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向和挑战:社会变革背景下的党群关系
2012-12-29姚桓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2年14期
摘要 党群关系是政党政治中最重要的关系,对任何一个政党的生存和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良好的党群关系同党的执政地位一样,既不是天生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在我国社会处于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的今天,基于各种因素的交互作用,党群关系正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也呈现出新特点。这些问题解决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党能否始终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巩固执政地位,完成历史使命。
关键词 社会变革 社会结构 利益关系 党群关系
市场经济发展、社会结构变化与利益关系的调整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中国社会产生的影响至深且远,其中一个最直接的体现就是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深刻变动。①
第一,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化。从我国社会阶级阶层分化的途径看,一是原有阶级、阶层的分化;二是新的社会阶层的涌现。②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首先,原有的社会阶级阶层地位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主要依据政治因素进行定位的,其区别主要在政治上,至于各阶级阶层之间的经济差别相对来讲不是很大;而新的社会阶级阶层地位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主要由经济因素来定位的,具有政治差别弱化、经济差别突显的特点。而经济因素较政治因素,对现实中的公民个体来说,更具有决定性。其次,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剧烈分化的结果,是原有的社会主体力量,也是我们党依靠的主体力量——工农基本群众的情况也发生了变化。在城市,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作为国家领导力量的工人阶级整体素质有所提高,但同时也有相当数量的传统产业工人下岗失业;在农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也衍生出大量的失地农民和处于城市贫困阶层的农民工。这部分工农群众的生活水平、社会地位和政治参与度都呈现明显下降的趋势,这不能不对党群关系产生影响。
第二,社会群体数量增加。改革开放后,社会原有的“两阶级一阶层”的结构松动瓦解,“大群体”的现象开始弱化,代之而起的是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小、形式越来越分散且具有多样化要求的“小群体”。社会分层的细化和社会群体数量的增加,必然导致社会关系的复杂化。我国原有的比较清晰且相对稳定的阶级、阶层边界越来越模糊,也越来越具有不确定性。这使长期以来习惯使用的、单一的阶级分析方法,已经难以适应社会现实发展的需要。“群众”一词的内涵与外延也发生变化。
第三,社会流动加快。在某种意义上说,没有社会成员的自由流动就没有市场经济。同时,社会流动频率的加快,也有助于增强社会结构应有的弹性,使之更具有生机和活力。对整个社会肌体而言,社会流动的普遍加快,既增加了社会发展的活力,也有利于社会阶层结构的优化。但社会流动频率的加快,无疑增加了政府社会管理的难度,减弱了原有社会管理系统的可控性。此外,因成员流动频繁而引发的社会问题也不可小视。
第四,中间阶层即中等收入者数量扩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调整我国社会阶层结构的突出意义,就是中间阶层群体的形成和逐步壮大,这也是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重要标志。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结构性的紧张。其中关键的问题是,该减少的社会阶层还没有小下去,中低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仍占到70%左右,③该增大的社会阶层还没有大起来,社会中间阶层至今仅占23%。④这样的社会阶层结构明显具有过渡性、自发性和半封闭性等特点,与现代社会结构的理想形态及其运行机制相比较,还有很大的差距。⑤我国社会阶层结构的上述变化,向我们党提出了新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党的阶级基础能否日益巩固、群众基础能否不断扩大。
社会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在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社会利益的分化与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是一个带有本质属性的重要特征。这种调整对执政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产生了深刻影响。
