常常会不负责任地同意孩子辍学的主要原因。
3.“过分放任式”的家庭教育。
阿伦·奥恩斯坦在《教育基础》中提出:“孩子被他们的父母过分放任,父母给他们提供了过多的物质条件,或者保护他们不受可能会促进情绪成长的挑战。”这种过分放任现象的出现不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都呈上升的趋势。很多父母认为他们辛辛苦苦挣钱,就是为了给孩子提供非常丰富的物质享受,不让孩子受委屈。学生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往往会很难承受挫折,稍微在生活、学习上遇到困难和挫折,就会任性地选择不上学,父母也常常会无原则地支持孩子。
4.父母法律意识淡薄。
我国义务教育法总则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中学生依照法律规定必须接受义务教育,享受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学生的维权意识淡薄,不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父母更不知他们支持孩子不上学,甚至不让孩子上学是违法的。我国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孩子是我们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只有让他们接受系统的教育,丰富他们的知识,增长他们的能力,提高他们的素质,才能使他们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作为学生的父母要提高自身的认识,紧握手中的舵,为学生健康良好地成长、发展保驾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