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功能的创新及其实现对策
2012-12-29胡增芳
胡增芳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芜湖,241002)
保险功能的创新及其实现对策
胡增芳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芜湖,241002)
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功能,保险经济功能的创新是保险业发展的结果。保险的功能与保险公司的功能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特别是在社会管理功能方面,一方面是保险本身的分配关系所决定的,另一方面是保险公司本身的社会责任的要求。因此,借鉴公司的社会责任模式和利益相关者理论来对保险公司的社会管理功能进行分析,从保险公司和保险政策的角度提出保险功能创新和实现的对策,即保险公司应以保障型的险种为主,投资型险种作为保障型险种的补充;监管部门应通过政策引导保险基金的安全和有效投资,积极开拓农村保险市场,发展商业养老和医疗保险,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更好地实现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保险功能;保险公司功能;社会责任;社会管理;利益相关者
一、保险功能的创新:保险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传统保险功能说
传统保险功能说,也就是单一功能说,认为保险具有经济补偿或给付功能,也有概括为保障的功能。它主要体现在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或给付职能两方面。保险的保障功能集合了保险手段和目的于一体,是保险本质特征的最基本反映,最能表现和说明保险分配功能。保险业当初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单一个体风险承受能力较弱,迫切需要共同分担风险机制的建立。特别是随着数理技术的发展,寿险精算从可能变为现实,分散风险手段更加多样化,险种日益创新,保险的保障功能在保险分配关系中得到最基本的反映。
(二)复合保险功能说
这种学说认为保险除了保障功能,还有资金融通的功能。这种观点的提出,是在保险业迅速发展,金融市场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背景条件下产生的,也是保险分配关系进一步发展的产物。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险费聚集起规模庞大的保险基金,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或给付保险金。一方面,补偿给付与保险费的收取有一定的时间距离;另一方面,保险事故不会同时发生,因此存在着一定数额较为稳定的保险基金。保险公司为了实现盈利和未来赔偿给付的要求,需要对这笔基金进行投资。[1]特别是储蓄型险种如两全保险、确定年金保险、儿童保险和婚嫁保险等险种的开发,所形成的保险基金具有来源稳定、期限长和规模大等特点,通过投资达到资金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有效配置是保险公司经营成功的关键。此时,保险公司的资金融通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承保业务获得并分流部分社会储蓄,另一方面又通过保险基金的投资实现增值。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也是保险业进一步发展所体现出来的功能,是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发展的产物。
(三)现代保险功能说
现代保险功能说认为现代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项功能,是保险分配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将社会管理功能提上重要地位,主要是通过各项业务开展,以保险的基本功能的发挥为依托,通过资金融通渠道,促进协调社会各领域的正常运转和有序发展。[2]社会管理功能的提出,是保险业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巩固和增强的结果,也是保险的保障功能(微观角度经济补偿)不断拓展的结果,也使风险管理理念逐步走向成熟的结果。普华永道全球金融服务管理部曾经指出,新形势下的全球风险管理文化特征经历了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20世纪80年代的侧重防止损失的风险控制框架,20世纪90年代的侧重风险量化的在险价值,到21世纪的侧重利益相关者价值的整合风险与价值管理框架。
二、保险社会管理功能:保险基本功能的衍生品
保险经济功能的不断延伸是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而不断演进的,这些经济功能的演进源自于保险业正在发生日益深刻的变革。现代保险业正朝着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位一体的方向发展。其中经济补偿侧重于保险作为经济单位或个人风险管理的财务处理手段对投保个体产生的经济效应;社会管理功能是保险在实现投保个体经济效应的同时对社会产生的宏观的经济效应;资金融通功能则对保险是实现微观功能和宏观功能起保障作用。从微观经营主体——保险公司来说,投资业务和保险业务相对独立与并行发展趋势对保险公司传统管理模式提出要求。[2]因此,当前提出保险三位功能一体化具有重要的意义,这要求保险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追求社会效益,充分发挥社会管理功能,促进社会进步,实现微观经济效应和宏观经济效应的良性互动。这实际上也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理念进一步成熟的标志,侧重于利益相关者价值。