第一,利益主体多元化。改革开放后,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农业家庭承包户、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等多种利益主体随之出现;新闻出版、文艺团体、科学院所的改革,也使一大批事业单位成为面向市场的、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在这种大背景下,我国社会内部的利益主体得到前所未有的、立体式、全方位的发展,由此彻底改变了计划体制时期利益主体单一化的格局。
第二,利益实现机制多样化。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社会资源的分配也日益由政府行政调配转向主要由市场来调节。这对形成社会成员在收入渠道上的多样化起了重要作用。这一切,都使我国原有的利益实现机制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社会成员获取个体利益的渠道从单一走向多元。在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场经济所奉行的等价交换、优胜劣汰的原则,也使不同利益主体在素质、潜能等方面的差异通过物质利益的分化充分地显露出来。这对我国民众“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心理造成猛烈的冲击。
第三,利益关系复杂化。计划体制的约束下,利益实现机制单一,社会内部的利益关系被人为地简单化了。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唤醒和强化了人们的利益意识,激发了人们追求个体利益的动力。由于个体在获取和实现利益的过程中,通常结合成特殊的群体,形成社会学界所称的“利益群体”。由于利益群体大多是局部利益的共同体,各自都有相对独立的利益要求,而且这种利益群体的组合又具有不确定性和多变性。这就使整个社会的利益关系空前地复杂化了,使处于社会变革中的党群关系具有了广泛性和复杂性的特点,既对党群关系,也对党内关系形成新的考验。
第四,社会利益分化格局形成。社会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也是社会利益格局重构的过程。有数据表明,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的基尼系数为0.28,90年代初期上升到0.38,1999年上升到0.437。⑥此后,以每年增加0.1个百分点的速度逐年攀升,2006年达到0.496。而家庭人均资产的差距更是高到0.653。⑦这表明,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社会利益分化的格局,对现阶段党群关系产生重要的影响。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步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然而,社会的进步似乎永远是迂回曲折的。自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后,我们党由于在指导思想上犯了“左”的错误,使我国人民民主的发展遭受了严重的挫折,直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局面才有所改观。
执政党对社会主义民主问题认识的深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认真地总结了党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上的正反两方面经验,在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发展人民民主,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执政党对社会主义民主问题的认识也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一,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从“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到“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这一系列新论断的提出,是我们党对人民民主与社会主义关系问题进行重新思考后,在认识上出现的质的飞跃。
第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 改革开放后,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本质的认识逐步深化。执政党在人民民主理念上的提升和创新,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民主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实践中,我们党不断从体制上着手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在代表人民意志,履行立法、监督等职能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原来被人们戏称的“橡皮图章”也越来越硬了。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的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结合。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苏东剧变后,我们党开始改变以简单化、僵化的教条来看待民主问题的旧思路。同时,在对未来中国民主模式的思考方面,我们党也开始摆脱世界上既有模式的束缚,提出走中国自己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思想。虽然,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建立还任重道远,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民主问题上认识的深化和在推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极大地改变了中国的政治生态,使人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共产党一定能够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走出一条“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脉”⑧的、中国式的政治发展道路。
人民群众主体意识的提升。第一,公民自主意识的觉醒。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社会成员的生存状态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以《物权法》为标志的一系列现代法律体系的建立,使人们开始有了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在这种背景下,公民个体的自主意识迅速觉醒。这种个体的自主性表现为:个体与集体、国家关系的重新认识和调整;个体在私人经济活动中的自主性、对个人合法权益的追求和维护;在政治价值和道德行为方面做出抉择的自主性;乃至在生活方式上的自我设计和自我选择等。公民个体自主意识的觉醒和自主能力的提高,必然形成对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唤。近年来,我国将“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写入《宪法》和提出“以人为本” 的理念,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代社会对个体自主性的回应。在这种大背景下,执政党如果仍试图继续扮演“代民作主”或“替民作主”的角色,党群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就势所难免。
第二,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意识的高涨。经过30余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社会中被市场经济培育出来的多元利益主体,已经形成了具有个体或群体特征的利益关系,在社会利益不断调整的过程中,他们必然要提出自身的利益诉求。而利益诉求的满足程度,又与其政治参与的程度成正比。而目前我们党面临的难题是:随着我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多元利益群体的形成,原有的、相对单一的政治参与模式,已经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方面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有更多的、制度化的渠道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实现有效的政治参与;另一方面我国现有的能够提供给群众实现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渠道还比较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难以一蹴而就,需要有一个逐步提高和完善的过程。这二者之间的矛盾,是造成我国目前政治参与无序、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的重要原因,也是影响现阶段党群关系和谐的重要因素。
第三,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断涌现。据官方统计的数据,截至2007年9月底,我国正式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达到36万余个,其中社会团体19.5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6.4万个,基金会1245个。但据几个主要民间组织研究机构的调查显示,数量远远不止如此。目前全国的各类民间组织事实上已经超过300万个。⑨各类群众自治组织的涌现,在使群众找到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的新载体、新平台的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他们对党组织的依赖性。执政党如何协调与群众自治组织乃至整个公民社会的关系,不断巩固和扩大自己的群众基础是党群关系建设面临的新课题。
意识形态领域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政治领域发生的一系列新变化,必然会反映到意识形态领域上来,对人们的价值观念、社会心理、思想道德乃至生活方式等产生深刻的影响。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传统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作为统治阶级意志在思想体系上的集中体现,也处在深刻的嬗变过程中。
全方位开放与中外思想文化交流。第一,全面开放与纷繁复杂的思想文化现象。20世纪末东西方“冷战”的结束,促使我们党重新思考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问题。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我国同世界各国的思想文化交流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其范围之广、层次之深,超过历史上的任何时期。在全面开放的环境中,国外各种思想学说纷至沓来,在中国社会形成一个又一个热潮。全面开放和思想文化的纷繁复杂,向党的主流意识形态提出了两大历史课题:一是如何通过文化的整合和创新,形成有利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主流价值观和道德规范,并获得全社会的认同;二是如何在最大限度地吸收和借鉴人类文明先进成果的同时,保持民族文化的独立性,确保国家的文化安全。