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是通过经济补偿功能和资金融通功能的有效发挥来实现的,同时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更有利于经济补偿功能的更好发挥,资金融通功能成为保险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发挥的重要保证。具体体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1.通过保险的风险分散手段,降低投保个体的不确定预期,减少其精神负担,对交易双方而言,不确定性减少,增强交易双方的信用,促进交易的进行(如出口信用保险、汽车信贷保险),从而拉动经济的发展,对整个社会起到“稳定器”和“推进器”的作用。
2.保险在实现其微观经济功能中防灾减损的措施时,一方面提高投保人风险意识,降低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对整个社会而言社会财富损失减少。
3.保险通过经济补偿或给付,为投保人提供养老、医疗和失业救助等基本经济保障之外的附加保障,一方面减轻政府负担,另一方面增加微观经济主体的稳定预期,拉动投资和消费的发展。[3]
4.通过保险基金的有效运用,培育资本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的外部治理,一方面强化公司的激励约束激励机制,另一方面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提高资本配置的效率,对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起到很大的作用。
5.保险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获胜,保险公司通过开办一些偏重社会需要、忽视利润的保险业务是树立保险公司良好形象的有效手段之一,通过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能够提升保险公司的品牌,从而促进保险公司基本业务的发展,促进保险经济补偿功能的实现。[4]
三、保险公司功能:保险功能与组织功能结合的结果
为了更好地把握保险的经济功能,我们需要对保险公司与保险的关系进行比较分析,需要对经济组织与经济范畴作重新地审视。保险的功能界定必须对保险的本质有深刻的认识。保险的本质应该是对保险本质的规定性和保险辩证本质综合的结果,即保险的本质是多数单位或个人基于特定危险事故或事件所指经济损失的补偿需要,以一定的组合并利用货币形式在实现对少数成员损失补偿的平均分摊过程中形成的分配关系。保险作为经济范畴是这种分配关系的理论表现,同时又作为保险经营机构提供的一种产品,体现的基本经济功能是经济补偿,派生功能是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
保险公司作为经营保险产品的组织,也必然具有保险的一些经济功能,但是由于组织与经济范畴不完全相同,因此它们之间的经济功能也存在着一些差别。保险的产品具有多样化,保险公司的经济功能可以通过多种保险产品来实现,同时,一种保险产品可能有多种经济功能。因此,在讨论经济功能时,不能将保险与保险公司完全等同起来。作为提供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来讲,当然具有保险的三大经济功能,但是其社会管理功能将由于许多保险产品的组合体显得更加深入。实际上,保险公司的社会管理功能,一方面是由于保险具有社会管理的一些作用而产生的,另一方面也是作为经济组织所具有的社会责任所要求的结果。[5]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西方学者开始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展开讨论。密尔顿·弗里德曼认为企业的责任是增加利润,斯蒂芬.P.罗宾斯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超过法律和经济要求的,企业为谋求对社会有利的长远目标承担责任;哈罗的.孔茨和海因茨.维里克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就是考虑公司的一举一动对社会的影响。特别是卡罗尔在借用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公司社会责任指明了方向,将相关利益者纳入社会责任的框架,针对每一个主要的相关利益者群体考虑社会责任问题。[6]
公司的社会责任模式有以下四种:
类型内涵对象1 2 3 4经济、法律股东经济、法律利益相关者经济、法律、道德股东经济、法律、道德利益相关者
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公司社会责任的相互融合趋势,赋予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所有企业社会责任以深刻的内涵。现代公司的社会责任模式正朝着第4种模式发展,也就是包括对顾客、员工、股东以及政府、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经济、法律和社会等方面的社会责任。正如惠普公司的创始人戴维.帕卡德在《惠普之道》中所讲的,“一个公司离不开社会,因此,现在美国工商界广泛承认并且履行对社会的责任,但在过去并不总是这样”,“主动为社会着想,做一个好公民”和“社会应当由于我们存在而变得更好”。针对保险特殊的分配关系,保险公司所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被保险人、内部员工和政府社区等。保险公司参与社会管理符合一般公司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趋势。这是因为:
第一,保险公司作为一个公司组织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保险公司必须倾听有利于维护和改善社会福利的建议;同时社会相关利益者关注起在履行社会责任上所作的努力。在保险公司和社会之间的持续真诚和开放的沟通,对维护和改善社会福利方面是必不可少。如酒后驾车险种的开发与争论,就是保险公司与社会互动的一个例子。
第二,保险公司长久的竞争力来源于其社会管理功能的实施。首先,保险公司通过开发险种,参与社会管理,履行社会责任,就会得到社会的接纳;其次,保险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其在社会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从而拥有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较高的员工士气,从而促进了保险公司的发展,提高其竞争力。