第二,利益关系与价值取向多样化。首先,基于目前我国社会利益关系带有群体化、阶层化的特征,人们在价值观念上,也开始表现出群体化、阶层化的趋向,特别是不同群体、不同阶层在价值取向上的距离,同收入差距一样也有不断拉大的趋势。这种在价值观念上的结构性变化,对执政党的主流意识形态提出严峻的挑战。其次,在全面开放的环境中,如何正确处理“一元”与“多元” 的关系,做到在“多样化”的基础上唱响“主旋律”,是党在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重大挑战。
新兴媒体发展的影响。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对我国社会的意识形态,特别是执政党的主流意识形态产生巨大而深刻的影响。
首先,主流媒体对信息的独占权不复存在。在改革开放特别是互联网技术在中国迅速普及后,网络传播的开放性和管理方式的非中心性、离散性,使信息的传递和交流无论在空间上,还是在时间上都具有了无限性。在这种情况下,执政党已经很难通过控制主流媒体实现对全社会信息发布权的垄断,也很难阻止非主流媒体对多元化信息的传播。事实上,在今天,已经没有任何一个政党、机构或部门能够绝对支配或控制信息的流向。
其次,信息多元化的复杂影响。多元信息一方面提供了认识社会的多种视角,有助于执政党更全面地了解社会和民意,也有助于群众对各种信息进行比较,对各种思潮进行思考,增强群众对社会现象的辨别力和判断力。另一方面,多元信息中确实有不真实的、情绪化的东西对群众产生误导。互联网信息传播还会产生某种放大效应,使极少数人的意见在一个时期内左右舆论,造成众口烁金的效果。特别是由于转型期社会存在诸多问题,党政干部的素质良莠不齐,一些人的所作所为与党的主流意识要求之间存在巨大反差,这更使部分群众容易接受负面信息的影响,对党的主流意识形态产生冷淡乃至怀疑的心理。这就是多元信息的双重作用。
第三,群众选择信息的自主性增强。随着互联网技术等新兴媒体的发展和普及,人们有了广阔的空间发表思想观点或宣泄情绪,这为民众的政治参与提供了渠道和平台,使人民群众对主流媒体的依赖性相对减弱。同时,网民们也不再像以往那样被动地接受教育者的灌输和安排。尽管党和政府在今天仍然可以将大量的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内容放到互联网上,但重要的是:其一,网络上运行的信息是公开的、共享的,网民的个体行为难以控制;其二,网民有自主选择信息的权利,那些不能引起网民兴趣的信息有可能永远不会被点击阅读,那些不能吸引网民注意力的宣传教育网站也很难发挥实质性的作用。
社会管理方式的改变
在一定意义上说,党群关系的实质是政党与社会的关系,即政党作为一个政治组织在社会中生存之必要与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基础问题。
社会管理新空间的出现。 改革开放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打破了国家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垄断,社会逐步成为一个除国家之外的、相对独立的提供资源和机会的源泉,社会自我调控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迅速增强,社会与国家分离的趋向日渐明显。在这种情况下,执政党以往那种通过控制政府和单位,进而控制社会的管理方式,已经难以适应新的社会环境的要求。这一切都深刻地改变着执政党与社会的基本关系,要求党进一步密切与社会的联系,改变以往国家化、行政化的权力偏好,使其管理社会的体制、组织和手段能够更好地适应新的社会环境的需要。社会与国家的分离,对党的社会管理体制、组织和手段提出了变革的要求,也使社会建设成为党的工作的一个新领域。
首先,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机制也在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逐步完善。但是,社会建设是我们党在十六大后提出的新任务,与之相适应的新的社会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还没有建立起来。其次,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具备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基本条件,但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我们都还准备不足。第三,由于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转型期,在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过程中,一方面,历史上长期积累起来的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会突显出来;另一方面,因社会变革所引发的新的社会问题和不确定因素也会明显增加。新旧社会问题的累积和交织,无疑加剧了社会的脆弱性和潜在的风险。然而,我们对风险的预测机制、应对突发事件的机制等都还有待建立或完善。可见,经济体制转轨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影响具有深刻性和复杂性。社会建设对我们党来说,还是一个尚未把握的自然王国。
社会生活多样化与社会管理规范化的矛盾。第一,社会多元管理主体的出现。市场经济主体的多元化,要求社会提供更符合其特性的新的管理模式。这种新的管理模式,在管理主体上将实现由政府的一元管理向社会的多元管理的过渡。这里的“多元”主要包括:政府的调控性管理;市场的经营性管理;公民的自治式管理和执政党的引导、服务和凝聚作用。在上述四个主体中,市场的经营性管理——追求利益最大化,有局限性,公共服务领域容易被忽视;政府的调控性管理——重点在支持公共服务,但政府所能提供的公共服务,只能是宏观的、一般性的服务,不可能满足特殊群体的特殊要求;公民的自治式管理——这种管理不是政府的行政化管理,也与企业管理不同,它不以赢利为目标,其特点是自下而上,协商性的,可以对政府难以满足的特殊群体的特殊要求进行适当的弥补,但这种弥补也不是万能的,党的引导、服务、凝聚作用,目前在实际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也不能解决全部问题。第二,执政党社会管控能力面临挑战。在我国实现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后,原有的公共权力“矩阵结构”,无论在纵向管理,还是横向管理方面,都开始松动。尤其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地方政府利益和部门利益的形成;政府职能错位、缺位、越位现象的普遍存在,这一切都使执政党的社会管控能力面临严峻的挑战。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地方各级政府一方面扮演着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代理人的角色;另一方面又已经形成自己的特殊利益。当这种特殊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满足或有效的约束时,就有可能出现各种搭便车和越轨的行为。所谓地方上的“土政策”和“红头文件”,虽然都是以政府的名义出台的,但其有可能与中央政府的法律和政策相违背。譬如,在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上。一些地方政府因利益纠缠,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就出现过政策被扭曲或走样的现象。
此外,由于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社会管理体制尚未建立,而市场经济又要求政府从一些传统的管理领域中撤退出来,将更多的领域交给社会去管理。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一旦从原有的传统管理领域撤出而社会管理又不到位,或者本来应当交由社会管理的领域,政府仍坚持行政干预,都有可能导致社会秩序的紊乱,出现难以控制的局面。
在社会矛盾多发的时期,执政党提高社会管控能力的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执政党能否正确地引导政府从体制、机制上实现这种转变,将直接影响到党群关系的走向。
社会变革中党群关系的新特点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在新的历史时期进行的伟大事业,由此引发的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不仅深刻地改变了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诸多领域的传统生态,也使处于社会大变革中的党群关系具有了前所未有的新特点。
利益关系在党群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随着共产党执政时间的延续,党组织成员的构成和群众的构成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打天下的一代已经退出政治舞台;群众也不再是“翻身解放”的“大老粗”。特别是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社会成员的个体利益、群体利益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日渐增强,能否真正代表和实现自身的利益,成为广大群众认同党的领导权威和执政合法性的关键因素。这就使利益认同或利益代表性在维系党群关系中的比重明显加大。这个利益既有经济利益,也有政治利益和社会利益。但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太发达的阶段,人们更看重经济利益。这就要求执政党必须提高自身进行利益协调与利益整合的能力,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以赢得社会的广泛支持和拥护。
党群关系的复杂性空前增加。随着我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化、利益群体数量的增加和群众利益诉求的多样化,使党群关系不仅在参与的主体和发生的领域上呈现出逐步扩大的趋势,而且在矛盾的状态和发生机制上,也从单一转向多样,具有了历史上空前未有的广泛、复杂的特点。
首先,引发党群关系紧张的因素更加复杂多样。既有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的因素,也有思想文化方面的因素;既有客观的历史因素、体制因素、政策因素、利益因素,也有主观上部分党的干部贪污腐化、以权谋私、作风不正或处理问题的方法不当等因素。
其次,群众的利益诉求表现出复杂、多元的特点。随着我国现代化程度的提高,群众的利益诉求不仅复杂多样,而且也与过去有所不同。过去的诉求少、层次低,现在的诉求多,层次高,如民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价值取向已为民众所认同。加之,在改革过程中,不同社会阶层的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获得的利益不同,对改革的要求和期望值也不同,这些都增加了党群关系的广泛性和复杂性。
第三,“以党领政”的社会治理模式,客观上延伸了党群关系涉及的领域,容易使党成为各种社会矛盾的焦点。所谓“以党领政”的社会治理模式,即在所有的治理主体中,最重要的不是政府而是执政党,具体说,是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同级的党委和政府中,党委是权力的核心,即最高决策权威所在。而政府相对党组织来说,在公共治理中仍主要扮演执行者的角色。这样一种治理模式,一方面使党直接掌握了处理公共事件的巨大权力,同时也承担了大量的社会事务。尽管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规模举世无双,但面对现代化过程中问题成倍增长的现实和日益繁重的社会建设任务,只靠党自身的力量仍然是不够的,党的各级组织基于各种因素的限制,也不可能做到事事尽如人意。这样,社会管理中存在和出现的一切弊端、暴露出的一切问题,都会与执政党相联系。在群众眼中,似乎一切问题的解决都与执政党有关,这不仅使党群关系涉及的领域不断延伸,而且容易使党成为社会各种矛盾的焦点。