第三,回归社会本源。保险公司在经营保险产品的过程中,创造了利润,然后将所获得的利润继续进行保险的经营,为保护环境和提供就业以及参与解决社会问题作出自身的努力。[7]如在非典疫情中,各家寿险公司纷纷推出自己的非典保险,为社会提供了风险的规避机制,对稳定社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因此,保险公司的经济功能与保险的经济功能相比,特别是在社会管理功能方面更加具体,而且内涵更为丰富。这就要求保险公司更加积极地参与社会管理,以使保险的三大功能能更好地实现。
四、保险经济功能实现的对策:保险公司与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
保险的三大经济功能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如下:经济补偿功能是基础,资金融通功能是渠道,社会管理功能是结果。认识和理解保险三大经济功能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实现保险经济功能的关键,对保险公司和保险政策导向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对保险公司而言,保险经济功能为保险公司产品定位提供了理论依据。经济补偿功能从保险一出现就是保险的基本功能,具有基础地位,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在产品定位上应该以经济补偿或给付产品的开发为基础,适时地开发保障型险种和储蓄型险种,这一功能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是保险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资金融通功能要求保险公司充分利用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交叉的特点,适时地推出投资性质的险种和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将保险基金运用于金融市场,提高投资收益。社会管理功能是保险公司发挥经济补偿功能的结果,也是当前风险管理理念演化到利益相关者价值的必然结果,这要求保险公司在获取利润的同时要兼顾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创造,通过与社会保险的相互融合,提供社会保险所无法提供的保险,以满足人们多层次、特殊的保障要求,与顾客建立良好的关系,一方面能够使自身的管理价值达到最大化,培养顾客对保险公司的忠诚,提升商业品牌和竞争力,另一方面增加人们对社会的稳定预期,形成社会的“稳定器”和“推进器”。[8]总之,对于保险公司来讲,保险产品开发的合理定位应该是以保障型的险种为主,投资型险种作为保障型险种的补充,而不能颠倒过来;在实现商业利润的同时,要关注整个社会利益相关者价值,承担一部分社会责任。
对保险监管部门来讲,三位一体功能的定位,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导向作用,如《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时,应当遵循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防止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备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款规定制定。”[9]由此可见,《保险法》强调了保险的社会保险功能,除此之外,还重视了资金融通功能的发挥。资金融通功能是保险经济补偿功能和社会管理功能发挥的有效保证,因此在保险基金根据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和偿付性等要求进行有效的使用将有利于我国保险业各项功能的充分发挥。
因此,面对着当前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机遇,通过监管部门的政策引导保险基金的安全和有效投资,引导保险在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背景下,积极开拓农村保险市场,发展商业养老和医疗保险,拓宽保险服务领域,从而使保险在发挥保障功能和资金融通功能的同时,更好地实现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1] 张洪涛.新形势下的保险资金运用:开放与投资安全[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56-168.
[2] 魏华林,李金辉.论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J].保险研究,2003(11):35-38.
[3] 吴焰.发挥保险功能 完善扶贫机制[N].中国保险报,2011-03-11.
[4] 胡增芳.存款保险制度的风险防范[D].苏州大学,2008:22-25.
[5] 李振,胡增芳.社会性相关利益者的企业财务管理基本目标[J].市场论坛,2008(9):56-58.
[6] Stephen.P.Robbins:Management(Englewood Cliffs)[M].NJ:Prentice-Hall,1991:120-124.
[7] 胡增芳,谢洋.我国保险混业经营的依据和对策[J].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3):33-36.
[8] 田玲,高俊.“助推器”还是“稳定器”:保险业对经济产出作用的经验证据[J].保险研究,2011(3):26-35.
[9] 新华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EB/OL].(2009-02-28).www.gov.cn.
F804.3
A
2012年安徽省高校省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SK2012B191)
胡增芳(1980-),男,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投资经济。