党群矛盾的表现形式趋于尖锐化。近10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频率以及参加的人数和规模,都呈现不断快速增长的趋势,成为党和政府乃至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而群体性事件的频发,在一定意义上说,正是党群、干群矛盾的表现形式趋向尖锐化的结果。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党群矛盾以激化的形式表现出来,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改革开放初期,群众反映问题时的情绪还是比较温和的。但随着社会问题的增多,进入新世纪后,党群矛盾的表现方式逐渐呈现出尖锐化的发展态势。如少数人信奉“找企业不如找政府,找政府不如堵公路、上铁路”,动辄封桥堵路,出现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也有一些群众在别有用心的人组织串联或煽动下,冲击党政机关,甚至殴打党政干部,有意把事态扩大,把矛盾推向社会。这说明,党群矛盾表现形式的尖锐化,在一定程度上是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甚至长期被压制所造成的。正所谓“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这暴露出地方党委、政府在面对社会矛盾时普遍存在“体制性迟钝”的问题,同时也反映出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公民的思想观念已经发生了深刻的改变,他们已经从单纯的义务意识转向义务与权利对等的意识,这是民众进行“维权”活动的基础。面对日益觉醒的民众,党和政府的各级组织,如果继续采取“堵”、“阻”、“压”的传统方式,只会导致矛盾的进一步尖锐化。
据有关学者分析,自2008年起,我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已经带有一些新特征:一是暴力程度大大加剧。如2008年6月28日,在贵州瓮安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中,一些极端分子,砸毁并焚烧了县城党委、政府、公安、财政和民政等政府建筑和财产,其暴力程度大大加剧,成为中国近年来最重大的恶性群体事件。⑩二是民众诉求有由特殊变为一般、由具体变为抽象,事件由个别地域向其他地区扩展的苗头。如2008年的出租车事件,明显地具有从一个地区迅速向更大范围蔓延的趋势。且由最初的经济要求转向提出建立出租车司机协会,成立能代表自己权益的组织的要求。三是“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增加。直接利益冲突与无直接利益冲突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由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具体利益问题引发的;而后者只是借助一个“导火索”发泄不满情绪,其本身的利益诉求是模糊和不确定的。显然,“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的增加,是社会负面情绪累积的反映。它表明,目前的中国社会已处于一种高风险的状态。对此,有学者指出,“无直接利益冲突”源于终极意义上的“利益冲突”。只不过,这种利益冲突不是以“积极维权”的姿态从正面发力,而是以“消极维权”的姿态从侧面出击。所以,“表达、发泄一种情绪”只是“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假象,本质上还是要追求一种利益。因此,对具体的冲突事件的个案处理只能治标,治本之策还有赖于一个合理的社会利益格局的形成。
一般来说,“群聚事件”在“开放”尚不完全、“封闭”尚有存在的过渡阶段较多发生。一方面,社会相对“开放”、宽松,群众敢于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另一方面,民主法制又不健全,社会还有一定的“封闭性”,民众诉求不能自由表达,缺乏渠道,只好采用“群聚”抗议的手段。因而,这个时期“群聚事件”会频频发生,成为常见的“非正常行为”。鉴于我国目前尚处于急剧的社会变革时期,在各阶层社会成员特别是普通民众中充满了烦躁、焦虑、不安的社会心理。因而,可以预计,在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群体性事件”将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在数量上甚至还会继续增加。这对党群关系和社会稳定形成潜在的威胁。
党群关系建设由单向型转向互动型。一是群众开始由被动转向主动。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普及,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中国民众在获取信息、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等方面的被动状态。首先,网络信息传播具有实时性、公开性。通过网络,群众个体只要手握鼠标,就可以足不出户地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到各地所发生的重大事件新闻。网络信息传播的这个特点在提高信息传播速度的同时,也增加了信息的公开性、提高了公共权力行使的透明度。其次,网络具有强大的聚合力。作为一个信息交流平台,互联网为群众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自由发表个人观点的虚拟社会。在这里,参与者既有专家学者,也有普通百姓,他们凭借网络,对国家发生的重大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发表个人见解,保持独立的视角和立场。可见,网络技术的普及,大大地拓展了中国社会的舆论空间,深刻地影响了社会舆论的形成机制和传播方式。它使群众的“四权”——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行使,获得了一种低成本、高速度、高效率的渠道和平台。而有条件上网的群众,借助互联网所具有的开放性、实时性、交互性、聚合性等优势,初步实现了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这种转变,预示着党与群众之间不再是以往那种单向度的、主体对客体、教育者对被教育者的灌输与接受、动员与被动员的关系,而是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政治平等关系的两大主体。党群关系已经开始由单向型向互动型转变。
二是民意对执政党的影响力增强。舆论监督是公民监督公共权力的重要形式。改革开放使舆论监督情况有了明显的改变,一方面,对外开放打开了国人的眼界,使国人目睹了世界民主政治的发展,对政党政治运作的一些基本原理有了初步的了解。人们逐渐接受了对公共权力必须有所约束和制衡,执政党和政府必须接受民众的监督等现代理念。另一方面,互联网的普及,个人网页、博客、微博的涌现,在使民意表达获得“宣泄口”的同时,也使民众对执政党行为的影响力大为增强。近年来,一些舆论监督事件,几乎都是在发生的同时,就被网民在网络上曝光,并在短时间内形成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迫使相关部门及时做出回应。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现有体制内监督乏力的缺陷,既表明执政党对民意的尊重,也显示出民意的力量。
网络成为沟通党群关系的新载体。当前,党群之间的沟通逐渐转向网络这个新载体。首先,网络已经成为人民群众表达社情民意、实现政治参与的直通车。其次,网络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党政官员提供了一个快捷、真实地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平台。尤其是执政党高层可以直接通过网络信息的传播、整合与反馈,更为迅速直观地掌握社会民意,由此大大地降低党群之间,特别是基层群众与党的高层之间沟通的成本。
当然,我们在肯定网络在沟通党群关系方面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要看到:第一,尽管目前我国网民的数量已超过2亿,但相对13亿中国人来说,还只是较少的一部分。因而,从受众范围的角度讲,其在舆论影响上的作用依然无法替代传统媒体,特别是电视、报纸等。因而,网络的发展不可能取代党的主流媒体在沟通党群关系方面的主导作用。第二,互联网是把双刃剑,在提供人们表达机会的同时,也带来了虚假信息、不良舆论等负面的东西。在评论社会公共事件,表达社情民意时,网上舆论的质量也参差不齐,既有不少真知灼见,也有许多非理性成分,如情绪化的宣泄、“网络暴民”、“网络暴力”等现象。群体心理学所批判的“群体急于行动,而不是推理”等弊病同样在互联网上发酵。这些,都需要执政党和政府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发挥趋利避害的引导功能,加强对网络的管理。至于敌对势力利用网络进行煽动鼓惑、破坏社会稳定和党群关系的行为,更要保持高度警惕,及时予以揭露和正面澄清。
注释
在我国当代社会学著作中普遍将“社会阶级阶层结构”表述为“社会阶层结构”,为叙述方便本书在下文也使用“社会阶层结构”的提法。
关于社会分层情况,可参见李强著:《社会分层十讲》,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
吴忠民:“以社会政策应对金融危机至关重要”,《理论动态》,2009年第1816期。
陆学艺:“建构现代化的中国社会结构”,《中国社会科学院报》,2009年2月24日。
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61页。
转引自胡联合,胡鞍钢等:《中国当代社会稳定问题报告》,北京:红旗出版社,2009年,第226页。关于基尼系数,我国目前可看到的数据不太统一。孙立平提供的数据是:1999年为0.457。孙立平:《失衡——断裂社会的运作逻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21页。
转引自:“社评:中国和谐社会将面临两大冲突与挑战”,中国评论新闻网,2008年9月23日。
《鲁迅杂文全编》(一),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年,第50页。
“俞可平访谈录”,《理论视野》,2008年第6期。
指2008年6月28日,贵州省瓮安县发生的、因当地少女李树芬“非正常死亡”而引发的一起震惊中外的群体性暴力事件。参见“贵州省公安厅通报瓮安‘6·28’事件”,《人民日报》,2008年7月2日。
参见“‘散步’是为了避免暴力——社科院专家单光鼐解析2008年群体性事件”,《南方周末》,2009年1月15日。
责 编∕肖 洁
Transition and Challenges: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Party and the Masse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Social Changes
Yao Huan
Abstract: A party's relations with the masses are of the biggest importance in party politics. They have vital effects on the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of any party. A good such rel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